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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重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重点

危险和有害因素辩识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一)将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4类

1.人的因素:

危险和有害因素

(1)心理、生理性指易引起疲劳、劳损、伤害等负荷超限指伤、病等

(2)行为性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包括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物的因素:

危险和有害因素

(1)物理性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2)化学性

(3)生物性致病微生物

3.环境因素:

环境不良

(1)室内作业场所

(2)室外作业场所(3)地下(水下)作业(4)其他作业

4.管理因素:

职业安全卫生

(1)组织机构不健全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2)责任制未落实(3)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包括隐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不健全(4)投入不足(5)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包括职业健康体检及其档案管理等完善(6)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20类

1.物体打击。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爆破。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七)作业环境

    注意识别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部位。

(八)安全管理措施

    可以从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识别。

重大危险源辩识

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申报或普查,2)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3)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4)应急救援系统5)土地使用与厂矿选址安全规划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监察。

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检查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特点。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日常检查:

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的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巡查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的检查。

2、安全检查内容:

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

思想、意识、制度、管理、事故处理、隐患、整改;硬件:

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安全设施、作业环境。

3、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1)常规检查法:

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结果受人员素质影响;2)安全检查表法:

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对设备、系统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或数据的变化趋势分析得出结论。

4、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2)实施安全检查:

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3)综合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不同可分为:

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预评价:

项目建设前,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用以指导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内容包括:

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内容包括:

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安全评价的程序:

1)前期准备2)辨识与分析有害危险因素3)划分评价单元4)定性、定量评价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作出安全评价结论7)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方法:

1)安全检查表方法:

SCA;2)危险指数方法RR:

如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帝国化学工业公司的蒙德法,化工厂危险等级指数法等3)预先危险分析方法:

PHA:

在设计、施工和生产前进行分析,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4)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WI;是一种对系统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的创造性的分析方法。

提出的问题、回答可能的的后果,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安全措施5)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

HAZOP;定性评价方法,以关键词为引导,找出过程中工艺状态的变化,然后分析找出偏差原因,后果即可采取的对策,侧重点是工艺部分或操作步骤各种具体值。

6)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方法,根据系统可以划分为子系统设备和元件的特点,按实际需要将系统分割,然后分析各自可能发生的故障类型及影响。

7)故障树分析FTA:

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方向的“树”,是系统安全工程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能对各种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识别评价,既适用于定性分析又能进行定量分析,具有简明形象化的特点,体现了以系统工程方法研究安全问题的系统性、准确性和预测性。

8)事件树分析ETA:

归纳法,与故障树的演绎法不同,9)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JRA:

10)定量风险评价法QRA:

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后果乘积=风险,量化为风险。

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高度概括评价结果;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以及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

安全评价报告内容:

1、目的,2、评价依据,3、概况,4、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与分析,5、评价单元划分,6、评价方法的选择,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8、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1)封面2)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3)著录项4)前言5)目录6)正文7)附件8)附录。

A4纸左侧装订。

安全评价机构获取资质程序:

初审、条件核查、许可审查、公式、许可决定等。

1)条件核查包括:

材料核查、现场核查、会审2)条件核查实行专家组核查制度,材料核查2人1组,现场核查3-5人1组,并设组长一名,3)使用规定格式的核查记录文件。

4)结论由专家组通过会审方式确定5)政府部门依据条件审查结论,经许可审查合格,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做出资质许可决定。

6)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评价机构发展计划。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危害识别:

1、粉尘与尘肺,2、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3、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致癌因素,5、生物因素,6、职业有关疾病。

职业危害控制:

1、工程控制技术措施(粉尘:

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毒物:

全面通风、局部送风、排出气体净化,噪声:

隔离降噪、吸声)。

2、个体防护措施(防尘、防毒、防噪等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管理等措施。

职业危害评价根据目的和性质不同,分为经常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和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预评价、现状评价)。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

是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原则的体现,同时为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类管理、项目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和审查提供科学依据。

原则:

严肃性、严谨性、公正性、可行性。

方法:

检查表法、类比法、定量法。

企业前期预防管理:

1、职业危害申报,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

企业过程管理:

1、材料和设备管理,2、作业场所管理,3、作业环境管理和职业危害检测,4、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5、履行告知义务,6、职业健康监护,7、职业卫生培训,8、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报告与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必须设置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少于300人的,可配备专职,也可兼职,也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管服务,但安全生产责任任由本单位负责。

建筑施工总承包:

(1)平方米:

1万1名、1-5万2名、5万以上3名,

(2)合同价:

5000万1名、5000万-1亿2名、1亿以上3名。

专业承包:

至少1名,劳务分包:

50人1名、50-200人2名、200人以上3名,不得少于总人数0.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

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依据: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其核心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和控制。

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主要负责人负责原则,系统性原则,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安全规章制度的体系:

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

14类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

起草,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审核,签发,发布,培训,反馈,持续改进(每年审查和修订,3-5年一次全面修订)。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20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品、矿山、建筑单位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21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22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与教育。

(23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书上岗。

(3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50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低于48小时,每年进行再培训,时间不低于16小时。

其他单位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和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三年复审一次。

连续从事本工作10年以上,六年复审一次。

复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

厂级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辩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重点:

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辩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应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班组级重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

新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品、烟花爆竹等单位新人员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

应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由车间级组织。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考试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采购:

1、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及设计要求。

2、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3、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进口特种设备采购:

1、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型式试验合格。

3、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4、相关中文出厂文件。

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要求:

1、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安全许可证》。

2、具有安装相应的安装经验。

3、安装队伍的施工组织方案、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安装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检报告符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义务:

1、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2、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3、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作业人员具备条件:

1、持证上岗。

2、按照规程操作。

3、定期接受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4、证书有效期满6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设备登记:

使用前或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监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显著位置。

提交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为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完整的出厂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等。

安全技术档案:

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定期检验:

1、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2、报验前应进行自检。

3、不得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应急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演练。

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8种。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洗、润滑、调整和检查。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负责人每月开会)每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我国对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制度,具有强制性、体系性及责任追究性的特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建立两项制度:

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和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7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

1)行政许可制度2)监督检查制度3)事故应对和调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内容:

1)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情况2)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应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4)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维修保养、化学清洗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相关方安全管理

承包商管理具体要求:

一是要明确双方责任;二是要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是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四是开展对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商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7、承包商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

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2、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承包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批准后监督实施。

3、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

4、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做好办理开工手续等工作,承包商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5、发包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要随时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惩处。

6、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承包商施工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故障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停工整顿,并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内容:

一是要根据自身的安全资质和能力,承包相应的工程。

二是根据工程需要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是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要界定清晰。

四是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核实和确认。

五是组织对施工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是在危险性较大或与正在生产运行设备、区域有交叉的施工,设置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安全生产许可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和发证工作的时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工作日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行政许可法》关于法律责任追究的原则是有过必罚、过罚相当。

下列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

l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恬动,不依法处理的。

(3)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4)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5)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的。

2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无证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有3种情况:

一是从未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二是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三是被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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