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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讲座变配电

电气专业讲座---供配电设计要点:

1、规范、国标图集;2、电源;3、配变电所和柴油发电机设置;4、配变电所;5、柴油发电机房;6、配电间及强电竖井;7、计算;8、变配电所接地

1、规范、国标图集、设计手册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35KV~110KV白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2011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制造设计规范》GB/T50063-2008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200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90D101-5

《附设式电力变压器室布置》97D201-1

《干式变压器安装》99D201-2

《10KV/0.4KV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02D201-4

《35/(6)KV变电所二次接线交流操作》99D203-1

《6-10千伏配电所二次接线(直流操作)》01D203-2

或2002年合订本《变配电所二次接线》D203-1~2

《低压双电源切换电路图》99D302-1

《低压母线分段断路器二次接线》97D302-2

《低压母线分段断路器二次接线》续01D302-3

《变配电系统智能化设计(10KV及以下)》03D602-1

《电气竖井设备安装》04D701-1

《封闭式母线安装》91D701-2

《电缆桥架安装》01D701-3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00D202-2

或合订本《备用电源》D202-1~2

《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

设计手册类: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版)

《工业与民用建筑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

2.电源

2.1电压等级:

建筑物一般设置的是终端变配电所,一般高压为10KV,部分大型项目有35KV(上海的大型项目较多采用)或110KV进线的更高电压的变电所(国外主要是欧洲采用20KV,苏州已引进应用到工业园区)。

使用电压有高压10KV、6KV、3KV(主要为大型制冷机组、水泵等采用),低压380V、220V、110V。

安全特低电压50V、36V、24V、12V(游泳池、隧道、人员可能触及的场所)等。

2.2负荷等级:

各类建筑的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供电中断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分为一、二、三及负荷。

1)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见下表1,

表1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级别

1

国家级会堂、国宾馆、国家级国际会议中心

主会场、接见厅、宴会厅照明,电声、录像、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客梯、总值班室、会议室、主要办公室、档案室用电

一级

2

国家及省部级政府办公建筑

客梯、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及主要通道照明用电

一级

3

国家及省部级计算中心

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4

国家及省部级防灾中心、电力调度中心、交通指挥中心

防灾、电力调度及交通指挥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5

地、市级办公建筑

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及主要通道照明用电

二级

6

地、市级及以上气象台

气象业务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气象雷达、电报及传真收发设备、卫星云图接收机及语言广播设备、气象绘图及预报照明用电

一级

7

电信枢纽、卫星地面站

保证通信不中断的主要设备用电

一级*

8

电视台、广播电台

国家及省、市、自治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的计算机系统用电,直接播出的电视演播厅、中心机房、录像室、微波设备及发射机房用电

一级*

语音播音室、控制室的电力和照明用电

一级

洗印室、电视电影室、审听室、楼梯照明用电

二级

9

剧场

特、甲等剧场的调光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特、甲等剧场的舞台照明、贵宾室、演员化妆室、舞台机械设备、电声设备、电视转播用电

一级

甲等剧场的观众厅照明、空调机房及锅炉房电力和照明用电

二级

10

电影院

甲等电影院的照明与放映用电

二级

11

博物馆、展览馆

大型博物馆及展览馆安防系统用电;珍贵展品展室照明用电

一级*

展览用电

二级

12

图书馆

藏书量超过100万册及重要图书馆的安防系统、图书检索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其它用电

二级

13

体育建筑

特级体育场(馆)及游泳馆的比赛场(厅)、主席台、贵宾室、接待室、新闻发布厅、广场及主要通道照明、计时记分装置、计算机房、电话机房、广播机房、电台和电视转播及新闻摄影用电

一级*

甲级体育场(馆)及游泳馆的比赛场(厅)、主席台、贵宾室、接待室、新闻发布厅、广场及主要通道照明、计时记分装置、计算机房、电话机房、广播机房、电台和电视转播及新闻摄影用电

一级

特级及甲级体育场(馆)及游泳馆中非比赛用电、乙级及以下体育建筑比赛用电

二级

14

商场、超市

大型商场及超市的经营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大型商场及超市营业厅的备用照明用电

一级

大型商场及超市的自动扶梯、空调用电

二级

中型商场及超市营业厅的备用照明用电

二级

15

银行、金融中心、证交中心

重要的计算机系统和安防系统用电

一级*

大型银行营业厅及门厅照明、安全照明用电

一级

小型银行营业厅及门厅照明用电

二级

16

民用航空港

航空管制、导航、通信、气象、助航灯光系统设施和台站用电,边防、海关的安全检查设备用电,航班预报设备用电,三级以上油库用电

一级*

17

铁路旅客站

候机楼、外航驻机场办事处、机场宾馆及旅客过夜用房、站坪照明、站坪机务用电

一级

其它用电

二级

大型站和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用电

一级

18

水运客运站

通信、导航设施用电

一级

19

汽车客运站

港口重要作业区、一级客运站用电

二级

一、二级客运站用电

二级

2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一级

21

旅游饭店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二级

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的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一级*

22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的宴会厅、餐厅、厨房、康乐设施、门厅及高级客房、主要通道等场所的照明用电,厨房、排污泵、生活水泵、主要客梯用电,计算机、电话、电声和录像设备、新闻摄影用电

一级

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宴会厅、餐厅、厨房、康乐设施、门厅及高级客房、主要通道等场所的照明用电,厨房、排污泵、生活水泵、主要客梯用电,计算机、电话、电声和录像设备、新闻摄影用电,除上栏所述之外的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的其它用电

二级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对供电连续性要求极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用电

一级*

23

二级以上医院

除上栏所述之外的其它重要实验室用电

一级

主要通道照明用电

二级

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等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如呼吸机等)及照明用电

一级*

24

一类高层建筑

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病理切片分析、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扫描室、血库、高压氧仓、加速器机房、治疗室及配血室的电力照明用电,培养箱、冰箱、恒温箱用电,走道照明用电,百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重症呼吸道感染区的通风系统用电

一级

除上栏所述之外的其它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电子显微镜、一般诊断用CT及X光机用电,客梯用电,高级病房、肢体伤残康复病房照明用电

二级

走道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用电,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用电,安防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生活水泵用电

一级

25

二类高层建筑

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用电,客梯用电,排污泵、生活水泵用电

二级

注:

1负荷分级表中“一级*”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2本表未包含消防负荷分级,消防负荷分级按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2)消防设备负荷分级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

a)《高规》:

一类高层建筑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建筑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

b)《建规》:

超过150座的影剧院、超过3000座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平米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h的公共建筑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

c)《人规》:

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人防工程消防负荷为一级负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平米的人防工程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

d)《汽车库规》Ⅰ类汽车库(>300辆)、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消防负荷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Ⅱ(151~300辆)、Ⅲ类(51~150辆)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15车位)消防负荷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2.3负荷供电要求。

2.3负荷供电要求。

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双重电源《供规》用词,《民规》下版要修改)供电,[双重电源是指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双重电源”一词引用了国际电工词汇IEC60050.601-1985第601章中的术语第601-02-19条“DuplicateSupply”。

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

双重电源比原规范的两个电源更具操作性,双重电源可以是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或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这样的电源都可视为双重电源。

一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而且不能同时损坏,只有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这是必须满足的条件。

双重电源可一用一备,亦可同时工作,各供一部分负荷。

]

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设备的供电电源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准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强条,《供规》新加要求)

2)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民规》有,《供规》没有此要求)。

3)三级负荷可按约定供电。

4)备用电源严禁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强条)(《供规》新加要求)

[《供规》明确了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区别规范在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中增加了“各级负荷可根据需要设置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的条文。

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是两个完全不同用途的电源。

备用电源是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而应急电源,又称安全设施电源,是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是为了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为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的电源。

]

2.4供电电源及系统

1)同时供电的两路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其中一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2)在设计供配电系统时,除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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