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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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

13、1663年,英国科学家罗伯特.胡克用自制的复合显微镜观察一块软木薄片的结构,发现它们看上去像一间间长方形的小房间,就把它命名为细胞。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

序号

违法行为

2、你知道日食的形成过程吗?

法律依据

适用情形

10、日食:

当月球运动到太阳和地球中间,如果三者正好处在一条直线上时,月球就会挡住太阳射向地球的光,在地球上处于影子中的人,只能看到太阳的一部分或全部看不到,于是就发生了日食。

日食时,太阳被遮住的部分总是从西边开始的。

处罚裁量标准

缺点:

不仅消耗大量电能,留下残余物,如果控制不好,还会产生有毒物质,造成二次污染。

1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经营假劣兽药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

18、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方法,我国的九寨沟、长白山、四川卧龙等地都建立了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为物种的生存、繁衍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6、二氧化碳气体有什么特点?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18、大多数生物都是由多细胞组成的,但也有一些生物,它们只有一个细胞,称为单细胞生物。

如草履虫、变形虫、细菌等。

4、填埋场在填满垃圾以后,可以在上面修建公园、体育场、但是不能用来建筑房屋和种植庄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

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

(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

(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6、月球是一个不发光、不透明的球体,我们看到的月光是它反射太阳的光。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

(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

答:

①尽可能地不使用一次性用品;②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③包装盒纸在垃圾中比例很大,购物时减少对它们的使用。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5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20万元罚款,并没收其生产设备。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兽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首次无证经营兽药,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兽药,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或无证经营兽药,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或二次以上违法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没收其生产设备。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二次以上违法的;或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没收其生产设备。

2

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

二、持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

(二)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的;(三)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的;(四)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五)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经营假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持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

(二)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的;(三)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的;(四)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五)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经营假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5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20万元罚款;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兽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或首次违法经营兽药,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兽药,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或违法经营兽药,货值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二次以上违法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二次以上违法的;或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造成重大损失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3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

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开展了生产活动,且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或开展了经营活动,且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开展了生产活动,且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或开展了经营活动,且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或者二次以上违法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报请发证机关或批准机关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5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或者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责令其停止实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

三、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再犯的,属于前款“逾期不改正”的情形。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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