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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审计报告

联洲会财审字[2016]第046号

 

报告单位:

深圳市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座2812-2815

电话:

0755-23991111传真:

0755-23991109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3

2.利润表···························································

4

3.现金流量表······················································

5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

5.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明细表·······························

7

6.财务报表附注···················································

8-17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18-19

*机密*

审计报告

联洲会财审字[2016]第046号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皇御苑学校(以下简称“皇御苑学校”)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皇御苑学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皇御苑学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皇御苑学校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一六年三月一十四日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皇御苑学校原名深圳市高级中学皇御苑学校,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批准文号:

深教[2002]270号),于2003年1月29日领取由深圳市教育局颁发的[教社证字4403004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深圳市高级中学皇御苑学校于2008年3月31日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批准文号:

深教[2008]95号)改名为深圳市皇御苑学校,于2008年6月24日换领由深圳市教育局颁发的[教民4403003000014号];又于2011年1月1日换领了由深圳市教育局颁发的[教民1440300310000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为[深国税登字440300750462909号],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为[深地税字440300750462909号]。

学校办学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7号,举办者:

深圳市新天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荔,校长:

徐建真,办学类型:

小学、中学,办学内容:

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初中、全日制普通高中。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收费批复文号:

深价联字[2004]51号,收费标准:

1、学杂费正式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00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000.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0.00元,均含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体检费、证书手册费和校服费;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0.00元,含水电费(包括空调电费)、床上用品费、饮水费(饮用纯净水)、衣被洗涤费和晚自习管理费。

走读生午休费每生每学期500.00元;3、伙食费、校车接送费等自愿选择性代收费按实际收取。

2015年5月14号起按照:

深发改函[2015]789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深圳市皇御苑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收费标准做以下调整:

1、高中学杂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2000元,学杂费含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2、住宿费收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3、收费标准调整后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费。

教育部门核定本校的最大办学规模:

小学6个班,初中3个班,高中24班,共1320人,目前总共有学生955人,高中共25个班,实有教职员工105人,其中:

专任教师77人,职工28人。

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为8.1%。

本年教职工人均月工资6114.69元,专任教师(不含职工)人均月工资74455.52元,本年教职工工资总收入(含福利及社保)占学杂费收入的60%。

学校占地面积10,713平方米,建筑面积10,908平方米。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校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会计期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存货计价

存货的核算方法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按先进先出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支出,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绿化费、固定资产改良费用等。

学校绿化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少于5年内分期摊销。

学校在筹建期间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为开办费一般不少于5年期限内分期摊销。

如发生数额较大的筹办支出,如广告策划、建筑物改良装修费等支出,能为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可按不超过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4、固定资产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类为:

房屋和建筑物;教学设备;交通工具;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法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预计残值率10%。

(3)分类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和建筑物

20年

4.50%

教学设备

5年

18.00%

交通设备

5年

18.00%

图书

5年

18.00%

其他固定资产

5年

18.00%

5、坏账处理与准备

(1)坏账的确认标准

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标准

对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

应收账款根据期末余额按账龄的一定比例结合个别认定法确定,其他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

坏账处理采用直接转销法。

6、收入的确认方法: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开学前向受教育对象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及其他办学收入等先在“预收账款”科目反映,然后按月结转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民办学校通过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并向其收取的教育成本费、住宿费及其他办学收入,以及民办学校接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而获取的教育经费补助款等。

其他业务收入指民办学校主营业务之外的附带业务所得,主要包括租赁收入、学校科研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捐资助学收入和其他非办学收入。

(1)捐资助学收入是指受教育者自愿捐赠的款项。

(2)其他非办学收入,指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政府奖励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或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1)采用追溯调整法。

用累积影响数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期初留存收益及资产负债表的相应项目。

不涉及估计信息的揭示。

(2)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时采用未来适用法,但要在附注中说明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3)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方法都必须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和变更的影响数。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确定处理。

(1)如果变更只影响本期,则列入变更会计估计的会计期。

(2)如果变更影响本期及将来,则同时列入变更的会计期和以后的会计期。

(3)如果一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对本期或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的,应在附注中反映其影响并列出数字。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1)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直接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2)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按两种方法处理:

①如属重大会计差错,则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或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会计报表的其它相关项目也作相应调整。

②如不是重大会计差错,则直接计入本期的相关项目。

作为本期发生的事项处理。

三、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现金

1,574.34

0.01%

1,866.28

0.01%

银行存款

37,702,457.83

99.99%

36,011,260.72

99.99%

合计

37,704,032.17

100.00%

36,013,127.00

100.00%

注释2.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2-3年

3年以上

53,639.00

100.00%

53,639.00

100%

合计

53,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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