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认证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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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认证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
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
(VC.9)(修订日期:
2012-04-01)
泰尔认证中心
本次修订内容:
变更成YD/T
45天。
本次修订了以下内容:
标准变更: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依据的标准,由YD/T799-2002799-2010。
包括以下内容:
1、修订4.2.2.2.1铅酸蓄电池检测项目
2、修订4.2.2.4铅酸蓄电池检测时限要求:
铅酸蓄电池检测时限为
1.适用范围1
2.认证模式1
3.认证的基本环节1
3.1认证的申请1
3.2型式试验1
3.3初始工厂检查1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1
3.5获证后的监督1
4.认证实施1
4.1认证申请1
4.2型式试验2
4.3初始工厂检查6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8
4.5获证后的监督8
4.6复评10
5.认证证书11
5.1认证证书的保持11
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12
5.3认证范围变化12
5.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12
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14
7.收费14
附件115
附件216
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组织向泰尔认证中心(TLC申请的蓄电池设备自愿性产品认证。
本规则中的蓄电池设备包括:
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申请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检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对产品质量和最终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关键元器件说明见附件10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认证申请表。
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应在申请表中“申请单位名称”注明(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
2)企业概况。
申请单位和生产单位不一致时,提供双方的企业概况;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单位和生产单位
不一致时,提供双方的上述文件。
(代理商还应提供授权证明,国外企业需提供注册证明);
4)提供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性证明材料(已取得时);以及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文件;
5)产品描述资料,包括:
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描述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
产品照片(照片要包括内外部结构及铭牌、多侧面多角度)等;
6)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注明设备是申请单位的还是生产单位的);
7)产品描述中所列及的所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组织对其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组织用其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
8)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图形商标,还应提供商标电子文件);
9)其他需要的文件,如:
企业标准,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情况;
10)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加工协议书(生产方式为OEM寸提供);
11)若申请单位涉及有制造单位时,需提交品牌或技术授权书、企业说明等文件。
4.1.3申请材料的受理
受理评定部组织授权人员对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合同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组织的认证申请。
从受理时间到签订合同,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时,企业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按重新受理对待。
4.1.4签订合同
产品认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4.2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样品
4.2.1.1型式试验样品的确定原则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取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
组织在准备型式试验样品时,所选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使用该阶段使用量最大的供方的产品。
4.2.1.2样品数量
般情况下,型式试验样品由组织按TLC相关规定送样。
具体的送样要求按附件1规
421.3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检测完成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原则上申请资料留TLC备案,样品视具体情况可全部返还组织或部分留TLC备案,其余样品应返还申请组织。
4.2.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检测标准
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1360-2005《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
YD/T1715-2007《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
4.2.2.2检测项目
4.2.2.2.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初次认证和复评型式试验应检测YD/T799-2010标准规
定的下述项目(检测项目后标注的B、C代表不合格分类,以下相同):
1.外观C
2.结构C
3.阻燃性能B
4.气密性B
5.荷电量C
6.10小时率放电B
7.3小时率放电B
8.1小时率放电B
9.大电流放电B
10.容量保存率B
11.密封反应效率B
12.防酸雾性能B
13.安全阀要求B(开、闭阀压力按1~49kPa要求)
14.耐过充电能力B
15.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放电)C
16.电池间连接电压降C
17.防爆性能B
18.封口剂性能(耐寒性、耐热性)B
19.内阻C
20.热失控敏感性B
21.过度放电B
22.低温敏感性B
23.再充电性能C
24.容量一致性C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监督检测应检测YD/T799-2010标准规定的下述项目:
1.气密性B
2.10小时率放电B
3.3小时率放电B
4.1小时率放电B
5.大电流放电B
6.密封反应效率B
7.防酸雾性能C
8.安全阀要求B
9.容量一致性C
10.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放电)C
4.2.2.2.2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
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产品的初次认证和复评型式试验应检测YD/T1360-2005标准规
定的下述项目:
1.重量C
2.结构(一般结构B、隔板B、蓄电池槽B胶体电解质B)
3.外观(污迹C变形B裂纹B、漏液B、标志B)
4.阻燃性能B
5.气密性B
6.10小时率放电B
7.3小时率放电B
8.1小时率放电B
9.大电流放电B
10.容量保存率B
11.密封反应效率B
12.防酸雾性能B
13.安全阀要求B(开、闭阀压力按1〜49kPa要求)
14.耐过充电能力B
15.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C
16.电池间连接电压降C
17.蓄电池内阻B
18.防爆性能B
19.封口剂性能(耐寒性、耐热性)B
20.大电流放电后电池恢复能力B
21.过度放电B
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产品的监督检测应检测YD/T1360-2005标准规定的下述项目:
1.阻燃性能B
2.气密性B
3.10小时率放电B
4.3小时率放电B
5.1小时率放电B
6.大电流放电B
7.密圭寸反应效率B
8.防酸雾性能B
9.安全阀要求B(开、闭阀压力按1〜49kPa要求)
10.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C
11.电池间连接电压降C
4.2.2.2.3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
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产品的初次认证和复评型式试验应检测YD/T1715-2007标准规
定的下述项目:
1.重量C
2.结构(外形尺寸B、、蓄电池极柱B)
3.外观(污迹C变形B裂纹B、漏液B、标志B)
4.阻燃性能B
5.气密性B
6.10小时率放电B
7.3小时率放电B
8.1小时率放电B
9.大电流放电B
10.容量保存率B
11.密封反应效率B
12.防酸雾性能B
13.安全阀要求B
14.耐过充电能力B
15.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C
16.电池间连接电压降C
17.蓄电池短路电流及内阻水平C
18.防爆性能B
19.封口剂性能(耐寒性、耐热性)B
20.再充电性能B
21.过度放电B
22.低温敏感性B
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产品的监督检测应检测YD/T1715-2007标准规定的下述项目:
1.阻燃性能B
2.气密性B
3.10小时率放电B
4.3小时率放电B
5.1小时率放电B
6.大电流放电B
7.密圭寸反应效率B
8.防酸雾性能B
9.安全阀要求B
10.端电压的均衡性(开路、浮充)C
11.电池间连接电压降C
4.223检测机构选择
组织可从TLC网上公布的检测分包机构中自由选择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如果组织没有意向,TLC应本着就近和均衡的原则确定检测机构。
4.2.2.4检测实施
接到任务的检测机构应通知组织将样品寄送到检测机构或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组织现场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应按TLC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检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检测,并考虑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果检测机构对传递的相关信息有疑义,应及时与TLC业
务发展部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
检测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企业检测样品后35个工作日内(铅酸蓄电池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任务(由于企业原因耽误不算)。
4.2.2.5型式试验结论
型式试验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判定方法见附件1规定。
对产品认证型式试验,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TLC受理评定部,必要时
对不合格项目的情况进行说明,TLC受理评定部负责通知组织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向检测机构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如果再次型式试验仍不合格,则本次产品的型式试验结论为不合格。
4.3初始工厂检查
4.3.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现场指定试验+型式试验样品核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核查,以及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
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指生产厂家有无蓄电池的工业生产许可证,以及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若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单位已在TLC产品认证中进行过工厂检查,且该证书有效,本次工厂检查可简化,前提是组织要提交工厂简化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由TLC派检查组对组织按照《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体系通用要求》(见附件2)进行工
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并对组织的生产检测硬件资源进行核查。
检查组还对企业持有的IS09000证书有效性进行核查。
431.2现场指定试验
检查组在企业现场进行工厂检查时,需要对申请认证的产品依据相应行业标准进行现场指定试验,样品应从组织现场所有合格成品中抽取。
现场指定试验由检查组依据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出厂检测项目中随机抽测4项,测试方法和指标要求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如果现场指定试验不合格允许重新抽样一次,若重新进行现场指定试验合格,检查组将开具一般不合格报告,若重新进行现场指定试验仍不合格,将开具严重不合格报告。
431.3型式试验样品核查
型式试验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为多家时,组成样品的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应为组织现阶段采购量最大的供方),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时将进行核对。
4.3.1.4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核查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组织应提供对供方材料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工艺试验报告或用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
工厂检查时,检查组将核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