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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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08级《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财政学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色和培养目标是,面向政府与面向市场结合,将财税理论政策教学研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制度,又懂得企业税务理财和鉴证方法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人才。

培养方向是三个面向:

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考研。

二、招生对象

我校及联合办学的“七所学校”全日制非财政学专业2008级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三、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序号

课程

学时/学分

时间

备注

1

财政学

64/4

二下

2

会计学概论

48/3

二下

3

企业会计*

64/4

二下

4

经济法*

64/4

二下

5

税法(Ⅰ)*

48/3

三上

6

税法(Ⅱ)*

48/3

三上

7

税收代理实务*

64/4

三上

8

财务管理*

64/4

三上

9

税收管理

32/2

三下

10

税务稽查

48/3

三下

11

税务会计

32/2

三下

12

税收筹划学*

48/3

三下

13

国际税收

32/2

四上

14

关税学

32/2

四上

15

政府预算管理

32/2

四上

专业论文(含实践)

5周/5

四下

或四上寒假

合计

(720+5周)/50

说明:

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四、报名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七校联合学生请根据自己学校的七校联合办学报名程序办理。

五、学分要求

辅修双学位总学分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专业学位论文)5学分。

六、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08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财税学院)具体通知。

七、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八、收费标准

七校联合学生根据自己学校教务部(处)规定标准办理。

九、招生咨询

咨询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404、405办公室。

咨询时间:

12月1日—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1:

30;下午2:

00-5:

00

咨询电话:

联系人:

皮老师、吴老师

财税学院网址:

附件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方式

学号

申请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名称: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双学位()

主修专业情况

已修课程数

平均成绩

重修课程门数

是否受过违纪处分

主修学院意见

 

公章年月日

辅修学院意见

 

公章年月日

教务部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备注:

计划完成学习类型栏目中选“辅修”表示只学习带“*”课程,且只交25学分费用,学习合格后发辅修结业证;选“双学位”表示学习所有课程,交50学分费用,学习完毕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辅修学位证。

附件2:

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

主修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

辅修学校:

辅修专业: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双学位()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民族

政治

面貌

籍贯

 

签章年月日

 

签章年月日

说明:

辅修指只修读辅修专业的必修课,修满25学分发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指修读辅修专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学位证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修双学位全程培养方案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色和培养目标是,面向政府与面向市场结合,将财税理论政策教学研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制度,又懂得企业税务理财和鉴证方法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人才。

培养方向是三个面向:

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考研。

二、专业特点及获得的能力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是由我校财税学院举办的本科专业。

税收研究是我院的优势之一,财税学院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全国率先开设了税收专业本科,2003年招收了财政学(税收筹划方向)专业本科生,并在研究生层次设有税收研究方向,已有一套完整的培养方案和成熟的教学经验。

注册税务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人事部共同发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具有服务和鉴证双重职能的专业人才。

注册税务师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导向,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涉税事宜进行服务和鉴证。

是政府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高级税务管理人才。

本专业依托我校经、法、文、理等多学科的有力支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培养方针,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动脑、动手的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辅修本专业要求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及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和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为社会经济实践服务的能力;

3、满足各级税务部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广大企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需求,胜任我国各级企业、税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机构的工作;

4、为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输送税务决策服务人才;

5、为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咨询公司输送从事税务代理和税务咨询、鉴证的专业人才。

6、通过辅修本专业将为有志于报考财政学、税收学专业研究生的其他专业的同学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提高专业水平,有助于考研成功。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

财政学、税法

(1)、税法

(2)、企业会计、税务代理实务、经济法、税收管理、会计学原理、国际税收、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学、关税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政府预算管理等。

四、辅修的基本要求

1、本专业辅修双学位应完成的总学分为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5学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分,方可授予管理学学位。

2、课堂教学。

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数为45学分,其中必修课25学分,选修课20学分。

3、实践环节。

包括社会实践1次(自己选择)、专业学位论文1篇,共计5学分。

五、课程计划

本专业辅修双学位的课程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大学四年级上学期或者下学期结束前结束。

具体安排见全程教学计划表。

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经济学学士学位【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计划表

序号

课程

学时/学分

时间

备注

1

财政学

64/4

二下

2

会计学概论

48/3

二下

3

企业会计*

64/4

二下

4

经济法*

64/4

二下

5

税法(Ⅰ)*

48/3

三上

6

税法(Ⅱ)*

48/3

三上

7

税收代理实务*

64/4

三上

8

财务管理*

64/4

三上

9

税收管理

32/2

三下

税务稽查

48/3

三下

10

税务会计

32/2

三下

11

税收筹划学*

48/3

三下

12

国际税收

32/2

四上

13

关税学

32/2

四上

14

政府预算管理

32/2

四上

15

专业论文(含实践)

5周/5

四下

或四上寒假

合计

(720+5周)/50

说明:

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六、师资队伍

本专业方向所属财政学科是我校四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财政学科历史悠久,从1948年中原大学成立并创办财政信贷系至今,已走过近60个春秋。

本学科涵盖财政、税收两大专业,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招收本科学生的财政学科点之一。

附表1:

财政学科重大历史事件

1979年

获硕士研究生招收生权

1993年

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5年

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

成为财政部首批重点学科

2002年

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03年

成立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

2004年

《财政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4年

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称号

2005年

《中国税制》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5年

获《中国大学评价》经济学专业A++级称号

2006年

《国家预算管理》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6年

税务专业(本科)恢复招生资格

2006年

财政学专业获“湖北省高等院校首批品牌专业”称号

2007年

《中国财政史》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7年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核评估再次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2007年

财政学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07年

获批成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8年

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008年

财政学教学团队获“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2008年

财政学教学团队获“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

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0人,其中教授16人(含博士生导师11人),副教授15人,讲师9人;博士32人,硕士4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26人,占教师比重的65%。

呈年龄的“正三角型”和学历、职称的“倒三角型”结构,且45岁以上人员又与低学历人员存在很大重合度,表明学科师资队伍结构较为合理。

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是我院优良传统,不少教师是学校师德典范,深受学生爱戴。

在学院师资队伍中,有不少是获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的知名教师。

附表2:

财政税务学院师资队伍中教师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统计表

荣誉称号

授予人数

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人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人

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奖

2人

湖北名师

1人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

1人

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

3人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

2人

湖北省百名跨世纪人才

1人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人

湖北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1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德标兵

2人

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财政学科在“地方财政研究”、“财政史研究”、“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研究”等领域已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

近五年来,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出版专着、教材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经济学动态》、《当代亚太》、《财政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税务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不少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经济学周报》、《人大复印资料》等权威刊物转载,有近20余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他们中有一大批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有实力的专家、学者。

如:

杨灿明教授(中南财经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李大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庞凤喜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陈志勇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刘京焕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名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王金秀教授(博士生导师)、侯石安教授(博士生导师)、艾华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等。

本专业辅修双学位课程的主讲教师如下:

杨灿明:

男,1963年生,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北省宣传文化战线首批“五个一批”人才人选。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理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委员、湖北省财政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武汉市人大常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黄石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

财政基础理论和财政政策。

主持、参与完成了: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地方财政行为及其规范化的研究”、“财政收入合理规模研究”、“中国政府采购研究”、“转型经济的收入分配研究”等10多项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含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课题)。

出版刊物:

《改革中的社会财力分配格局》、《市场结构与政府经济行为》、《转型经济中的宏观收入分配》、《现代财政学》、《中国地方财政发展研究报告2001》、《公共部门经济学》、《中国财政分配学》、《财政学概论》、《综合财政概论》、《财政理论与制度创新》等10余部专着、教材,在《经济研究》、《财贸经济》、《财政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30余篇,并有1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

曾两次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奖励与资助,一次获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奖学金基金资助。

先后赴美国、英国、新加坡、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越南、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

学术观点:

杨灿明教授从事财政学教学与科研近二十年,已取得较显着的科研成就,在中国财政学界崭露头角,其观点对中国财政学界有一定的影响,是中国财政学界杰出的中青年学者之一。

迄今为止,其有代表性学术观点如下:

1、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关于政府间财政关系;

3、公平、效率与个人收入分配;

4、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

5、农村经济与财税政策。

主讲课程:

财政学

陈志勇:

男,1958年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财政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的教学和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体制等。

主持“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研究——基于对‘土地财政’问题的治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税权划分研究”、“发挥公共财政科学发展职能促进湖北经济崛起”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出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政政策调控》、《财政学原理》、《国家预算管理》等多部着作、教材,在《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主讲课程:

财政学、国家预算管理、公债学等

刘京焕:

男,1959年生,教授,博士,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湖北名师。

现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间财政关系与社会保障理论、政策和制度等。

曾参与“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等多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其中有2项获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

出版了《公共需求研究》、《财政学原理》、《中国财政分配学》等多部着作、教材,在《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1997年赴新加坡参与了世界银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课题研究。

主讲课程:

财政学

侯石安:

男,1962年生,教授,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现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中国农村经济与财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及农村经济与财税政策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业补贴的国际比较研究”、财政部“九五”规划课题“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政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课题“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建设研究”、湖北省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重点项目“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村公共财政、公共品投入问题研究”、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湖北省财政厅“十一五”规划项目“支持解决湖北‘三农’问题的财政政策选择”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出版了《财政农业投入政策研究》、《农业财税政策导论》、《农税经济分析》、《中国农税发展史》等多部着作和教材,在《财政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

2002年6月出访日本农林水产省和福岛大学,并参与“中日两国政府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比较”课题的研究;2005年12月赴台湾逢甲大学参加海峡两岸租税理论讨论会。

主讲课程:

税法

 

李大明:

男,1947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11工程”财政学学科带头人。

曾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现任财政税务学院财税研究所副所长、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兼任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制度与税收管理;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

主持完成“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与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促进武汉经济圈建设的财税政策研究”、“税收管理体制改革”、“中国税制国际化与本土化发展研究”、“财政学专业改造与学科创新研究”等省部级课题研究;主要着作有:

《地方税与地方经济发展研究》、《税收筹划》(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税务管理》(国家教委八五规划教材)、《税收管理与稽查》(财政部统编教材)、《税务管理学》(国家税务总局统编教材)、《中国税制》、《国家税收》等。

在《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中国财政》、《涉外税务》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

其中《税收管理》(中央电大教材)、《税务管理》(财政部统编教材)分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优秀教材二等奖。

主持教学研究项目“加强税收理论教学,提高学生科研能力”获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财政学专业改造与学科创新研究”获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获湖北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学校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等荣耀称号。

1996年赴香港讲授《税法》,1999年出访新加坡国立大学,2006年出访乌克兰基辅国立经贸大学、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

主讲课程:

税法、税收管理、税收筹划学等

庞凤喜:

女,1962年6月出生,湖南湘潭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系主任、财税学院副院长、校首批“511”人才工程财政学学科带头人、《中国税制》课程首席教师,现任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组副组长,同时兼任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理事、湖北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1997年获财政部“部属院校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称号,2006年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同年获湖北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工程”资助。

庞凤喜教授长期从事税收理论、税收政策与税收法律制度的研究,迄今已出版《增值税制国际比较》、《宏观税收负担研究》、《转轨中的财税改革与思考》等个人专着3部、合着5部;主编教材3部、合编教材5部;在《管理世界》、《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投资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有多项成果获奖。

2000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我国宏观税收负担研究”;2004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建立社会保障税研究”,2005年受托主持国家税务总局年度重点科研课题——涉农税制研究”。

曾出访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台北大学、乌克兰基辅国立经贸大学、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诺维萨德大学、贝尔格莱德大学等高校作学术交流。

主讲课程:

税法

王金秀:

女,1963年生,教授,博士,博士后,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现任院财政系主任,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支出、政府预算、公共经济学、政府行政和事业财务会计理论、制度等。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公共支出政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预算的统一和分类管理研究”、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公共支出的经济分析”、教育部重点项目“国家预算管理”、湖北省财政厅“十一五”规划课题“湖北财政支出结构和效率”等,财政部“国家预算管理”、“政府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我国债券市场的税收和会计制度”、教育部人文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地方预算创新”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出版了《政府预算机制研究》、《国家预算管理》、《预算会计学》、《地方财政》等多部着作、教材、译着,在《管理世界》、《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多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湖北省会计学会、湖北省财政学会等优秀成果奖。

1999年出访新加坡国立大学。

主讲课程:

国家预算管理、预算会计等

艾华:

男,1959年生,教授,博士,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现任学院税务系主任,院中国税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法》课程首席教师。

兼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管理中心、中国税收咨询网特聘专家。

长期以来从事税收理论、税收实务和税收政策法规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编着了《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研究》、《税收知识问答》、《税务管理》、《纳税检查》等多部专着和教材;在《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论文50余篇。

多次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总经理培训班、湖北省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各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企业作税收筹划专题报告;多次被聘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师资培训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师资培训班的主讲教师;经常为全国各地国、地两税的税务稽查机构作税务稽查报告和案例分析。

主讲课程:

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学等

刘孝诚:

男,1954年生,教授,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现任校中国财政史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财政博物馆布展大纲》编委会特聘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财税史和财税思想史、中国税制等。

曾参与“中国农民负担史研究”、“中国财政通史”、“财政监督”、“城镇财政管理”等省、部级课题,编着或参与编着的专着、教材有《依法治财简论》、《关税》、《中国财政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简史》、《财经大辞典》等,在《财政研究》、《财贸经济》、《当代经济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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