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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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

二OO六年七月

 

目录

1总则

1.1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04〕8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办〔2004〕307号)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以及有关行业的管理规范,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管养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包括江堤、河堤、湖堤和海塘)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规模、标准等,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工程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4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实际操作中可实行“一人多岗”。

1.5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和泵站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工程管理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六个大类,其中工程管理类划分为技术管理、运行和观测等三个小类;

将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工程管理类、水政监察类、巡查管理类和辅助类等七个大类;

将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工程管理类、水政监察类、渠道管理类和辅助类等七个大类;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工程管理类、运行维护类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6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相应水政监察职责。

1.7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8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9管理多个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技术管理(大中型灌区和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工程管理类)、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运行、观测类岗位(含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中的渠道管理类、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河道堤防巡查管理类)按实际需要设置。

1.10管理多个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技术管理(大中型灌区和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工程管理类)及水政监察等五类岗位定员,以单个工程上述五类岗位定员总数最大值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1.3;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工程管理单位的运行、观测类、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中的渠道管理类和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巡查管理类等岗位定员,按各工程分别确定后相加。

其中,管理多座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三类岗位定员,以单个工程上述三类岗位定员总数最大值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3.0;运行维护类岗位定员按各工程分别确定后相加。

1.11位于偏远地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除单位负责、行政管理和财务、资产管理类外的其余岗位定员,应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1.2。

1.12除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外,其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按范围取值时,应根据定员级别中的主要参数进行线性插值计算。

1.13非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可参照本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1.1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2.1定员级别

大中型水库工程定员级别按表2.1.1的规定确定。

表2.1.1大、中型水库工程定员级别

定员级别

水库总库容(亿m3)

1

≥5

2

<5

≥1

3

<1

≥0.1

2.2岗位类别及名称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2.2.1。

表2.2.1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类别及名称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1

单位负责类

单位负责岗位

2

技术总负责岗位

3

财务与资产总负责岗位

4

行政管理类

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5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6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7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8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9

会计岗位

10

出纳岗位

11

工程管理类

技术管理类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12

水工技术管理岗位

13

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岗位

14

机电和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15

信息和自动化管理岗位

16

计划与统计岗位

17

水土资源管理岗位

18

水库调度管理岗位

19

水文预报岗位

20

运行类

运行负责岗位

21

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

22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23

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24

防汛物资保管岗位

25

观测类

大坝安全监测岗位

26

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

27

水政监察类

水政监察岗位

28

辅助类

2.3岗位定员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各岗位定员按表2.3.1的规定确定。

表2.3.1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各岗位定员(单位:

人)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定员级别

1

2

3

单位负责类

单位负责岗位

3~4

2~3

1~2

技术总负责岗位

财务与资产总负责岗位

行政管理类

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

3~4

2~3

1~1.5

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1~2

1

0.5~1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

3~4

2~3

1~2

会计岗位

出纳岗位

工程管理类

技术管理类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

8~14

4~8

2~4

水工技术管理岗位

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岗位

机电和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

信息和自动化管理岗位

计划与统计岗位

水土资源管理岗位

水库调度管理岗位

3~6

2~3

1~1.5

水文预报岗位

运行类

运行负责岗位

0.5~1

0.5~1

0.5

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

1~6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1~6

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1~2

1~2

0.5~1.5

防汛物资保管岗位

0.5~2

0.5~1

0.5

观测类

大坝安全监测岗位

1.5~3

1.5~2.5

0.5~1.5

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

1.5~2

1.5

1

水政监察类

水政监察岗位

3~4

2~3

1~2

辅助类

(0.10~0.15)×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

注:

①防洪任务重、运行调度较为频繁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其工程管理类人员取值时应乘以1.05~1.25系数。

②作为重要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岗位,可适当增加0.5~1人。

2.4岗位定员说明

2.4.1单位负责类

(1)3级水库:

函调人数和实地调查人数都多于部标要求人数,按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定员。

(2)2级水库:

函调人数和实地调查人数都偏多,按实际工作量定员。

(3)1级水库:

缺少统计样本,按实际工作量需要确定。

2.4.2行政管理类

(1)3级水库:

函调人数和实地调查人数都偏多,按实际工作量定员。

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重要性,将其人员单独确定为0.5~1人;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和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定为1~1.5人。

(2)2级水库:

函调人数和实地调查人数偏多,按实际工作量定员。

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重要性,将其人员单独确定为1人;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和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定为2~3人。

(3)1级水库:

缺少统计样本,按实际工作量定员。

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重要性,将其人员单独确定为1~2人;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文秘与档案管理岗位和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定为3~4人。

2.4.3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函调和实地调查表明,各级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此类人数都多于部标要求人数,结合浙江省目前的财务管理水平,将1级、2级和3级水库此类人员定为3~4人、2~3人和1~2人。

2.4.4工程管理类

(1)技术管理类

①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水工技术管理岗位、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岗位、机电和金属结构技术管理岗位、信息和自动化管理岗位、计划与统计岗位和水土资源管理岗位人员定员:

函调和实地调查表明,这七个岗位人员数量均少于部标人数,因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技术力量较为薄弱,为加强技术管理,按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定员。

②水库调度管理岗位和水文预报岗位:

函调和实地调查表明,这两个岗位人员数量少于部标人数,目前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调度和水文预报多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技术,因此按调查情况定员。

1级、2级和3级水库分别定员:

3~6人、2~3人、1~1.5人。

(2)运行类

①运行负责岗位:

根据部标中运行负责岗位的计算公式,将其运算结果表格化,1级、2级和3级水库分别定员:

0.5~1人、0.5~1人、0.5人。

②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

根据部标中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计算公式,将公式表格化。

各级大中型水库定员人数为1~6人,具体定员根据孔口流量来确定,如表2.4.1所示:

表2.4.1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人员确定表

孔口流量

(m3/s)

<500

≥500

<1000

≥1000

<5000

≥5000

<10000

≥10000

定员(人)

1~2

2~3

3~4

4~5

5~6

注:

有两个以上泄洪、输水建筑物的,其孔口流量为全部流量;水库的泄洪、输水建筑物很分散或汛期需要两个泄洪建筑物同时运行的,定员应提高一档;孔口流量以设计流量计。

③电气设备运行岗位:

根据部标中电气设备运行岗位计算公式,将公式表格化。

各级大中型水库定员人数为1~6人,具体定员根据表2.4.2来确定。

表2.4.2电气设备运行岗位定员表

设备数量T

<40

40≤T<80

≥80

定员(人)

T/10

2+T/20

6

注:

T为操作设备、电梯、发电机、变压器、水泵等电气设备台(套)数之和。

④通信设备运行岗位:

根据浙江省实际的通信设备情况及通信设备在防洪抢险中的重要性,将通信设备运行岗位1级、2级和3级水库分别定员:

1~2人、1~2人、0.5~1.5人。

⑤防汛物资保管岗位:

按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定员。

(3)观测类

①大坝安全监测岗位:

根据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实际情况,将大坝安全监测岗位1级、2级和3级水库分别定员:

1.5~3人、1.5~2.5人、0.5~1.5人。

②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

根据浙江省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设施的基本情况,将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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