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钢修改葛兰素实验室验收报告表t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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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钢修改葛兰素实验室验收报告表t讲解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65号

建设项目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房屋建筑业E4700

设计生产能力

新建一座钢结构形式的微生物实验室,

用于对生产的药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是否达标。

实际生产能力

与设计内容一致。

劳动定员和

生产班次

本项目新增员工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

实验人员5人,单班制生产,8h/班,年工作240天。

环评时间

2014年3月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评批复时间

2014年4月22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及环评批复文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津开环评[2014]24号

试生产时间

2016年5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6年9月26~27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实际总投资

3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5%

1.前言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10月,厂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65号,厂区总占地面积50017.10m2,由天津医药工贸集团公司与总部设在英国/美国的史克必成公司合资组建,主要经营非抗生素类片剂产品、滴眼剂、注射剂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投资300万元在公司厂区内建设《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建设内容为:

在主厂房西侧中部新建1座建筑1层的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西侧由北向南依次设置高温室、清洗室、准备室、办公室、培养室;东侧由北向南依次设置为阳性对照室、微生物限度测试室、更衣室、无菌检查室、储藏室、称重室。

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对生产的药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检测药品是否达标。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22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

津开环评[2014]24号)。

在本项目试生产期间,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了自查。

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于2016月27日赴现场进行了核实,认为:

“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描述的内容基本一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可以开展验收监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协同本项目监测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8月11日赴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9月26、27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微生物实验室的检验工作如常进行,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部)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4年3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津开环评[2014]24号“关于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三.工艺及产排污分析

3.1工艺分析

无菌检测

待检样品

胰酪大豆胨肉汤蛋白胨等

结果反馈

培养

观察

阳性对照

高温灭菌

称重

S2、S3

微生物限度测试

S1

图3.1-1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工艺流程图

检测流程简述:

从储藏室取出胰酪大豆胨肉汤、胰蛋白胨等实验试剂送去天平室经称重,配置所需的培养基(大批量检测时,直接外购配好的培养基),配好的培养基进入高温灭菌室灭菌,灭菌后的培养基置于准备区备用,根据待检样品所需检验的项目不同分别进入相应的无菌检测室、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和阳性对照室对样品进行检测。

无菌检测、微生物检测、阳性对照过程中将产生废弃试纸及吸管S1,培养过程中会产生废弃试剂瓶S2。

经过一段时间培养后,观察实验结果并记录药品样品中微生物情况,最后向公司研发和生产部门反馈。

培养结束后会产生废弃实验原料S3(经高温灭菌处理后收集)。

S1、S2、S3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市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2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表3.2-1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产生车间

(工艺)

产生位置(工序)

污染物

污染物

治理措施

最终去向

废水

实验室

实验器皿清洗0.0384万t/a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管路收集

最终进入天津

泰达威立雅水务

有限公司处理

盥洗室、卫生间、食堂等生活设施

生活污水0.009792万t/a

隔油池、

化粪池

噪声

实验室

实验室灭菌锅、烘箱、冰箱等设备运行

噪声

建筑隔声

基本没有环境影响

固体

废物

实验室

微生物检测

废弃试纸

及吸管0.108t/a

集中收集暂存

合计产生量0.508t/a,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培养基的

培养过程

废弃试剂瓶0.36t/a

废弃实验材料0.04t/a

办公室、盥洗室、卫生等生活设施

员工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暂存

产生量0.576t/a,

由泰达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备注

1、微生物实验室主要进行样品的无菌检测、微生物检测与阳性对照等检测过程,无新增废气污染物产生。

2、微生物实验室位于主厂房西侧中部,实验过程噪声较小,噪声通过建筑物和距离衰减后无法在项目厂区厂界位置进行准确监测,故本次不进行噪声的验收排放监测。

四.执行的排放标准

4.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4.1-1废水排放标准及限值

序号

排放位置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mg/L(pH除外)

执行标准及依据

1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三级标准限值

2

悬浮物

400

3

化学需氧量

500

4

生化需氧量

300

5

氨氮

35

6

总磷

3.0

备注:

“*”表示此污染因子在DB12/356-2008中无限制,执行GB8978-1996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4.2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微生物检验实验室项目,实验在封闭的操作间内进行,由此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此外,本项目的新风、空调系统依托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不新增设备,因此,本次验收监测不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价。

五.监测方案

5.1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5.1-1验收监测位置图

5.2监测方案

表5.2-1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位置

污染因子

周期

频次及时间段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W总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2

2次/周期

5.3监测标准及依据

表5.3-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使用仪器

最小检出量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

pH计

0.01(仪器精度)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1914-1989

滴定管

5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生化培养箱

0.5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1-1989

电子天平

4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25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1989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1mg/L

5.4质量控制

5.4.1监测期间的工况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运行。

5.4.2采样和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

水质监测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技术要求,对布点、样品保存、运输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现场监测涉及所有的采样设备和监测仪器均进行了定期的检定和期间核查,保证仪器设备的稳定、准确;

污染物排放口满足《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第57号)。

5.4.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实验室的计量仪器定期进行检定(包括自校准)和期间核查,需要控制温度、湿度条件的实验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且监控手段有效。

样品的流转、保存、复测及放弃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实施。

六.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6.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6.1-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对照表

序号

类别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同意在开发区所选地址(第五大街65号,你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占地面积约280平方米的微生物实验室”项目。

与批复一致

(一)

废气

该项目实验室应封闭设计,

侧墙不应安装排风机(轴流风机)。

与批复一致

(二)

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仪器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执行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56-2008)三级。

与批复一致

(三)

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a类。

本项目为微生物检验实验室项目,实验多数在封闭的操作间内进行,由此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的新风、空调系统主要依托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在《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津开)环监验字YS[2016]055号)验收监测数据显示:

该厂的厂界噪声达标。

因此,本次验收监测未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价。

(四)

固体

废物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与批复一致。

总量

该项目实施后,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建设单位已核定的排放总量指标中平衡解决,

无新增废水污染物核定总量指标。

与批复一致

 

七.监测结果

7.1废水监测结果

表7.1-1废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

mg/L,pH无量纲)

监测

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

日均值

排放标

准限值

日均值

达标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厂区

废水

总排

放口

W总

pH值

2016.9.26

7.57

7.62

/

6~9

单次最大、最小值达标

2016.9.27

7.68

7.45

/

悬浮物

2016.9.26

7

6

6

400

达标

2016.9.27

9

10

10

化学需氧量

2016.9.26

42

36

39

500

达标

2016.9.27

42

38

40

生化需氧量

2016.9.26

13.3

11.6

12.4

300

达标

2016.9.27

13.8

11.8

12.8

氨氮

2016.9.26

0.692

0.798

0.745

35

达标

2016.9.27

0.541

0.578

0.560

总磷

2016.9.26

1.63

1.60

1.62

3.0

达标

2016.9.27

1.67

1.64

1.66

八、总量核算

8.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废水:

Gi=Ci×Q×10-2,式中:

Gi-污染物排放总量(t/a);Ci-污染物排放浓度(mg/L);Q-废水年排放量(万t/a)。

表8.1-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物

名称

厂区总排放口排放浓度

(mg/L)

本期工程

排放总量

(t/a)

本期工程

核定总量

(t/a)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t/a)

排放增减量(t/a)

废水排

放量

/

0.04819

/

/

+0.04819

化学需

氧量

40

0.0193

0.02

0

+0.0193

氨氮

0.652

0.000314

0.005

0

+0.000314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废水排放总量0.04819万t/a,出厂废水排至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该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即CODcr60mg/L、氨氮(以N计)15mg/L。

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中出厂排放浓度低于上述一级B标准值,因此区域平衡替代本项目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削减量为0。

8.2固废污染物

(1)固废产生总量

G产生量=Q危废产生总量+Q一般固废产生总量+Q生活垃圾产生总量=(0.508+0+0.576)×10-4

=0.0001084万t/a

(2)固废处置总量

G处置量=0.0001084万t/a

(3)固废排放总量

G排放量=0万t/a

说明:

本项目新增危险固废与生活垃圾,具体内容参照上表“表3.2-1”。

九、验收监测结论

(一)项目概况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投资300万元在公司厂区内建设《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项目》,建设内容为:

在主厂房西侧中部新建1座建筑1层的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包括:

高温室、清洗室、准备室、办公室、培养室、阳性对照室、微生物限度测试室和无菌检查室等。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22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

津开环评[2014]24号)。

在本项目试生产期间,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了自查。

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于2016月27日赴现场进行了核实,认为:

“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描述的内容基本一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可以开展验收监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协同本项目监测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8月11日赴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9月26、27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微生物实验室的检验工作如常进行,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监测结果如下:

(二)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对厂区废水总排口中2个周期、每周期2频次的监测结果显示:

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全部达标。

2.噪声

本项目为微生物检验实验室项目,实验多数在封闭的操作间内进行,由此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的新风、空调系统主要依托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在《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津开)环监验字YS[2016]055号)验收监测数据显示:

该厂的厂界噪声达标。

因此,本次验收监测未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价。

(三)总量核算结果

1、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新增CODcr排放量0.0193t/a,氨氮0.000314t/a。

2、固体废物

该项目新增危险废物0.508t/a,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新增生活垃圾0.576t/a,由泰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废全部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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