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016899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37.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docx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评估重点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重点

前言

为便于各银行机构更好的理解《良好标准》,把握评估内容,良好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良好标准评估手册》的基础上,编写了《评估重点》。

《评估重点》可作为银监会派出机构指导银行评估工作的参考书。

《评估重点》的结构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评估工作的组织开展、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进行总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对各项原则标准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包括1.每项原则的要义解读和总体把握;2.每条标准的评估重点。

第一部分评估工作的开展和总体原则方法介绍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良好标准》)涵盖了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各个方面,共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

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5方面要素下包含15项原则,15项原则下包含61条具体标准。

希望通过银行对照《良好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以及银监会组织实施外部评估,帮助银行确定需要关注的领域,制定行动计划,有步骤地改进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努力达到《良好标准》的要求。

一、评估工作的开展。

第一,先由银行对照《良好标准》开展自评,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年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第二,主监管员应定期跟踪了解银行开展自评和整改的情况,与银行进行沟通、复核、确认,提出实施外部评估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提请实施专项现场检查。

第三,银监会组织监管统计人员、主监管员和其他相关监管人员成立工作团队,在银行自评的基础上,对法人机构开展外部评估。

外部评估可以和银监会现场检查相结合,也可根据需要单独开展。

外部评估中,对数据质量的核查以定期报送报表和数据为主。

二、评估的方法

评估人员在实施评估时,应对照每条标准和原则,通过文件资料查验、相关人员访谈、数据质量核查等手段,从三个方面对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现状予以评估:

第一,在机构范围内有规范的制度性文件或者具有约束性的其他书面材料,即“有没有”;第二,这些制度文件得到了全面和实质性地执行,即“做没做”;第三,执行达到了预期效果,数据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即“做的好不好”。

评估中首先从每一条标准的评估入手,利用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得出评估结果。

根据每一条标准的评估结果,结合该项原则的总体要求,进而得出每一项原则的评估结论。

每一条标准并不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每条原则下多数标准的评级未必能够代表某一条原则的总体评级情况,需要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每条原则或标准的评估结论以定性为基础分为4档:

分别为符合、大体符合、较不符合和不符合,评级标准及其使用的简要说明如下:

达到“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完全达到要求,没有明显不足。

评为“大体符合”依据的条件是:

银行没有完全符合条款要求,但总体有效性较好,覆盖了主要方面。

评估中发现的一些小问题未对数据质量带来实质性的影响,银行具备在较短时期内实现达标的能力并且做出了具体安排。

评为“较不符合”的依据是:

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和政策程序,但存在较明显缺陷;事实证明,有关政策和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全面执行,由此对数据质量带来实质性影响。

评为“不符合”的依据是:

在数据质量管理的主要方面没有规章制度,或相关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严重影响数据质量。

三、评估的原则

在按照以上评级标准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应遵循匹配性原则、实质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确定评估档次。

第一,匹配性原则是指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应与银行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的银行,其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应越高。

第二,实质性原则是指数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足以对数据质量产生实际影响。

第三,前瞻性原则是指,数据质量管理应对银行未来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展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第二部分各项原则和标准的具体评估方法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原则1组织领导

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总体把握]:

本原则及下属三条标准主要是评估银行董事会、高管层和主管领导对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两个层面的重视程度和组织领导的力度。

本条原则奠定了整个《良好标准》体系的逻辑基础:

良好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要以银行整体的数据质量管理为基础,也是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估不能忽略银行自身的全面的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否则就成为无本之末、无源之水。

但评估的落脚点还是重点针对银行报送监管机构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要以此作为抓手。

这就要求评估人员既要把握重点,又要做一定程度的延伸,将评估导向深入和根本。

通过实施评估,一方面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为银行监管夯实信息基础,另一方面也推动银行加强全面数据质量管理,增强其提升数据质量的内生动力。

前两条标准评估银行董事会、高管层对数据质量管理的定位、重视程度,以及督促内审、内控等相关部门在全行范围内检查评估并落实责任的力度,突出的是数据质量管理的基础。

第三条标准评估银行“主管领导”对监管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支持是否充分,落脚点是监管统计工作。

评估人员应平衡考虑董事会、高管层及主管领导在“基础”和“重点”两个层面的领导力度和成效,做出综合判断。

例如,某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在有关文件中将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体系,并能一定程度督促落实,但主管领导对监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协调不力,不能对重大监管统计事项及时部署,对监管统计所需资源也不够支持。

该行各标准的评级为:

1.1评为大体符合,1.2评为大体符合,1.3评为较不符合。

考虑到该行虽然对本行基础数据质量管理较为重视,但对监管统计工作存在明显的“短板效应”,该项原则的最终评级评为较不符合。

具体标准:

1.1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重点]:

1.董事会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将数据质量管理作为内控合规和战略规划的组成部分。

2.董事会是否督促有关内审、内控合规或其他部门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有效的检查和评估。

3.能体现董事会对数据质量重视程度的其他方面。

1.2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评估重点]:

1.银行是否对数据质量管理的流程机制、职责分工、考核评价和问责都有明确的规定。

2.管理层是否督促银行内控合规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对数据质量管理进行考核和评估。

3.银行是否对出现较大数据质量问题的部门和人员实施了问责。

4.能体现高管层对数据质量管理重视程度的其他方面。

1.3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评估重点]:

1.银行是否确定一位主管监管统计工作的行领导。

2.银行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管统计工作分工协调机制。

3.银行“主管领导”是否对重大监管统计事项及时进行部署。

4.银行“主管领导”是否在统计人员、经费、专用设备等资源调配方面进行了有效地支持。

原则2归口管理

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总体把握]:

“归口管理”是监管统计工作的重要原则,但其实质并不是要求银行确定一个部门完成所有的监管统计工作。

不同的银行完成监管统计工作采取的模式可以是不同的,监管统计报表和数据往往涉及银行各个业务、管理部门,一刀切的要求银行有一个部门完成所有的数据填报,既不合理,也无必要。

但是银行还是应确定监管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对监管统计制度进行统一规范、推动系统建设和整合、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控核查,统一出口报送数据等,发挥归口管理部门应有的统一协调和组织管理作用。

实践证明,这是保障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良好标准。

本原则重点关注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施归口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体制设计,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在各方面基本的“归口”履职情况。

归口管理部门履职的实际效果在本原则予以适当考虑,但更侧重在后述制度建设、数据质量监控、检查与评价等各项要素评估中体现。

如果银行在组织框架上的体制符合原则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基本能够发挥牵头组织管理监管统计工作的职责,就可评为“大体符合”以上。

当然,归口管理部门若履职存在严重不足或有名无实,也可评为“较不符合”以下。

标准2.1是本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标准2.2重点是评估银行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尽到所列的基本履职责任,标准2.3重点是评估银行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是否能保证银行分支机构归口管理部门切实有效履行归口管理职责。

例如:

某银行确定一个部门为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并赋予相应的权限,归口管理部门基本能够发挥归口管理职责,牵头协调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并领导分支机构,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但是归口管理部门在履职方面仍存在不少缺陷,包括对监管统计业务制度没有进行全面的规范梳理,对相关业务部门报送的数据质量监测考核也较薄弱等等。

评估组对各项标准的评级为:

2.1为符合,2.2为大体符合,2.3为大体符合。

考虑到该行在组织架构和体制方面是符合“归口管理”的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也基本能够履行职责,原则评估结论为大体符合。

具体标准:

2.1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评估重点]:

1.银行是否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管理的职责是否涵盖了全部的监管统计工作任务。

3.银行归口管理的授权是否充分。

2.2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评估重点]:

1.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建立监管统计工作相关制度和流程。

2.归口管理部门是否能够协调和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分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

3.归口管理部门是否能够及时针对监管统计质量存在的问题提请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评估重点]:

1.银行是否明确规定分支机构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2.分支机构是否依据总行要求确定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并履行相关职责。

原则3岗位设置

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并配备能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资源。

[总体把握]:

原则3有三个评估重点:

一是岗位设置的匹配性,即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是否设立了与本行或本部门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统计专职或兼职岗位;二是岗位设置的全面性,即岗位的设置是否能够涵盖监管统计所有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三是统计岗位的薪酬水平或激励机制是否具有吸引力。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重点关注上述三个方面。

考虑到三个方面,评估人员就要区分大、中型银行和小银行的不同情况。

如小银行岗位设置相对简单,可能存在1人多岗现象,但岗位职责能够涵盖监管统计工作内容,并且履职情况较好,那么可以评为大体符合。

若大、中型银行岗位设置即使数量相对较多,但可能存在岗位专业化不足、覆盖面不全、激励机制不合理,那么也可以评为较不符合。

一般情况下,评估人员主要根据这三方面的评估重点,对银行的监管统计岗位设置状况做出判断。

例如某大型银行监管统计岗位数量较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