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交底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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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交底书定稿
陕西路桥集团
柞山高速公路L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赵家庄隧道施工危险源告知及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人:
施工队伍:
日期:
柞山高速LJ-10合同段
隧道施工危险源告知及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了强化柞山高速LJ-I合同段隧道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规范参与隧道施工的广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达到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减少因工受伤事故,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本项目隧道的安全施工,现就隧道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和施工安全技术进行交底。
一、危险源分析
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有:
洞顶坍塌伤人、坠物伤人、有害气
体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触电、爆破飞石伤人伤物、电弧灼伤、粉尘伤害、火灾。
以上风险的原因主要有:
洞顶支护的质量没有达到规范要求、开挖后围岩长
期暴露而没有及时支护喷锚、爆破时冲击波的震荡、盲目快进以及支护不到位等
原因造成洞壁坍塌;
1、在台车、脚手架、截水沟等上面作业时的不规范和失误造成坠物伤人;
2、地下原始毒害气体逸出,通风不足等造成有害气体中毒;
3、装载机、挖掘机、风钻等作业使操作者视线不够开阔或失误、空压机马达防护不到位造成机械伤害;
4、模板拆装作业不符合要求,台车上钻孔、安装锚杆等施工未系安全带、安全绳造成高空坠落;
5、TN-S接地保护装置未接或不合规范,乱架乱拉电线、乱接用电器,电线老化,用电器功率超负荷,变电箱未加锁等造成触电;
6、爆破作业时安全警戒距离不足,或安全警戒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无关人员和机械进入爆破作业现场而被伤害;
7、焊接班组作业人员防护设施不到位或防护用品不佩戴造成电弧灼伤;
8、打眼时采用干钻法作业造成粉尘伤害;
9、木工作业现场和工棚吸烟及用电用火疏忽,预制场氧气、乙炔泄露造成火灾。
二、一般要求:
1、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四肢有残缺者不得参加施工作业,酒后严禁作业。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着装统一,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3、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野蛮施工。
4、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5、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各工序施工安全要求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
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5)施工人员均应戴防尘口罩。
(三)、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爆破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
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
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隧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7、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8、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9、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0、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1、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2、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3、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4、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5、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四)、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5.3.2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
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3.4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4车辆行使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5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5.3.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2、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五)、支护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
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钢拱架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
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六)、衬砌
〈一〉、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
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二〉、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三〉、喷锚补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四〉、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一〉、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二〉、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2、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三〉、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20米。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置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四〉、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
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