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站管线保护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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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站管线保护监理细则
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
工程监理06合同段
地下管线保护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理单位:
城建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7年07月
地下管线保护监理细则
一、管线保护的工程概况:
四工站位于长春路与城北主干道交叉路口,沿长春路南北向跨路口布置,车站范围地势南高北低,车站主体大、小里程端高差约7m。
车站起点里程K25+935.342,车站终点里程K26+318.600。
主体结构为两层(南侧局部三层)两柱三跨闭合框架结构,车站小里程端设置盾构接收井。
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
车站大里程端出入线区间采用明挖+盾构,出入线明挖基坑与四工站主体结构基坑合槽施工。
二、监理的依据:
1、四工站围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13);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地铁三号线管线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5、地铁三号线四工站管线迁改平面图。
《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三、地下管线保护监理组织架构图
驻地地下管线安全监理员
王继春、毛伟峰
驻地地下管线安全监理员
王喜增
组长(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王景
副组长(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孟庆忠、王健
四、周边管线情况
依据设计图纸,工程开工前,需要对以下管线进行迁改,管线拆迁数量表见表5.1,管线平面图后附。
我监理组进场后,将对周边管线情况重新摸排,并制定相应方案。
四工站及站后区间
四工站及站后区间位于长春北路下方,地下管线密布,埋深基本在1.0m以下,管线包括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通信电缆槽及电力管沟、天然气管道、路灯线等,埋深深浅不一,确定有以下管线需拆迁:
序号
类别名称
规格
材质
埋深
(m)
处理方式
走向(m)
备注
1
雨水管
DN400
PE
1.6
临时废除
南北
站后区间
2
AC-20电缆
AC-20
铜
1.5
永久改迁
南北
站后区间
3
AC-50电缆
AC-50
铜
1.5
永久改迁
东西
站后区间
4
绿化水管
DN200
铸铁
2
临时废除
东西
站后区间
5
排水管
DN800
混凝土
3.5
永久改迁
东西
主体
6
悬空电缆
铜/220V
悬空6m
架空保护
东西
主体
7
给水管
DN200
铸铁
2.48
永久改迁
南北
主体
8
通讯电缆
6φ100
光纤
1.2
悬吊保护
东西
主体
9
燃气
DN110
PE
2
永久改迁
南北
主体
10
燃气
DN508
钢管
3.32
永久改迁
南北
主体
11
燃气
DN325
钢管
3.32
永久改迁
南北
主体
12
AC-40电力
AC-40
铜/10KV
8
永久改迁
东西
主体
13
AC-50电力
AC-50
铜/10KV
8
永久改迁
东西
主体
14
通讯
5φ100
光前
永久改迁
南北
主体
表5四工站及站后区间管线拆迁数量表
五、监理对施工单位管线改移及管线保护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联络对接,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确保所移交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要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
3、对于地下管线复杂的基坑工程,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进行专家论证,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旁站指挥。
4、施工单位应与管线权属单位了解清楚沟通好该阀门的具体位置,施工过程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立即关闭阀门,把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员、财物的安全。
5、加强对相关机械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作业人员都了解管线保护的重要性。
6、施工单位应编制具有操作性的地下管线破坏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一旦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急抢修时,配合好协助工作。
六、监理对地下管线的管理及保护措施
1、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对监测点的布置、数量是否按要求进行布设,在实施监测过程中施工方是否按照规定的监测频率进行监测。
2、加强巡视检查,尤其是地下管线范围作为巡视的重点,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及保护方案,对施工单位的动土作业进行审批
4、在工程施工时开展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工。
5、检查施工单位管线保护方案制定及具体落实情况
6、要求施工单位对管线范围内不能堆积重物,沉重设备不能来回碾压,防止该管线下沉,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7、在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仔细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掌握所施工程的结构形式,几何尺寸、埋置深度、工程特点,了解所施工程的地质构造情况。
根据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各种管线数量、位置、长度、走向,弄清楚各类管线的材质、规格、接口或接头形式、埋置深度以及是否有用或无用等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依据调查核实情况编制管线调查及处理方案,并将管线调查及处理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否则不得开工。
9、施工单位根据管线调查处理方案进行管线的拆除、改移及保护。
在实施拆除、改移前,应通知甲代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督。
七、管线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1、积极主动的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尽可能收集齐全有关管线的全部资料。
2、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
3、督促施工单位绘出有关管线图纸,作为施工中管线改移或保护的依据。
八、施工前期的管线保护监控措施
1、在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仔细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掌握所施工程的结构形式,几何尺寸、埋置深度、工程特点,了解所施工程的地质构造情况。
根据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各种管线数量、位置、长度、走向,弄清楚各类管线的材质、规格、接口或接头形式、埋置深度以及是否有用或无用等情况。
2、督促总包单位对所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依据调查核实情况编制管线调查及处理方案,并将管线调查及处理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否则不得开工。
审批后报送地铁十号线项目管理处。
3、总包单位根据管线调查处理方案进行管线的拆除、改移及保护。
在实施拆除、改移前,应通知甲代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督。
4、对施工单位不能自行拆除、改移的管线,如电力、通讯、燃气等管线,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地铁三号线项目管理处报告,请项目管理处与管线产权单位联系。
5、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由人工先挖探坑,探坑深度要挖至原状土层,以确定施工范围内有无管线。
同时,向监理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及开工申请报告。
6、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工程影响范围内进行管线调查,尤其是雨污水、给水管线,确定施工的风险,属重大风险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对于一般风险采取措施上报监理。
九、监理对有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管线的保护监控措施
1、待专项施工方案及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施工单位方可开工,否则不许进行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地下管线,应停止继续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并向驻地甲方代表汇报。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展开广泛调查工作,进一步,详细核查该管线为何种管线,有什么用途,其产权单位是谁,以便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近早采取措施处理,以防止发生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事故。
3、为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单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施工急预案,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及器材,成立应急抢险领导机构。
4、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应急抢险领导机构,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
5、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从领导层到操作,人人管,层层抓。
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进行风险点,危险源动态识别,对已知,可预测的重大风险点及危险源,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监理工程师要监督、协调各施工项目部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及风险点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风险点的变化信息。
6、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安全工程师对各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重大风险点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风险点、风险源的情况和监控程序,按标段检查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坚持重点工序的平行检查,全过程旁站监理。
7、施工期间加强管线变形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一旦管线变形增大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施工后期监理对管线的保护监控措施
1、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管线调查及保护方案的要求,对各种管线进行恢复。
已被损坏的和管线按原产权单位的要求,给予修复。
2、对重要管线的修复,总包单位要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全过程跟踪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对施工中占用或损坏的道路、绿地施工单位应按的相关规定以及产权单位的要求给予恢复,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