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学部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细则9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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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学部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细则926

轻工学部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荐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素质发展状况,规范学生素质测评工作,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现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及表彰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部学生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分为六类十四项。

第一类是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律素质;第二类为专业素质;第三类是人文、社会和管理素质;第四类为创新素质;第五类是信息、科学、工程素质;第六类是身体、心理素质。

第三条对在各项素质发展合格的基础上,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或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或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可授予“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称号,其中优秀大学生分为校、学部/院二级。

毕业生据此评选“优秀毕业生”。

第四条学生每学年发展测评结果记入《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的测评结果记入《毕业生登记表》。

第五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转专业和专升本学生当学年在原班级评选;同一学年一名学生只能获得一个称号。

评选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进行。

第六条获得校级“大学生标兵”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一等奖学金,获得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二等奖学金,获得学部/院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第二章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的产生

第七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条件

1.优秀大学生条件为具有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或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或者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之一者。

2.大学生标兵条件为在符合优秀大学生条件的基础上,各类素质发展或多类素质发展或单类素质发展状况表现特别突出者(原则上大学生标兵授予素质测评班级第一的获得者)。

第八条素质优秀条件

1.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是指六类素质的总分在班级排名较前,同时任何一项单类素质得分在70分以上。

2.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是指六类素质中至少有三类评定分数位列班级前15%名,且均在80分以上,取其中两类高分计总分排名。

同时,其它任何单类素质合格。

3.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属校级优秀的该单类素质得分需在80分以上,且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大型竞赛中获得过前二名一次或者在校级及以上有关活动和工作中成绩突出,其它各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0分以上;学部/院级优秀的该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5分以上,且至少在学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竞赛中获得过前二名一次或在学部级及以上活动和工作中成绩突出,其它各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0分以上。

第九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评比例

1.大学生标兵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3%。

2.校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10%,学部优秀大学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12%。

3.因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产生的优秀大学生和大学生标兵比例分别不超过评优人数的30%。

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学生评选,在评优比例范围内,属学部级别的以学部为单位评选,属校级的以学校为单位评选。

1.单项素质发展优秀名额分配为:

11级12人,12级12人,13级6人。

原则上按如下六大类平均分配:

1.思想、政治、道德、法律素质(F1);2.专业素质(F2);3.人文、社会、管理素质(F3);4.创新素质(F4);5.信息、科学、工程素质(F5);6.身体、心理素质(F6)。

2.对于各项成绩无挂科,平均学分绩点≥2.2,未受过任何学部及学校相关处分,由个人自愿申请单类素质发展,选择六大类中一类进行评选,经审核通过,获得学部级优秀大学生称号。

第十条排序办法:

根据第八条和第九条评选和条例,按各类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单类素质得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凡在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特别优秀评选中重复的学生,或者因评选比例限制或者其它原因要对达到条件的不同学生进行取舍时,可按照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的顺序确定,亦可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学部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报(从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选取一类)。

2.班级评审小组和班导师核查,确定初选名单后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3.经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并经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第三章素质测评及记分

第十二条计分

1.某学年单类素质得分=上学期得分+下学期得分

2.学期单类素质得分=该单类素质基本要求得分+应加分—应减分。

3.六类素质中每一单类素质基本要求得分以60分计。

4.每一学期各类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为所含单类素质得分之和;每一学年综合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为该学年单类素质得分之和。

5.同一作品或项目有多个加分时以最高分计,不同作品或项目得分可以累加。

6.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表由校学生工作处提供(见附页)。

第十三条奖惩加减分(以证书、文件、证明为准,以下各表中分值为该级最高分值)

1.个人获得各级荣誉(不含结业证书)和各级竞赛奖加分方法如下

表一

学部级

校级

市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国际级

特等奖

18

30

40

50

55

一等奖

6

15

25

30

40

45

二等奖

5

12

20

24

35

40

三等级

4

9

15

20

30

35

优秀奖及其他

3

6

10

18

25

30

学科竞赛重大赛事分类如下:

A+类赛事

0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偶数年)

0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奇数年)

0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每年一次)

A类赛事

04.★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每年一次)

05.★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奇数年)

06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偶数年)

07.全国虚拟仪器设计竞赛(每年一次)

08.★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奇数年)

09.“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每年一次)

10.★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每年一次)

11.★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奇数年)

12.全国美术作品展(五年一次)

13.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每年一次)

1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每年一次)

15.★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每年一次)

B类赛事

16.“高数杯”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每年一次)

17.全国大学生包装设计大赛(偶数年)

18.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每年一次)

1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每年一次)

20.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LTERA杯SOPC专题竞赛(偶数年)

21.★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每年一次)

22.ITAT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每年一次)

23.“Revit”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每年一次)

24.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偶数年)

25.★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每年一次)

26.★赢在新起点·全国大学生技能实训大赛(不定期)

27.“工商银行杯”全国大学生银行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不定期)

28.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每年一次)

29.21世纪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每年一次)

30.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每年一次)

31.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每年一次)

32.“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每年一次)

国际赛事

33.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每年一次)

34.红点设计大赛(每年一次)

35.德国博朗工业设计大赛(奇数年)

36.IFDesignAward(IF设计大赛)(每年一次)

37.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每年一次)

说明:

a、学科竞赛重大赛事加分依据类别加分,A+级赛事按国家级别加分,A级赛事按A+级别的90%加分,B级赛事按A+级别的80%加分

b、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文体活动(非学校正式下发的通知)视为校级予以加分

c、个别活动的“优秀奖及其他”根据活动及奖项类别酌情调整分数

d、01、02、03、04、15、37赛事团体参加按表一个人加分

2.在集体(团队)受奖励时个人的加分标准如下

表二

学部级

校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特等奖

8

15

25

30

一等奖

4

6

12

20

25

二等奖

3

5

9

15

20

三等级

2

4

7

12

15

优秀奖及其他

1

3

5

9

12

参与

0.5

1.5

2.5

4.5

6

说明:

参加体育活动、文艺汇演、社会实践团队加分方法按相应素质类别加分。

3.获得各级技能证书的加分如下(如与各类素质中证书加分有冲突则以各类素质加分为准)

表三

证书级别

初级

中级

高级

基准分值

3

5

8

说明:

考取驾驶证不加分,参加具有商业性质活动获得的证书不加分,远程教育证书等可获得学分的证书不加分。

取得商务英语证书的按表三加分,取得ISO9000、涉外秘书、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电子商务等非本专业相关证书加2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加4分。

其他等级考试经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可后酌情加分。

4.各类素质中受到处分扣减分方法如下

表四

处分类型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其他

扣减分

50

40

30

20

10

5.无正当理由逃避班级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逃避学部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逃避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3分。

说明:

(1)以上各类荣誉、竞赛奖励及各级技能证书加分的由轻工学部学工办根据其等级和获得的难易程度调整加分值。

(2)因同一行为受多个奖惩的项目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第14条各项素质加、减分计分细则(以下所说课程均含自修、双学位,但不含补考、重修和缓考)

1.思想、政治、道德、法律素质(F1)

①基本要求(60分):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意自我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作风严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自觉遵守寝室公约和文明规章。

②加分:

A.上学年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加2分。

B.参加团校、干部培训班等学习并结业的加2分;参加党校初级班学习并结业的加1分,参加党校中级班学习并结业的加2分。

C.在立德修身工程活动中不达标者扣2分。

D.被评为学部优秀学生干部如学部级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每人次加3分,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如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每人次加5分。

E.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者,其先进事迹经学工办确认酌情加5-15分。

F.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一学年加分不超过10分。

当学年参加义务献血(包括造血干细胞)活动每次加2分,每人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在各种活动中获得优秀XX者称号,学部级的加2分,校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同一人获得多个优秀XX者称号的,按照值守分的加分模式加。

如某人有3个优秀志愿者称号,得分=最高分+(3-1)

G.当学年参加学部组织的各类讲座等每次加0.5分,一学年加分不超过6分。

H.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获得“卫生优秀宿舍”荣誉证书的寝室,其成员每人加2分。

I.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见表一、表二、表三。

③减分:

A.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张贴大小字报或利用网络等渠道散布反动言论等,未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在校内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0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0分。

B.违反法律受到公安机关传讯的每次扣50分,参加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活动的扣50分。

C.各项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冒名顶替者,取消其评资格(如考试舞弊、查课代答、论文抄袭等)。

D.在宿舍卫生检查中张榜公示不合格的宿舍(原则一个月内两次以上不达标的),其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

E.不按规定,也不办理有关手续,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取消评优资格。

F.观看或传播淫秽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的每次扣50分。

G.破坏公共环境被发现或经检举查实的每次扣20分。

H.酗酒滋事,或参与打架斗殴的每次扣20分,主要人员每次扣30分。

I.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每次扣50分。

J.有关处分的扣分见表四。

2.专业素质(F2)

①基本要求(60分):

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本专业业务要求的基本能力,当学年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文化基础课(含体育、军事理论)考核合格。

②加分:

A.以班级为单位,将整个学年除去选修、辅修、体育、军事理论后的所有科目成绩按学分绩点加权算出平均分,前十名得分依次为50、40、30、20、18、15、12、9、6、3,其余全部得分为0.(如果上学期有挂科且在补考中通过考试的同学,该未及格科目按照60分计算,若补考未通过,未及格科目成绩按两次考试中较高的计算;由于下学期的补考在测评进行之后,故若下学期存在挂科,不及格科目按原考试分数计算。

说明:

若排名中出现多人并列的情况,按照实际名次加分,可以跳过其中的某一个分数(例:

两个并列第一,则前3名同学得分为:

50、50、30)。

学分绩点加权算平均分算法示例:

大学英语3个学分,成绩86;高等数学5个学分,成绩95.则平均分=(3*86+5*95)/(3+5)=91.63

B.全国大学英语三、四、六级考试,合格以及优异加分方法如下

表五

考试等级

三级

四级

六级

合格加分(425-602分)

3

5

8

优异加分(603-710分)

4.5

7.5

12

说明:

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加8分。

C、通过英语口语考试的加分标准如下:

表六

等级

C级

B级

A级

分值

2

3

4

D.通过国家组织的计算机应用类考试的加分标准间如下

表七

考试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或中级程序员

高级程序员

奖励分值

4

6

10

30

E.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加分方法见下:

表八

考试等级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一级乙等

一级甲等

奖励分值

1

3

5

8

F.第二专业辅修统一在对大三的素质测评中加分,辅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加10分,;双学位成绩全部合格加15分,若主修有挂科的辅修和双学位均不加分。

G.其他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见表一、二、表三

③减分:

A.所有课程考核中(不包括选修、辅修双学位,但包括兴趣体育选修),成绩不及格的每门次扣6分(补考不及格课程不累计减分,办理了缓考手续课程不计为不及格课程)。

B.旷课一次扣2分,旷早晚自习一次扣0.5分。

C.受到有关处分(含因考试舞弊受处分)扣分方法见表四。

3.人文、社会、管理素质(F3)

①基本要求(60分):

具有基本的社会知识,能客观地看待和分析问题,正确认识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人际关系较好;普通话流利,大学语文达到基本要求,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书面、口头),对常见的文史哲名著有所了解,积极参加文艺活动;了解并掌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②加分:

A.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物(正式发行)上发表非学术性的文章的加分办法见下(可视视文章类别及作者排序酌情浮动分值)

表九

级别

学部报(网站)、校广播台

学校职能部门网站主页

校报(刊)、校园网主页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国际级

加分

0.25

0.5

1

2

5

10

30

说明:

如属校广播台、校报及其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在其所在机构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的加分上限为10分,非机构成员加分上限为20分。

B.举办个人特长展示(如书画展等)的加分方法如下(必须由有关部门盖章证明才有效)

表十

级别

学部级

校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国际级

分值

5

10

15

20

30

50

C.学部、校级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分方法:

(1)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且有总结或调查报告的加2分。

(2)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加分方法见下

表十一

级别

学部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加分

3

5

10

20

D.担任学生干部的加分方法见下

表十二

职务

优秀

称职

不称职

校学生会主席、学部学生党总支副书记、学部团委副书记、学部学生会主席

16

12

0

校学生会副主席、学部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部学生党总支委员、学部学生会副主席

12

10

0

校学生会部长、学部团委/学生会部长、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10

8

0

校学生会副部长、学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学部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学部学生会分会主席、学部学生会主席助理、学部学生会二级机构负责人、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总编辑及队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8

6

0

校学生会干事、学部团委/学生会干事、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副总编及副队长、助理班导师、

6

4

0

入党联系人、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副班长、其他班委成员

4

2

0

寝室长

2

1

0

注:

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考核;学部学生党组织成员由学部学生党总支考核;学部部团委/学生会干部由学部团委、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助理班导师、班长、团支部书记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班导师考核;班级其他干部由班导师及团委、学生会考核。

(若仅工作一学期,相应分值减半)

E.担任其他社会职务的加分方法见下

表十三

职务

优秀

称职

不称职

校学工助理总负责人、社团联主席

12

10

0

学部学工助理总负责人

10

8

0

校学工助理负责人、社团联副主席、校广播台台长、“学工在线”网站站长

8

6

0

校学工助理办公室部长、社团联部长、各社团负责人、校广播台副台长,“学工在线”网站部门负责人

6

4

0

校学工助理办公室副部长、社团联副部长,学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4

2

0

校学工助理、各社团下设的部门负责人;校广播台一般工作人员

2

1

0

说明:

(1)校级学生社团成员由校团委考核;校学工助理、“学工在线”网站成员由学生工作处考核;校广播台工作人员由宣传部考核;学部学生社团成员由学部团委考核;学部学工助理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入党联系人由学部学生(临时)党总支考核。

(若仅工作一学期,相应分值减半)

(2)社团成员加1分(参加多个社团者不累加)。

(3)学部学工助理除总负责人外,其他学工助理由学部学工办考核加分。

(4)各项职守,如学生会、班级干部、党支部书记、支委、社团联、学工助理、入党联系人、助班等职守,若一人担任多职,则得分为:

所任职守中最高职守分+任职数目减一。

(例:

某同学担任班长(6分)、党支部书记(10分)、助班(6分),则其最终职守得分为:

10+3-1=13分)

F.参加正式文艺演出的:

学部师生情晚会演员加4分,评为优秀演员加6分,工作人员加2分,优秀工作人员加6分;校健美操大赛获一等奖每人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其他文艺演出学部级的每次加2分,校级的每次加4分,省级的每次加5分。

若由相关部门负责的文艺演出,内部成员加分不得大于其职守分。

在社团中参与各种活动无参与分,得奖的另加分。

G.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见表一、表二、表三。

获得校百佳、院十佳、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等称号的不加分。

③减分:

A.不能履行所承担的社会工作并造成损失的,经相关部门认可每次减5分。

B.与同学或他人发生过纠纷的并负有责任的每次扣2分。

C.有关处分的扣分见表四。

4.创新素质(F4)

①基本要求(60分):

了解创新素质及其构成,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精神;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在组织或参与班、学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出一定的创新能力。

②加分:

A.获得国家专利的加分如下:

表十四

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及以后

普通专利

已授权

50

40

30

20

10

未授权

25

20

15

10

5

获得专业专利,根据第几作者按表十四前四项相应加分。

获得普通专利,根据表十四第五项相应加分。

多个专利按最高分加,不可累加。

B.向学部、校级及以上组织提供创造性的建设意见、活动计划及实施办法被采用的每次加2分。

由采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盖章有效。

C.成功组织富有创意的校园科技文化等活动(属学生干部职责范围的除外),经所在学部或学校认可,属班级、年级、学部级、校级的分别每次加1分、2分、3分、4分。

D.创立了具有推广性价值的学习方法加10分。

要求有书面作品且具有一定的实效性,经学部学生办公室确认有效。

E.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加分办法见下表

表十五

类别

分值

系数

备注

SCI

50

1、第一作者,满分

2、第二作者,得分减10%

3、第三作者,得分减30%

4、第四及以后,得分减50%

文章已接收,未发表,能提供录用证明,经认定等同于发表。

EI

40

ISTP

30

中文核心

15

一般文章

5

F.参加科研立项被选中立项的每人加5分,结题并通过审核的每人加10分;参加凌云计划项目每人加5分,被评为凌云学子每人加10分,被评为优秀凌云学子每人加12分。

相同类别荣誉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

G.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全国主要竞赛,每参加一项加10分参与分,获奖则按表一加分,不加参与分;代表学校参加生物实验技能知识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知识竞赛等省级竞赛的每参加一项加5分参与分,获奖则按表一加分,不加参与分。

H.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加分见表一、二、三。

③减分:

A.有关处分的扣分见表四。

5.信息、科学、工程素质(F5)

①基本要求(60分):

了解并掌握获得信息的常用检索方法,能利用互联网观看、传播健康信息;了解最基本的自然科学现象的事实以及最普遍的自然科学常识;在学习和研究上不畏艰苦,具有献身科学的态度,有一定的科学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具有基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技术技能;积极参与课外工程实践活动与职业技术培训。

②加分:

A.科研成果被采用,视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加15—50分。

B.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如义务维修、技术服务等,经相关部门证明盖章后,每次加1分。

C.参加学部级课外工程实践活动的,每次加1分;参加校级课外工程实践活动的,每次加2分。

D.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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