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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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
金坛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
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尧塘街道水北排涝闸站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YTJD-20180509-SL1
招标人(章):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章):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8年5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
尧塘街道水北排涝闸站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YTJD-20180509-SL1
三、建设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
四、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总价:
26万元。
五、投标范围及内容:
排涝闸站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包括向相关部门申报、评估、修改完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组织图及相关变更)。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设计周期为:
15天内提供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本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现场服务要求:
(1)负责项目施工前图纸交底等技术指导。
(2)建设方指定人员向设计方发出关于设计方面现场问题处理邀请后的24个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及时处理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并在48小时内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九、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十、招标答疑及澄清:
2018年5月15日前,设计单位对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有疑问以传真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答疑申请,招标人就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并以传真方式将书面答疑意见发给各设计单位。
延时报送答疑申请或无疑问的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开展设计及投标工作。
若招标文件有所变更,招标人将以传真的形式书面通知各设计单位。
十一、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与编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承诺函;
(2)企业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18年2月~2018年4月,其中任一月均可);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18年2月~2018年4月,其中任一月均可);
(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选派投标建造师无行贿记录:
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址:
http:
//218.94.117.252:
12301/。
(出具的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7)外来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办理好备案手续。
(去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质监站)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份数:
投标文本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正本及所有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以上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上述所有投标文件文本在开标前必须密封。
十二、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上午10:
00时
送达地点:
尧塘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尧汤路8号)。
十三、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计)
十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10:
00时
开标地点:
尧塘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尧汤路8号)。
十五、评标:
评标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评审地点:
尧塘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尧汤路8号)。
十六、本次招投标币种:
人民币;
十七、评标定标原则:
投标报价最低者为自然中标人。
如报价相同,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自定标之日起3日历天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八、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十九、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4)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5)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9)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
二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2)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二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付款方式:
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审图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
施工设计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一、投标函
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汇总表及其他报价表
五、项目组人员配备表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和交付本工程。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设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证号。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设计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四、报价汇总表及其他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的标段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工期
投标质量等级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项目组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尧塘街道水北排涝闸站设计项目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办事处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水北排涝闸站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金坛尧塘街道,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竞赛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防洪标准》、《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堤防设计规范》、《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协议书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竞赛邀请书、竞赛投标书和竞赛邀请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合同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水北排涝闸站工程勘设合同,小型水工建筑物,施工图,总造价590万元(概算价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工程内容:
新建排涝闸站一座,两台32寸轴流泵,一台14寸混流泵,节制闸净宽4m。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规划资料等。
提交时间:
。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成果文件6份。
提交时间:
。
第七条费用
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计委制订的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总金额为
第八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8.1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审图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