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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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报价函

 

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

项目计划书及报价函

 

泰州市规划设计院

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项目计划书及报价函

泰州市规划设计院是泰州市规划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泰州地区唯一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多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2人;单位遵循“团结博取,务实自强”宗旨作风,设计项目多次在省市获奖,其中《泰州水环境整治规划》、《泰州市区供电专项规划》、《泰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均获江苏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三等奖。

感谢泰州市水利局对泰州市规划院的信任邀请,泰州规划设计院热诚为地方规划事业服务。

一、项目编制背景

1、新一轮《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已编制完成并正在实施,为深化落实和完善总体规划内容及城乡统筹,需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

2、落实科学发展观、“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低碳生态、综合防灾、节约发展和支援黄桥革命老区,实现全面达小康,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绿色发展模式;加快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建设,力争尽快实现水利现代化,建成国家生态城市。

3、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关于推进泰州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文件和泰州市委提出的建设“三个名城”的工作部署,泰州市水利局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强规划控制引导,为促进医药名城、文化名城和生态名城“三个名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保障和公共服务。

二、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层次、期限与范围

通南地区水系规划是对通南地区未来一定时期水系保护、优化调整水系结构,对建设规模、布局结构及建设时序的合理安排。

1、地区水系规划:

区域内城区镇区和农村水系统筹及本区域与里下河圩区、沿江圩区统筹。

2、规划层次:

地区水系规划分为水系建设总体规划和近期水系建设年度计划两个层次。

3、规划期限:

通南地区水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

4、规划范围:

为泰州市通南水系用地范围。

即:

北至通扬路-南通路、西依引江河、南达长江、东到市域界线,含通南高沙岭水系﹙1900平方公里﹚及沿江圩区水系﹙600平方公里﹚,区域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

三、项目思考

1、水利发展政策形势分析

根据国家对水利发展政策、泰州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及泰州市通南地区城乡统筹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等,结合区域及周边各市水系专项规划内容,科学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本区域水利建设、农田灌溉、水系调整的需求,合理安排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布局、建设发展指标控制和建设时序。

2、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建设现状相关调查研究分析。

调查研究泰州市通南地区水利现状分布与统计分析、水利设施建设类型与分布、水利建设对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影响、距水利现代化要求差距分析等。

3、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需求预测。

通过对泰州市通南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合理预测水系需求,解决现状水系存在的问题,构建区域现代化水系布局和指标控制体系,达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生态,促进区域水利有序和良性循环发展。

4、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布局方案

依据现状区域水系,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水系现代化、水系发展需求,区别对待城镇和农村发展,合理布局区域水系规划,明确建设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等水系建设与管理的目标,打造通南地区水系特有景观风貌,落实各项建设的任务和实施方案,构建支撑泰州通南地区水利发展和水利管理的布局规划。

四、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

项目了解、合同确定。

2012年11月中旬

1、了解泰州水利局对本项目要求,本项目工作量,并向委托方﹙泰州水利局﹚提出完成本规划所必需的条件;

2、与委托方确定本项目合同、确定项目编制组。

第二阶段:

现状调查、规划构思,编制工作大纲

2012年11月下旬-12月底

1、相关资料的收集,包括既有规划、上位规划、法规政策等方面的资料;

2、现状调查,疏理存在的问题、项目规划构思;

3、编制工作大纲,初步形成总体规划布局、提出解决现状问题的对策措施、构建规划指标体系、明确建设与管理的任务目标。

第三阶段:

大纲汇报并征求意见、组织大纲评审。

2013年1月底

1、项目大纲向泰州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汇报并征求意见;

2、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并深化大纲;

3、编制工作大纲通过泰州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四阶段:

编制工作报告、组织论证阶段。

2013年2月-5月底

1、依据评审修改后大纲,补充收集资料,开展规划报告的编写制作;

2、规划初步报告征求泰州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意见;

2、2013年5月底向泰州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论证汇报。

第五阶段:

方案公告、向规委会汇报、提交成果。

2013年6月底

1、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配合泰州水利局进行规划方案公示和向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汇报﹙具体由水利局根据规委会时间安排确定﹚;

2、根据公示及规委会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结合政府批复制作项目成果;

3、2013年6月底向泰州水利局提交全部成果。

汇报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第一阶段

合同确定、组建项目编制组

2012年11月中旬

第二阶段

调查、构思、编制大纲

2012年11月下旬-12月底

第三阶段

1月28日

征求意见、大纲评审

2013年1月底

第四阶段

5月25日

编制报告、论证汇报

2013年2月—5月底

第五阶段

6月30日

公告、向规委会汇报、提交成果

2013年6月底

五、规划成果

本规划为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组成。

1、规划文本

(1)总则

主要包括通南水系规划的规划编制目的、范围、依据、原则、目标、期限、水系规划的技术工作程序等。

(2)通南地区区域概况

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供水排水、污染源分析、水污染防治、河湖水环境质量状况、河湖生态特征等。

(3)通南地区水系现状及分析

现状水系、水系历史演变、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系布局的要求、水系存在问题分析等。

(4)通南地区水系布局和水面规划

水系分类与水系等级划分、水系总体框架和布局规划、水系防洪排涝功能分析、水面面积及水面组合形式现状、适宜水面面积、水面修复与补偿等。

(5)通南地区河湖生态水量的控制和保障

河湖生态水量确定方法、河湖生态水量计算、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措施等。

(6)通南地区河湖水质控制和工程措施

河湖水污染与水质现状、河湖水功能区划分与水质目标、河湖水质控制方案、改善河湖水质的水系整治方案、河湖生态修复方案等。

(7)通南地区水景观与水文化

定位及目标、水系景观功能划分、水景观建设方案、景观节点工程要求、水文化建设的框架体系、历史水文化建设、现代水文化建设、水文化节点工程要求等。

(8)通南地区河湖生态型护岸

堤防护岸现状、生态型护岸规划方案、典型护岸工程分析等。

(9)通南地区水系管理

水系管理范围划定、水系管理内容、水系管理法规、水系管理机构等。

(10)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工程建设意见

水系规划工程系统、规划工程投资、工程实施进度安排、近期工程建设意见等。

(11)通南地区水系规划经济分析

经济评价与综合分析、资金投入计划及途径等。

(12)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分析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宏观效益分析等。

2、图纸

主要图纸应在区域总体规划图的基础上表达。

(1)区位图:

在适宜的底图上标明本项目在江苏和泰州的位置;

(2)泰州通南地区行政区域图

(3)现状通南水系分布图:

在泰州通南地区区域现状图基础上表达;

(4)通南地区水系分析示意图:

在区域现状图基础上表达现状水系存在的问题、基本农田和人口分布等;

(5)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图:

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表

达;

(6)骨干型河道纵横断面图:

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基础上表达区域水系和主要河道控制要求;

(7)防洪排涝工程布局图

(8)饮用水源地布局图

(9)水系水功能区划图

(10)水系景观功能区划图

(11)河湖景观工程节点图

(12)水系旅游开发规划图

(13)航道运输水系布局图

(14)适宜水面控制规划图

(15)水系整治工程规划图

(16)河湖生态型护岸工程图

(17)水系管理范围划分图

(18)水系管理体系框架图

3、附件

附件包括:

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及附录等;说明书应包含水系统计表格和水系建设计划表格、主要河道控制要求表格。

(1)规划说明书

对文本内容进行必要的具体解释。

(2)现状基础资料汇编

调查、收集的现状基础资料分析、汇总。

(3)附录

必要情况下,重点问题解决的专题研究报告纳入附录。

须将公众意愿调查、部门意见、方案汇报意见、草案公告意见、成果认证意见以及采纳、落实情况收入附录。

六、项目组人员

本项目由泰州市规划设计院市政和风景园林所负责本项目编制的全面工作,并由泰州市水利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委、农委等安排专人参与本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泰州市规划院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项目主管:

曹章喜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高级城市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张湛副所长、园林绿化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陈勇硕士研究生、城市规划师

杭晓静城市规划师

周忠丁给水排水工程师

陈霞给水排水工程师

阚亚明给水排水工程师

单俊伟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

七、费用预算

本预算是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并类比同类城市同类项目的合同额,我院经过慎重商榷后,对该项目的研究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20万元(不含专家评审费用);最终费用将以合同中确定为准。

泰州规划院本项目预算费用依据及相关事宜详述如下:

(1)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测算出规划设计人员经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各项成本及利润、税金等因素后,建议该项目的研究经费为:

220万元(不含专家评审费用)。

(收费文件依据及测算过程详见附件一)

(2)参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04年6月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预算,根据《泰州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姜堰、泰兴、靖江城市总体规划,统计本区域规划人口规模约为300万人(详见附件二),城市专项规划计费按万元/万人和系数计算,则本次规划费用为198-312万元人民币;考虑到服务于地方发展和本项目的复杂性,特提出本次规划收费预算为220万元人民币。

附件一: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各项成本支出,建议项目总研究经费为万元(不含专家评审费用)。

项目报价单组成

类别

经费(万元)

规划设计及人员经费

水利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费用等

直接成本

利润及税金

总计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规划设计及人员经费:

万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按1000元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日费用按800元计,其他技术人员日费用按照600元计。

人员姓名

投入时间

(人*月)

每日单价

(元)

金额

(RMB万元)

曹章喜

25*

1000

张湛

25*

800

陈勇

25*

800

杭晓静

25*

800

周忠丁

25*

800

陈霞

25*

800

阚亚明

25*

800

单俊伟

25*

600

合计

备注:

每月按25个工作日计算。

(2)水利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费用:

万元

序号

类别

费用估算(万元)

1

水利调查策划、组织及数据录入、水模水质分析费用

2

前期调研、资料搜集费用

3

现场踏勘费用

合计

(3)直接成本:

万元

直接成本内容

金额(RMB万元)

备注

报告制作

印刷、装订等

耗材

软件及附加设备

合计

(4)利润+税金:

万元

税种

金额(RMB万元)

备注

(1)利润

(1+2+3)*10%

(2)营业税(税率%)

[1+2+3+

(1)]*%

(3)企业所得税(税率33%)

(1)*33%

合计

万元

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厂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

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

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付方式。

第十五条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第十七条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咨询期限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咨询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咨询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二十一条建没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3000万元

-1亿元

1亿元

-5亿元

5亿元

-10亿元

10亿元

-50亿元

50亿元

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统

行业

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核电)、机械(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二、工程复杂程序调整系数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

1000-20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附件二:

泰州市通南地区人口规模一览表

区域名称

规划城镇人口

(万人)

规划农村人口

(万人)

现状人口规模

(万人)

泰州中心城市

70

5

56

姜堰市

20

10

30

泰兴市

80

40

120

靖江市

62

15

67

小计

230

70

273

合计

300

附件三:

现状调查清单

为了更好地开展《泰州市通南地区水系规划》第一阶段工作,烦请泰州市水利局及姜堰、泰兴、靖江等水利部门配合提供如下资料:

序号

内容

1

最新稿泰州市区及姜堰、泰兴、靖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CAD电子稿)

2

有关最新水利发展政策汇编

3

四市区批准的最新稿有关水利发展专项规划

4

四市区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编制的有关要求

5

泰州市、姜堰市、泰兴市、靖江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等

泰州市规划设计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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