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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合同书标准版.docx

电力施工合同书标准版

电力施工合同书

电力施工合同书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三、工程内容:

(公变部分)以甲方采用供电公司居民用电方案为基础,向供电公司提供用电方案的申请及供电设计和施工;工程内容如下:

从取10KV电源始端至建筑各住户低压配电箱计量装置前的所有内容。

包括:

按甲方提供的住户数配置单位面积的供电容量(按国家商房规定),并以为据向供电公司报装,满足住宅小区的供电容量设备,办理住宅小区每户的用电资料及计量表和资料;设备要有国家电网入网许可证及供电公司认可,甲方备案;安装位置及方式要提前告知甲方;低压柜至住户表箱配置及施工以供电公司设计图纸为准为准;经甲方允可、协

商,方能施工;含土建及电缆井沟道建设。

(专变部分)以甲方采用供电公司商业用电方案为基础,向供电公司提供用电方案的申请及供电设计和施工;工程内容如下:

由公变预留专变高压出线柜为10KV电源接入点,接入至专变箱式变电站,低压出线至地下室低压电缆分接箱,电梯双电源切换箱,和消防双电源切换箱。

发电机低压出线连接至电梯双电源切换箱,消防及给排水双电源切换箱。

(含所有终端配电箱,配套发电机组不在本工程范围内)计量方式采用高供低计。

承包内容:

2、所有公变、专变的电力安装工程。

其中包含的开关、高压电缆、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柜、户表等所有材料设备、地下室动力(给排水电、消防和公共用电三级电箱接点,发电机组双切换箱、接入电梯房的电缆、低压配电箱、备用照明)。

3、所有土建工程由乙方负责,如有遗漏的子项目分部工作内容有乙方按要求完工。

四、承包方式:

以总价包干形式;包安全、质量、报装、施工、检验合格、验收合格、通电;包工程的全部设备材料及附助材料、施工措施费、电力设计费、施工协调费、检测验收费、乙方应缴的各项税费、即户表前的一切费用(含户表);

五、设备及材料购置:

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

七、工期要求:

工程工期为100个工作日(从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建工程款1000元人民币;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乙方发来联系函,甲方确定延期时间,予以从原工期中顺延。

八、甲方工作

1.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交叉及接口等协调事宜

2.配合乙方做好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报装资料提供、协调工作3.参与质量检验,验收管理工作

九、乙方工作

乙方应承担以下工作,如造成工期延误和财产损失,则应由乙方予以赔偿,而且不能顺延工期:

1.负责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标识,使用。

运抵现场物质全部由乙方负责物质仓储;

2.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资料及时交甲方备案存档;3.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使施工工地保持良好的秩序。

4.乙方负责做好已完工尚未交付给甲方的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负责甲方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督或协调,确保工程按设计要

求安装施工。

十、合同价款:

2栋1-16层,1栋1-11层总面积:

22189.92㎡(不含架空层建筑面积),本工程一切包干价58元/㎡,总造价1287015.00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捌万柒仟零壹拾伍元整)。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计阶段费用甲方代付电力公司。

设计完成,乙方主要材料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付合同总金额的60%,乙方办理完送电及资产移交手续,甲方在5日内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

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关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造成甲方损失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十

三、工期延误及处理

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调增较大造成的工期延误

2.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调整

向甲方代表报告,经甲方代表5天内答复确定工期是否顺延十

四、检查及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上述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和整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工程质量

乙方竣工工程的质量应符合电力工程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优良级标准;设计要求,质量验收不合格应进行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争议与仲裁

在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期间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七、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年

日日

电力施工合同书

甲方:

运城空港开发区云湖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运城空港新区新港水电服务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确定该工程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云湖村。

2、工程地点:

东花园。

3、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

二、施工工程量

1、安装VLV电缆线500米,电缆沟开挖回填。

2、安装一块配电柜。

3、具体详见附表。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价款附清单壹份,总价款为60000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000元的材料购置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剩余工程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职责

1、委派施工管理人员负责与城市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协同解

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现行规范组织工程验收。

3、协助施工单位抓好安全文明生产。

五、乙方职责

1、由于乙方责任,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交通(车辆、人身)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其它设施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六、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通电正式使用后失效。

甲方:

运城空港开发区云湖乙方:

运城空港新区新港

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水电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月日

10KV

配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电业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

长沙市杉木冲东路旁。

3、工程内容:

以现场查勘设计并报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审核的图纸为准。

即从10KV线路T接到尚美尔公司地下室、一楼的分支箱。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该工程采取大包干的方式。

包办本次工程验收、送电,所有设备、电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的所有手续。

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造价:

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元)(不含税),该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查勘所定工程项目确定,如有增补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甲方一次性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工程接近尾声支付进度款300000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7日内付清。

三、工期

1、开工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在取得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的开工许可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

工程竣工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天气情况除外)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具备受电条件。

2、法定长假以及因季节性负荷紧张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停电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1、严格按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验收。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规程、规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及长沙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要求支付此项工程款。

2、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的方便及足够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委派施工代表,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

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协调事宜。

4、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划分、园林规划、市政道路、青苗补偿、施工场地协调等手续和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

5、负责配电房的建设和电缆沟的建设。

乙方责任;

1、依据协议、施工图纸施工,并按期完成此项工程。

2、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3、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六、其他约定

1、如因乙方原因使工期不能按时完成所发生的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则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协议工期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对电缆通道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双方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

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

合同确无法履行;B: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C: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7、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

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芙蓉路支行账号:

43001530061052506364签定日期:

年月日

供电配套、相关电力管网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二0一0年月日

供电配套工程、相关电力管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为解决项目供电问题,为配合小区内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安装、高低压电缆的敷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项目的供电配套工程、相关电力管网、低压屏出线工程的安装。

包设计、包设备材料采购、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送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供电配套工程、电力管网工程的顺利进行,依照《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供电配套工程、相关电力管网、低压屏出线(含土建管网及电缆桥架管网)工程。

项目情况:

项目暂未通过规划审批,住宅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约户;非住宅面积(不含地库面积)平方米;地库面积约平方米。

建筑面积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

1、专公变电系统部分〔不包括土建、专变低压屏出线部分〕施工合同由甲方提供所有资料全权委托乙方予电业局签订。

2小区10KV进线工程至干线一极配电箱上端头止所有电缆井、电缆桥架、电缆沟、电力专用管、电力专用井盖制作及预埋、电缆支架及接地、土方回填、夯实以及箱变、变压器及配电柜等所有设备基础。

包括小区红线内10KV进线工程至干线一极配电箱上端头止所有管、沟、井等高低压配电土建管网工程及电缆桥架管网工程。

包括开闭站、中心配电室(含双电源专变配电间)室内的土建管网工程施工,也包括开闭站到中心配电室的联络(进线)电力管网(含土建管网及电缆桥架管网)低压屏出线至一极配电箱上端头电缆桥架及电缆的工程施工。

3、高低压配电室的内部施工含砼地面及找平、地面处理(含防水处理)、

抽湿、电缆沟施工、配电房内接地施工、测试、电缆沟支架的预留预埋、施工以及配电间地面相关材料配置和安装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4、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电力行业要求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电缆沟(通、道、井)、电缆保护管、电缆桥架等地方做防火、防鼠封堵处理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5、根据长沙电业局验收要求,开闭站、各高低配电室内配备运行模拟图版、地面绝缘橡胶垫板及用电操作工器具(包括10KV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操作杆一用一备等)配电房所有正常运行需用品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6、本合同工程不含开闭站主题及门窗、内外墙装饰、屋顶绿化工程,但开闭站室内

附属土建管网工程包括在合同范围内。

7、各高低压配电室内高压接地线、电风扇、除湿机、灭火器、资料柜、桌子、椅子等都包括在合同范围内。

五、供电方案及供电容量的计算标准。

1、供电方案安经审定的“配电工程施工设计图册”相关设计执行。

2、供电容量按配电设施规划设计计算原则配置。

六、供电配套相关电力管网工程造价:

1、供电配套建设电力管网(含土建管网及电缆桥架管网低压屏出线)工程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同总价站定为元。

总价中包括电业局合同造价部分、但不包括高可靠性供电费、预交电费。

2计费面积为长沙市规划局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小区内工建设施/地下车库)。

3该工程甲方必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包括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内等所有供电配套工程报建资料。

4甲方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工程造价上涨超过3%乙方将按最新市场价格计算造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开竣工日期如下: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2011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月日.确保甲方按期交房。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工期,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建设计划、项目规模或变更施工图,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而不能施工呈继续施工者;

3、其他施工未具备工程施工条件。

第三条物资采购供应与景观要求

一、乙方按施工图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负责采购设备材料,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有“三证”。

二、由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规格、质量不符要求,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三、按照施工设计图册设计。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供电配套相关电力管网工程采用全额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工程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分三次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②工程主材进场前支付到工程款的95%;③工程余款5%送电后三日内付清。

每次付款后15天内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工程建安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五条设计、设计变更与施工

一、设计、设计变更审查由乙方组织,甲方参与审查。

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二、供电配套相关电力管网工程的施工质量,均按国家现行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即

乙方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参与监督。

三、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各种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1.施工中如发现乙方设计有明显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双方协商认可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住宅小区项目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已建的供电配套工程设施,双方应协商确定妥善的安全保卫措施,实施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中间验收做出记录。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五.施工中的施工安全责任属乙方责任范围的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房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售房支付。

七.其他:

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管理,与其他承包商交叉作业时不得任意破坏其他承包商已施工完的工程。

如要剔槽、打洞、挖土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与业主的施工协调工作,尽可能不要造成重复施工。

根据设计要求确需开挖的,经过甲方认可后,可以按双方协商的方案施工,由于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以后各地块建设甲方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乙方所设计的施工图应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及单位建筑设计的要求。

小区内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邀请甲方进行施工图汇审,通过双方的书面认可方可实施。

3.乙方必须派驻专门的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报建、协调等相关事宜,并将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亦应安排相应的工程项目负责联系人并通知乙方,一方如需更换人员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4甲乙双方确定驻现场代表为:

甲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乙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供电配套建设相关电力管网(含土建管网及电缆桥架管网)工程由乙方组织相关电力部门及甲方进行验收,并移交相关电力部门管理。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起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验收设备范围造价总额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三、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按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又次造成工程预期交付的;以及处第二条的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延期工程造价总额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提供供电陪套相关电力管网工程竣工图四套。

六、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送电,(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本期供电配套建设相关电力管网延期工程部分总额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本期供电配套建设相关电力管网工程造价总额万分之一的逾期为月金。

三.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延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责任。

四.供电配套相关土建管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两项中任一项处理: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附件

1、规划局批准的项目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2、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配电工程施工设计图册。

4、本合同的附件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甲方:

东龙实业

乙方:

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通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东龙实业配电工程

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内容进行施工。

(双方约定变压器基础和电缆工井由甲方自行完成).

四、工期要求

1、施工日期:

工程材料款到位后,接甲方通知,在60个工

作日内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乙双方协商

后可顺延工期:

1、上级政策调整。

2、出现重大设计修改而引起施工工期增加。

3、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4、连续三天及以上的雨水天气导致工程无法开工。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计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不含税)。

2、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按总造价的60%付材料

款给乙方。

待乙方工程全部完工后,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

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两日内组织对本工程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宜春市供电公司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通过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送电后,甲方在送电后两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不留质保金)。

六:

材料供应

1、双方约定叠式欧变由甲方自行采购,本工程需用到的

建筑材料也由甲方提供,其它电气辅助材料由乙方购买。

2、双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为合格产品,如不符合设计

或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

若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采购方负责。

3、甲方采购的叠式欧变除应具有出厂试验报告和出厂合

格证等相关证书文件外,还必须在施工现场取得由三龙电气出具的交接试验报告、其中涉及计量器具的设备,还应预先由市供电校验和贴标,乙方不承担由于欧变设备导致验收无法通过的责任。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的土地征用,青苗补

偿,房屋拆迁,地面平整,架空和地下障碍清理,以及相关电缆路径和开挖手续办理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乙方要求的施工条件。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工程质量,

对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接受宜春市供电公司的质量管理和检查。

3、甲方应配合宜春市供电公司按设计审批规模,设计技术

文件,部分有关验评标准和规程为依据进行验收。

4、乙方应及时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由宜春市供电公司进行

检查验收。

八:

文明施工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杜绝重

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强化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明确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引起的

安全事故所造成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竣工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向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申请验收,由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先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十:

结算

结算方式:

按照大包干的形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三龙电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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