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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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职工及病患出现的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王利忠(分管副院长)
成员:
崔凤才、宏春、孙广军、李秀兰、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组成员职责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疾控、医疗等部门联系,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员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饭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性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环境处理组。
由职能部门牵头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建,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责任追究
1、针对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监管职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
外包人负责落实执行;
属外包人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员工进行情况通报和教育。
七、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
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
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
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
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
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
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
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解除应急处理状态的程序与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责任:
未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责任。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并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
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
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
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
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
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
在物资方面:
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
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
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
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
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
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
唐小川:
突发公共事件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后勤物资,医疗设备及药品。
周胜、韦林江:
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
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
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
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医疗急救小组:
张志杰、蒲元方、罗远琴、陈光胜、王明科、赖朝凤、宋书会、廖艳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妇产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罗远琴、宋书会: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内儿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陈光胜、廖艳霞: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赖朝凤: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手术麻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夏远洪:
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畅及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王小明:
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
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凤:
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猛:
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
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1、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
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
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
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通讯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