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测绘技能实操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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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测绘技能实操大赛
“华为杯”第十届北京建筑大学测绘技能实操大赛
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第十届测绘技能实操大赛竞赛委员会会议精神,参照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力大赛实施细则,参考国家测绘职业技能鉴定基本要求,依据相关测绘规范,特制定本次测绘技能实操大赛实施细则。
1、竞赛项目
1、一级(5″)导线测量(专业组)
图根导线测量(非专业组)
2、四等水准测量
二、参赛队伍
每个参赛队由4名学生组成。
测151、测152班学生参加测绘专业组比赛。
土木学院15级学生参加非专业组比赛。
三、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2.《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3.本细则。
凡本细则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本细则为准。
四、使用仪器
1.全站仪:
测角精度2"以上,测距精度5+3ppm以上。
2.具有符合水准器的DS3光学水准仪及其配套标尺。
五、竞赛要求
1.各队按照自己的竞赛出场顺序,在规定的时间由大赛工作人员指引下,到现场熟悉竞赛场地,同时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2.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之前,参赛队的仪器必须装箱,脚架收拢置地。
3.裁判宣布竞赛开始,同时竞赛计时开始,计时精确到分。
4.竞赛过程中,若仪器发生故障,由参赛队报告现场裁判,仪器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确认、并经裁判长认可后可以更换仪器重测。
若经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检查时间按竞赛时间计。
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竞赛结束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
5.竞赛可以重测或者返工,但初测、计算或绘图、返工的总时间不能超过竞赛总时间。
重测或者返工时必须四名选手集体到场。
6.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必须在仪器装箱、脚架收好,上交成果资料之时,竞赛计时才结束。
7.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
8.规定轮换的测量任务必须轮换。
9.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所有竞赛任务,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交换信息。
10.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停止该队竞赛,不能重赛。
并赔偿损坏的仪器。
11.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
对裁判有意见应逐级反映,不得刁难、攻击裁判。
12.参赛队对裁判的裁决有疑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赛会仲裁组申诉。
六、成绩评定
竞赛成绩评定主要从参赛队的测量、成果质量和作业速度等方面考虑,采用百分制。
其中测量及成果质量成绩70分,按照相应的竞赛细则规定计算,作业速度成绩30分,
裁判宣布竞赛开始计时,到上交成果计时结束,时间以秒为单位。
得分计算方法:
式中:
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时间,
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多的时间,
为第i组用时。
最大时长限制:
导线测量和四等水准测量各为1.5小时。
凡超过最大时长,终止比赛。
第二部分导线测量
本次比赛规定专业组比一级(5″)导线测量,非专业组比图根导线测量。
内容包含外业测量与内业平差计算(1.5小时内完成)。
比赛设计为附合路线,导线路线经过2个指定未知点,赛会为每组提供2个互相通视的平面控制点,作为附合导线的起、闭点,并互相作为定向点。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大赛要求和抽签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完成现场抽签得到竞赛路线测量,现场平差计算出待定点的坐标。
观测记录及坐标计算均在赛会发的《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上进行。
上交资料:
①《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②现场抽签表。
一、测量及计算要求
1.比赛路线由竞赛委员会事先设计,各组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竞赛路线;
2.每组只能使用三个脚架,可以不用三联脚架法施测,但所有点位都必须使用脚架,不得采用其它对中装置;
3.小组成员轮流完成导线的全部观测。
测量员、记录员必须轮换,每人至少观测1站、记录1站;
4.只在《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参赛队的有关信息,手簿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观测数据无关的信息,违者扣分,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
5.观测按方向观测法观测,专业组和非专业组的限差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
一级导线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水平角测量(2"级仪器)
距离测量
测回数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
一测回内2C较差
测回数读数
读数差
2
9"
13"
1
4
5mm
闭合差
方位角闭合差
导线相对闭合差
≤1/14000
注:
表中n为测站数。
表2:
图根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技术要求
6.仪器的操作应符合要求,使用铅笔记录、计算,应记录完整,符合附件1的规定。
7.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错误的成果与文字应单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
并在备考栏注“测错”或者“记错”。
8.角度记录手簿中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即不得连环涂改。
9.距离测量的厘米和毫米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分米以上(含)数的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
10.测站超限可以重测,重测必须变换起始度盘位置。
错误成果应当正规划
去,并注明“超限”。
二、成绩评定
导线测量的评分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等方面考虑,采用百分制。
其中作业速度30分按总则要求计算。
观测质量及计算成果要求如下:
1.二类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
观测手簿使用橡皮、测站限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角度观测记录改动秒值、距离测量记录改动厘米或者毫米、方位角闭合差超限、相对闭合差超限等,只要其中违反1项即为二类成果。
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字体、符号等内容,也将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
二类成果不得参加评奖。
2.观测计算质量
1)凡是违反观测、记录轮换规定的,违反1(人)次扣2分;
2)测站重测不变换度盘,违规1次扣2分;
3)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违规1次扣2分;
4)记录转抄,违规1次扣2分;
5)手簿缺少计算项或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
6)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
7)观测手簿非单线或不用尺子的随意划改1处扣1分;
8)观测记录划改不注错误原因1处扣0.5分。
3.计算成果
1)平差计算,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最多扣10分;
2)坐标检查:
求得的点的坐标与已知值比较,超过5cm为超限,每超限1点扣3分。
第三部分四等水准测量
本次比赛规定为国家Ⅳ等水准测量,内容包含外业测量和内业平差计算。
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1.5小时),按照大赛要求和抽签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完成现场抽签得到已知点、待定点组成的水准路线测量,现场平差计算,求出待定点的高程。
4名参赛选手必须轮换,4个选手共同完成计算。
记录计算均使用赛会发的《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
上交资料:
①《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②现场抽签表。
一、测量及计算要求
1.竞赛时可以不使用标尺撑杆,但尺垫必须使用。
2.参赛队信息只在《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成果资料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竞赛测量数据无关的任何信息。
3.手簿记录一律使用铅笔填写,记录完整,记录的数字与文字力求清晰,整洁,不得潦草,必须符合附件1的规定。
4.测量的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错误的成果(仅限于米、分米读数)与文字应单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
并注明“测错”或者“记错”。
5.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重测必须变换仪器高。
若迁站后才发现,应从上一个点(起、闭点或者待定点)起重测。
超限成果应在备注栏注明“超限”。
6.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必须轮换,每人观测1测段、记录1测段。
手簿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观测数据无关的信息。
7.每测站的记录和计算全部完成后方可迁站。
8.比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成果的同时,应将仪器脚架收好,计时结束。
9.观测采用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积差、红黑面(基辅分划)读数差限差和红黑面(基辅分划)所测高差较差要求见表3。
表3四等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视线长(m)
前后视距差(m)
任一测站前后视累积差(m)
黑红面读数差(mm)
黑红面所测高差较差(mm)
路线闭合差(mm)
≤100
≤3.0
≤10.0
≤3.0
≤5.0
≤
注:
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km计。
10.观测时前、后视距离必须根据上、下丝读数计算,上、下丝读数应记录在竞赛测量手簿中。
观测顺序为“后-后-前-前”或“后-前-前-后”。
11.水准路线各测段的测站数必须为偶数。
12.记录必须使用竞赛委员会发的《四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资料》,记录格式如附件4。
13.路线闭合差按表3的限差规定。
高程误差配赋计算格式见附件6。
表中必须写出闭合差和闭合差允许值。
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但必须保持整洁,字迹清晰。
二、竞赛成果质量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等方面考虑,采用百分制。
其中作业速度30分按总则要求评定。
本节主要是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
1.不合格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主要有:
观测手簿用橡皮、每测段测站数非偶数、测站限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或改动毫米位、水准路线闭合差超限等。
整个竞赛的全部测站或者大多数测站的基辅分划(红、黑面)读数差为0,为二类成果。
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字体、符号等内容,也应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
不合格的二类成果不参加评奖。
2.观测与记录
1)凡是违反观测、记录轮换规定的,经裁判指出立即改正的,扣2分。
2)骑在脚架上观测,违规一次扣1分。
3)测站重测不变换仪器高,违规1次扣2分。
4)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违规1次扣2分。
5)记录转抄,违规1次扣2分。
6)手簿缺少计算项或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
7)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
8)观测手簿非单线或不用尺子的随意划改1处扣1分。
9)观测记录划改不注明错误原因1处扣0.5分。
3.计算成果
1)平差计算10分,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高程检查(6分):
求得的水准点高程与已知值比较,差值:
四等水准测量不得超过±3cm,二等水准测量不得超过±5mm,每超限1个点扣2分。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记录规定
1)记录按测量顺序记录,水准测量不得空栏,水平角不得空页。
2)手簿不得空页、撕页。
3)不得转抄成果。
4)不得涂改、就字改字。
5)不得连环涂改。
6)不得用橡皮擦,刀片刮。
观测日期:
2012年7月24日测站N2
觇点
读数
2C
半测回方向
一测回方向
各测回平均方向
附注
盘左
盘右
水
平
角
观
测
N1
00030
1800036
-06
00000
00000
00000
00
00
A1
1250816
3050824
-08
1250746
1250747
1250746
48
45
N1
900030
2700042
-12
00000
000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