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002891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3.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docx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水运工程信息化水平,促进水运行业技术进步,规范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管理,保障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登录、评优和推广应用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是指:

依据国家现行水运工程技术标准编制,与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直接相关,应用于水运行业科研、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计算机软件,包括自主研发的国产软件、国外引进软件和引进后经二次开发的软件。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涉及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在全行业应用的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地方标准、在地方范围内推广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需履行申报、测评、登录管理等程序。

第六条在水运工程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需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软件产品质量必需满足国家有关要求,并经主管部门测评后公布。

第七条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可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承担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须向主管部门申请软件登录。

国外引进软件可由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经营的单位提出申请。

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授权经营单位统称申报单位。

第九条申报登录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软件设计所依据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是国家现行标准;

(二)符合国家软件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

(四)应经过两个(含)以上已建工程项目的对比性验证。

第十条申报单位向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申报材料包括:

(一)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或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经营的证明材料;

(三)软件样品(光盘形式);

(四)软件设计文档及技术报告,主要包括:

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产品说明及用户操作手册等;

(五)软件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六)软件自测报告(含测试用例、测试结论等);

(七)对比性验证资料;

(八)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委托研发的软件,应提供委托单位的技术鉴定或验收意见;列为科研项目的软件,应提供立项审批单位的技术鉴定意见。

本办法颁布前已使用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提供应用情况说明及用户意见。

第十一条涉及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在全行业应用的计算机软件,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可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在收到申报材料30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通知申报单位接受测评。

第三章测评

第十二条软件测评包括软件测试与技术鉴定。

第十三条测试工作必需经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测试中心进行。

主管部门应当对软件测试中心的能力和信用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软件测试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有较强的软件研发能力;

(二)具备完善的测试环境和先进的测试管理工具;

(三)具有国家认证的软件测评师人数不少于5名;

(四)熟悉水运行业,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工程测试经验。

第十五条测试中心应编制测试方案,客观、公正地开展软件测试工作,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进行测试。

业务专家应当从《水运工程技术与标准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六条测试内容包括:

(一)软件功能验证。

验证软件功能点是否与设计说明一致,计算模型、计算方法和计算系数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二)软件性能测试。

测试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可用性、响应速度、可维护性、安全性等指标,给出测试评价。

(三)核实用户单位使用软件的情况,可采用实地调查、电话或书面调查等形式。

(四)软件技术评价。

对所测软件采用的技术体系、软件架构、程序语言、实现技术等先进性和成熟度进行评价。

(五)软件综合评价。

综合比较该软件与当前国内外同类软件的优势与不足,对软件整体水平及推广应用价值给予评价。

第十七条测试中心根据测试结果形成测试报告(见附件2),报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测试中心自主研发或二次开发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由其他测试中心进行测试。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可省略软件测试环节:

(一)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委托研发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

(二)列为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

(三)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备案的国外引进软件;

(四)本办法颁布前已使用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在实际工程中正常使用两年以上并经过三个以上工程项目应用。

第二十条涉及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在全行业应用的计算机软件,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可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技术鉴定工作,专家组成员由技术专家和相关业务领域专家组成。

第二十一条技术鉴定工作应对软件测试报告、适用范围、创新点以及推广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鉴定意见(见附件3)。

具体鉴定内容包括:

(一)软件测试报告及相关附件;

(二)软件功能演示;

(三)软件编制所依据的标准和原理;

(四)软件技术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

(五)软件适用、推广范围;

(六)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对新开发尚未应用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应当进行两个模拟工程环境验算,并经过主管部门测评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试用。

经过两个(含)以上实际工程项目的试用成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登录。

第四章登录管理

第二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将测评结果在相应网站上公示7日。

对通过测评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软件,由主管部门颁发登录证书(见附件4)。

经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录的软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登录后15日内报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已登录的计算机软件,并定期汇总全国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目录,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行业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已登录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履行申报、测评和登录管理程序:

(一)软件所依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软件功能或系统架构发生了较大调整、变更;

(三)在实际应用中发现软件技术或质量问题。

第二十六条软件登录证书有效期5年。

软件登录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报单位须向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管部门申请复审。

复审程序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

第二十七条复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软件使用范围及条件、运行状态、使用效果、用户数量、存在问题及反馈意见等。

通过复审的软件,延长有效期5年;未通过的,登录证书到期作废。

第五章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申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登录软件进行无偿或有偿转让使用。

第二十九条申报单位应当对所申报软件知识产权的真实性负责。

用户单位应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条申报单位应当对登录的软件提供技术及服务保障;用户单位发现软件存在使用问题可向申报单位反映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视情处理。

第三十一条测试中心应保证测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确保测试数据及结果真实、可靠。

测试中心应对水运工程软件测试样品及其相关设计文档进行归档,保存期为5年。

测试中心必须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保密。

第三十二条主管部门发现软件测试中心不能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的,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情况严重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测试资格。

第三十三条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为鼓励水运行业技术进步,激励自主创新,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定期对优秀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部水运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交通部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试行)》(交基发〔1995〕520号)、《交通部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登录办法(试行)》(基技字〔1997〕30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申报表

 

软件名称:

             

申报单位:

             (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填表说明

一、申报登录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需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单独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

二、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内容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对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应采用规范词。

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表中的“□”供填表人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软件名称栏的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简称栏里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

三、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的申报资料将存档备案,不予退还。

四、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申报表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

)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

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愿放弃申请,并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水运工程计算机软件登录申报表

软件名称

全称

简称

软件类型:

□自主研发□国外引进□二次开发

软件类别:

□管理类□科研类□勘测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理类

□造价定额类□检测类□维护类□其他类

 

著作权登记情况:

软件符合哪类现行国家/行业规范

 

开发单位

协作单位

软件开发起止年月

验收部门

验收年月

鉴定部门

鉴定时间

保密级别:

□绝密□机密□秘密□不限制

软件环境

运行操作系统

名称及版本号

支撑环境名称

及版本号

编程语言名称

及版本号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范围

□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支持系统工程□其他

主要用途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软件主要功能及创新概述:

 

该软件与当前国内外同类软件的综合比较(包括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该软件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获奖情况

申报单位

意见

 

盖公章

年月日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

2

3

4

5

6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