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008387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4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docx

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680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5题,单选)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公司的分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种类。

A、B、D项:

《公司法》第14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A、B两项错误,D项正确。

C项:

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分公司并不要求必须由公司股东担任负责人,因此,C项错误。

2.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4题,单选)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1款: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由此可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约定从约定,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B项正确,A、C、D项错误。

3.“李老汉私房菜”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

关于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30题,单选)

A、如李甲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表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则该企业是以家庭成员为全体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

B、如李甲一直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则应认定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出资

C、如李甲决定解散企业,则在解散后5年内,李甲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D、如李甲死后该企业由其子李乙与其女李丙共同继承,则该企业必须分立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

选项A: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据此,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仅意味着“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并不改变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性质,A错误。

选项B: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结合第18条,李甲可以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4.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27题,单选)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4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派生诉讼。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51条第1、2款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目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

5.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

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1题,单选)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票据债务人,涉及无权代理、背书、承兑、付款等各项制度。

A项:

《票据法》第5条第2款规定: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故A项正确。

B、C项:

《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该票据是由甲伪造的,但是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法》第41条

6.银发投资公司业绩骄人。

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

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银发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银发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银发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则

【答案】:

C

【解析】:

①《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2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

7.2017年12月,甲公司职工刘某因工负伤,因甲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刘某住院后,由甲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并支付了相应的误工护理费。

2018年2月12日,甲公司被受理破产申请,但甲公司尚未向刘某支付伤残赔偿金和住院期间的工资待遇。

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和刘某的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管理人可撤销垫付医药费

B、管理人可撤销赔偿误工费

C、劳动者有权在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D、如刘某未申报债权,则不能参加破产清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7节>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

【答案】:

C

【解析】:

A、B项:

《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企业破产法解释

(二)》第16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甲公司支付给刘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都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金,不能撤销,A、B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82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

8.张某、李某、孙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拖欠王某借款不还,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人民法院应通知李某和孙某

B、李某和孙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李某和孙某如不同意将张某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则必须购买该份额

D、李某和孙某未购买,又不同意将张某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则按张某退伙处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合伙与债务人的关系

【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选项。

9.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

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27题,单选)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义务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承担。

A、B、C、D项:

《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甲公司持股70%,为零盛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将零盛公司的资

10.飞天航空公司于2011年10月与人海票务公司签订了1份客运销售代理合同,约定由其向人海公司提供空白航空客票,人海公司应在每月终了后的7同内将销售的票款在扣除3%的代理费后汇入其账户。

人海公司控股股东徐某用售票所得偿还个人欠款100万元,同时背着飞天公司以其妻子谢某为法定代表人成立另一家长空公司,以人海公司的名义销售飞天公司的客票。

现人海公司严重亏损,拖欠飞天公司票款200万元。

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飞天公司只能向人海公司主张返还票款并赔偿损失

B、徐某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C、飞天公司有权请求长空公司承担返还票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D、飞天公司有权请求徐某承担返还票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义务

【答案】:

D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的规定,徐某利用公司资本为个人还债的情形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B选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

徐某属于人海公司的控股股东,其用公司资产偿债的行为以及另成立公司的情形属于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逃避债务的行为,故对徐某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

本题当选答案为D。

A选项错在“只能”;C选项错在长空公司为独立公司与飞天公司及人海公司并无直接关系,故并不承担责任。

11.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卷三32题,单选)

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向法院提起诉讼

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票据的丧失和补救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

A、B、C项:

《票据法》第15条规定: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票据丧失时,失票人有三种救济途径:

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申请法院公示催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故A、B、C三项正确,不当选。

D项:

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失票

12.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的股权。

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

2015年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司。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27题,单选)

A、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公司的资本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设立之股东出资。

选项A:

本题中,股权出资(转让)时尚未到约定的实缴时间,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情形,其股权不能受到限制,无瑕疵。

A错误。

选项B:

《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贬值发生在出资之后,且没有其他约定,B错误。

选项C:

文某仅将其一部分股权出资转让,他还是甲公司的股东,仍应该对甲

13.下列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先行赔付发生在保险人根据现有的资料不能确定保险金额的情况下

B、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解除

C、先行赔付的金额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

D、保险人在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2节>保险合同的履行

【答案】:

B

【解析】:

考查保险金先行赔付的规则。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25条的规定: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因此,先行赔付之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并没有解除,其承担着最后的补差责任。

故B选项正确。

14.甲、乙为大学同学,某日下班途中,甲向乙抱怨说未买到大天公司的债券,乙遂将自己持有的大天公司的一张面值5000元的债券交给了甲,言明4900元成交。

并将自己的债券报关单和身份证交给甲。

事后,乙用自己的另一身份证(除地址不同外其他均相同的身份证)向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债券保管单挂失,并领走该债券。

2012年3月1日债券到期时,甲去信托投资公司领取债券,却发现已被乙领走。

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交易行为因未在法定的场所交易而无效

B、该交易行为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C、该交易属于国务院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D、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答案】:

A

【解析】:

考查证券交易的监管。

《证券法》第39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证券法》第40条规定: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券法》第41条规定: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证券法》第42条规定: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依据上述规定,证券交易必须在证交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15.下列船舶适用《海商法》的是:

()

A、缉私船

B、军舰

C、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

D、10总吨的渔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船舶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考查海商法上的船舶的界定。

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3条的规定。

C选项中的海上钻井平台是海上移动式装置,所以正确。

16.关于船舶所有权的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所有权的成立要件

B、是所有权的效力要件

C、是所有权的对抗要件

D、仅对所有权具证明作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船舶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考查船舶所有权的归属原则。

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9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7.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讨论,拟在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汽车租赁”一项。

就该项公司章程变更的生效,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B、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变更可以发生效力

C、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

D、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职权,AB选项错误。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

章程自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之日便发生效力,工商行政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所以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18.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26题,单选)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A项:

《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本题中,当甲以面包车出资时,甲即用面包车的所有权获取公司股权,应当将面包车过户给公司,故A项错误。

B、C项:

2013年修正之后的《公司法》取消了对货币出资所占比例的限制,故B项错误,C项正确。

D项:

2013年修正之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法定最低注

19.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27题,单选)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股东与合伙人的知情权。

A项:

《公司法》第33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

20.张某生前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张某去世以后,张某的妻子与成年子女都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那么该企业解散时,应当由谁进行清算?

()

A、由张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B、由张某的成年子女进行清算

C、由张某的妻子和成年子女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答案】:

D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规则。

法律依据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本案中投资人死亡,企业又无人继承,所以应由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1.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0题.单选)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答案】:

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A项: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据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A项错误。

B项:

《合伙企业法》

22.关于证券承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是包销方式

B、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销售

C、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

D、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券承销

【答案】:

D

【解析】:

考查证券的承销规则。

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28条、第32条、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

2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