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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美文导读
路曼曼其修远兮——求索篇
(一)轻松阅读版
【导语】
在清晨的曦明中聆听鸟的啼唱。
不知这是它的第一段晨曲,还是它的最后一只夜歌。
但不论是清晨的伊始,还是夜之将至,生活都会告诉人们,在任何时候,哪怕是生命的夜来临之际,只要努力,都可能做出重大建树。
记不清是谁说过这样的话:
“……跨过艰险,达到欢乐;跨过悲伤,达到凯旋;跨过死亡般的寂静,达到人生的豪壮。
只要心不凋残,生命总会不屈地歌唱,歌声从磨难中升华,才能与豪迈的生活一起闪光。
”
求索,即寻求探索。
文明的起源,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无一不是人类积极求索的结果。
神农氏勇尝百草,屈原九死不悔,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竖立了求索路上的一座座丰碑。
【选文1】
伟大的疯子与傻子们
莫洛
真正的疯子傻子,不是装疯卖傻,做避世的弱者,恨世的愚人,而恰恰因为他爱极了这个世界,不惜为了这个世界牺牲利益、性命乃至名誉。
我们缺少的,就是这种伟大的疯劲与傻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这种伟大的疯子与傻子。
总觉得,生前斯人独憔悴,身后冠盖满京华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至少在世俗的眼光中如此。
因为他们追求的,是常人无法企及,甚至无法理解的境界。
1906年,章太炎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这样说:
"我是有神经病,而且听见说我疯癫,说我有神经病的话,倒反格外高兴。
为什么缘故呢?
大凡非常可怪的议论,不是神经病人,断不能想,就能想也不敢说。
说了以后,遇着艰难困苦的时候,不是神经病人,断不能百折不回,孤行己意。
所以古来有大学问成大事业的,必得有神经病才能做到。
"
1914年,章太炎因宋教仁被刺,愤而参加讨袁的二次革命,被袁世凯软禁,他绝食抗议,并说:
"吾死以后,中夏文化亦亡矣!
"事实也是如此,中国古文,于章太炎故后一蹶不振。
没有章太炎这种义无反顾,舍我其谁的精神,又怎能成就非凡的事业?
你看王安石,衣臣虏之衣,食猪狗之食,不梳不洗,这不是疯子么?
他推行的新法,朝中仅有两人支持,耆老名臣司马光、欧阳修、苏轼等纷纷背离,而他却放言"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不是疯子么?
他有一首诗自道心境:
"知世如梦无所求,无所求心普空寂,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
"这不是傻子么?
他晚年迫于保守派的巨大压力,归隐于金陵钟山,得以养息身心,可他仍然怀抱舍身救世的大愿,心系民生,痛感大众的愚昧,有诗"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阳碾成尘",这不是傻子么?
可是王安石的绝句,杨万里认为惟晚唐名家可媲美,严羽认为"得意处高于苏黄"。
他的《青苗法》《保甲法》《免税法》福荫当世,泽被后世;他的《农田水利法》推行不到七年,全国就兴修水利工程1万多处,灌溉田地3600多万亩。
这样的成就,古今中外又有几人能达到?
想起"文革"期间,马寅初因"新人口论"而身遭围攻斥骂,他不但没有屈服于强大的压力,反而在《人民日报》撰文自辩:
"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枪匹马出来应战,直到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服人不以理服人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
"这样的疯子,疯得让人掉泪。
又想起康广仁,戊戌变法失败后他被捕入狱,言笑自若,同狱的杨深秀叹息事业未成,他慨然言:
"八股已废,人才将辈出矣,何患无继哉?
"临刑前,他犹留下"中国自强之机在此矣"的壮语。
这样的傻子,傻得令人尊敬。
我心目中的疯子和傻子,有一副对子形容得很贴切:
"一对痴心人,两个泼胆汉。
"这里有一个典故:
袁崇焕被诬入狱时,一个叫程本直的书生一再为他申冤,惹火了崇祯皇帝,结果也被杀掉,后来有人就在程氏的墓碑上刻了这十个字。
程本直其实与袁崇焕并无交往,他三次求见袁崇焕,都被拒绝。
他的死,不是为了私情,是为了公理。
他的呼冤书有这样一句话:
"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一大痴汉?
翻阅着笔记,我的心是苍茫的。
确实,在这世上,是有些古怪的个体,他们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疯子,是"一身报国有万死"的傻子。
他们可以无视他人的观感,坚持自己的想法,在孤独中不断完善自己,最终释放出惊人的力量。
这是何等强悍的生命!
一个连寂寞都不能把他打倒的人,又有什么事情他不能做到?
特立独行,正因为行的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不被理解,又有什么?
一时失利,又有什么?
世上有两种类型的疯子与傻子,一种言语狂诞、行为放荡,一种思定行随,忘我赴义(义者宜也)。
前一种中国史书辟专栏介绍,那是《逸民传》里的狂狷派,他们有实力,有操守,邦有道则仕,无道则隐,好著书立说,立德立言,确实为后世培养了一点清高不屈的元气。
后一种人是实干家,踏踏实实做着于国于民实用的事,他们或许没有多少清丽的风度,没有多少动人的篇什,但他们的轨迹已足够壮丽,他们本身即是一流的诗篇,他们求的是立德立功,我觉得他们比逸民们伟大,他们更有资格称不朽。
在时代大潮中,实干家做中流砥柱、浪尖的弄潮儿,而逸民则立于岸边或讽或颂,近乎袖手旁观。
有志气的人,应该做责任更大、履行更难的实干家,光是言语上的疯劲与傻气,终究于事无补,最多倡导了一种典范。
自然,倡导这种典范的目的应是利国利民,而非为己求名,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能为世人做些实事,则往往要靠行动上的疯劲与傻气。
然而,即使只是言语上的疯劲傻气,现在又有多少呢?
这个时代虽说张扬个性,但实际却是以自私代替自我,小事固执己见,大事随波逐流,没有大气魄的特立独行,有的只是小家子气的斤斤计较和偏激愚顽的愤世嫉俗。
这个世界固然有许多不是,但不是拿来詈骂和逃避的,应该想着如何尽力改善,把这样的想法升华,就成了理想,可以为之终身奋斗的理想。
真正的疯子傻子,不是装疯卖傻,做避世的弱者、恨世的愚人,而恰恰因为他爱极了这个世界,不惜为了这个世界牺牲利益、性命乃至名誉。
我们缺少的,就是这种伟大的疯劲与傻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这种伟大的疯子与傻子。
(《中国青年》2002年第14期)
【制胜策略】
本文题目使人眼前一亮,运用反语手法吸引读者产生阅读兴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文章事例典型,材料丰富,论述充分,极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考场突击】
1.伟大的疯子与傻子指的是哪类人,他们为什么被称为疯子与傻子?
3.概括世上两种类型的疯子与傻子的特点及表现。
4.在现实生活中,你知道谁是这样的人,谈谈自己的感受。
【选文2】
印度救星甘地
[美国]卡耐基
还记得吗?
好多年前,印度有一个穿着破旧的衣服、身材瘦小的棕色人,在帆布床上,宣布绝食,并劝勉其他的人也吃素,一直等到他死。
这件事轰动了全世界,各报都当作重要新闻,竞先以大标题来刊载,因为这个绝食的人,正是默罕达·甘地,是本世纪中的一位世界伟人。
从物质上说,甘地是非常贫穷的,曾经有人估计过,将他的全部家私变卖,也值不上七角五分钱。
然而,全世界有哪一位富翁能赶得上甘地的权力呢?
印度民族不是占地球上人类的六分之一以上吗?
不过,数百年来他们都沉睡在梦中,因此尽管人多,可是有什么用呢?
任凭你生得高大,又有什么能耐呢?
但是,一位瘦小的不满百磅的人,振臂一呼,却把印度人都唤醒了。
关于甘地,有许多值得记述的传闻,比如他那副假牙齿,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内,等到要吃东西时,才把它安放在嘴里;吃完,立刻又拿出来洗一洗,依然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里。
最初教甘地英语的是一个爱尔兰人,所以甘地的英语总是略带一点爱尔兰音调。
甘地通常穿着一件半截的破旧衣裳,但当初他在伦敦时,也常戴丝质帽子,穿大礼服,还拿着手杖,满有绅士的风度呢!
甘地曾肄业于伦敦大学,并且做过律师,这又使我记起一件笑话来了:
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为人辩护时,感到非常害怕,两条腿不自觉地嗦嗦地抖着……他的律师生活,也就此“寿终正寝”了。
你以为这是甘地缺乏办事才能的一个证明吗?
你的意见仅仅对了一半,他虽然缺乏律师的才能,但曾做过一件很有益于人类的事情,并且因此每年能获得一万五千元,这不是证明你的见解不太正确吗?
那么,你又要以为,他对每年能获得这么一笔巨款,一定是很快乐吧?
——那你又猜错了,因为他同情在贫困中挣扎的同胞们,又眼望着许多同胞们在饥饿中死亡,所以他认为自己的小小成就实在是微不足道,他把所获得的钱全部救济了穷人,并且立志终生为那些贫穷被蹂躏的人们服务,尽自己的力量去扶助他们。
甘地所吃的食物,价钱都很低廉,但却是都有营养,如鲜果、羊奶、橄榄油之类。
甘地所提倡的“不合作主义”,可以说是起源于美国人大卫·萨罗的思想。
原来,萨罗在哈佛大学毕业后,花费了二十八美元,在冷僻的海滨建造了一间茅屋,开始他的隐居生活,并且拒绝纳税。
因此,他曾被政府逮捕,但他出狱后却著了一本书,反复申论“每个人都不应该纳税”!
并且掀起抵制英货的运动。
当英国政府向他们征收盐税时,他们就跑到海边去自己晒盐。
从印度教的立场说,印度有好几千万的民众是永远被视为卑下的。
这如何解释呢?
不妨以你来做个比喻:
假如你住在印度,而你的祖先在千百年前曾做过一件不荣誉的事情,根据印度教的主张,你的祖先既然是卑下无耻的,连千年后的你,甚至你的子孙们,也永远卑下,永远没有抬头的日子——甘甜的泉水,你是没有资格去喝的,只配去喝那污秽的臭水。
真奇怪,你渐渐地也自以为卑贱了,你不敢进店里买东西,战战战兢兢地站在相当距离之外,等待人们把东西丢掷给你。
你没有资格进学校,更不配进入讲公理的法庭,你被万人诅咒,要是你的影子投射到一件食物上去,这件食物就只有被人抛弃,再也没有人肯吃它了。
像这样过着可怜生活的人们,竟然有好几千万人之多。
伟大的甘地,决意为这些人争取自由,他先以身作则,把一个正过着这种可怜生活的小女孩抱来认做养女,并好好地抚养她成人,对待她如自己的亲女儿一般。
甘地,有人尊敬他为圣人,也有人相信他是印度神的化身。
【制胜策略】
本文作者善于描摹人物,文章多次描写甘地的外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以形显神,突出了甘地高贵的人格。
语言通俗,多用口语,浅显易懂。
【考场突击】
1.文章开头对甘地肖像的描写起什么作用?
2.文中写甘地当律师的事有何含义?
3.甘地提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毛泽东说枪杆子里出政权。
对此你有何看法,谈谈自己的理解,100字左右。
【选文3】
知行合一的智慧人
[西班牙]巴尔塔沙·葛拉西安
明智的人量度其生命,既求一时,也寄千秋。
没有休息的人生,就像整日旅途劳顿,而不得休息……自然很细心,使人的生活配合太阳同行,将人生四段岁月比喻成一年四季。
春天始于童年,处处芳菲柔条,带着使人迷幻的小小希望。
然后是灼烈的青春之夏,热血奔腾,壮怀激烈,险象环生。
春华所期,是成熟的秋天,带来判断力、人生经验与成功的果实。
直至老年之冬,处处冰寒,一切结束。
英勇的叶子逐一凋坠,华发似雪,血管众流封冻,齿毛失落,生命面临死亡而颤抖。
这就是季节与人生的结合。
16世纪西班牙瓦伦西亚的伟大诗人法尔科曾这样解释:
人生有30年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自求其乐;30年借自骡子,用以工作;20年向狗借来,用以吼叫;另外20年借自猴子,圆滑而无功。
这简直是一个充满真理的上好寓言。
人生就像一出三幕戏剧,第一幕与死者说话;第二幕,与生者交流;第三幕,与自己谈心。
我们来试解此谜。
他将人生1/3专用于阅读书籍,这样的事情可比操劳快乐得多。
百业上品,莫如学问。
他吞书噬籍,这是灵魂的滋养,精神的嬉戏。
在各种知识学问上与古今精华人物相游,是何等幸福。
值得高贵心灵学习的,他无一不学,与那些为工作所役的人大异其趣。
他不惜苦功,精研语言,拉丁文与西班牙文这两种通行天下的语言,在今天(16世纪)是打开世界之门的钥匙;兼及希腊文、意大利文、法文、英文与德文,他乐享其中许多不朽之作。
其次,他用心于伟大的生命之母、悟识的配偶、经验的儿女、寓教于乐的艺术、历史。
他与一般人相反,始于古人,终于今史,本国史与外国史并治,圣俗兼综,细加拣择,评价作者,区辨时代、时期、世纪,纵观王朝、共和国及帝国,研究其盛衰与变迁,以及王侯之数目、品质,探究战争与和平的根源。
凡此种种,博阅而强记,他仿佛成为再现古代艺术、历史文化的百科全书。
他漫步于诗国怡心悦目的园地,游之习之。
他遍读伟大诗人之作。
以其名句提炼机锋,以其智慧充实识鉴。
除研读诗歌之外,他还细究其余人文支脉,以丰富学识。
他续及哲学,而由自然哲学入手,探究事物的原因,宇宙的构成,人体的雅美与繁富,动物的特性,药草的妙用,以至宝石的品质。
他更乐于研究道德哲学,这是人性不渝者的滋养圣品,能为生命带来智慧,他从贤者与哲人的箴言、警句、寓言中追求智慧。
他是柏拉图的热情读者,并且嗜读希腊七圣哲、伊庇克理特斯、普鲁塔克(Plutarch,希腊诗人)的著作。
此外,他也不菲薄那位有用又可喜的伊索。
他研究宇宙志,兼及其物理与数学层次,量洲陆,测海洋,辨识地方与气候;宇宙的四大部,其中的区域与民族、王国与共和国,有的知之即止,有的深入而能谈论,以免被视同庸俗之列:
庸俗的人或因无知,或因怠惰,从来不知自己立足何处。
他依智慧允许的程度,涉猎占星。
他辨认天体,留意星体运动,计数恒星与行星,观察其影响与作用。
他笃于实学之外,勤习圣经,圣经是最有益、最丰富的读物,天下君王中的不死鸟——大阿芳索特喜嗜读,他于日理万机,英雄事业之中,将整部圣经读过14遍。
他因此而博涉多才;道德哲学使他明慎;自然科学使他明智;历史使他谨慎;诗使他富有机趣;修辞使他善于雄辩;人文学科使他明裁识辨;宇宙志使他多知;圣经使他敬天爱人。
整个合起来,成为一个圆成之人。
这是他人生的第一幕。
第二幕是游历。
在富有好奇心与观察力的人之间游走,这也是人生至乐。
他遍搜并乐享世上一切美好事物,因为要充分享受事物,必须亲眼见识,不能只凭想像。
只见一次,乐趣又大于惯见其物。
乐趣往往因多见而丧失;第一天,此物令其主人心喜,此后,只会给别人带来惊奇。
他转遍了整个宇宙,信步行走于众多的政治区域;富裕的西班牙,勇敢的波兰,悦目的莫斯科,以及集以上于一身的意大利。
他欣赏它们最著名的集会场所,在各城市寻访古今一切高贵事物;宏伟的寺庙,华丽的建筑,有为的政府,明智的居民,光鲜的贵族,饱学的学者,雅致的行为。
他出入名士王侯的家,观赏绘画、雕刻、织锦、图书、珠宝、徽章、园林及博物馆,各方面天然与人为造就的非凡杰作。
他与世上文、武、艺界一流及精华人物相交,凡有优异之处,莫不鉴赏以明达之心评点、议论、比较,给予确当评价。
人生第三幕——最佳、最伟大一幕——沉思所读所见。
从感官之门进入的一切,都必须经过“理解”这道海关,在此接受搜查检验。
他细思、判断、推理、推敲,抽取事物的本质。
他已经吞下全部的所见所闻,如今反刍,细析养分,深探真理,以便他的精神灵性进一步获得精纯智慧的滋养。
成熟的年龄,命定适于静观,因为肉体力量渐退之际,是灵魂力量渐长之时。
我们下劣部分渐衰之时,是优上渐强之际。
人到成熟,见事迥别,因为理智与情绪火候正宜,我们经常可以明慎回顾,将青年时代只窥一隙之事,看个充分。
眼见使人多知识,静观使人多智慧。
先哲都是先以双目双足探索,然后以心智重新探究,哲人所以难得,正由此理。
慎思明辨之极致,是以哲眼观世,如那细心的蜜蜂,从事物之中或者吸取有用的蜜液与精华口味,或者吸取作为醒妄去幻的蜡烛。
哲学本身无非是对死亡的沉思;人终归一死,必须常存于心,以善其死。
【制胜策略】
本文富含哲理,作者对人的一生应怎样度过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给人以启迪;语言形象,多种修辞手法综合运用,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
【考场突击】
1.文章开头第一句话有何含义,起什么作用?
2.文章用了三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人的一生,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3.作者把人生比作一出三幕戏剧,请解释其含义。
【选文4】
谁是最伟大的人
李方
许多组织不约而同把爱因斯坦评为过去一百年最伟大的人,没有第二种答案。
英国人是很骄傲的,但他们也知道莫能与抗,于是转而评选过去一千年中最伟大的人,他们选了牛顿。
很难讲牛顿和爱因斯坦谁更伟大一点,但英国人说,尽管爱因斯坦飞得更远,但我们仍生活在牛顿定律主宰的世界里。
这话没错。
牛顿的竞争者除了爱因斯坦,还有伽利略、马钉路德、达尔文、弗洛伊德等,甚至包括原子弹的发明人奥本海默。
我注意到,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科学家。
也就是说,要想不朽,做科学家机会最大。
我国20年来的调查显示,最受尊敬的职业,排前三名的几乎永远是科学家、教师和军人,不管社会风气如何变化,甚至一度“造导弹的不如卖茶蛋的”,但这个排名从来没有动摇过。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一种近乎永恒的价值取向,也是人类的精神,它凌驾于其他所有标准之上,包括财富、权力等。
所谓“富不过三代”,财富肯定无法不朽。
有诗人说,那些把名字刻上石头的人,名字比他们的人烂得还快。
权力也无法不朽。
爱因斯坦拿大额支票当书签,并且拒绝担任以色列国第一任总统,这些都不妨碍他成为过去一百年里最伟大的人。
我猜想,人们发疯地追求财富,多半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没有留名青史的实力和机会。
否则,很多人也许会干点别的,而不是对现世的利益孜孜以求。
这从孩子们比较普遍的成长历程中可以看出来。
你10岁的时候,发现自己不是天才;15岁时,发现自己当不了领袖;20岁时,科学家的理想被医生或律师专业所取代,因为爸爸妈妈说,医生律师将来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尽管你将信将疑;25岁时,你终于痛苦地承认,自己不是诗人那块料。
你不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30岁,你突然发现钱是那么可爱,于是你匆匆忙忙加入“事业”的大军。
你再没有一丁点与众不同的东西了,你认了,你低下头去努力往前赶,生怕被别人落下,岁月一泻如注。
越年轻的人越不在乎财富的力量,越相信心灵世界的卓尔不群。
比尔·盖茨,一个科学家,一个商人,一个神话。
我注意到,有文章这样描述这位微软董事长:
他是一个非常乏味的人,表情僵硬,寡言少语,不得不说话的时候,就跟念经一样,毫无文采;可是,一旦你跟他提到技术问题,这个人脸上立刻大放光彩,话也多起来了,身体也松弛下来。
这篇文章实际上藏着作者一个价值判断:
科学家盖茨可爱,而商人盖茨不可爱;盖茨尽管富甲天下,但做一个纯粹的软件工程师也许更快乐。
盖茨本人也有这个意思,当美国司法部准备以《反垄断法》肢解微软的时候,盖茨以辞去微软董事长职务相抗议,并打算把自己的未来放在软件开发事业上。
其实,盖茨之于微软,就像毛泽东之于中国,进也好,退也罢,毛泽东就是毛泽东,没人能够代替。
但我相信盖茨想回去重新做科学家的心情是真诚的,只是还回不回得去是个问题。
像德国考古学家谢里曼,先去挣一大笔钱,再回来挖掘特洛伊古城,实现他儿时的理想,证明荷马神话确有其事,这样的人没几个。
知本家。
再了不起的科学家,一旦他成了“知本家”,我就不再相信他还能做一个科学家了。
国内一个当选十大杰出青年的科学家曾经告诉我说,科学家办企业是怎么回事?
就是你先开发出一种世界领先的技术,把这个技术融资投产,然后,你这辈子剩下的事情,就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住你的领先优势,依靠企业的人才优势,依靠资金,总之依靠一切你能够依靠的;你还想以一个科学家的身份有更大的作为吗?
几乎不可能了。
盖茨怎么样?
他吃定的就是一个操作系统,而当他想以资金的优势统治互联网的时候,他发现人家根本不加他玩。
美国评选互联网上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不论二十大,还是五十大,怎么评死活没有盖茨的名字。
现在,很多人都在想把盖茨送进名人堂算了。
真正的敬意献给那些“纯”科学家,像牛顿,像爱因斯坦。
他们当然也可能犯错误。
牛顿晚年徒劳地论证上帝存在。
爱因斯坦把后半生消耗在统一场理论上,当测不准原理对广义相对论构成根本威胁时,爱因斯坦惊恐万状地喊道:
上帝不骰子。
但是,这些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的敬意。
霍金,当代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永远离不开轮椅的真正的残疾人。
当宇宙大爆炸理论前推到终点,遇到迈不过去的门坎的时候,即是“谁”启动了这一切,许多科学家的研究竟开始与基督教义暗合,霍金也因此被罗马教廷引为知音。
要知道,那可是一个曾经烧死布鲁诺、审判过伽利略的机构。
但是,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对霍金的敬意。
霍金的《时间简史》在全世界卖了几千万册,令当代任何一本畅销小说难望其项背。
这是为什么?
我不相信几千万人都读得懂这本讨论时间本质的书,反正我就读不懂。
肯定是人们心中的敬意使他们把这本书买回家。
一种根深蒂固的敬意。
但是,我相信没有人会因为出于敬意而购买一套微软正版软件。
这是两者最大的差别。
我注意到,那些最伟大的人,牛顿也好,爱因斯坦也好,他们想的都不是地球上的事情,而是把目光投向茫茫宇宙。
当大大小小的政治家们拿着同一种面包主义向芸芸众生宣讲未来图景的时候,是他们,这些科学家,真正带领人们走向未来世界。
这是多么奇妙,牛顿公式竟可以预先算出一颗未知行星的位置,而人们居然就找到了;要不是爱因斯坦,谁又能想到物质和能量可以互相转化。
人们热爱面包,但也同样热爱认识方法上的伟大进步。
人们毫不犹豫地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那些曾经带领他们在认识方法上取得突破的人。
在这件事上,人类显露了这个物种的高贵品质,并刷洗掉因物欲而蒙上的恶名。
不论世道如何改变,我相信这是人们最稳定的价值取向之一,并且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
未来一百年或一千年后,如果还要评选最伟大的人,我深信,当选的多半还将是科学家。
而且我愿意预言,这位科学家,他的眼睛一定眺望着深邃的宇宙。
【制胜策略】
本文通过对爱因斯坦事迹的论述及评价,有力地说明了对精神的追求乃是人们的价值取向。
文章综合运用类比论证和对比论证手法,增强了作品的力度和深度。
【考场突击】
1.为什么爱因斯坦被评为过去一百年最伟大的人?
2.为什么说“要想不朽,做科学家机会最大”?
3.文中为什么反复讲人们对科学家充满敬意?
【选文5】
答李翊书
韩愈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
李生足下:
生之书辞甚高,而其问何下而恭也。
能如是,谁不欲告生以其道?
道德之归也有日矣,况其外之文乎?
抑愈所谓望孔子之门墙而不入于其宫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
虽然,不可不为生言之。
生所谓“立言”者,是也;生所为者与所期者,甚似而几矣。
抑不知生之志:
蕲胜于人而取于人邪?
将蕲至于古之立言者邪?
蕲胜于人而取子人,则固胜于人而可取于人矣!
将蕲至于古之立言者,则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
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
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
抑又有难者。
愈之所为,不自知其至犹未也;虽然,学之二十余年矣。
始者,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
处若忘,行若遗,俨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
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
其观于人,不知其非笑之为非笑也。
如是者亦有年,犹不改。
然后识古书之正伪,与虽正而不至焉者,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
当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汩汩然来矣。
其观于人也,笑之则以为喜,誉之则以为忧,以其犹有人之说者存也。
如是者亦有年,然后浩乎其沛然矣。
吾又惧其杂也,迎而距之,平心而察之,其皆醇也,然后肆焉。
虽然,不可以不养也,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终吾身而已矣。
气,水也;言,浮物也。
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
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
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
虽几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
虽然,待用于人者,其肖于器邪?
用与舍属诸人。
君子则不然。
处心有道,行己有方,用则施诸人,舍则传诸其徒,垂诸文而为后世法。
如是者,其亦足乐乎?
其无足乐也?
有志乎古者希矣,志乎古必遗乎今。
吾诚乐而悲之。
亟称其人,所以劝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也。
问于愈者多矣,念生之言不志乎利,聊相为言之。
愈白。
【制胜策略】
此文是唐德宗贞元十七年给李翊的复信,是一篇书信体论说文。
文中围绕“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叙述了自己治学为文的经历,提出了“气盛言宜”(内容决定形式)、“务去陈言”(致力于创新)的文学主张,表现了作者排击世俗的勇气和顽强进取的精神。
【考场突击】
1.下列句子中黑体字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A.生所为者与所期者,甚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