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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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为例

  

 

  

中国大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为例

 

  

 

 

 

 

 

 

 

   

 

 

 

 

 

一引言

伴随着生育率与死亡率的下降,我国人口也正经历迅速的老龄化。

这不仅表现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逐步提高,更重要的是快速增长的老年绝对人口数量。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国家统计局,2006)。

相比其他地区而言,大城市人口老龄化速度更为迅猛。

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是上海市,2000年全市总和生育率只有0.68,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17.7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1.46%;北京市在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42%,家庭户平均规模和总和生育率都要比全国数据低很多,分别为2.87人和0.67;而天津市与重庆市的人口老化情况同样很严重,老年人口抚养比分别为14.38%和12.8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分别为8.41%和8.01%,均高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7.1%)。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大城市老年人口规模的增长对其居住方式有着显著的影响。

有学者认为,中国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相对应的居住方式有与子女同住、养老院或福利院或独居方式。

目前,虽然社会养老的比重不断上升,老年人自我养老的模式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家庭养老仍然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最新对北京和上海关于养老生活方式意愿的抽样调查表明,被调查的老年人中,有90%的老年人喜欢选择居家养老(李元旭,2001)。

随着老龄化进一步加剧,传统的养老方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养老已成为当今关注的重点,社区照顾能弥补住家养老的不足。

吕新萍就院舍养老和社区照顾两种养老方式进行了研究,在对院舍照顾和社区照顾两种养老模式各自特点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中国当前以院舍照顾为主的养老模式形成的历史与现实原因进行了分析。

他认为,社区照顾的养老模式将因其经济性与人性化而具有巨大的生存空间(吕新萍,2005)。

本文主要通过2005年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数据,选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的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从他们对居住方式的意愿选择状况并结合现实的居住方式进行分析,主要考察其主要的人口因素、健康因素和经济因素三方面的影响因素。

我们的理论初衷是通过分析大城市老年人口居住方式意愿的影响因素,以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前提下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1.理论框架

从理论上讲,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受到宏观、中观和微观因素的影响,宏观方面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两方面的影响;中观主要指老年人居住的社区所能提供的社会养老服务的情况;微观则是指老年人本身的人口因素、健康因素及经济因素。

同样,以往文献中对老年人的宏观及中观因素涉及都比较少,本文将重点关注微观的老年人的因素,主要表现在老年人的人口因素、健康因素和经济因素;另外,从养老服务的供求关系来讲,对于老年人,实际居住方式受到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条件的限制,而居住方式意愿是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因此,老年人的实际居住方式可能是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的影响因素之一。

2.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2005年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问卷数据中四大直辖市老年人数据,数据包括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样本1742个,本次调查在四大直辖市的分布是北京有效样本336份,占19.3%;天津有效样本199份,占11.4%;上海有效样本650份,占37.3%;重庆有效样本557份,占32.0%。

这些状况基本符合四大直辖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故未做加权处理。

3.操作模型与理论假设

根据以往的研究文献,我们确定了对本研究的操作模型,即因变量是问卷中涉及的问题:

“您希望哪一种居住方式”,答案分为4种情况,一是与子女一起居住,包括子女或子女配偶、孙子女或配偶;二是独居,子女最好住在附近;三是独居,子女在不在附近无所谓(这里的独居包括老人本人一人居住和与老人配偶一起居住);四是居住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福利院等养老机构。

根据问卷的设计情况,四个城市老年人实际的居住方式分为与家人一起居住、独居和在养老院居住,其中与家人一起居住包括与老人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孙子女或配偶、重孙子女、兄弟姐妹、父母或岳父母等一起居住;独居是老人本人一人居住;在养老院居住包括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福利院等养老机构。

自变量主要从老年人的人口特征和老人的健康特征以及老年人的经济特征三方面来研究影响其居住方式的意愿。

老年人的人口特征方面主要选取了性别、年龄、居住地、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子女数目等六个指标。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研究发现,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是一个较好的健康状况指标,也是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Katzetal.,1983),而且,ADL与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有着紧密联系,它是对老年人的客观身体状况的一个理想的评价指标。

同时,也有大量的研究表明,对老年人而言健康自评是一个对主观健康状况的有效测量指标(Ferraro,1980;Fillenbaum,1979),所以,健康自评作为衡量老年人总体健康状况的一个指标在相关研究中获得了普遍应用,它也反映了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认定。

因此,我们对老年人的健康因素选取了健康自评(您觉得现在您身体的健康状况如何)、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所患慢性病数量和生病能否及时救治等四个指标。

老年人的经济特征对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及照料需求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方面。

我们在经济特征方面重点选取了主要经济来源(您现在的主要生活来源是什么)、主要经济来源是否够用、收入在社区内部的水平(您的生活在当地属于什么水平)、住房情况(您现在住房是如何取得的和是否有单独的卧室)等四个指标。

根据已有文献,本文提出如下的理论假设:

第一,传统的居住方式意愿发生很大变化,虽然大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仍是以与子女一起居住为主,但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由于不同原因趋向于独立居住。

第二,大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不一致,导致现实的居住方式与居住方式意愿存在很大的不同,同时现实的居住方式可能是居住方式意愿的影响因素之一,这两种居住方式都受到现实条件的影响。

第三,老年人的人口因素、健康因素和经济因素指标会对大城市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产生影响。

4.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方法,在模型一中将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作为因变量,将单变量分析中得到的与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相关的人口特征作为自变量,用Logistic回归分析来对各变量的影响作用做综合评价,模型二在模型一的基础上加入老年人的健康特征,模型三加入经济特征,模型四加入实际居住方式,并检验各个自变量发生的变化,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三大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们从以往的实证研究来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趋向于自己单独居住或与配偶一起居住,但是要求子女就近居住的占42.3%,这种居住方式说明现在老年人既考虑到老年人与年轻人的思想差距,又考虑到父母与子女相互依托以及照料的亲情(王树新,1995)。

我们从居住方式意愿数据可看出,虽然愿意和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口还是比较多的,共981人,占总体的58.53%[1];但我们从数据上看到确实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口希望独居,不过还是希望能住在子女附近,占30.37%,这部分老年人希望能够独立生活,但同时又希望在需要子女时能够很及时地得到子女的照顾,这部分老年人可以说是处于半独居状态;还有一部分老年人不但希望独立居住,而且对子女是否住在附近无所谓,占总体的百分比为7.82%,这部分老年人可以说对自己的养老自给能力非常自信,不希望和子女一起生活;最后有一小部分老年人愿意住在社会养老机构,占总体的3.28%,这部分老年人可能与没有子女或子女没有能力或不愿提供养老服务有关,还有可能是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比较满意而希望在这样的社会养老机构过自己的晚年生活,但总体来说,这样的老年人还是相对比较少。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老年人实际居住情况和意愿居住方式有着一定的差异,且两者差别显著(P<0.001),这说明实际居住方式与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见表1)。

我们可以看出,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的意愿是想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但由于一定的实际原因,如居住条件、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等,只好与子女一起居住,也有的老年人希望与子女一起居住,而同样由于一些实际的原因,只能选择独立居住,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并不平衡,这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我们前面的假设。

表1老年人现实居住方式与居住方式意愿交叉表*

此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的老年人在居住方式意愿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同(P<0.001),其中重庆的老年人更趋向于与子女一起居住,这可能与重庆作为最年轻的直辖市,经济水平没有其他三个直辖市经济水平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有一定的联系),老年人相应的经济状况没有其他三个城市的老年人好,在养老过程中更多地依赖子女有关(见表2)。

而北京的老年人最愿意独立居住,子女是否在附近都无所谓,这与北京的老年人素质比较高,经济生活水平也比较高,大多数北京老年人有自我养老的能力的原因密切相关,他们更希望自由地过自己的老年生活。

在独居、子女最好在附近的居住方式意愿选项中,数据还表明,上海的老年人更希望独立居住,但希望子女最好在附近居住,说明上海市的老年人更希望独立生活,但在需要子女帮忙时,能够及时得到子女的照顾。

表2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在四大直辖市间的分布*

1.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与其人口因素关联分析

数据显示,性别在居住方式意愿上有很大差别,卡方检验(P=0.000)表明性别在居住方式意愿上的分布差异显著。

通过均值比较,与男性相比,女性老年人更希望和子女一起居住(66.28%),比男性高出18个百分点还多;而男性老年人更希望独立居住(11.14%),比女性高出接近6个百分点,无论子女是否在附近。

居住在社会养老机构的情况也是男性老年人的比例要比女性高。

这表明,我国现阶段的女性老年人在社会资源上低于男性,晚年的社会地位低于男性,更趋向于信赖子女或家属。

年龄与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有着密切联系,而且统计结果显著。

从交叉分析可看出,各年龄段的老人居住方式意愿差异显著。

低龄组的老年人更趋向于独立居住,而随着年龄越大,高龄老年人更趋向于与子女一起居住或在社会养老机构居住。

例如,65~79岁老年人希望与子女一起居住的比重为33.64%,而80~89岁和90~99岁年龄组的老年人的同一指标分别为55.83%和74.02%。

这可能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有关,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身体状况也变得越来越差,他们的养老就更多依赖子女或社会养老机构。

为分析方便,我们把居住在城市与镇的老年人合并为居住在城镇,通过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意愿交叉分析,我们发现,居住方式意愿在城镇和农村分布差异并不明显。

分析结果显示,教育程度与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关系密切,且统计结果显著。

我们从表3可看出,教育程度不同,老年人的居住意愿也不同,教育程度很低的老年人更愿意与子女一起居住;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长,老年人更趋向于独立居住。

这可能由于受教育时间长的老年人独立性强,经济状况较好,所以更愿意自己居住或仅与配偶一起居住。

表3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在受教育程度上的分布*

婚姻状况也是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

有研究显示,一些老年人的特征可被认为是其自己的需要,而且可能通过与孩子同住得到满足。

过去的研究显示,丧偶的母亲更可能与已婚子女同住(Loganetal.,1998)。

从婚姻状态与居住方式意愿的交叉分析中,我们可看出各种婚姻状态下的老年人居住方式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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