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点亮天元专项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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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点亮天元专项资金
天元区2016年点亮天元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年11月1日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一)项目概况1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
二、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3
(一)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3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5
(三)项目主要绩效5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
(一)存在的问题9
(二)提出的建议9
四、评价结论和结果应用建议10
(一)评价结论10
(二)结果应用建议10
(三)单位绩效管理建议11
五、附件11
天元区2016年“点亮天元”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天元区“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出了《启动“点亮天元”工程,抓好农村路灯建设》提案,2015年天元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按照“政府投入、乡镇配套、村(社区)管理”的管理模式,试点推进亮化工程建设。
按照报告要求2014年、2015年天元区先后在所管辖区域乡镇进行亮化工程试点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点亮天元”项目投资需求加大,建设的积极性高涨,带动示范效应凸显。
根据2016年天元区区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推进‘点亮天元’工程建设”要求,天元区财政局2016年预算安排“点亮天元”专项资金285万元,计划在三门、雷打石、群丰等三个乡镇部分村(社区)继续推进“点亮天元”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明细及资金计划详见下表(单位:
万元):
2016年“点亮天元”项目明细及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财评审定
资金
(万元)
立项批准文号
1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群丰镇
工程内容为新塘村40套、栗山村(敬老院-村部)10套、栗山村(湘新线)43套、妙泉村(湘新线)6套、妙泉村(旗麦线)10套、竹溪村(旗麦线)20套、竹溪村(马石线)7套等安装高度为H=6m1*80W美国芯片LED路灯共计136套,石塘村(竹石线)安装40套一体化LED太阳能路灯(40WLED灯H=6m美国芯片),含路灯安装及路灯沟槽挖填、配套管线埋设等工程。
92.24
株天交政(2016)18号文
2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三门镇
工程内容为月星村、燕子村26套、马道村、苍霞村50套、高峰村、响水村42套等安装高度为H=6m1*80W美国芯片LED路灯共计118套,2道路路灯安装及路灯沟槽挖填、配套管线埋设等工程。
67.47
株天交政(2016)18号文
3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雷打石镇
工程内容为龙泉村-新林村36套、中心村-脉湾村47套、小冲村19套、东林村40套、胜塘村24套等安装高度为H=6m1*80W美国芯片LED路灯共计166套,含道路路灯及路灯沟槽挖填、配套管线埋设等工程。
106.01
株天交政(2016)18号文
合计
265.72
注:
2016年点亮天元财政预算资金285万元,财评审定资金265.72万元,财评审定资金未含项目的审计费、设计费、监理费等支出。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天元区“点亮天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为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
株洲市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以下简称“区交管站”)是株洲市天元区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区交管站共有人数12人,其中在编人员10人,聘用人员2人。
其职责主要负责修订或制定辖区农村公路、水运交通设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保障农村公路通畅;协助配合上级海事部门,管理辖区湘江水域渡口码头、客运渡船运输安全。
(三)项目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并优化“点亮天元”工程建设,2016年在三门、雷打石、群丰等三个乡镇村(社区)部分村民集中居住点和主干道路组织实施“点亮天元”工程建设,(安装)节能路灯或太阳能路灯460盏,着力解决农村老百姓夜间出行不便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治安隐患,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创造有利条件。
二、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天元区财政局审核通过“点亮天元”建设专项年初预算经费200万元,年终追加预算85万元,2016年实际到位财政资金共计285万元,区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总体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实际支付“点亮天元”专项资金256.09万元;剩余资金28.91万元,其中:
群丰镇、雷打石镇分别剩余资金2.85万元系预留项目建设的质保金,其他剩余资金系三门镇建设项目因未结算审计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明细详见下表(单位:
万元):
单位
预算指标
实际拨付
剩余资金
备注
区交管站
群丰镇
92.24
89.39
2.85
预留质保金
雷打石镇
106.01
103.16
2.85
预留质保金
三门镇
67.47
46.80
20.67
工程尾款
交管站
19.28
16.74
2.54
小计
285.00
256.09
28.91
(2)具体支出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各项目总支出256.09万元,其中:
工程款239.35万元、管理费3.94万元、勘察审计费6.30万元、造价咨询费1.50万元、质量检测费5万元。
支出明细详见下表(单位:
万元):
2016年-2017年“点亮天元”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时间
明细
项目
工程款
管理费
勘察
设计费
造价咨询费
质量监测费
合计
2016年
群丰镇
64.00
64.00
雷打石镇
73.00
73.00
三门镇
46.80
46.80
天元区交管站
1.77
6.30
1.50
5.00
14.57
小计
183.80
1.77
6.30
1.50
5.00
198.37
2017年
群丰镇
25.39
25.39
雷打石镇
30.16
30.16
天元区交管站
2.17
2.17
小计
55.55
2.17
57.72
合计
群丰镇
89.39
89.39
雷打石镇
103.16
103.16
三门镇
46.80
46.80
天元区交管站
3.94
6.30
1.50
5.00
16.74
合计
239.35
3.94
6.30
1.50
5.00
256.09
注:
工程款主要为路灯基础、穿线、灯杆、灯具、控制箱、安装调试及劳务等费用;管理费主要为用于工程相关方面的公务用车费用;勘测设计费主要为项目设计;质量监理费主要为工程监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天元区“点亮天元”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能依据项目合同签订要求,按进度、领导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基本规范,我们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天元区政府对“点亮天元”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对项目管理实行责任分工,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交管站为建设业主,具体负责设计评审、施工组织、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决)算和组织验收等,镇政府负责配套资金(后期维护资金)筹措到位,组织相关村(社区)配合,提供良好的施工建设环境;二是天元区交管站按照分工要求,对“点亮天元”项目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区“两型”建设、城乡同治和区中短期经济社会规划,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经过现场勘测和研究协商,并请示区政府同意,确定了2016年对群丰镇、雷打石镇、三门镇等镇辖区的部分村(社区)实施点亮工程项目建设。
(三)项目主要绩效
1、项目产出
2016年天元区交管站能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各方配合、先行先亮、不断推进”的总体思路,基本完成了“点亮天元”项目目标任务。
2016年安装了乡村路灯460盏,标准为:
电杆H=6MI*80W美国芯片LED路灯420盏,电杆H=6MI*40W一体化LED太阳能路灯40盏,总投资285万元;安装的区域范围为天元区辖区内3个镇18个村(社区)主干线及乡村线道、受益群众10万人左右,其中:
群丰镇所辖5个村(社区)8条乡、村线道,安装乡村路灯176盏;雷打石镇所辖7个村(社区)主干线安装乡村路灯166盏;三门镇所辖6个村(社区)主干线安装乡村路灯166盏。
各乡镇、村(社区)安装路灯分布情况详见下表(单位:
盏):
群丰镇雷打石镇三门镇
2、项目质量
为保证项目质量,天元区交管站对路灯的配置标准和采购安装上线控制价等作了硬性规定,要求做到标准、价格统一;对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土石方、预埋管线、路灯配电箱、电力电缆及路灯配线、路灯基础、路灯接地等方面进行了工程监管;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验收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管养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发放“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3、项目时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群丰、雷打石、三门等三镇所有“点亮天元”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除三门镇建设工程待结算审计外,群丰镇、雷打石镇所有“点亮天元”建设工程已经完成结算审计。
4、社会效益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
“点亮天元”项目自2014年实施以来,项目优先布局实施乡镇集镇、公路干道沿线,村(社区)居委会驻地和有项目整合的村组,细化到每个村(社区)农村公路,其中主要分布于辖区内的三门、雷打石、群丰等三镇,截止2017年9月,辖区内共新建安装节能路灯(太阳能)共1007盏灯,安装里程县道及县道以上25.2公里、乡道9.8公里、村道及村道以下15.3公里。
路灯的安装范围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点亮一村带动一片,点亮“一线”带动全区。
路灯盏数不断延伸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路平了,灯亮了,配套设施齐全了,提高了村民幸福指数。
(2)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农村祖祖辈辈没有路灯的历史,减少和改变了农村夜间公共场所和道路因夜间没有照明乱倾倒垃圾和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和污染环境现象。
乡村路灯的安装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还方便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村民的生活习惯也悄然发生变化,现在村民们经常在路灯下休闲、娱乐、交流和跳广场舞等,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景象。
目前在群丰镇的新塘村(社区)、三门镇的响水村等区域,基本实现了村组“道路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组)亮化、生活乐化”的景观。
(3)推动了农村经济建设。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扭转了农村招商引资的被动局面,彰显了新区的实力和面貌。
通过走访群丰镇新塘村(社区),三门镇的响水村等乡村,发现区域内的农家乐、花卉观赏、配套的敬老院,农贸市场等项目正在悄然升起,引起了各方游客的关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了乡(村)社区经济的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
为了解市民对“点亮天元”项目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满意度,我们在群丰镇新塘社区等地发出调查问卷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
满意度达到90%以上,普遍反映:
路灯的安装,改善了农村百姓的夜间出行安全,改善了道路夜间行车条件,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给大家带来的温暖。
部分村民建议:
要加强后期维护管理,确保路灯正常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的范围覆盖面不广。
目前安装路灯的里程占村民集中居住点县、乡、村道里程的比重不到20%。
天元区全区县、乡、村道共计里程600公里左右,截止2017年9月,已安装路灯范围只有50.3公里,实际占天元区总里程的16%。
如果排除城郊附近的乡镇,将点亮工程范围缩小到天元区离市区较远的县、乡主干道,据统计大概160公里,按照目前已安装路灯里程,也只占比31%。
2、项目建设工程由于单个合同金额在10-30万元不等,对金额不大的项目实行直接发包,直接发包没有提供相关依据,只有项目施工合同及区财评预算审定立案表。
3、资金投入模式较单一,资金有效利用率不高。
前期的建设资金主要是由区财政全额投入,由于财政资金投入有限,造成点亮工程覆盖面不广,推进力度不大。
4、路灯的后期管理和维护有待加强。
经走访项目区域群众反映,存在灯坏了没有及时修理,有时夜间不按时开灯,白天灯持续亮等现象。
按照天元区“点亮天元”项目建设模式,政府负责建设,后期维护及管理由村(社区)负责,项目建设单位未做好督促村(社区)抓好后期管理工作。
(二)提出的建议
1、继续加快“点亮天元”项目建设,科学规划,不断扩大亮化工程覆盖面,逐步实现辖区内所有村民集中居住点和县、乡、村主干道全面亮化,让民生工程惠及到更多乡村百姓,使城镇一体化建设上新台阶。
2、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项目招投标,依法依规、完善手续,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行动。
3、拓宽“点亮天元”资金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在区政府加大推进“点亮天元”项目建设中,资金的投入不能单一依靠政府完全投资的模式,应积极探索适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同时调动乡镇、村、个人的积极性,争取全员参与。
4、“点亮天元”项目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项目责任分工,各村(社区)对后期维护管理等工作,要确定专人,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程可持续发展。
四、评价结论和结果应用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上述评价指标的计算结果与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天元区2016年度“点亮天元”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85分,等级为优。
具体评价指标情况及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结果应用建议
预算资金建议:
天元区2016年度“点亮天元”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收支基本合理。
“点亮天元”建设项目,是天元区城乡统筹工作中的一项开创性、引领性标志工程,是建设幸福新区、和谐新区的一项惠民之举,根据2016年天元区区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进一步推进‘点亮天元’工程建设”要求,建议维持资金预算安排,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单位绩效管理建议
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制度管理,注重队伍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尽快实现亮化工程在天元区全面覆盖。
五、附件
附件:
2016年天元区“点亮天元”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