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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推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后,为建立起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学院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规范学院的财务运作,提高学院理财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的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学院财务管理的核心,学院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1、学院预算是学校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执行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学院预算由学院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部门审定后正式执行。

2、学院预算实行综合财务计划,按照”大收大支”要求,学院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要严明财经纪律,坚决制止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将收支列入会计帐内的”小金库”行为。

3、学院预算编制要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要求,不准编制赤字预算。

学院预算一经正式确定,不准随意更改;如确因事业计划或承担的任务发生变更需要调整预算,学院应向学校递呈书面报告。

年末,学院预算经费结余留作下一年度使用。

4、学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学院收入预算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⑴学校划分给学院的经常性事业经费。

包括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事业单位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改革保险费用、班主任津贴、学生奖学金、学生帮困助学经费、学生活动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各项公务费和业务费(学费收入11%部分),师资培训费,教学设备购置费,房屋修缮费,消防经费和院聘岗位津贴等经费。

⑵通过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学院取得的各项分成收入。

包括科技学院学生转入的培养费分成;科技学院、成教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的课时费;重修学生培养费分成等。

⑶学院的其他各种收入。

包括学院下属单位(含经济实体)的上缴收入、捐赠收入等。

专项经费,包括省市的财政专项和高教附加专项由学校负责管理,不列入学院的收入预算。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向学校申报专项经费,并落实学院的配套经费。

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费用开支列入学校专项经费支出。

学院支出预算首先必须保证教职工的人员费用和保障系统”三金一费”;保证按标准安排学生事务支出;重点投入六项教学费用,其中科技学院学生转入的培养费分成必须按1000元/人标准用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勤俭节约、增收节支”的要求,努力节减不必要的支出,招待费支出要控制在学院公用支出预算的3%以内。

5、逐步推行学院零基预算,学校划分给学院的经常性事业经费与学院的办学规模即在校学生数挂钩,上年的经常性事业经费基数不再作为下年划分的依据。

6、建立健全院长经济责任制和学院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

首先,院长对学院预算收支负有全部经济责任,学院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和重大失误导致国家及学院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追究院长的经济责任;其次,根据事权统一原则,建立健全以院长为主体的预算经费”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规定审批权限和审批分工;三是实行民主科学理财,学院年度预算及重大的开支项目,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同时征求教师意见;预算及执行结果要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学院的经费核算

1、学校实行”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会计核算体制,学院不设会计机构,学院预算经费的收入和支出,通过学校会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

2、为集中学校财力实行宏观调控,学校在银行设立基本帐户,学院不准在银行另行开设帐户,已经开设的,必须立即销户。

学院下属经济实体在银行设立的帐户,清理整顿后要逐步撤并;在未撤并前,严禁把应列入学院预算收入的资金转移到下属经济实体的银行帐户,一经发现此种情况,作为私设”小金库”行为查处。

3、校会计结算中心根据学院年度预算和规定的会计科目对学院经费进行核算,负责每月向学院提供预算支出报表,并受理学院的各项核算业务。

在以下情况下,校会计结算中心可以停办学院的经费核算:

⑴借款、报销的结算单证未经学院院长或院长授权人签字;

⑵学院不再具有经费支付能力;

4、校会计结算中心和学院要共同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各项经费的使用范围进行核算,坚持执行各项财务开支标准,提供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除发放工资、补贴、奖金、劳务费用和差旅费等使用现金外,1000元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通过银行票据支付,不准使用现金。

5、校会计结算中心在核算学院经费时,除以下几种情况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外,其余直接予以办理:

⑴借款、报销一次性金额,现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票据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⑵提供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者以白条替代合法原始凭证要求列报支出的;

⑶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要求支付现金的;

⑷学院预算中未作安排要求发生支出的;

⑸学院预算中有指定项目安排,要求改变用途的支出;

⑹超过财务开支标准的支出;

⑺其他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违反规定的支出。

6、凡与学生数挂钩的学院预算收入经费核算,按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期的实际缴费学生人数核定。

7、学院经费核算中的其他未涉事项,按《**大学借款、报帐办事规范》(宁大政(1998)147号)执行。

三、附则

1、为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学院应确定一名行政秘书专职办理学院的预算管理、经费核算的日常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财务和会计知识培训。

为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水平,提升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建立规范的幼儿教育秩序,开展幼儿教育研究,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陕西省实施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方案》等文件精神,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幼儿园保教常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树立整体教育意识,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指导开展活动,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幼儿的兴趣为目的,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幼儿教育应以保教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每一个幼儿获得快乐的幼儿园生活,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幼儿园教育不要书包,不要教材,不要黑板,不要课程表,不要作业,不要考试,禁止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行为,杜绝“小学化”教学倾向。

3.在组织教育活动中,各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应当把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确保幼儿在卫生、交通、活动、设备等方面的安全。

4.幼儿园要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教职员工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要建立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平等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幼儿。

严禁歧视、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5.幼儿园要与家庭、社会密切合作,整合教育资源,创造良好条件,共同实现教育目标,使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的责任感。

6.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等;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和学期末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7.幼儿园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强园本教研,教师要争取做到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促进有效教研活动,打造特色幼儿教育。

二、教育内容

8.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

课程实施方案一般包括:

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结构与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与保障机制六大部分。

9.幼儿园要以《纲要》规定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为课程核心,全面实施教育内容。

各个领域的教育内容要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合理、科学搭配,做到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促进幼儿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严禁向幼儿配发教材、布置家庭书写作业、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要用科学的方法,通过有效的活动教学拼音、汉字书写、笔算、英语等教育内容。

10.幼儿园在实施课程方案的过程中,可根据幼儿发展实际水平和生活经验、兴趣的需要,灵活调整教育目标和内容,每学期对课程方案的实施进行交流探讨,使方案更为合理、科学。

11.幼儿园、教师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本园课程实施方案,制订具体的学期教育工作和课程实施计划。

学期结束,根据教育计划和课程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写出学期工作总结。

12.建立学期、月、周、日活动安排制度。

教师要认真研究保教内容,根据教育实际,精心设计教育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一般包括:

活动内容、活动目标、活动重难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评价、活动延伸(与其它领域的自然、灵活渗透)、配套活动资源、活动反思等内容。

教育活动设计应提前一周完成并通过审阅。

13.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活动计划,按时组织教育活动,不擅自离开岗位。

幼儿园教师要树立“一日活动即课程”的教育理念,扎实开展各种幼教活动,提高育幼质量。

14.鼓励教师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自主开发园本课程。

三、教育活动

15.活动准备

(1)设计幼儿一日活动方案,包括:

入园、离园区域活动安排。

每日至少开设五个活动区,列出活动区名称、所需基本材料、幼儿参与方式、集体或小组教育活动等。

每日至少要有四个活动安排,活动设计内容包括:

活动名称、保教目标、活动主要环节、开展方式方法、教具学具准备、教师指导要点、生活活动要点。

生活活动要点应包括:

盥洗、餐饮、就寝、散步等环节。

(2)准备充分的教具学具。

教师应制作、搜集幼儿当日活动所需的各种玩具材料。

(3)创设教育活动情景。

保教人员应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以爱心、耐心、细心对待每一个幼儿,影响并帮助幼儿形成乐观、友善、活泼、合作等积极的性格特征;要创设安全、美观、教育内涵丰富、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可随教育活动主题及时变换的墙饰、自然角、活动区等物质环境,以充分体现并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教师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准备教育活动,制作多媒体课件;教师服饰要适合保教活动需要,尤其要便于带领幼儿进行各种游戏活动。

16.活动过程

(1)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应积极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幼关系,运用适合幼儿“自主、合作、探究、创造”的方法开展教育活动,为每个幼儿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及时肯定、赏识幼儿的正确行为,培养他们游戏、学习兴趣及自主发现问题、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幼儿的学习活动中,教师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体现幼儿是学习活动主体,教师是活动主导,当好幼儿活动的引导者、启发者、帮助者、参与者的角色。

(3)要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承认并善于发现不同幼儿在不同发展领域的差异性,重视学前教育的启蒙作用。

重视幼儿多元智能的开发,发现幼儿在语言、数理逻辑、视觉空间、音乐、身体运动、人际关系、自我认识、自然等不同方面的智力潜能,注重幼儿有益兴趣的培养,满足不同幼儿的心理需求,使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发展。

(4)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处理好预设课程与生成性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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