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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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doc
精神科护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入院管理制度
(1)由责任护士热情主动接待新入院的患者和家属。
(2)严格执行入院护理操作常规。
(3)做好卫生处置、护理体检、安全检查、妥善安置患者。
(4)填写护理记录首页,完成新患者的健康宣教。
(5)解答和告知家属患者入院后的相关事宜。
(6)做好办公室方面的登记记录。
(7)贵重物品一律不准带人,钱款也不能带入,特殊情况必须有2人签名(责任护士和护士长)登记,由护士长负责暂时保管(3~5日内交还家属),家属来时及时带回并签名,签名登记本保存1年。
(8)严禁危险品带入病室(利器、绳索和火种等)。
二、出院管理制度
(1)按出院常规办理出院手续。
(2)遵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向家属介绍办理出院的程序和要求。
(3)协助患者整理个人物品,检查床单位,若有贵重物品移交监护人签收。
(4)向患者和家属做好健康宣教及出院指导。
(5)征询患者和家属意见,填写意见征询表。
(6)整理出院病史,做好各项记录。
(7)做好床单位终末处理并登记。
第二节查对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理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一注意"。
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用法、时间、面容,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后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是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临床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所有医嘱转录、执行、核对须在医嘱单上分别签名。
2、病区每日对长期医嘱进行复对,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一次。
3、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口头临时医嘱只有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才能执行,并做到如下要求:
①抢救患者时医生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应复诵一遍无误经医生认定后方可执行。
②执行时,药物需2人核对无误后再使用。
③执行过程中应保留所有使用药物的外包装,事后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弃去。
④抢救结束后,应及时补开医嘱(不得超过6h)并准确补充记录。
(二)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一注意”。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
即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药物(剂量、药名不清)。
3、药物摆放后必须经2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放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及面容。
5、正确指导患者口服药物的方法(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服下后方可离开。
6、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
(三)皮下、肌内注射查对制度
1、核对注射单与医嘱一致性,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有效期、浓度、用法、时间。
2、备齐药物再次核对安瓶上的药名、剂量、浓度、有效期,安瓿有否裂痕,药物有无变质、混浊等。
3、同时应用2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并应先注射刺激性小的药物。
4、选定正确的注射部位和适宜的注射用具。
5、注射后密切观察用药后反应.
(四)静脉用药查对制度
1、应用抗生素应现配现用,青霉素输液瓶外套红色网套。
2、同时应用2种以上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五)青霉素注射查对制度
1、注射青霉素必须遵医嘱做过敏试验(3日未使用青霉素必须重做皮试).皮试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者方可做皮试,皮试阳性者应立即通知医师、患者和家属,并在以下地方做好红色"禁用青霉素"标记.
(1)病历牌内面。
(2)体温单药物过敏栏。
(3)病史:
①医嘱单。
②护理记录首页的既往过敏史栏。
③门诊病历卡的药物过敏栏。
④住院病史首页药物过敏栏。
(4)治疗单。
(5)发药单。
(6)患者一览表。
(7)患者床头卡。
(8)小交班本。
(六)输血查对制度
1、采血时,2名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边,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血时应做到一人一次一单一管,严禁同时采集2名患者的血标本。
2、配血合格后,由护士负责到检验科领血与送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核对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
3、执行输血医嘱前,由2名护士共同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4、输血时,由2名护士带病历、输液单和血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操作后操作者与核对者均应在输液单相应栏内签全名。
(七)防范推错尸体制度
1、尸体卡内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2、每张尸体卡固定规范牢固,第一张系在死亡者右手腕,第二张系在死亡者腰部尸体单上,第三张交给护送工作人员带至太平间插入停尸屉外。
3、尸体运出太平间后嘱工作人员一定撤销抽屉上尸体卡。
(八)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1、标本采集前首先应2人核对医嘱内容与检验条形码内容是否一致,确认床号、姓名、检查项目无误。
2、在患者床边采集前认真核对床号、姓名.
3、为输血采集血标本时,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
第三节交接班制度
1、当班护士应提前10min进入病区参加交班。
2、当班护士必须清点患者人数、危险品等,做好一切交班前准备工作。
3、各类危险品、常备物品及患者总实数和病情等必须班班交清,未交清前不得下班.
4、交班的形式有书面交班、口头交班和床边交班。
5、按照"护理记录书写要求"做好重点患者的书面交接班。
6、危重抢救患者、I级患者、Ⅱ级重点患者、新患者、诊断未明且病情不稳定者、特殊情况者、消极患者及保护患者应做好床边交班。
7、对一些杂务性事物可做口头交班,但应在小交班本上简要记录.
第四节、分级护理制度
患者人院后,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落实相应级别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者。
(二)护理要求
1、患者应安置于Ⅰ级病室内,24h专人护理,密切观察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发现危急征兆,及时与医生联系,并进行应急处理。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约束护理、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并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精神症状不稳定,如严重“三防”患者、木僵者、拒食者;伴有躯体疾病需密切观察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半小时巡视1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约束护理、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并实施安全措施。
5、实施床旁交接班。
6、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病情尚稳定仍需加强观察者;生活部分自理者;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1h巡视l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组织患者开展各项康复活动。
6、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
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者;康复等待出院者。
(二)护理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下每2h巡视1次,观察患者病悄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组织患者开展各项康复活动。
6、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及出院指导。
第五节、消毒隔离制度
(1)无菌操作前洗手、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无菌物品专柜放置,无菌包标记明显,有物品名称、无菌指示带及有效日期,无过期包。
(3)一次性物品集中定点放置,保持清洁,定期检查。
(4)各种注射器治疗实施一人一针一管,用后分类集中由医院统一处理。
(5)各种消毒液配制正确,体温表、物品、器械浸泡时间、浓度、方法正确。
(6)治疗室有紫外线消毒制度。
治疗室各类物品做到按清洁、污染分别放置。
(7)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巾,处理正确,污被服入袋处理,送洗符合要求。
床刷使用后正确处理。
(8)湿化瓶呈备用状态时,每周消毒1次;持续吸氧时,每日更换消毒1次。
双氧管每日更换1次,护理2次,保持清洁畅通。
(9)每日用消毒液湿擦治疗室台面,湿拖地面各2次。
(10)床边隔离有标记,使用过的物品、器械应特殊消毒处理。
(11)患者床单位的终末处理符合要求。
(12)有便器消毒管理制度。
第六节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按护理书写标准册要求书写。
2、护士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3、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特别注重护士接触患者过程中观察到的一些客观病情的描述。
4、文笔通畅,字迹工整,书面整洁,不写非正式简体字和自造字。
若书写错误,应当用双线(原字颜色)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必须按照格式要求逐页填全各项栏目。
各种记录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并签全名,带教期间的护理文件书写必须有带教老师与实习护士2人签名。
第七节、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登记报告制度
一、护理缺陷、差错、事故定性标准
(一)护理缺陷在临床工作中虽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或尚未实施即被发现的事件。
(二)护理差错定义及分类
1.定义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患者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2.分类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1)一般差错:
是指未对患者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严重差错:
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凡涉及打错青霉素、输错血、抱错婴儿、车错尸体、开错手术部位等相关差错均属于严重差错。
(三)医疗事故定义及分级
1.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分级根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3)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4)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二、主动报告事件的范围
(1)高危因素:
可能影响患者护理安全或护理质量的事件、因素、环节或管理。
(2)涉及护理缺陷、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和意外事件。
三、主动报告人范畴
在本院工作、进修和实习的相关护理人员、进修护士和实习护生均属于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隐患缺陷的报告人。
四、主动报告的方式及流程
主动报告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