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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6月5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就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以下汇报。

一、正确研判形势,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0年至2011年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17起,消防火灾事故8起,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教育等行业和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都在荆州市政府下达控制范围内。

特别是我市煤矿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良好安全态势,2009年3月至今,全市煤矿(含井下开采非煤矿山)已连续3年未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也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的80%以内。

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在2011年获得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自2009年开始,我市连续3年被评为荆州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平安的环境。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41人,5月30日和31日,湖北宜化工地在建设过程中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其他行业和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宣教力度不断加大。

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注重从基层抓起、从基层做起,瞄准“四个层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全方位带动。

通过定期举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监管知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班、召开安全生产宣贯会、组织乡镇安监人员参加培训班、组织企业负责人赴荆门、恩施、广西百色等地参观学习先进管理方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监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大力度教育。

我们以增强安全意识和提升技能为主要目的,组织全市所有高危行业进行全员培训,我市还在全省安监系统中率先尝试运用计算机网上考核,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共举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规模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16期,培训安全生产各类人员3520名;三是深层次示范。

每逢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通过领导电视讲话、组织专家授课、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社区)、进家庭,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升社会公众主动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意识和技能,推广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在全市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准入门槛不断拔高。

为了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在总体上宏观控制高危行业企业数量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严格的准入标准,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作为一项治本之策来抓,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认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对照标准逐条逐项审查验收,严格源头控制。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9家井工开采矿山、32家露天开采矿山、87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通过了安全生产许可,还有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正在办理有关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手续。

“打非治违”工作不断深化。

重点突出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消防、校园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多次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改善安全条件。

一是煤矿、非煤矿山以认真扎实抓好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为重点,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定期联合市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29起,实施行政处罚26起,依法取缔了10家非法采石厂、重晶石矿和煤矸石采点,并对4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整合、吊销相关证照。

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起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是烟花爆竹以加强基层执法力度为重点,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采取高压态势。

共检查经营户200余家,查处非法储存、经营产品案件2起,收缴销毁烟花爆竹30余件。

另外,获取各类举报线索近20条,实施行政处罚21起,没收非法货物50余件,罚款1.6万元。

特别陈店“3.27”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案,经我市安监、公安、陈店镇政府和陈店派出所联合查处,非法储存的鞭炮2427件,雷和烟花811箱,有力地震慑了烟花爆竹的各类非法行为,事件发生后,市安委会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有效地遏制和预防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三是危险化学品以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环节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6项,均全部督促相关单位制订了整改措施。

四是道路交通以“全市道路交通百日整治”活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客运驾驶人、校园及危化品等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三大排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均处于下降趋势,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五是消防安全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重点,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抓好农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基础”建设、开展“五大”清剿火患战役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死亡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保卫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校园安全以提升师生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与市公安、安监等部门相互协作,组织工作专班,以“四个三”为工作举措,走进全市81所中小学和88所幼儿园,认真展开全面的校园交通、消防安全检查督办,对校园治安环境、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严格检查。

规范各校车公司安全管理,排查校车17台,接送学生车辆237台,强化学校、幼儿园接送校车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真正实现了全市校园安全“四个零记录”,确保了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全市校车安全运行,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往返安全。

七是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检查部位3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12份,对部分违规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

八是以淘汰报废特种设备为重点,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特种设备203台(套);完成设备定期检验计划126台(套);完成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2000余个、强制报废国家明令淘汰的“螺丝口瓶”400余个。

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由于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赔偿金额标准越来越高,目前已达到六十万元以上,这对一些小企业和小作坊而言,很难赔偿到位,直接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得以保障,往往都是由政府赔付买单、承担无限责任,“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的现象时常见诸报端。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求企业为员工全员全额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今年以来我市四大高危行业已为员工投保340余万元,凡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赔付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从而减轻企业和政府负担。

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预防为宗旨,突出“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做到“三个一律”: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等级一律降级。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我们以治庸问题、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抓手,狠抓机关干部的庸懒散等不好行为,打造廉洁高效的安监队伍,提高安监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全面开展机关党员思想纯粹性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科学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增强业务学习,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和考试,目前我局共有8名干部通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按照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2月27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文件规定,到今年底前,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将实行统一着装管理,对县、乡安全监管执法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特别针对基层安监人员待遇偏低且岗位风险较大的问题,在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合理待遇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方案,此举将进一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开拓创新的安监队伍。

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办作用,加强村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虽然如此,但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宜化建设工地“5.30”“5.31”连续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给我们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再次敲响了警钟。

同时也暴露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观念淡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任重而道远。

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着畏难心理,领导干部“不懂、不会、不愿”管安全,致使安全生产工作变成烫手山芋,互相推诿,部分乡镇和相关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干部没有严格的任职要求及任职年限,工作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安监队伍不稳定,造成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空档、断层,使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完全落实。

由于,我市绝大多数工矿商贸企业规模都比较小,且均属于私营企业,安全基础较差,相当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正确安全生产理念,重视安全生产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企业从业人员也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质不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有死角,有盲区,安全隐患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存在较为普遍。

由于很多小企业、小作坊尚未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投资人希望尽快收回成本,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采取能省即省,能拖即拖的短视做法,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减少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投入,企业作业环境差、安全管理混乱、工艺设备技术落后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积极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保护用品普遍欠缺,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投入都不到位。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装备技术缺乏,与安全监管工作不相适应。

近年来,在社会快速发展、各类事故诱发的因素骤然增加的情况下,我市监管力量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显,我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高危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是各乡镇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管人员只有一至两人,并且有的身兼数职,我局直接从事监管的人员也不到20人。

同时,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各级政府监管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装备、专业检测设备也十分欠缺,监管手段主要靠较为原始的方法来操作,在安全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专业技术设备,无法靠前指挥应急救援,也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越来越严格,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被推至“风口浪尖”上,许多同志还不是十分适应,从事安全监管的同志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太大,装备、待遇不落实,工作激情也不高。

尽管安全监管工作困难重重,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监人员的勤奋工作下,全市安全环境整体良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做好后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采取得力措施,全体共同参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全面落实三个文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同时要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文件为依据,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依法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

进一步深化宣教培训。

目前我市还没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因此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今后我们一是要在学校中广泛的宣传安全教育,要从小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

二是要在企业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阐明企业的效益和安全生产的关系,让他们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自觉塑造“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本质安全环境,全面提升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是在社会公众层面上。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公众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进一步深化培训考核工作。

要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的监管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措施实施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计划,强化安全监管和检查执法。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及属地监管责任。

要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层级领导责任。

四是全面实行委托执法。

为解决安监执法队伍不足的问题,我们在乡镇进一步推行了委托执法工作,今年共选派32名安监干部参加了荆州市安监局组织的乡镇安全监察员培训,同时我局也集中组织乡镇安全监察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检查重点,适用法律依据,执法文书使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松滋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暂行办法》,印制了《松滋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证书》,下发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4种文书。

现在,全市16个乡镇已全部实施了委托执法。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打非治违”成效。

继续强化各级政府“打非治违”责任落实,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行业检查和政府督查,抓住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建立联合执法和相关部门会商机制。

进一步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

加强保障能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

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加快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库、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库、职业危害信息库、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库,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提供科学、翔实的依据。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消息,主动、正确引导舆论。

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检测机构建设。

进一步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技术支撑服务机构,理顺职能、充实人员。

继续深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启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切实抓好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

三、需要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1、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精神和《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荆发[2012]6号)文件精神,实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鉴于政府换届和人事变动,有必要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重新明确,以确保政府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事故处置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建议按照荆州模式以市委市政府的的名义,尽快出台意见予以明确。

2、提高安监干部待遇,切实加强队伍装备建设。

一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省安监局关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相关补助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55号)和《荆州市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相关补助的通知》(荆安监文[2012]30号)等文件精神,全省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将于年底前实现统一着装,并且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其中,乡镇(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名单须经市安监局审核。

现请求市政府解决监管人员服装和补助的经费,同时按照文件精神发文明确补贴的适用范围,对全市安监干部和各乡镇监管人员落实此项待遇。

二是解决市安监局的人员编制问题。

由于我市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大量高危企业落户我市,特别是危化企业数量大幅增加,我局缺乏危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由于目前公务员编制管理严格,而我局二级单位,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已处超编状态,请市政府进一步解决市安监局编制问题,增加人员编制,并且公开招考一名危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加强乡镇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在乡镇安办工作时间长,成效好的同志,优先解决其级别问题,并将安办独立为大办,安办主任实现专职,从提高待遇上调动基层安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人员稳定。

3、理顺职业卫生健康监管工作体系。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安监部门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中的主体地位,我市也与去年出台了新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据初步调研,目前我市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十分薄弱。

我局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目前仅在编1人,与卫生部门没有进行任何交接,也没有任何防护和检测设备,远远无法保障此项工作。

请市政府协调卫生部门移交相关基础与技术资料并解决好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4、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力度。

这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规章的要求。

我们恳请落实此项政策,每年从收取的工伤保险费中提取4%作为工伤事故的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并将公共安全投入纳入全年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工伤事故预防经费问题。

各位领导,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

我们真诚希望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市安监局多加关心,彻底改变安监部门“不出事故无人问,出了事故追责任”的工作环境,给安监人更多关爱。

同时也对我市的安监工作多加强监督,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并认真执行,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在安监系统进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通过不断改进工作,忠诚履职,务实求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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