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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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方案
起重吊装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东居华庭地下车库、8#~13#楼
施工单位:
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吊装方法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居华庭地下车库、8#~13#楼
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定理路以南、永宁街以西
建筑面积:
地下车库为14516.10m2,8#楼为7520.43m2,9#楼为5375.39m2,10#楼为911.76m2,11#楼为3560.29m2,12#楼为7520.43m2,13#楼为3815.46m2。
建筑层数:
8#楼、12#楼为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9#、11#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10#楼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13#楼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结构类型:
9#、11#楼一层构架二~六层砖混,其它楼均为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建设单位:
牡丹江市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黑龙江集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牡丹江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牡丹江市隆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
2013年8月1日
竣工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二、塔式起重机的性能
本工程垂直运输工具选用QTZ40塔式起重机三台。
QTZ40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力矩为400KN.M,最大起重量为4吨,最大工作幅度45M,最大工作幅度时的起重量为0.8吨。
该机的起升高度为:
独立固定式30M,附着式120M。
QTZ40塔式起重机为双吊点、塔帽式塔顶结构,采用小车变幅、上回转、液压顶升型式,并可根据施工需要采用独立固定式、附着式使用。
三、吊装对象
1、木工模板、支撑材料及扣件。
2、钢管脚手架及扣件。
3、斗装混凝土。
4、钢筋原料、成品、半成品。
5、大中型机具、设备。
四、吊装方法
1、模板、小型工具、扣件等吊装,现场制作吊笼,上述物件放在吊笼内进行吊运。
2、体形较长构件,如钢管、钢筋原料、成品、半成品、采用钢丝绳套,在两端对称位置捆扎牢固后挂钩起吊。
3、大中型机具设备吊装前,先了解设备重量后,选择适当的钢丝绳及卡具,确定好吊点及数量后方可正式吊装。
五、吊装注意事项
1、塔吊司机必须听到起吊信号后方可起吊。
2、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3、起吊前应试吊,确定吊点稳定、牢固,且所吊重物平衡不倾斜后,方可正式起吊。
4、不许突然起吊。
5、吊运时,应确定好臂杆旋转方向,不得与其它塔吊干扰。
6、吊运时应注意避开电线、高耸物及人群密集处。
7、吊运时应平稳运行小车,不得大幅度突然移动小车。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10、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11、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12、落钩时,应避开人群密集处。
如落钩地点人员密集,应避开人群落钩,待疏散众人后,再平移小车至堆放点落钩。
13、落钩应平稳缓慢,不得突然落钩。
14、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15、起重吊装运输时要坚持“十不吊”规定及《建筑塔吊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不得违章作业,以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拉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6、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8、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不得超载。
19、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20、吊装构件、设备时,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
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21、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
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22、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23、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六、安全技术要求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安、拆队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证明,安装现场要有复印件。
凡参加安、拆塔吊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有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在塔吊安装和拆卸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4、作业前必须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5、作业前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6、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8、作业前检查、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9、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10、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1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1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20、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1、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22、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3、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七、辅助吊装工具及承载力验算
1、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装工具。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吊装工具连在一起使用。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
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6、卡环:
本工程选用螺纹销卡环。
M18和M24两种螺纹销。
7、钢丝绳:
选用6×19,d=15.5mm钢丝绳,极限载1.4KN/mm2。
钢丝绳采用插头用作吊索,绳卡长度≥25d,绳环长度≥20d。
8、钢丝绳允许拉力计算(参见《简明施工计算手册》)。
6×19,d=15.5mm,极限载1.4KN/mm2时;破断拉力总和Pδ=125.0KN(P479表6-1)由表6-2查得换算系数α=0.85。
由表6-3查得安全系数=5.5时允许拉力:
P=αPδ/K=0.85×125/5.5=19.3KN≈1.9T
即采用两吊点吊装又采用卡环配合。
最大可吊重G=2×1.9=3.8T
9、卡环计算(允许拉力)
(1)M18卡环:
Qb=0.04d2=0.04×182=12.9KN≈1.3T
(2)M24卡环:
Qb=0.04d2=0.04×242=23KN≈2.3T
即采用两点吊装,钢丝绳配合卡环吊装时,最大可吊重:
M18卡环:
2×1.3=2.6T
M24卡环:
2×2.3=4.6T
在实际吊装过程中应预先估算好吊物重量,超过上述极限重量时,应采用多吊点吊装且吊物重量不能超过塔吊限荷。
八、群塔作业注意事项
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同时作业时,除就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2、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
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3、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4、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5、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6、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7、运行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8、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附件:
塔吊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