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樵高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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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樵高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段工程

 

佛山市樵高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编制单位: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1.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境内,起点接高明大桥,沿现状樵高路前行,途经新田村、儒溪新村、太平村、岭西村,终点位于西二环以东约200m,接樵高路东段(本项目终点至樵丹路),路线呈西南—东北走向,全长约5.5公里。

共包括沿线5个路口改造及路口之间路面改造,设大桥3座共1010m(主线跨线桥),中小桥2座(辅道桥),人行天桥2座,涵洞共5道,桥下平交3处。

改造现有路面92625m2。

全线新征用地95.29亩。

本段总投资估算为31720.9628万元。

1.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南海区城镇体系总体规划》、《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总体规划(2007-2020)》等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符合《佛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佛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中期评估》和《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网规划》等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交流发展,项目的建设具环境可行性。

1.3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3.1地表水环境

(1)项目跨越的河涌有八米大涌、三叉涌、八米涌、麦河涌等,临近海舟涌,其中跨八米大涌段新建主线跨线桥和两座辅道桥,跨其余河流处均完全利用现有桥梁,仅进行部分路面维修工程。

八米大涌、三叉涌、八米涌、麦河涌和海舟涌均为小型内河涌,水体功能主要为农业灌溉,均为Ⅳ类水体,各条河流纵横交错,最终通过太平涌排入官山涌。

(2)项目距离水源保护区较远,项目不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八米大涌、麦河涌等和海舟涌三条河涌BOD5、NH3-N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超标原因可能与沿线生活污水排放有关。

1.3.2地下水

(1)拟建项目处于《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规划的珠江三角洲佛山三水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2)区内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冲淤积松散层中赋存的孔隙潜水,含水量一般,具微承压性,属弱透水性。

区内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雨渗入补给,地下水流向总体上与地表水系相近,呈西北往东南流向。

地下水位一般0.9~3.5m,区内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主要与降雨量有关,其水位有随降雨量增大而抬高的趋势,但变化幅度较小,变化幅度为0.58~0.80m。

(3)水化学类型主要为SO42-·HCO3—Na+·Ca2+型水,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1.3.3声环境

受现有樵高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处于4a类区的南村和田心沙村道路首排房屋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达标,夜间超标;处于2类区的南村和田心沙村道路首排房屋后、第二排房屋前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标;处于2类区的田心村首排房屋监测点位噪声昼间和夜间均超标;距离道路较远的村庄内部噪声均满足2类功能区的要求。

新田小学教学楼昼间和夜间均超标,教师宿舍楼夜间轻微超标。

1.3.4环境空气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时段内监测点田心沙村、田心村PM10日均值、NO2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满足二类区要求。

1.3.5生态环境

(1)拟建项目处于西樵低山平原生态调节区,项目未穿越重要生态功能区,距离重要生态功能区均较远。

(2)项目沿线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未见挂牌名木古树,主要为道路绿化植物群落和农田植物群落;

(3)沿线未发现珍稀、濒危动物,陆生动物以家禽、家畜为主,常见动物种类主要有麻雀、喜鹊、青蛙、蛇类等;

(4)拟建项目沿现有道路实施,主要占用老路,新增占地仅为95.29亩,主要占用菜地;

(5)评价区域内植被覆盖率较高,基本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1.4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4.1社会环境

(1)项目的建设会对被征地和拆迁居民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2)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局部陆上交通运输造成一定影响,并会影响交通安全;

(3)工程施工会对水利、路网等基础设施带来一定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原有的景观环境造成破坏,项目运营后,桥梁结构和绿化景观完美的结合会营造优美的景观环境。

1.4.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不在水中设置桥墩,陆域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运至指定的泥浆池和沉淀池处理,严禁排入市政管网和河涌,桥墩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冲洗后产生的油水,施工场地砂石材料冲洗废水,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入沿线水体,对环境的影响小。

(3)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量小,污水容易降解,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不排入沿线水体,对环境的影响小。

(4)营运期径流排放对水体影响十分轻微,不会改变水体的水质类别。

1.4.3地下水

工程施工和营运期均不会对地下水径流和水质产生影响。

1.4.4声环境

(1)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通过模式预测可知,营运期两处敏感点噪声值有一定超标,声环境功能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4.5环境空气

(1)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

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施工场地合理选址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2)类别预测结果表明,运营的不同时期,敏感点处NO2小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1.4.6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均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4.7环境风险事故

营运期存在运输危险品车辆危险品泄露的风险,通过采取必要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事故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1.4.8生态环境

(1)拟建项目主要在现有道路道路范围内实施,新增占地量少,工程占用耕地,通过占补平衡、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程占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

(2)工程占用农业农地将导致当地村庄农业生产的减产,通过经济补偿不会改变当地村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土地补偿,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产生大的影响;

(3)项目建设造成的总生物量损失为60.63t/a,项目破坏的植被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4)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干扰他们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

(5)通过类比和公式法估算,工程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57.19T。

1.5公众参与

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到项目沿线政府和群众的支持。

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要求,可以降低或消除这些环境影响。

1.6环境保护措施

1.6.1设计期

1.保护居民点

在新田村路口路段设计禁鸣标志,减少车辆鸣笛对敏感点的影响。

2.保护水环境

在市政雨水管出口处设置小型隔油池。

3.施工组织建议

拟建项目为老路改造工程,环评建议首先进行交叉口辅道段的施工,保持主线交通畅通,待辅道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主线跨线桥的施工,车辆可以通过辅道通行。

1.6.2施工期

1.6.2.1社会环境

(1)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46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3]83号)和《关于调整佛山市交通基础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实施方案有关补偿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03]154号)的有关规定对被征地和被拆迁村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2)在施工期,应加强交通管理和组织,设置必要的警告、安全措施。

营运期,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并在事故易发地安装相应的设备(如危险信号、附上标记等)。

(3)施工期应尽量不破坏现有的排、灌渠道和现有道路,同时,与沿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水系和路网的重新规划和调整。

(4)对施工场地合理规划,防止过多占用土地,加强施工管理,禁止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尽量减少施工对现有景观环境的破坏。

1.6.2.2水环境

1、组织管理措施

(1)水下工程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

(2)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的布置尽量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并尽可能远离水体;施工人员施工营地建议租用当地民房。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矿建材料应运至河道之外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丢乱弃;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上作业的监管力度,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桥梁施工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桥涵施工要充分考虑防洪、防涝需要,不得妨碍沿线地区行洪、排涝、灌溉、水产养殖的正常进行,必须保证沟渠畅通,及时根据施工进度清理河道,彻底拆除在水体中临时修筑的堤坝、围堰等设施。

(4)施工材料如油料和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在河床之外,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物品,防止雨水冲刷;桥涵施工必须制定相应的油污染应急预案,在沿线重要跨河桥梁施工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油污染净化、清理器材和防护设备,如围油栏等;矿建材料运输中应采取雨布和防落物网遮挡等措施。

(5)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学习各项管理制度。

2、工程措施

(1)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和蒸发池分别处理粪便和餐饮废水,经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农田,不排入沿线水体,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和蒸发池覆土掩埋。

(2)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及时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场进行妥善处理。

(3)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堆渣场,堆放桥梁基础钻渣和建筑垃圾。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设置弃渣排水池,不得排入沿线水体。

(5)砂石料冲洗废水,先采用沉砂池去除大的颗粒物,再采用絮凝沉淀池(絮凝剂为氯化铝等)去除微小颗粒,处理后的废水应回用。

(6)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的水可以用于洒水降尘,不排入沿线水体。

1.6.2.3声环境

1.施工噪声影响属于短期影响,主要是夜间干扰施工沿线居民的休息。

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22:

00~6:

00)在靠近西岸学校、山林水语小区等居住区附近路段应停止施工作业。

2.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可以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

在途径村镇、学校、医院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要求集中施工场地尽量远离西岸学校、山林水语小区等集中居住区。

4.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

5.对施工场地采取施工围挡。

1.6.2.4环境空气

1.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在敏感路段增铺草垫,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2.粉煤灰、石灰、水泥、黄沙等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3.必须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4.进行路基填土掺生石灰处理、粉喷桩或水泥深层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路基土填筑和压实等路基施工作业,进行路面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基层、二灰土或水泥土底基层铺筑等路面施工作业,都必须在施工作业路段下风向侧设置临时挡风墙并经常洒水,抑制施工作业扬尘污染。

5.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

6.施工场地、物料堆场选址要避让声气环境敏感点,必须设置在环境敏感点主导风向下风向300米以外。

7.公路建设使用粉煤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也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特别是其引起的空气污染。

运输粉煤灰应封闭运输或加盖蓬布、湿装湿运,必要时途中洒水,严禁沿途扬尘。

粉煤灰运抵施工场地后应尽快拌和,减少堆放时间。

堆放时应加盖蓬布、定时洒水,必要时设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附近水体、农田。

8.驶出施工场区的施工车辆,应首先进行冲洗,防止泥土带出施工场区。

1.6.2.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桥梁桩基出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乱丢乱弃,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严禁乱丢乱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1.6.2.6生态环境

1、土地资源保护

(1)对地表上层20cm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工程建设结束后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2)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生态修复措施,杜绝农业用地人为荒置导致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

(3)严格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8日)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

2、植被资源保护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

(2)选用乡土物种,在土方工程完成后立即栽种,并在栽种初期,予以必要的养护。

如采用立体绿化护坡工程时,可先选择固着性强的先锋物种,在运营期间逐步用乡土物种替代。

(3)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要求及时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并在竣工验收前实施完成。

3、水土保持与防护

(1)管理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减少水土流失。

②施工场地及挖方断面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在生态绿化措施尚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期间,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

③黄沙、石灰等物料堆应配有专人看管,下雨时应覆盖防护物,减少水土流失。

(2)工程措施

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措施、薄膜覆盖、在临时堆土坡脚处砌成拦挡墙等措施。

1.6.3营运期

1.6.3.1声环境

对沿线敏感点采取加强绿化、隔声窗、声屏障、跟踪监测及预留工程措施。

1.6.3.2环境空气

1、强化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2、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1.6.3.3生态环境

1、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2、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3、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1.7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工程的实施极大地完善了道路路网的布局和综合运输网络,提高了综合交通功能,将极大促进南海区经济乃至佛山市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建成通车具有降低车辆运输成本效益、增加旅客节约时间效益、减少交通事故效益。

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负面效益主要有土地资源利用形式的改变、土地征用造成生物量损失、拆迁损失和环境质量现状改变等,但通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减少工程建设带来的社会经济负面效益。

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1.8评价结论

佛山市樵高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段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南海区城镇体系总体规划》、《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总体规划(2007-2020)》等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符合《佛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佛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中期评估》和《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网规划》等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其建成通车将有利于缓解当地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佛山市樵高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段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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