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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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钢结构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鹿邑县明道城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
鹿邑县紫气大道与老君台西街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
鹿邑县明道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林州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设计概况:
工程概况如下:
鹿邑县明道城项目商业楼A区(A-1至A-3,A-5至A-7)、B区(B-1至B-3、B-5至B-13、B-15、B-16)、C区(C-1至C-3、C-5至C-12)、垃圾站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53359.31㎡,其中地下室面积为12541.25㎡,地上面积为40702.17㎡,服务设施面积为115.69㎡。
地上部分为商业及公共配套设施,地下部分为汽车库、设备房、超市。
鹿邑县明道城项目工程A、B、C区采用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A-7为钢结构;A-1、A-2、A-5、B-3、B-5、B-6为地上三层,其余为地上两层,A-2、A-5、B-6、A-6、B-1设地下一层。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本工程考虑10KN/㎡净反力进行底板抗浮设计;建筑耐火等级:
地下室为一级,地上为二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Ⅱ级;抗震等级为剪力墙四级,B-6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屋面防水工程要求达到Ⅰ级,屋面防水层为两道设防,即柔性防水卷材4.0厚弹性体改性沥青聚酯胎卷材,再加一道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设计防水耐用年限为25年。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Ⅱ级,设防标准采用P6级抗渗钢筋砼自防水再附加柔性防水层。
配电房防水等级为Ⅰ级。
墙体工程本工程外墙、楼梯间墙、分户墙、地下室隔墙:
除钢筋砼墙柱外,采用200厚A5.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Mb5.0水泥砂浆砌筑;内墙,地下室:
除钢筋砼墙柱外,采用100/200厚A5.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M5.0混合砂浆砌筑。
电梯井、厨房、卫生间、水电井、风井隔墙采用100/200厚A5.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下做不低于200的C20素混凝土反坎。
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窗框,玻璃采用中透光Low-E玻璃(6mm+12mm+6mm).。
节能工程:
屋面保温采用120/mm厚挤塑保温板,外墙采用采用100mm厚岩棉保温板,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玻璃采用中透光Low-E玻璃(6mm+12mm+6mm)。
(二)本项目钢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况及特点:
组装成A-7售楼处的为钢结构房,均为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
钢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2级,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类别均为丙类。
本结构主材就连接板件均为Q345C钢材,所选用材料实测厚度应均在设计公称厚度所对应的公差范围内。
本工程所有普通螺栓均为4.6级,所有高强螺栓均为10.9S级,所有锚栓均采用Q235B钢制成。
钢构件的除锈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Sa2.5级,处理后连接构件的接触面抗滑移系数达到设计要求。
钢结构工程外墙板采用ALC板,屋面板为压型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设计采用100厚憎水型岩棉板(A级)。
钢构件防锈、防火处理:
1、结构用构件(除镀锌构件外)需进行喷珠(砂)后喷涂油漆处理,不得以手工除锈,除锈质量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Sa21/2级,处理后使连接构件的接触面抗滑系数达到设计要求。
2、涂装:
钢结构涂装工程应在构件制作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应喷涂两道底漆,一道中间漆,两道面漆,但高强度螺栓的连接接头的接触面及插入式固接柱脚(其埋入混凝土的钢构件表面)不得涂漆,待安装完毕后对未刷底漆和损伤的部位均应补漆至两底两面.面漆颜色与甲方商定。
涂层干漆膜总厚度不小于130um;对室外钢构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不小于160um,并应注意定期维护。
本条仅适用于不刷防火涂料的钢构件。
3、钢结构防火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当喷涂防火涂料时构件出厂前应喷涂两道底漆(干漆膜总厚度不小于50um),底漆的应保证与防火涂料的相容性,防火涂料及防火涂料的保护面漆的选用及施工等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的规定。
钢结构各构件的耐火等级及相应的耐火极限详建筑施工图。
4、工地安装焊接焊缝两侧30-50mm范围暂不涂刷油漆,施焊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经合格认可后,按常规涂装。
严禁在涂装后的钢材表面施焊,如果误涂了油漆必须采用砂轮或手工打磨彻底去除漆膜才可施焊;严禁采用火焰吹烧或用焊条引弧吹烧去除漆膜。
高强螺栓连接部位的涂装,须在终拧后进行.
二、钢结构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2.1经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2.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3适用于本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2.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2.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88
2.3.7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94
2.3.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2.3.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98
2.3.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2.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行业标准《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2.3.12中国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
982.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4承包单位报送的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5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6其他相关规定及政府文件。
三、钢结构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1.1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3.1.2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1.3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最后形成由各参加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3.1.4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1.5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工程业绩的考察。
3.1.6安装开始之前应对主体工程的基础(或柱子)进行验收,对结构的外形尺寸、标高、坡度以及预留洞、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并签发工程认可书。
3.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2.1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以及质量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3.2.4监理人员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关键工序及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5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2.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3.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
3.3.2组织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3.3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及相关监理资料。
3.3.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签暑竣工验收报告。
3.4.、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4.1监理人员应定期回访业主,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
3.4.2对建设单位(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4.3收集信息,总结经验。
四、钢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钢结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具体控制要点及目标分解如下:
4.1钢结构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
第4.2.1条
2
钢材抽样复验
第4.2.2条
3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
第4.3.1条
4
连接用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
第4.4.1条
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
第4.4.2条
6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
第4.4.3条
7
金属压型板的品种、规格、性能
第4.8.1条
8
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
第4.8.2条
9
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的品种、规格、性能
第4.9.1条
10
防火涂料的品种、性能
第4.8.2条
一般项目
1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
第4.2.3条
2
型钢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第4.2.4条
3
钢材外观质量
第4.2.5条
4
焊条、焊剂外观质量
第4.3.4条
5
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质量
第4.4.4条
6
压型金属板外观质量
第4.8.3条
7
防腐涂料质量
第4.9.3条
8
防火涂料质量
第4.9.3条
4.2钢结构焊接及紧固件连接工程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焊条、焊丝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
第5.2.1条
2
焊工合格证
第4.2.2条
3
一、二级焊缝质量检验
第5.2.4条
4
T形接头等组合焊缝的焊脚尺寸
第5.2.5条
5
焊缝表面
第5.2.6条
6
摩擦面抗滑移糸数试验和复验
第6.3.1条
7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终拧扭矩检查
第6.3.2条
8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查
第6.3.3条
一般项目
1
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第5.2.8条,附录A
2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
第5.2.9条,附录A
3
焊缝感观
第5.2.11条
4
永久性普通螺栓连接
第6.2.3条
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
第6.3.4条
6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外观检查
第6.3.5条
7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外观质量
第6.3.6条
4.3钢结构制作及零部件加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钢材切割面外观质量
第7.2.1条
2
螺栓孔经的允许偏差
第7.6.1条
3
钢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mm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3.0mm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0mm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0mm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L/1000,≤10.0mm
4
压型金属板基板外观质量
第13.2.1条
5
压型金属板涂层、镀层外观质量
第13.2.1条
1
气割的允许偏差
第7.2.2条
项目
质量要求
一般项目
2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
第7.2.3条
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质量
第7.3.3条
4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
第7.6.2条
5
焊接H型钢的拼接
翼缘板拼接缝与腹板拼接缝的间距
≥200mm
翼缘板拼接长度
≥2倍板宽
腹板拼接宽度
≥300mm
腹板拼接长度
≥600mm
6
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
截面高度h
h<500mm
±2.0mm
500±3.0mm
h>1000mm
±4.0mm
截面宽度b
±3.0mm
腹板中心偏移e
2.0mm
翼缘板垂直度a
b/100,且≤3.0mm
弯曲矢高(受压构件除外)
l/1000,且≤10.0mm
扭曲
h/250,且≤5.0mm
腹板局部平面度f
t<14mm
3.0mm
t≥14mm
2.0mm
7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
第8.3.2条,附录C
8
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
坡口角度
5º
钝边
±1.0mm
9
单层钢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
柱底面到柱最上端一个安装孔的距离l
±l/1500,±15.0mm
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距离l1
±l/2000,±8.0mm
柱身弯曲矢高
h/1200,≤12.0mm
柱身扭曲
牛腿处
3.0mm
其他处
8.0mm
柱截面几何尺寸
连接处
±3.0mm
非连接处
±4.0mm
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
连接处
1.5mm
其他处
b/100,≤5.0mm
柱脚底板平面度
5.0mm
柱脚螺栓孔中心对柱轴线的距离
3.0mm
10
焊接实腹钢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
梁长度l
端部有凸缘支座板
0.0
mm
-5.0
其他形式
±l/2500,±10.0mm
端部高度h
h≤2000
±2.0mm
h>2000
±3.0mm
拱度
设计要求起拱
±l/5000
设计未要求起拱
+10.0
mm
-5.0
侧弯矢高
l/2000,≤10.0mm
扭曲
h/250,≤10.0mm
腹板局部平面度
t≤14mm
5.0mm
t>14mm
4.0mm
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
b/100,≤3.0mm
梁端板的平面度(只允许凹进)
h/500,≤2.0mm
梁端板与腹板的垂直度
h/500,≤2.0mm
11
檩条连接支座间距的允许偏差
±5.0mm
12
墙架、檩条、支系统钢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
构件长度l
±4.0mm
构件最端外侧安装孔距离l1
±3.0mm
构件弯曲失高
l/1000,≤10.0mm
截面尺寸
+5.0
mm
-2.0
一般项目
13
压型金属板施工现场制作的允许偏差
板的覆盖宽度
截面高度≤70
+10.0
mm
-2.0
截面高度>70
+6.0
mm
-2.0
板长
±9.0mm
横向剪切偏差
6.0mm
泛水板、包角板尺寸
板长
±6.0mm
折弯面宽度
±3.0mm
折弯面夹角
2º
4.4钢结构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
第10.2.1条
2
柱的支承面(基础顶面)、地脚螺栓位置的允许偏差
支承面
标高
±3.0mm
水平度
l/1000
地脚螺栓
螺栓中心偏移
5.0mm
预留孔中心偏移
10.0mm
3
钢屋架、托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
跨中的垂直度
h/250,≤15.0mm
侧向弯曲矢高F
跨度l≤30m
l/1000,≤10.0mm
30ml/1000,≤30.0mm
跨度l>60m
l/1000,≤50.0mm
4
主体结构整体性的允许偏差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1000,≤25.0mm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1500,≤25.0mm
5
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连接要求
第13.3.1条
6
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搭接长度
截面高度>70
≥375mm
截面高度≤70
屋面坡度<1/10
≥250mm
屋面坡度≥1/10
≥200mm
墙面
≥120mm
一般项目
1
地脚螺栓尺寸的允许偏差
螺栓露出长度
+30.0
mm
0.0
螺纹长度
+30.0
mm
0.0
2
钢栓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
第10.3.5条
3
钢梁(或桁架)安装在砼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
≤10.0mm
4
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
柱脚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5.0mm
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
柱基准点标高
有吊车梁的柱
+3.0
mm
-5.0
无吊车梁的柱
+5.0
mm
-8.0
弯曲矢高
H/2000,≤15.0mm
柱轴线垂直坡度
单层柱
H≤10m
H/1000
H>10m
H/1000,≤25.0mm
多节柱
单节柱
H/1000,≤10.0mm
柱全高
35.0mm
一般项目
5
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
墙架立柱
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10.0mm
垂直度
H/1000,≤10.0mm
弯曲矢高
H/1000,≤15.0mm
抗风桁架的垂直度
h/250,≤15.0mm
檩条、墙梁的间距
±15.0mm
檩条的弯曲矢高
L/750,≤12.0mm
墙梁的弯曲矢高
L/750,≤10.0mm
6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
平台高度
±15.0mm
平台梁水平度
l/1000,≤20.0mm
平台支柱垂直度
H/1000,≤15.0mm
承垂平台梁侧向弯曲
l/1000,≤10.0mm
承垂平台梁垂直度
h/250,≤15.0mm
直梯垂直度
l/1000,≤15.0mm
栏杆高度
±15.0mm
栏杆立柱间距
±15.0mm
7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
无垫板间隙
+3.0
mm
0.0
有垫板间隙
+3.0
mm
-2.0
8
压型金属板安装外观质量
第13.3.4条
9
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屋面
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
12.0mm
压型金属板波纹线对屋脊的垂直度
L/800,≤25.0mm
檐口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端部错位
6.0mm
压型金属板卷边板件最大波浪高
4.0mm
墙板波纹线的垂直度
H/800,≤25.0mm
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墙面
墙板包角板的垂直度
H/800,≤25.0mm
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的下端错位
6.0mm
4.5钢结构涂装工程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涂装前钢结构表面外观质量
第14.2.1条
2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的最低要求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St2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稀、环氧树脂、聚氨脂等底漆或防锈漆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稀等底漆
Sa2.5
3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第14.2.2条
4
防水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质量
第14.3.1条
5
防水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
第14.3.2条
6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
第14.3.3条
7
防水涂料层表面裂纹宽度
薄涂型防火涂料
≤0.5mm
厚涂型防火涂料
≤1.0mm
一般项目
1
防腐涂层外观质量
第14.2.3条
2
涂层附着力测试
第14.2.4条
3
防火涂料涂装基层外观质量
第14.3.5条
4
防火涂层外观质量
第14.3.6条
五、钢结构工程的质量通病。
5.1钢材、焊条、焊剂等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要求。
5.1.1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抄件(复印件)不符合要求。
5.1.2钢材无进场复验报告。
5.1.3钢材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5.1.4焊条选型与钢材材质不匹配。
5.1.5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焙。
5.2构析运输、堆放变形。
5.2.1构件制作时因焊接而产生变形,一般呈现绶弯。
5.2.2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而产生变形,一般呈现死弯。
5.2.3构件垫点不合理(如上下垫木不垂直等),堆放场地发生沉陷,使构件产生变形。
5.3构件起供不准确。
5.3.1构件制作角度不准确。
5.3.2构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5.3.3起拱数值较小,拼装时易于忽视。
5.4构件跨度不准确。
5.4.1构件制作尺寸偏大或偏小。
5.4.2多节构件拼装累计偏差造成跨度不准。
5.4.3构件在制作、拼装、吊装中所用的钢尺不统一。
5.5焊接变形。
5.5.1结构中焊缝布置不对称。
5.5.2结构刚度大的焊接变形小,刚度小的焊接变形大。
由于构件刚度不均匀,变形不一致,产生翘曲。
5.5.3焊接电流、速度、方向以及焊接时的装配卡具对结构变形均有影响。
5.6构件刚度差。
5.6.1构件本身有挠度。
5.6.2拼装时没有拉通线,造成折线连接。
5.6.3柱间支撑、十字水平支撑和垂直支撑本身尺寸有误差或节间间距有误差,造成支撑不在一个平面内。
5.7钢柱底脚与基础接触不紧密,有空隙。
5.7.1基础标高不准确,表面未找平。
5.7.2钢柱底部因焊接变形而不平。
5.8钢柱位移。
5.8.1钢柱底部预留孔与预埋螺栓不对中。
5.8.2预埋螺栓位置不符合设计尺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