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业务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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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业务规章制度
食品业务规章制度
食品业务规章制度
篇一:
食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一、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无垃圾,杂物,每天设专人整理卫生区。
2、路面整洁干净,排水通畅。
3、定期消毒,除虫、灭鼠。
二、车间卫生
1、车间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有异味物品。
2、车间内做到无蚊、蝇、鼠害,地面干净整洁,无脏物,无积水。
3、生产前对关键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调试,做好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车间、设备、器具定期消毒。
5、车间、设备、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消毒剂应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6、装罐车间班后无人时进行紫外灯消毒。
7、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8、下班后10—15分钟,对整个车间进行卫生整理,对设备工具、用具进行清洁,并关闭所有电器,水管道闸门。
三、个人卫生要求
1、在本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吐痰,不准乱扔下脚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串岗),“三必须”(必须正确更衣,必须在更衣后检查身上是否有头发等杂物,必须洗手消毒)。
3、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指甲长度小于3毫米,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妆,工作时不戴首饰、手表。
4、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5、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装罐工作。
6、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鞋、工作服穿出生产车间。
7、下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工作服挂齐,鞋帽摆放整齐。
8、上班期间员工需配戴健康证明。
9、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管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本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做到奖惩分明,责任明确。
二、奖惩制度
1、未经领导同意,迟到、早退,外出接待家人,半小时以内扣3元,半小时以上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元。
2、工作未满3天的不发给工资,工作3—10天的发工资的80%,工作10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
临时工3天以上的按天数发工资。
(小时工另记)
3、丢失或损坏物品由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4、车间内员工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1天请示主管领导,3天以上假期需厂长批示。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每次罚款2元。
(1)擅自脱岗
(2)闲聊、扯皮、唱歌、吹口哨
(3)上班打闹、大声喧哗
(4)乱扔垃圾
(5)随地吐痰、挖耳抠鼻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
(1)进入生产车间衣、帽、工作服、工作鞋穿戴不符合要求;
(2)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
(3)带私人物品进入车间更衣室;
(4)偷吃原辅料;
(5)带本人亲属或外人进入生产车间者;
(6)在车间、更衣室、厂区、仓库内吸烟;
7、在产品装箱等工序中不执行工艺文件要求,每发生不合格一次,扣工资5元;在装罐(袋)工序中发生不合格,扣工资5元;不重视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200元的经济损失,或客户意见较大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8、车间内用具要轻拿轻放,禁止扔、砸、摔,如有违反者,致使工具损坏要原价赔偿。
9、对各工序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者,不坚守工作岗位,以及出现责任事故者,影响企业荣誉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与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非本室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厂长批准。
二、化验室内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保持化验室内整洁、卫生。
三、化验室内实验台、椅、仪器等,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仪器零部件要妥善保管,室内的工具、玻璃器皿化学试剂、配制的溶液等要按相关要求放置,操作规程、说明书、原始记录、检验结果等技术资料要设专人保管。
四、未开展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化验室内的安全。
五、化验室内应设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并保持其良好性。
六、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专用工具要定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实行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七、化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或其它用具未经主管厂长批准,不准外借或带出室外。
八、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处理。
篇二: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
加工用水(冰)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
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清洁,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行虫害控制。
C.加工现场不准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而是采用捕鼠笼、粘鼠胶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合理有效地控制方法。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公司家生产的产品。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A.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
B.车间专门设置化学药品(洗涤剂、消毒剂等)的可上锁存贮间,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
化学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
5)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
A.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B.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
C.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时间分垛堆放。
D.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6)人员的卫生控制A.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公司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D.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F.有下列疾病的一律调离加工检验岗位:
——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
I.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
出公司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对客户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
1.产品检验
1.1检验人员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把关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
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独立行使一票否决权,凡经检验人员签发的合格产品,检验员负全部责任。
1.2检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1.3质检科要把每天检验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
出公司检验
1质检科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公司。
2质检科要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公司检验项目检验。
3,出公司检验项目中注有“*”号标记的,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每年检验2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4产品出公司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5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公司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公司。
6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公司,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7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的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及管理者,均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
1.新职工入公司前进行身体全项检查,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每年一次定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
严格做好加工、检验人员健康管理。
3.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加工及检验工作。
4.加工、检验人员人员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加工、检验岗位。
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全体加工、检验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规范管理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从而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职工均适用。
三.内容:
办公室、质检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办公室对每次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1.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标准,使从出厂合格率100%;b)顾客满意度达到95%。
2·2质量安全目标分解品管部:
a)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漏检、错检率为0;b)计量器具检定率100%。
)原材料采购入库合格率100%。
d)成品检验合格率100%。
e)上级主管部门抽检合格率100%生产部:
a)周转箱验收合格率97%;b)设备完好率≥98%;)现场卫生:
综合评分大于80分;d)生产下线不合格率小于3‰。
e)产品入库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f)上级主管部门抽检合格率100%。
综合部:
a)文件分发回收差错率0;b)人员培训计划实现率100%;)质量、食品安全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
d)仓库物资保管完好率100%营销部:
a)顾客满意度大于95%;b)顾客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客户投书应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市场部:
a)全年无行车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它事故小于5次;b)配送及时,无断货现象;)成品漏装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