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974966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4.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docx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食品生产接触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不安全产食品召回制度

1为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产品召回包括:

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用户投诉召回。

3主动召回

3.1质计科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产品出库时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库单,内容包括:

销售网点、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3厂部要求各销售网点零售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调度记录,内容包括:

用户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4厂部发现某批次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出库,并根据3.2的记录,通知各销售网点停止该批产品的零售;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按3.3和记录,将已送达用户手中的产品逐一追回;最后厂部统一从销售网点收回所有剩余的该批产品。

4责令召回

4.1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厂部已销售的产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以书面形式责令厂部召回或责令销售点停止经营。

4.2厂部在接到责令召回的通知后,立即按主动召回程序召回相关产品;各销售网点接到责令停止经营的通知后,立即停止销售该批产品,并及时与厂部联系,同时配合厂部主动召回相关产品。

5用户投诉召回

5.1接到用户投诉后,要祥细记录其联系方式和投诉内容。

5.2派专人对用户进行登门回访,了解并记录祥细情况。

5.3若是服务质量或产品外观质量问题,则当即协商解决;若是不能协商解决问题,则通过我公司讨论后再给予用户满意的答复。

5.4问题解决后,应当将用户手中的产品召回。

6产品召回后续工作

6.1详细记录产品召回的具体情况。

6.2厂部就召回的产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属于产品外观质量问题的更正后可以出厂;属于产品内在的能对消费者产生安全隐患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质量问题,。

6.3出现任何原因的投诉事件和质量问题,都要按厂部规定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会议结果必须做到:

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极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表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它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 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它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它说明物上。

  第六条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 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文

(一)、

(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使用添加剂,具体规定如下:

1、添加剂的采购

应考察确定合格供货方,采购有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购进的产品批批要有检验合格报告,要有验证记录。

2、添加剂的保管贮存

购进的添加剂经检验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存放。

注意保持库房的环境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无漏雨、返潮。

要有防止鼠害的措施。

⑵、仓库保管员应保证物品整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⑶、严格检查库情,发放遵照先进先出原则。

、出入库要有记录,退回要有记录,经手人签字。

3、添加剂的使用

严格按照GB2760标准规定使用添加,GB2760未规定的添

加剂一律不得使用。

添加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添加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有记录,责任人要签字。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