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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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档号: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密级:
保管期限:
共卷第卷
卷内目录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告知书、附表
2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3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
4
检测机构检查记录表
5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
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
7
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及回复单
8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9
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处理表
10
工程质量停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
11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
12
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建议书
13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和涉及结构安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14
工程初验记录、工程复验记录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16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记录
17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18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9
其他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注册号:
项目名称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建安总投资
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本工程项目共个单位工程,结构形式为:
,层数为:
地下层、地上层,基础形式为:
。
其他:
。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须提供如下资料(可用复印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3.建设工程电子图文资料预检备案表;
4.建设工程施工图电子版(DWG文件格式)及纸质版各一套(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总图);
5.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7.施工组织设计;
8.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9.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资料收齐,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请于60天内执本注册书办理工程施工许可,逾期作废。
项目监督组长:
联系电话:
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
注:
本注册书一式五份,建设、施工、市住建局建管科、区城建档案馆、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附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建筑造价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层数
工程地址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施工单位
单位地址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标通知书编号
签发日期
施工单位法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质量监督站审查意见:
经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符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有关规定。
审查人:
站长: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附表2)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质量人员资格登记表
施
工
单
位
职务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量员
施工员
技术员
安全员
试验员
资料员
申报须知:
1.施工单位要按本表认真、准确、清楚的填写。
2.申报时所提交的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原件仅供审查)。
3.外地企业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入保备案证明文件。
4.申报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项目经理证及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单位机构组成。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已受理,现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督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和本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内容
工程参建各有关责任主体执行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等。
三、监督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省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和设计文件等;
(四)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核查或上报。
(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6号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文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八)建设单位对所有呈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如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等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编号:
工程名称:
注册编号:
监督机构:
编制:
审查:
审核:
批准:
编制时间: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规划许可证号
单位工程个数
建筑面积
m2
建筑层数
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
计划开工时间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月日
参建单位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资格(职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施工分包
单位
质量检测单位
二、监督组织
根据该项目的建设特点,我站组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对该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督工作,组长为,监督组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监督组内职务
专业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监督巡查和抽查为主要执法方式。
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分类监督、差别化管理。
监督人员根据工程的建设进度对工程适时进行巡查和抽查。
四、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工程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情况;
3.抽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抽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抽查工程质量文件符合性等。
7.其他内容。
(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巡查、抽查的方法、频次、时间节点
1.巡查、抽查的方法
(1)工程质量行为抽查。
采用随机巡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2)工程巡查、抽查。
监督机构将列入巡查、抽查工程部位的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节点要求,通知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巡查、抽查的频次。
(3)在每次巡查、抽查前确定巡查、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将巡查、抽查情况形成记录归档。
2.频次、时间节点
序号
抽查内容
时间节点
巡查抽查次数计划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四)监督抽测
根据工程的监督巡查、抽查情况,对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质量疑义的,指定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进行审查,对验收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六、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监督巡查、抽查及竣工验收监督情况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送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年月日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质量责任主体或有关单位名称
开工时间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情况;
()3.抽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抽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抽查工程质量文件符合性等。
()7.其他内容:
检查情况: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意见: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1.责任单位自行整改();2.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书面报我站();3.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书面报我站核查();4.建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监督组组长:
年 月 日
检测机构检查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机构
检测项目
检查日期
监督检测情况:
1.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审查表及项目申报登记手续符合情况()
2.现场检测人员资格符合情况()
3.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符合情况()
4.现场检测方案、规范性(检测依据、标准、检测数量)符合情况()
5.检测数据真实性情况()
6.其他。
检查处理意见:
未发现质量问题()。
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1.限期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后书面报我站();2.勒令停止检测,驱逐出场,并将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并曝光;3.建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检测机构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监督检查人员
监督检查负责人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开工时间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监督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设计单位签字
勘察单位签字
检查意见:
未发现质量问题()。
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1.责任单位自行整改,监理(建设)单位检查();2.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后书面报我站();3.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后书面报我站核查();4.建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监督组组长: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安全限期整改通知
保质安监()改字第号
以上质量问题:
1.责任单位自行整改,监理(建设)单位检查();2.责任单位单位整改后,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后书面报签发单位();3.责任单位整改后,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后书面报签发单位核查(√)。
签发单位:
签发人:
年月日
签收单位:
签收人:
年月日
注:
本通知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签发单位各执一份。
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及回复单
保质监()复字第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限期完成时间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受检工程责任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工程责任人:
年月日
复查意见:
复查人:
复查单位负责人:
复查时间: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地址
面积/总高
㎡/m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号
事故发生时间及部位
估计经济损失
万元
伤亡人数
伤人,亡人
事故情况及事故主要原因
初步分析
应急措施及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单位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一、本报告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
三、本报告填写前需调查事故情况。
简要填写事故发生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人员救治情况和对事故现场处理情况。
四、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附表13)
质监告字〔〕第()号
:
经我站监督检查,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如下不良行为:
根据第条规定,拟对你(单位)做一次严重/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对以上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我站拟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报你(单位)记一次严重/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行为,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权利可于我站告知十天内行使,逾期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我站在收到你(单位)书面的陈述、申辩资料十天内,将再次核实情况,如你(单位)陈述、申辩理由不充分(包括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情况),我站将按程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呈报你(单位)的不良记录。
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签名:
(拒签,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
被告知时间:
年月日时
送达人签名:
在场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注: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告知人和被告知人各执一份
工程质量缺陷调查处理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面积
建设单位
投资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
监理单位
调查部位
存在问题
质安站意见
调查人: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被调查单位签字栏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投诉人
设计单位处理意见及方案
设计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四份,质监、甲方、施工、监理各一份。
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
监督注册号:
保建质安停字()第号
:
你单位承建的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整改,限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复工申请书面报告项目监督员。
逾期不整改或继续上述行为的,本单位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对此行为从重处罚。
监督负责人:
监督员:
签发人: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章)
签收人:
年月日
注:
本通知书一式四份,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通知书
监督注册号:
保建复字()第号
:
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工程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监督负责人:
签发人:
监督员: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章)
年月日
签收人:
年月日
注:
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
保质安监告字〔〕第()号
:
经我站监督检查,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如下不良行为:
根据第条规定,拟对你(单位)做一次严重/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对以上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我站拟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报你(单位)记一次严重/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行为,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权利可于我站告知十天内行使,逾期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我站在收到你(单位)书面的陈述、申辩资料十天内,将再次核实情况,如你(单位)陈述、申辩理由不充分(包括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情况),我站将按程序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报你(单位)的不良记录。
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签名:
(拒签,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
被告知时间:
年月日时
送达人签名:
在场人签名: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注: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告知人和被告知人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行政处罚建议书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我站检查,施工/监理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依据的规定,现建议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
监督执法人员: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盖公章):
发出时间:
年月日
注:
本单一式两份,质量安全监督站1份、市住建局建管科1份。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和涉及结构安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结构形式
验收的分部(子分部)
□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节能分部
参加验收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或职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综合验收结论
验收监督情况:
监督人员:
年月日
监督意见:
监督组组长:
年月日
工程初验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类型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暖通/电梯
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
以上存在问题,限施工单位天内整改完毕,并写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向我站申请复验。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参加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市质安站
工程复验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类型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暖通/电梯
复验意见
经复验,该工程初验时存在问题,
进行竣工验收准备。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参加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市质安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验收地点
施工单位
验收时间
项目
核查情况
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工程量情况
城市规划、公安消防、城建档案等部门的验收情况
初验所提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验收方案及验收组组成情况
验收资料核查情况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注:
本单一式两份,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各执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自查情况:
建设单位自查监督站审查情况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完成□未完成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有□有□无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有□有□无
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有□有□无
5.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有□有□无
6.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有□有□无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认可文件□有□有□无
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有□有□无
9.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有□无
10.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文件□有□有□无
11.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有□无
12.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有□有□无
13.专项检测报告□有□有□无
14.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结果
1.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同意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