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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补明纪编年

续补明纪编年

懷宗端皇帝(諱由檢,熹宗嫡弟。

在位十七年)

崇祯元年

崇禎元年(戊辰)春正月,禁衣飾僭侈;從御史梁天奇言也。

命內臣俱入直,非受命不許出禁門。

諭戒廷臣結交近侍。

二月,以侍讀學士溫體仁直經筵日講。

三月,以周延儒為禮部右侍郎。

五月,上召對平臺,諭輔臣曰:

『票擬之事,宜悉心商確』。

諭吏部曰:

『起廢太多,會推宜慎』。

責戶部措辦邊餉無術,侍郎王嘉禎引罪。

諭兵部邊事,尚書王在晉語未詳,命給筆札錄進。

諭刑部曰:

『天時亢旱,用法宜平允』。

既而,輔臣劉鴻訓言更調甚速,宜久任、責實效。

上曰:

『海內疲於賦役,朕甚憫之!

夫更調速,則民滋攪;任事久,則功易成。

自今藩眾郡邑,毋輕改調』。

御史任贊化上言:

『天下不患有真小人,而患有假君子。

真小人居身穢濁,眾所交攻,為禍猶淺;假君子陰行不肖,彈射莫加,為禍最烈。

今之假君子,楊維垣是也』。

六月,戶科給事韓一良上言:

『皇上諭群臣,有「文官不愛錢」之語。

然今之世,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愛錢之人?

向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

臣起縣官、居言路,以官言之,縣官行賄之首,而給事納賄之魁。

今俱咎守、令之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

俸薪幾何,上司督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完紙贖。

衝途過客,動有書儀;考滿朝覲,不下三、四千金。

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上嘉納之。

尋擢右僉都御史。

上諭閣臣:

『內操軍士,俱魏忠賢招來,留居禁中,不測可虞。

一朝解散,又恐激變,不如善遣之』。

閣臣錢龍錫等極口贊揚。

上因傳旨:

『內操軍士勞苦特甚,著給假一月,歸鄉省親;仍給月糧,從優犒賞』。

眾軍歡感。

七月,上御平臺,召督師袁崇煥,問以平定方略。

崇煥慨然奏曰:

『所有方略,已具疏中。

但假臣便宜至五年,而東方可平』。

上曰:

『五年平定,朕不吝封侯之賞』。

時四輔臣錢龍錫侍立,俱奏曰:

『崇煥肝膽意氣、識見方略,種種可嘉;真奇男子也』。

上悅,賜茶果、瓜餅而退。

九月,海寇鄭芝龍降於巡撫熊文燦。

十月,錦州軍譁。

袁崇煥上疏請餉,上示閣臣,閣臣求允發。

周延儒曰:

『關門昔防敵,今且防兵。

前寧遠譁,錦州尤而效之,未知其極』!

上曰:

『奈何』?

延儒曰:

『臣非阻發帑;雖與之,當益求經久之策』。

上善之。

十一月,上御暖閣,召問溫體仁參錢謙益浙闈關節之事。

先是,有旨會推枚卜,錢謙益名列第二,而溫體仁不與;體仁因參謙益受錢千秋數千金之賄,以「一朝平步上青天」為關節取中之,結黨欺君。

故上召對詰問,體仁與謙益質辨不已。

上問諸臣,周延儒對曰:

『錢千秋關節是真』。

輔臣錢龍錫等對曰:

『關節實與錢謙益無干』。

上曰:

『關節既真,他為主考,如何說不是他』!

遂命擬旨:

『錢謙益既有物議,回籍聽勘;錢千秋下法司再問』。

科臣章允儒辨體仁以「黨」字加諸臣,是從來小人害君子榜樣。

上怒其胡扯,著錦衣衛拿下。

上大行皇帝廟號「熹宗哲皇帝」,上聖母「孝純淵靜、慈肅毗天、鍾聖皇后」。

聖母懿親劉效祖,著封新樂伯。

延綏饑。

土府谷民王嘉胤倡亂,饑民附之。

白水盜王二等復合徒眾,劫掠蒲州、韓城間。

時承平久,猝被兵,人無固志。

陝西巡撫胡廷宴庸而耄,惡聞賊,杖各縣報者曰:

『此饑氓,徐自定耳』。

於是有司不敢聞。

盜偵知之益肆,遂劫宜君縣獄;北合嘉胤五、六千人,聚延慶之黃龍山。

詔焚燬非刑。

諭曰:

『非法非刑,慘毒異常,允非盛世所宜有。

著遵高皇帝敕旨,概從焚燬』。

十二月,大學士韓爌入朝。

崇祯二年

二年(己已)春正月,鄖陽、陝西、延綏各報流賊肆掠。

給事薛國觀上言:

『賊之熾也,由置盜不問,實釀其禍。

今弭盜之方,在整飭吏治;有先事提防之法、有臨事剪滅之法、有後事懲戒之法』。

上是之。

二月,陝西兵備劉應選率毛兵入漢中,合川兵攻賊,追斬五百餘,誅渠魁數十人;餘走蜀。

其匿漢陰山中者,皆自殺。

欽定逆案,魏忠賢、客氏磔死外,以七等定罪:

一曰首逆同謀,兵部崔呈秀等六人。

一曰結交近侍,都御史劉志選等十九人。

一曰結交近侍次等,大學士魏廣徵等十一人。

一曰逆孽軍犯,東平侯魏志德等三十五人;諂附擁戴軍犯,內監等十五人。

一曰結交近侍末等,俱配贖,顧秉謙百二十八人。

一曰祠頌,照不謹例,冠帶閒住,大學士黃立極等四十四人。

四月,詔燬「三朝要典」。

先是,翰林侍講倪元璐上言:

『梃擊、紅丸、移宮三案鬨於清流,而「三朝要典」成於逆豎。

其議不可不兼行,而其書不可不速毀!

何也?

蓋主梃擊者,力護東宮;爭梃擊者,計安神祖。

主紅丸者,伏義之言;爭紅丸者,原心之論。

主移宮者,弭變於幾先;爭移宮者,持平於事後。

六者各有其是,未可偏非。

而奈何逆璫害人,則借三案;群小求榮,則又借三案:

而三案之面目全非。

故凡推慈歸孝於先皇,猶夫頌德稱功於義父;於是崔、魏兩奸,乃始創之私編,標題「要典」。

由此而

觀,三案者,天下之公議;要典者,魏氏之私書。

三案自三案、要典自要典,翻即紛囂,改亦多事;惟有毀之而已』。

上從之,故有是命。

倪元璐又論『東林,天下之才藪也。

其所宗主者,大都稟清挺之標,而或繩人過刻;樹高明之幟,而或持論太深。

謂非中行則可,謂之非狂狷則不可;若目曰邪黨,則無不邪黨者矣』。

秦、晉饑,盜起。

徵發太眾,朝臣請捐俸助餉。

上曰:

『諸臣興利除害,則國家受益者多矣;何必言助』。

陝西巡按御史吳煥上言:

『秦寇慘掠,古所罕有。

撫臣胡廷宴狃於積弛,束手無策,則舉而委之邊兵;延綏撫臣岳和聲諱言邊兵為盜,又委之內地。

則西安、延安諸邑之被盜,皆兩撫推諉隱諱實釀之也』。

六月,順天府尹劉宗周上言:

『陛下勵精圖治,然程效過急,不免見小利而慕近功。

慕近功者,邊事也;竭天下之力以養饑軍而軍愈驕,聚天下之軍以冀一戰而戰無日:

此計之左者也。

見小利者,理財也;民力已竭,司農告匱,而一時所講求者皆聚斂之術,水旱災傷一切不問。

有司以掊克為循良,而撫字之政絕;大吏以催科為殿最,而黜陟之法亡:

赤子無寧歲矣。

頃者,嚴贓吏之誅,自執政以下坐重典者十餘人,可謂得救時之權;然貪風不盡息者,由於道之未盡善,而功利之見不

也』。

御史曹谷奏申太監王安之冤。

上憫之,著還原官,家產給與子姪。

詔各處媚璫生祠,盡行拆毀。

給還萬

誣坐贓銀三百兩。

諭曰:

『萬

冤死堪憐,解到誣坐贓銀給還家屬,以旌忠直』。

七月,以司禮監太監曹化淳提督東廠。

十一月,清兵南下,遣乾清宮太監王應朝監視行營。

時京師戒嚴,外臣不稱任使,故有是命。

逮薊遼總督尚書袁崇煥於獄。

下兵部尚書王洽於獄。

都城警,詔天下勤王。

山西巡撫耿如杞以兵入援,譁於涿州,大掠良鄉。

耿如杞逮論死,潰兵遂竄走秦、晉山谷間為盜。

先是,元年,米脂人李自成性狡黠,善走,能騎射。

家貧,為驛書;聞王嘉胤,往投焉。

已而參政洪承疇擊賊破之,自成走匿山澤間。

至是,潰兵竄歸,遂出與之合。

旬日間,眾至萬餘,推高迎祥為首,稱闖王;轉寇山西、河南。

已而官軍擊迎祥斬之,群盜遂推自成為主。

十二月,以周延儒入閣辦事。

清兵北去,京師解嚴。

崇祯三年

三年(庚午)春正月,陝西邊盜王子順、苗美連逃兵眾至三、四千,掠綏德,南圍韓城。

總督楊鶴、巡撫劉廣生擊敗之,賊遁。

復犯清澗,官兵追逐,賊走西川。

先是,萬曆時,朝廷念西軍勞苦,預給三月糧以為常。

至是秦旱,粟騰貴,軍餉告匱,往往譁潰,亡命山谷,遂倡饑民為亂。

時東事益急,廷議核兵餉;各邊鎮戍釐汰至數十萬,乘障兵多譟而下。

給事劉懋請裁定驛站,可歲省金錢數十餘萬。

上從之。

給事許國榮、御史姜思濬爭之不能得。

河北游民向藉食驛糈,用是益無賴。

歲不登,無所得食;所在潰兵煽之,而全陝無寧土矣。

命洪承疇以都御史巡撫延綏。

復故大學士張居正蔭,賜故都督戚繼光表忠祠。

前尚寶司原抱一劾大學士韓爌致寇,爌致仕歸。

四月,磔袁崇煥於市。

以崇煥力主和議,擅殺島帥毛文龍,以致清兵深入也。

五月,賊破金鎖關,殺都司王廉。

六月,以溫體仁入閣辦事。

賊降叛不常,總督楊鶴主撫,與陝撫劉廣生遣官持牌四出招賊。

賊魁黃虎、小紅狼、一丈青、龍江水、掠地虎、郝小泉等俱給牌免死,安置延綏、河西;但不焚燒,其淫掠如故,民罹毒益甚。

給事劉懋上言:

『秦之流賊,即延慶之兵丁土賊也。

邊賊倚土寇為鄉導、土寇倚邊賊為羽翼,始數不多,至近年荒旱頻仍,愚民影附,賊勢始大。

當事以不練之兵剿之不克,又議撫之。

其剿也,所斬獲皆饑民,而真賊飽颺以去;其撫也,非不稱降,聚眾無食,仍出劫掠,名降而實非降也』。

御史黃道直上言:

『盜起於饑,請發餉銀易米,分賑饑民,庶收拾人心、解散黨附』。

不報。

八月,王嘉胤勾西人入犯,洪承疇、杜文煥擊敗之;佯乞降,仍奪路走。

十一月,山西總兵王國樑追賊於河曲,發西洋砲;砲炸,兵自亂。

賊乘之,遂陷河曲。

崇祯四年

四年(辛未)春正月,給事吳執御上言:

『理財加派,不得已而用之;未有年餘不罷者。

捐助、搜括二者,尤難為訓』。

上曰:

『加派原不累貧、捐助聽之好義,惟搜括滋奸。

若得良有司奉行,亦豈至病民乎』?

不聽。

召各省監司於平臺,詳問利弊。

對畢,諭以『正己率屬,愛養百姓。

用命有顯擢,不則罰隨之』。

各謝退。

諭左都御史閔洪學曰:

『巡按賢,則守臣賢;若巡按不肖,其誤非小!

屢敕回道嚴核,何近日不稱職之多也』!

又曰:

『卿與吏部實心任事,天下不難為也』。

盜神一元陷保安,副總兵張應昌擊敗之。

一元死,弟一魁領其眾。

命御史吳牲&909C&金賑陝西饑荒,招撫流盜。

諭曰:

『陝西屢報饑荒,小民失業;甚者迫而從賊,自罹鋒刃。

誰非赤手,顛連若斯!

今特發十萬金,命御史前去的被災處,次第賑給。

仍曉諭愚民,即或脅入賊黨,若肯歸正,即為良民;嘉與維新,一體收恤』。

二月,賊圍慶陽。

總督楊鶴在

乾,不即援。

三月,張應昌等援慶陽,賊圍解。

四月,盜神一魁降於楊鶴。

鶴責數其罪,俱伏謝。

一魁有戰騎五千,鶴侈其事,上言乞賜一、二萬金賑濟。

省臣論宣大總督魏雲中、陝西總督楊鶴恇怯玩寇,上切責雲中、鶴等平盜自贖。

上念旱,釋前工部尚書張鳳翔、左副都御史易應昌、御史李長春、給事杜齊芳、都督李如楨於獄。

御史吳牲西行至延長,寇聚城下,諭以禍福,分賑之;賊各解散。

游賊聞之,皆回受賑,撫賊七千有幾。

降盜不沾泥擁眾脅糧賞,復攻米脂。

總兵王承恩暨綏撫洪承疇連戰,始遁。

五月,盜滿天星降於楊鶴。

鶴選其驍勇置營中;散其黨萬二千人,即命其魁分勒回籍。

未數月,皆叛去。

吳執御上言:

『今日言餉,加派則害民,不加派則害兵。

前年遵永之變,袁崇煥以數百萬金錢,狼狽失守;史應、張星、王象虞、左應選各以一邑,固守於嬰城之際。

由此言之,不在創法,而在擇人。

臣妄謂沿邊諸邑,宜選補賢守,畀以本地錢糧,訓練土著。

此法一行,餉不取償於司農、兵不借援於戍卒,計無便於此者』。

上以錢糧留本地,則國課何從出;不聽。

六月,曹文詔擊斬王嘉胤於陽城。

其黨復推王自用為首,號曰紫金梁。

其黨自相名目,有老回回、八金剛、闖王、闖將、八大王、掃地王、闖塌天、破甲錐、邢紅狼、亂世王、混天王、顯道神、鄉里人、活地草等,分為三十六營。

七月,給事孟國祥、曹履泰各奏撫賊欺飾之弊。

逮總督三邊都御史楊鶴下刑部獄,論戍;以主撫被欺也。

賊趙四兒六千餘人東渡山西,入沁水縣。

縣東北有竇莊,係故張忠烈銓里居。

先是,銓父尚書五典謂海內將亂,築墻為堡甚堅。

至是,賊犯竇莊,五典、銓已死,銓子道濬、道澤俱官京師,惟銓妻霍氏守舍。

眾議棄堡避去,霍氏語其少子道澄曰:

『避賊而出,家不保;出而遇賊,身更不免,等死耳。

死於家,不猶愈死於野乎?

且我堅守,賊必不得志』。

躬率僮僕為守禦。

賊至,環攻之;堡中矢石並發,賊傷甚眾。

越四日,乃退。

其避山谷者,多遇賊淫殺。

惟張氏宗族得全,冀北兵備表其堡曰「夫人城」。

八月,御史吳執御論『周延儒攬權壅蔽,私其鄉人。

塘報章奏,一字涉邊疆盜賊,輒借軍機密封下部。

明畏廷臣摘發短長,他日敗可以捷聞、功可以罪案也。

皇上見延儒摘發細事,近於明敏;抑知特借此以行其私乎』?

上切責之。

執御疏凡三上,俱留中。

先是,陝西巡撫李應期言秦賊旋撫旋叛,上命吳牲確查。

至是,牲報聞曰:

『延慶地亙數千里,土瘠民窮,連歲旱荒,盜賊蜂起,脅從甚眾,幾於無民。

近官軍南剿,賊望風潛逃;相繼招安,滿天星降於榆林,餘賊遂徙而北。

降者雖散回原籍,仍復劫掠;於是有「官賊」之謠,而人人致恨於招撫之失事。

點燈子眾五、六千在青澗,旋撫旋叛;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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