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田防护林经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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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田防护林经营技术规范
浙江省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程(试行)
1范围
1.1为规范浙江省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加快农田林网体系建设步伐,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1.2本规程规定了平原防护林建设项目设计、营造、管护和林地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1.3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平原农田防护林的新建、改造、更新等活动。
1.4本规程所指的第一区包括浙江省生态建设类型亚区的Ⅰ、Ⅱ、Ⅲ区的非沿海农田区,第二区包括Ⅳ、Ⅴ、Ⅵ区,第三区包括Ⅶ、Ⅷ、Ⅸ区的非沿海农田区,第四区包括各区内沿海农田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
GB/T1-16453.6-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LY/T1646-200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DB33/176-2005林木种子质量等级
DB33/177-200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DB33/T179-2005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DB33/T379.4-2002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3术语与定义
3.1农田防护林:
是指为了防止自然灾害,改善生态气候、土壤、水文条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繁育的环境,以保证农业稳产高产,并对于人民的生活能够提供多种效用的人工林生态系统。
3.2林网:
指由多条林带纵横交错组成的农田防护林网。
3.3林带:
指以农田中的带状林分组成的农田防护林。
3.4主林带:
指防止主害风的林带,一般要求与主害风方向垂直。
3.5副林带:
指防止主害风以外的风力的林带。
3.6林带间距:
指主带与主带或副带与副带之间的距离。
3.7林带结构:
指林带内树木枝叶的密集程度和分布状况。
3.8疏透结构:
由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的乔灌木树种组成,灌木只在林带外侧或内外配置一行。
3.9紧密结构:
由多行宽林带或由主乔木、亚乔与灌木搭配组成的具有3层林冠的林带。
3.10通风结构:
由宽度不太大且不具灌木或灌木较低,而具有明显枝下高的单一乔木树种组成的林带。
3.11疏透度:
指以林带林缘垂直面上透光孔隙的投影响面积与该垂直面上林带投影总面积之比。
3.12自由林网:
指沿田边、地界和道旁等营造起来的、带向不一、结构不良、网眼过小或有带无网的农田防护林。
4规划设计
4.1指导思想:
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出发点,以改善平原农区生态环境,创建清洁平原、增强防护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兼顾经济观赏效益,实行多林种科学布局,多树种合理配置,带、网、片、点结合,建成适合浙江平原实际的窄林带、小网格结构,为现代农业提供生态屏障。
4.2规划原则
4.2.1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原则:
规划设计详细而合理,实行田、林、路、渠统筹兼顾,综合规划、合理布局。
4.2.2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原则:
防护林空间配置,应通观全局,从分析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特点入手,配置相应的防护林林种,建构防护林体系的基本骨架;兼顾不同的立地条件类型,配置相应的次级防护林林种,形成次级网络。
实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层层布设,综合治理。
4.2.3一林多用、节约用地的原则:
平原农田防护林的建设要与平原绿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优化配置,整合防护、美化、净化功能,达到一林多用、节约用地。
4.2.4功能最优,效益最大的原则:
综合考虑系统的生态、社会、经济等三个方面,在满足防护功能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通过生态经济树种的应用,提高林产品产出,以达到整体功能最优,效益最大的目的。
4.3网格大小:
主林带与主林带、副林带与副林带之间距离大小应以发挥最大防护效能、便于机械耕种为原则。
相邻两条主林带间的有效防护距离随树高而不同,一般为树高的20~25倍,相距400~600米。
相邻两条副林带的间距,主要根据风力危害程度和有利于充分发挥机耕效用确定,林带间距一般为200~300米。
主副林带构成的网格面积为100~300亩。
在考虑合理利用土地和因害设防的前提下,林带适宜占地比率为2%~l0%。
4.4林带走向:
在规划设计时,主林带与主害风的方向尽量要做到垂直。
当林带设计与现有的路渠等设施结合时,主林带与主害风方向的交角一般应不大于30O;副林带与主林带垂直,起防护次要害风的危害作用。
4.5林带宽度:
林网主要起防风作用,主林带树种可选用速生高干树种,林带宽度为8~16米,主林带走向尽可能垂直于风力方向;副林带方向与主林带垂直,林带宽度为4~8米。
4.6林带结构:
农田防护林一般应具有主要树种、辅助树种或灌木树种组成的多层林冠的林带。
5树种选择
5.1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所选择树种要求根深、窄冠,不易风倒、风折、速生、干直,且具有较强的抗寒抗旱、抗病虫害、耐水湿能力。
5.2以乔木树种为主,选择干形通直、高大、抗风力强和抗病能力强且寿命较长的优良树种。
主乔木树种最好选用在当地条件下、生长高度能达最大者,以确保最远的有效防护距离。
5.3主林带及大乔木树种应采用深根性树种,副林带及小乔木或灌木可采用浅根性树种,但需要与深根性树种搭配,以增强林带的防风性能,利用不同深度土层的营养。
5.4选用树种在满足防风功能同时,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
5.5推荐造林树种,见附表1。
6模式配置
6.1农田林网由农田林网骨干林带,副林带及由乔木树种或经济林、竹林等各种片林组成。
6.2农田防护林带的配置要考虑区域特征、农田性质、主导农作物品种、灾害特点、树种特性等进行合理配置,构建高效的农田防护林网。
6.3对于林产品资源紧缺、风害较轻的非重点防护区域,可选择生态经济型树种或用材树种营建经济防护型或用材防护型林带,在确保防护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以利于减少争地现象。
6.4对于城乡、村落附近及通道等特殊区域,可适当增加景观树种,提高景观效果。
6.5要适当搭配早期速生树种与中期速生树种,缩短林带构建周期,稳定林网的防护功能。
6.6根据树冠形态和特征进行合理配置,做到树冠的松散与紧密、宽与窄、圆形与锥形、枝下高的高与低、叶量大与小等相结合,提高林带的防护功能效能。
6.7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相结合,特别在营造单行或双行林带时,提倡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株间混交模式,确保林带的全年而有效防护作用和提高景观效果。
6.8深根性树种与浅根性树种相结合,在增强林带防护性能同时,提高不同深度土层营养的利用率。
6.9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搭配。
营建多行林带时,在林带两侧可采用阳性树种,林带中间则采用阴性树种,以减少树木间的竞争,提高林带质量,并有利于长短结合。
6.10参考模式见附表2。
7营造技术
7.1整地
7.1.1一般采用带状整地或块状整地,带状整地宽度一般为50~60cm,深度10~25cm;块状整地的规格根据造林树种特性、苗木大小、杂草和灌木情况等确定。
7.1.2水湿地采用高垄整地,开沟筑垄,垄宽依行间距而定,垄高20~40cm;整地宽度一般为50~100cm,深15~25cm。
7.1.3整地时间:
一般须在造林前2周前完成,以利于改善土壤结构,调节土壤水分,提高林地卫生条件,减少病虫害。
7.1.4定植穴:
造林地全部采用定点挖穴。
穴的规格依据苗木规格而定,一般乔木树种不小于60×60×50cm,灌木或小乔木树种不小于40×40×30cm。
7.1.5基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有机肥为基肥。
乔木树种穴内施腐熟有机肥5kg,灌木树种穴内施腐熟有机肥2.5kg。
7.2密度配置
7.2.1单行纯林林带株距为2~3m,杨树等前期速生树种采用株距3m,其它树种2m。
7.2.2单行乔灌混交林带株距1.5~2.5m。
7.2.3多行林带株行距为2m×2m~4m×5m.。
7.3种植方法
7.3.1采用三埋两深一提苗的栽植技术,做到根舒、苗正、土实,覆土高度要高出苗木根际2~4cm。
7.3.2鼓励应用容器大苗或带土球苗造林。
7.3.3鼓励就近育苗、就地栽植,起苗后,应及时种植。
7.3.4苗木规格:
农田防护林造林苗木不宜过小,苗木规格以苗高1.5米以上,地径2cm以上为宜;苗木要保持根系完整,分级造林。
辅助树种苗木规格可适当降低。
7.3.5苗木实施产地检疫,严禁使用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
7.3.6种子质量按DB33/176-2005执行,苗木质量按DB33/177-2005规定执行。
7.3.7造林季节:
冬春造林,一般落叶树种采用冬季造林,常绿树种春季造林。
容器苗造林可以不受季节限制,但也应避免在夏季等伏季高温及干旱季节造林。
7.3.8应用较大规格苗木或在风口部位造林时,应用竹竿等材料对苗木进行固定。
7.4抚育管理
7.4.1林地管理:
苗木种植后,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病虫、火灾、人畜破坏等隐患,须及时予以防治。
7.4.2林木保养:
新种植的树木,为提高成活率及使树形保持完整,需要进行适当的修剪整形,在树冠发育过快、过大的树木,也可在台风等大风来临前作适当修剪,疏去部分枝叶,增加抗风能力。
7.4.3适时补植:
秋季补植,补植苗应当采用容器苗或带土球苗,苗木规格应与初植苗一致。
7.4.4排水浇灌:
在雨季来临前要及时疏通排水沟,以防雨季积水;新造林苗在持续干旱时要在早晚浇灌。
7.4.5及时松土,除去藤蔓、竞争力强的高大草灌;在树木休眠期,环施有机肥或复合肥,生长期施追肥。
肥料种类、用量视具体立地、树种而定。
7.4.6盐碱地造林参照《浙江省困难立地造林技术规程》执行。
7.4.7抚育期限:
造林后连续抚育3~5年,每年1~2次。
7.5抚育间伐
7.5.1间伐对象:
其树冠超出一般林冠层,受光充分,长势旺盛,树量很少的霸王树;濒于死亡或完全死亡的;过密且已产生相互影响的树木。
7.5.2间伐时间:
当林木分枝交叉并使树冠重叠时进行第一次间伐。
间隔期根据树种特性、林龄、初植密度、立地条件等确定。
第一次间伐时间一般为阔叶林带10年左右,针叶林带在15~20年。
7.5.3间伐强度:
以增强防护作用为目的,合理间伐,一般间伐强度在25%左右,间伐后的林带疏透度应不低于0.4。
7.5.4间伐方式:
林分郁闭后且分化不明显时,第一次间伐一般可采用隔行或隔株间伐,林分分化明显时或下一次间伐时,按间伐对象进行间伐。
8更新改造
8.1更新改造对象
8.1.1林带树木已进入自然成熟,生长速度开始减退,枯梢、病虫害等增加,林带结构逐渐稀疏的。
8.1.2造林树种不适应、人畜损伤、造林密度过大等而形成的小老头树林带。
8.1.3缺乏高大乔木树种、结构不合理,防护功能弱的林带。
8.2更新改造方式
8.2.1全带更新:
将原有林带一次性全部伐除,然后在林带迹地上营建新的林带。
适用于原造林树种不适应的林带更新。
8.2.2隔带更新:
采用隔一带伐一带,待新植林带生长成型后,再进行保留林带的更新,该方式能在更新期间保持适当的防护功能。
适用于成熟林带的更新。
8.2.3带外更新:
在林带的一侧按林带设计宽度营造一新的林带,待新的林带形成后,伐去原有林带,该方式可完全保留原林带的防护功能。
适用于林带防护功能特别重要区域的成熟林带的更新。
8.2.4带内改造:
在林带原有树木行间或空隙地上进行带状或块状改造。
适用于缺乏高大乔木树种和结构不合理的林带。
8.2.5典型改造模式见附表3。
8.3改造措施
8.3.1由于树种选择不当而造成的小老树,应采用树种更替的方法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