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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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工作条例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工作条例
一、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以下简称筏站)是渔业系统专门从事气胀救生筏检修的业务部门。
筏站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申请认可,其检修业务应接受各省(市)渔船检验局及有关分局(处)的监督指导。
二、筏站工作的宗旨是保证渔业生产安全,保障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筏站的指导思想是质量第一,服务为主,争取最佳社会效益。
三、筏站工作事关船员生命安危,为此,筏站的主管部门应重视筏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行政管理,并注意保证筏站业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积极支持站长的工作。
四、筏站的主要人事变动应事先征求主管检验局、分局的意见。
站长应定期向船检部门报告筏站的情况。
并向主管验船师汇报有关检修质量方面的问题。
五、筏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全站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要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六、站长、检验员、检修员、备品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单独上岗操作。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修、试验要认真细致,数据记录要准确,检修记录要逐级签字负责。
七、筏站除保质保量完成气胀救生筏检修任务外,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船员的培训工作,传授气胀救生筏的使用保养知识。
八、筏站应建立奖罚制度,对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对因违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由于不适当的行政干予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筏站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工作场地管理制度
一、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以下简称筏站)一般应设有筏体检修间、钢瓶检修间及存放间、冲洗场(间)、备品仓库、危险品仓库、合格筏存放间、废品仓库和待修筏存放间(或棚)等专用工作场地,以及机房和办公室。
二、筏站的所有工作场地,均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无蟑螂、无鼠害。
除办公室、休息室外。
其他工作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非本站工作人员未经站长许可,不准进入检修场地、仓库和机房。
三、筏体检修间在修补筏体时应能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四、各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应有固定存放处,有专人管理,用毕放回。
易燃易爆物品及充气钢瓶应按规定存放,严禁乱动乱放。
五、过期和报废的物资器材应及时送交废品仓库,由站长负责处理,严禁乱丢,以防错装错用。
六、筏站应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加强安全保卫。
值班员负责当日全站所有工作场地和设备的安全检查,下班离岗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岗位责任制
站长职责
一、站长、副站长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应熟练掌握气胀救生筏的检修技术和操作规程;随时了解国内外气胀救生筏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动态。
二、站长在主管上级领导下负责本站的全面工作,组织并带领全站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站长外出或暂离岗位期间,由副站长代理站长职责。
三、负责制订本站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年末写出书面总结,上报主管上级和渔检部门。
四、负责检查本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全站人员的工作情况;听取检查员的工作汇报,即使解决检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负责审核每只筏的检修记录,签发《气胀救生筏检修证明》。
五、负责审核批准本站检验员提出的有关筏体、备品、属具的报废报告,报主管上级的渔检部门备案。
六、负责检查本站库存物资的余缺情况,审批(或提报)采购计划,即时组织进货;负责检查本站的设施、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的缺损情况,制订维修和添置计划,保证设备齐全完好。
七、领导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技术练兵,负责填写《筏站工作日志》。
八、定期向渔检部门汇报筏站的工作,与船检部门保持密切协调的工作关系。
九、根据需要可对本站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有权抵制危及气胀救生筏检修质量的指示和命令,并可越级向上汇报。
十、对因渎职造成的筏站损失、因气胀筏的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海上重大事故,站长应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检验员职责
一、检验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应具有检修气胀救生筏的实践经验;对质量问题应作到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检验员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全站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筏体、备品、属具、静水压力释放器等),负责监督检查《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本站气胀救生筏现场检验测试,审查检修记录,全部合格后在检修记录上签字,报站长审批。
遇有难度较大的检修工作,应与站长共同商定修理方案。
四、负责检查验收本站购进的备品、属具和检修用品,合格者交仓库保管员入库;负责全站设备,检修工具,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或送有关部门校验。
五、随时向主管验船师报告本站的检修质量情况以及执行技术标准的情况:
积极配合渔检部门做好渔检认可,年度复审和日常检验工作。
六、有权制止和纠正检修工作中的违章操作和一切危及检修质量的行为,并及时向站长汇报。
七、对本站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均负责任:
对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筏体检修员职责
一、筏体检修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应熟悉气胀救生筏筏体结构和检修技术要求。
二、筏体检修员负责气胀救生筏体部分的检修任务。
在工作中应接受检验员的监督检查,遇有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员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三、认真执行《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耐心细致地检查筏体各部分、各系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疑点,每一项修补、更换均应符合检修技术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四、对符合报废规定的筏体,如实填写报废报告,交检验员审定,报站长批准。
五、负责筏体检修间的整理、清洁,保持检修筏体所需的环境条件;每次检修完毕应认真清点工具,并放回原处。
六、经常检查所用仪器仪表的准确性,遇有怀疑时应报告检验员,经校准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七、对因违章操作、隐瞒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海上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钢瓶及静水压力释放器检修员职责
一、钢瓶及静水压力释放器检修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熟悉各种型号钢瓶和释放器的结构和检修技术要求。
二、钢瓶及静水压力释放器检修员负责充气钢瓶和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检修和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应接受检验员的监督检查,遇有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员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三、认真执行《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和《充气钢瓶管理办法》,每项修理和更换均应符合检修技术要求,检修完毕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四、对新购进的静水压力释放器应逐只作外观检查,并抽取一定比例做释放试验(一次性释放器除外),合格后方可配筏使用。
五、负责检查,保养本职工作所用仪器设备,遇有怀疑时,应及时报告检验员,经校准合格方能继续使用。
六、对因违章操作、隐瞒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损失,或因钢瓶、释放器的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海上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备品员职责
一、备品员应经检修气胀救生筏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熟悉各类气胀救生筏备品属具的配备定额,掌握各种备品属具的型号,性能,规格,用途,有效期和产品质量等专业知识。
二、备品员负责本站检修气胀救生筏的全部备品属具的检查配备工作,在工作中应接受检验员的监督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检验员,不得擅自处理。
三、认真执行《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备品属具装筏前须经检验员检查合格,做到定额、实配、明细表三者相符。
配备完毕应填写《检修记录》。
四、备品员尚应负责存放筒的检修。
开包前先检查外观是否受到污染、有无老化、变形或损伤;负责存放筒的清洁、喷漆和喷涂规定标志;打包时协助筏体检修员进行封口。
存放筒必须报废更新时,应报检验员核准。
五、负责回收检修中更换下来的备品属具,分类登记后交仓库保管员入库。
六、对因失职造成的事故,或因备品属具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海上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仓库保管员负责仓库及库存物资的保管工作,应熟知各种筏用物资器材的类别、用途、特点和贮存知识,应掌握本站所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安全保管知识。
二、认真遵守筏站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物资采购与仓库管理办法》及《危险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会同检修员、备品员、编制采购计划;定期向分管站长汇报物资库存情况,及时消除有碍安全管理的隐患;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四、负责筏站所有工作场所消防器材的管理,发现药物过期,器材失重或失效时,应及时向站长汇报,以便添置或换新。
五、对因玩忽职守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损失,应负直接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检修救生筏的胶液、溶剂、油漆和烟火信号等易燃易爆物品均属危险品。
二、应有专人负责危险品的管理;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应经主管安全、消防部门审查批准。
三、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库内所用电器须采用防爆型;严禁火种入库;未经站长同意,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四、烟火信号应与胶液、溶剂、油漆等挥发性物品分开存放,并应有专用防爆柜,新旧分贮。
胶液、溶剂应密封低温保存,为了安全、低温箱内的照明线路应予以切断。
五、危险品出入库应有严格的手续;过期烟火信号应集中上缴主管安全部门,严禁私自处理或挪作它用。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充气钢瓶管理办法
一、充气钢瓶属压力容器,钢瓶测厚、充气、试验应在渔检认可的充气站(厂)进行,钢瓶的存放与检修应设有专用房间,并有持证人员专门负责。
二、筏站应建立充气钢瓶的经历档案,进入筏站的每只钢瓶都应有详细的记载,内容包括:
钢瓶编号,制造厂名,制造日期,船检标记,历次配用筏型号、编号、充气日期、重量、充气后停放半月时的气密情况及重量、水压试验日期及结果,测厚日期及结果、气密试验日期及结果,瓶头阀检修记录等。
三、库内合格钢瓶与待修钢瓶应分别放置,并应有明显标记,严防混淆。
四、新购进的或新充气的钢瓶,应先作高温试验,检查是否泄漏。
入库和配筏前必须逐只核对其总重和净重是否与瓶体标记相符,所用衡器的精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钢瓶应按规定的年限,定期进行瓶体内外除锈、测厚及水压试验,试验合格者应在规定部位打上试压日期和到期年月的钢字标记。
六、更换瓶头阀的钢瓶必须经密性试验合格后,方能重新充气。
七、对库存的已充气钢瓶,应定期抽样装筏做拉开试验,检查气体质量及充气效果。
库存的冲钢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物资采购与仓库管理办法
一、筏站检修用的物资应作到按计划采购,采购计划由仓库保管员会同检修员、备品员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情况,每季度编制一次。
二、采购任务由站长指派专人或委托烟台总公司的采购员完成。
采购人员须熟悉气胀救生筏检修用物料、备品、属具等的型号、规格;用途和技术要求。
三、采购员应按批准的计划采购,不得擅自变更计划内容。
采购时应做到:
(1)不采购未经船检许可或检验的产品
(2)不采购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商品。
四、采购回的物资入库前须经检验员和仓库保管员验收。
检验员负责检查各种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及有效期,有无船检证书或船检标记或产品合格证,检查合格后签字,准予入库。
仓库保管员负责核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准确无误则验收入库。
五、对限制有效期的物品,应按有效期满的先后次序存放。
对有效期未满,但已不能满足下一个检修周期的物品,应按过期物品对待。
六、物资出库应由领取人填写领料单,并经站长审查批准,仓库保管员一律凭单发料。
若次日尚需继续未完成的检修项目时,亦应将待用物料交仓库保管员入库暂存。
从气胀筏中更换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