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0.4
t>16
+2.0
-0.6
2
铲背
圆弧半径R1
+2.0
0
角钢铲背也可铲成直线,两侧圆弧半径r
+2.0
0
续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3
开坡口
开角α
±5°
钝边C
±1.0
检验方法:
分别用深度尺和R规,钢尺和角度尺检查。
3.7材料拼接
3.7.1设计允许拼接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且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拼接达到不小于母材强度。
3.7.2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对于爬梯、走线架主柱长度大于6m时,允许材料拼接且每根材料只许拼接一处,焊接处必须熔透,且应做探伤检查(拼接接头不应在同一断面)。
通信铁塔其他部位构件不允许材料拼接。
检验方法:
用超声波探伤仪、焊缝量规检查。
3.8焊接件组装
3.8.1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3.8.2组装应在工作台上进行,并由胎板等辅助装置控制构件的尺寸、位置精度。
3.8.3组装点焊所用的焊接材料的型号应与后续焊接的焊接材料相同;焊点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当焊缝高度大于12mm时,焊点高度不得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1/2;点焊应牢固;当定位装置拆除后组件不应产生变形。
3.8.4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按表3.8.4规定。
表3.8.4装配的允许偏差
单位:
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1
重心Z0
主材
±2.0
腹材
±2.5
2
端距Sd
±3.0
3
无孔节点板位移e
±3.O
4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离S
±1.0
5
搭接构件同心孔中心相对偏差k
l.0
6
搭接间隙m
b≤50
1.0
b>50
2.0
续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7
T接板倾斜距离ƒ
有孔
±2.0
无孔
±5.0
T接板位移S
有孔
±1.O
无孔
±5.0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角尺检查。
3.9焊接
3.9.1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焊条、焊丝、焊剂在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3.9.2焊工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3.9.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345或GB3323的规定。
检验方法:
用超声波探伤或X射线探伤检查。
3.9.4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保持圆滑过渡。
3.9.5焊缝感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与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3.9.6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按表3.9.6规定。
设计未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级按三级焊缝质量检验。
表3.9.6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分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生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3.9.7一级、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按表3.9.7规定。
表3.9.7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单位:
mm
项目
允许偏差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缺
陷
类
型
未焊满(指不
足设计要求)
不允许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小于或等于25.0
根部收缩
不允许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续表
项目
允许偏差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缺
陷
类
型
咬边
不允许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且≤1.0,长度不限
裂纹
不允许
弧坑裂纹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长≤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飞溅
清除干净
接头不良
不允许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米焊缝不得超过1处
焊瘤
不允许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2t
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不允许
每50.0焊缝内允许直径≤0.4t且≤3.0气孔2个;
孔距≥6倍孔径
注:
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3.9.8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按表3.9.8规定。
表3.9.8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单位:
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
1
对接焊缝
余高C
一级、二级
三级
B<20:
0~3.0
B≥20:
0~4.0
B<20:
0~4.0
B≥20:
0~5.0
2
对接焊缝
错边d
d≤0.15t
且≤2.0
检验方法:
用焊缝量规检查。
3.9.9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表3.9.9规定。
表3.9.9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单位:
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
1
焊脚尺寸hf
hf≤6:
0~1.5
hf>6:
0~3.0
2
角焊缝余高C
hf≤6:
0~1.5
hf>6:
0~3.0
检验方法:
用焊缝量规检查。
3.10矫正
矫正的允许偏差按表3.10规定。
表3.10矫正的允许偏差
单位:
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1
角钢顶端直角90°
±35′
2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挠曲ƒ
b≤80
1.3L/1000
b>80
L/1000
3
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ƒ
接点间
主材
1.3L/1000
腹材
1.5L/1000
整个平面
L/1000
检验方法:
用线绳或细钢丝、钢尺检查。
4防腐处理
4.0.1防腐蚀方式:
通信铁塔的防腐蚀处理方式目前有热浸镀锌、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富锌涂料及复合喷涂、达克罗等多种方法。
采用较广泛的是热浸镀锌法和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法,尤以热浸镀锌法为最多,本规范重点论述烘干溶剂热浸镀锌法。
4.0.1热浸镀锌的工艺根据各生产厂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包括除锈、清洗、浸助镀剂、烘干、浸锌、冷却等过程。
4.1热浸镀锌工件的锌层质量要求
4.1.1外观:
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过酸洗、毛刺、结瘤、锐点、残留锌渣锌灰等缺陷。
漏镀总面积不应超过每个镀件总面积的0.5%,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应超过10cm²,所有漏镀面必须进行修复。
若漏镀面积较大,镀件应返镀。
修复的方法可以采用热喷涂锌或者涂富锌涂层进行修复,修复层的厚度应比镀锌层要求的最小厚度厚30µm以上。
热浸镀锌件的颜色一般呈灰色及暗灰色,或灰色与暗灰色相间。
对于储运或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镀锌件,有些镀锌件表面会出现储运斑点或白锈,这种储运斑点或白锈大多为碱性碳酸锌、氢氧化锌、氧化锌或者是它们的混合物,这是储运和使用中高温潮湿的环境造成的,与镀锌质量无关。
采用表面钝化工艺可阻滞储运斑点或白锈的生成。
4.1.2通信铁塔结构件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见4.1.2表
表4.1.2结构件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
镀件厚度t
mm
最小平均厚度
µm
最小平均附着量
g/m²
t≥5
86
610
2≤t<5
65
460
4.1.3标准件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见4.1.3表(离心处理时)
表4.1.3标准件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
公称直径Ф
mm
最小平均厚度
µm
最小平均附着量
g/m²
Ф≥20
55
390
10<Ф<20
45
319
Ф≤10
25
177
注:
进行过二次攻丝的内螺纹部分,镀锌层厚度不作要求。
4.1.4镀锌层厚度的测量宜采用磁性涂层测厚仪测量,测量时,测量点应均匀分布,离边缘距离不小于10mm,测量点数目按下列规定选择:
a)角钢试样每面3处各1点,4面共12点。
b)钢板试样每面6处各1点,2面共12点。
c)其它试样每个基本测量面内各测量6次,且基准测量面不应小于0.001m²,主要表面小于0.001m²的构件,应选取足够数量的构件构成一个基本测量面,使基本测量面不小于0.001m²。
测量结果按各测量点所测得的数值以算术平均值计算。
附着量可根据测量到的厚度通过计算得到。
如果对测量结果存在疑义,以溶解称重试验方法测量锌层附着量为准。
溶解称重试验方法(见附录A)。
4.1.5镀锌层均匀性:
镀锌层应均匀,作硫酸铜试验,耐浸蚀次数不少于4次。
硫酸铜试验方法(见附录B)。
4.1.6镀锌层附着性:
镀锌层应形成均匀的合金层,确保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落锤试验方法(见附录C)。
4.2镀锌构件的现场处理
4.2.1对于现场需要施焊的镀锌构件,可不去除镀锌层,一般说,焊接电流要比焊接低碳钢时增大10~15%。
由于电极与锌反应易形成合金,比焊接低碳钢时更容易产生电极污损,因此,对于连续焊接的构件,为了获得连续稳定的焊缝,宜将焊缝处的镀锌层去除。
单条焊缝面积不宜超过10cm²,应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后作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可以采用热喷涂锌或者涂富锌涂层,厚度应比镀锌层要求的最小厚度厚30µm以上,也可以在焊接部位仍然处于高温状态时以沥青涂敷。
4.2.2旧镀锌件的修复,对于大面积锈蚀的通信铁塔结构的修复,在不拆卸该铁塔结构时,可以采用喷涂富锌涂层及喷涂有机涂层的方式解决。
除锈一般采用手工和电动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St2。
涂层厚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且不宜低于100µm。
4.3热喷涂锌、铝、复合涂层
4.3.1喷砂净化构件表面,除锈等级达到Sa2
,且其表面粗糙程度应达到RZ≥25μm。
不需进行喷涂的构件表面,喷砂时予以保护,可以采用遮、挡、盖、堵、涂等方法。
4.3.2热喷涂前应对构件表面进行预热,以消除喷涂所产生的应力,从而达到最佳的结合强度及使用寿命。
预热温度应保证去除构件表面潮气为宜,冬季构件预热温度应在露点以上。
涂层应喷涂均匀,涂层厚度锌≥160μm、铝≥120μm、复合涂层≥80μm。
4.3.3喷涂完成后,吹去浮于涂层表面的灰尘,进行涂层表面封闭处理,封闭可采用重铬酸盐,磷酸盐的溶液或粘度很低的树脂涂料进行。
锌层厚度>300μm后,涂层可以不作封闭处理;铝及合金涂层最好进行封闭处理。
4.3.4运输和安装中损坏部位,在安装结束后,要用富锌涂料修复。
5试组装
5.0.1试组装采用卧装或立装。
5.0.2试组装时各构件必须处于自由状态,不得强行组装。
构件就位时,所有螺栓孔均应能够徒手装入螺栓。
5.0.3试组装时,铁塔各部位必须相互衔接。
铁塔根开尺寸及塔靴底板螺栓孔的孔径、孔距必须通过测量检查。
5.0.4试组装后,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检验方法:
目测,钢卷尺。
6包装、标记、运输和堆存
6.1包装的一般规定
6.1.1较长型钢及组焊件包装长度、捆扎道数及重量应便于包装、运输和标识。
6.1.2不能包捆的弯曲构件、焊接构件可以用角钢框架或镀锌铁线包装。
6.1.3连接板一般采用螺栓穿入的方法包装。
6.1.4包装用角钢框架、螺栓及其它包装物须做防腐处理。
6.1.5包装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避免构件之间、构件与包装物之间相互摩擦,损坏镀锌层。
6.2标记
6.2.1除满足合同要求外,还应在包装明显位置作标记,标注工程代号、塔型、塔高、捆号,标记内容还应满足运输部门的规定。
6.3运输和堆存
6.3.1装卸、运输和堆存,均不得损坏构件,并防止搬动中的变形。
堆放应放置在垫木上,已变形的构件应予校正,并重新检验。
6.3.2钢结构构件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并应成套供应。
6.3.3构件堆存应考虑扩大拼装和安装程序的要求。
复杂铁塔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7安装
7.1一般规定
7.1.1通信铁塔的安装程序,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致永久性变形。
7.1.2安装前,应按照构件明细表和安装排列图(或编号图)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更改文件,工厂预组装的大型构件在现场组装时,应根据预组装记录进行,严禁强组装。
7.1.3通信铁塔的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7.1.3.1设计文件齐备且已会审通过。
7.1.3.2基础已验收。
7.1.3.3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明细表、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预组装记录。
7.1.3.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
7.1.3.5材料、劳动组织齐全。
7.1.3.6机具设备运行良好。
7.1.3.7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7.1.3.8水、电、道路能满足需要并保证连续施工。
7.1.4当构件在工地进行制孔、组装和焊接时,其质量要求均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安装螺孔不得用气割或电焊扩孔、制孔。
7.1.5构件安装和校正时,如检测空间的间距和跨度超过10m以上者,应用夹具和拉力器配合钢卷尺使用,其拉力值应根据温差换算标定读数。
7.1.6未经设计同意,严禁在通信铁塔主要受力杆件上焊接悬挂物和卡具。
7.1.7通信铁塔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之空隙),在主要负荷加载之前应用C30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7.2基础
7.2.1构件安装前,必须取得基础验收的合格资料(塔靴跨距、对角线尺寸和水平标高等),且砼强度已达设计强度。
7.2.2基础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