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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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Preparedon22November2020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陕西空港城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预防车辆事故,实现车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组织实施车辆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发挥好车辆服务和保障功能,确保车辆安全。
第2条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按级负责、落实制度”的原则,做到”全员管理不漏人、全面管理不漏项、全程管理不失控“
第3条车辆管理实行“批准领导、车管单位、用车人员、驾驶人员”四位一体联管责任制。
综合内控部负责本公司的车辆管理。
第4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管理的分析研究,不断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保证车辆管理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办公室在车辆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二)负责公司公务用车调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车辆购置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
(五)负责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在车辆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车辆费用的审核、支付和结算。
(二)负责年度车辆预算控制。
第七条用车人员在车辆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用车人员负责车辆运行安全,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带回单位,如不随车返回时应监督驾驶员按时返回单位。
(二)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路线行车,当驾驶员长时间驾驶时,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停车休息,防止疲劳驾驶。
(三)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单位良好形象。
(四)协助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和纠纷并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八条驾驶员在车辆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维护好公司形象。
(二)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正确驾驶车辆。
(三)服从管理,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服从随车人员的监督,不开违章车。
(四)爱护车辆,坚持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五)发生车辆事故时,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向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报告,严禁肇事逃逸、私了事故、隐瞒真相。
(六)在驾驶车辆时应自觉做的“八不准”
1、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乱鸣笛、乱停放;
2、不准不服从交通指挥;
3、不准私自出车和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高消费娱乐场所;
5、不准无照驾驶和驾驶无证、无牌车辆;
6、不准驾驶车容不整、车况不好的车辆上路行驶;
7、不准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吃东西、嬉笑打闹;
8、不准公车私用;
第三章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车辆管理
(一)公司公用车辆主要用于来访接待、商务洽谈、处理公务的情况。
(二)为便于统一安排,各部门用车应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
(三)车辆派遣应依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上级、后下级;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满足其他事务的原则进行。
(四)用车流程
1、用车部门或人员应在用车前详细填写《车辆派遣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派车;
2、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借审批人员签字的《车辆派遣单》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和审批者,不予派车。
(五)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统一停放在航投大厦地下停车库,不准在外过夜停放。
(六)公务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和私用,如遇特殊
情况需要外借或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
注明“外借”或“私用”,经办公室许可,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交接车辆状况后,方可使用。
未经许可擅自外借或私用车辆,将追究其责任。
(七)因工作需要晚上、休息日及节假日使用车辆的,用车部门应提前申请,经同意方可出车。
特殊情况先用车的,须首先征得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八)公司公用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安排专人统一进行保管,并建立车辆资料档案。
行驶证、保险单(车辆保险及交强险)、加油卡等应随身携带。
(九)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年审、保险购买等事务的管理。
车辆管理人员应按车辆建立台账,一车一档,做好以上相关事务的详细记录。
(一十)车辆管理人员须按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按期缴纳车辆保险、交强险、车船使用税,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第十条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必须持有正式驾照,按驾照类型驾驶机动车辆,出车时需保证证件齐全。
(三)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
驾驶员请假、休假时,严禁随意调整,由车辆管理人拿出调整意见,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做到“五看”即:
看刹车是否灵敏、看方向机是否灵活、看灯光是否正常、看轮胎气压是否标准、看机油、水箱是否充足。
归场后驾驶员应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加油并对车辆进行清洁。
(五)出车在外或归场后应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关好门窗,防止车辆和物品被盗。
(六)驾驶员待人接物应礼貌热情、文明用语,自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七)驾驶员应确保通讯随时畅通,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完成车辆保障任务后应及时归场,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相关人员。
(八)工作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包括领导出差),驾驶员应在单位备勤,不经批准缺勤、脱岗按旷工对待。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驾驶员职责,如违反上述法规、制度、职责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甚至开除。
(十)驾驶员应做到科学驾驶,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油耗指标以车辆出厂时标定油量为准)。
第十一条油卡管理
(一)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二)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核对行车公里数无误后予以报销。
(三)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
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
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遇到诸如油卡损坏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员及时更换新油卡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四)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油卡
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同意。
车辆管理人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五)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每次加油完毕,必须在加油小票空白处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
每个月油卡充值时将上个月的加油小票报车辆管理员留档备存。
第十二条车辆保养和维护
(一)日常保养。
驾驶员应爱惜公用车辆,出车前后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保证安全行驶。
(二)定期保养。
驾驶员应掌握车辆行驶公里数,到规定保养里程后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查验车辆档案进行确认,驾驶员详细填写《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委任单》,经批准后前往定点单位进行保养。
保养内容必须经车辆管理员确认。
(一)车辆维修。
需要进行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应提前填写《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委任单》,报车管单位按程序审批后,前往定点修理厂维修。
维修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增加维修项目,不得不经允许购置车辆用品,不得搭便车夹杂其他内容牟利。
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就近维修,但须事先征得车辆管理员同意。
第十三条车辆经费的报销
(一)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需凭有效发票,按标准逐月报销。
购买汽车用品的费用,需持审批后的《汽车用品申购表》进行报销。
(二)在定点维修厂保养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车辆管理员统一结算;其他保养维修费用需持审批后的《车辆保养审批单》、《车辆维修审批单》,凭有效发票进行报销。
(三)加油卡充值、ETC充值由车辆管理员统一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驾驶员自行办理,可凭有效发票予以报销。
(四)未经审批和超出审批内容、标准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章处罚
第十四条处罚
(一)因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驾驶员职责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予以开除。
(二)驾驶员不服从管理的,扣发绩效工资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驾驶员工作时间脱岗、缺勤的按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工资。
(四)因驾驶员违章、携带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驾驶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追回多报的费用外,扣发绩效工资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使用油卡,给其它车辆加油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加油费用外,扣发绩效工资200元。
(七)驾驶员每月月底将车辆派遣单统一交车辆管理人员,就使用情况与行驶里程、加油费用及停车过路过桥费用进行核对,如有不符,视情况扣发相应绩效工资。
(八)无特殊事由,未经领导批准,未履行按时回场的车辆驾驶员,一经发现,扣发绩效工资200元。
(九)因驾驶不当原因,导致车辆故障、维修的,驾驶员除承担维修费用外,视情况扣发其相应绩效工资。
(十)驾驶员在发生车辆事故时违反社会公德,见死不救、肇事逃逸的一经核实予以开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十一)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城服公司借用我公司公车管理
1、城服公司借用我公司公车陕A2S131由城服公司自行管理,不属于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综合内控部起草合同,对城服公司借用我公司的公车产权、管理及其责任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在综合内控部。
附表:
1、用车申请/派车单
2、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
3、汽车用品申购单
城发公司用车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用车时间
用车事由
拟使用车辆
行车路线
随行人员
申请部门负责人
意见
车辆管理部门意见
注意事项:
1、为便于综合内控部统一安排,请用车人员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
2、严禁未经许可私自用车或不按流程审批用车。
城发公司车辆派遣单
申请部门
车号
日期
出车事由、路线
驾驶员
行驶里程(起)
行驶里程(终)
申请人
申请部门
负责人
注:
此表为费用报销的必要附件。
城发公司车辆保养审批单
申请人
申请车辆
拟时间保养
保养项目
拟保养地点
费用预算
车辆管理人员
意见
部门负责人
意见
注:
此表为费用报销的必要附件。
城发公司车辆维修审批单
申请人
申请车辆
拟维修时间
维修时间
拟维修地点
费用预算
车辆管理人
意见
部门负责人
意见
注:
此表为费用报销的必要附件。
城发公司汽车用品申购表
申请人
申请车辆
时间
申购项目
品牌
数量
费用预算
费用合计
车辆管理人
意见
部门负责人
意见
注:
此表为费用报销的必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