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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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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语料:

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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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20xx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xx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是多少?

20xx甘肃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何制定?

何时实行?

甘肃省关于20xx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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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山东省是如何考虑和设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答:

按照国家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前后政策的衔接、省内省外的平衡”等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测算和分析论证,形成了山东省方案。

具体坚持了四项原则:

一是既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又与山东省具体情况紧密结合。

二是既体现制度统一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

三是既逐步化解历史矛盾,又防止产生新的不平衡。

四是既保持与周边省份适当平衡,又充分考虑山东省有关政策的特殊性。

总体上看,山东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问:

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规定,20xx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问:

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

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

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

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

目前,山东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20xx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

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问:

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

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

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xx年山东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

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问:

20xx年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山东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

一块与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

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

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问:

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

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

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

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

挂钩调整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为什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办法不同?

答: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调整养老金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

因此,在定额调整体现公平的基础上,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

今年,山东省的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

这一办法,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也按此执行,调整比例保持一致,体现了制度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实行不同的挂钩办法。

山东省企业从去年开始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以促进“长缴多得”,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继续执行这一办法。

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目前仍处在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因素还不能完全体现到养老金待遇上。

为此,山东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与职务职称挂钩的办法,主要考虑国家对职务职称的设计,是与不同人员的待遇相对应的,也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

总体上看,山东省挂钩办法合理兼顾了不同群体,既与以往政策相衔接,也是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

虽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挂钩办法不同,但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问:

山东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

以往年度,山东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

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

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20xx年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

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

今年,山东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

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

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

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

也就是20xx年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

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

例如:

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

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

例如:

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

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

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

今年是企业养老金的第十二次连续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山东省是如何考虑的?

答:

经过多年调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

因此,我们十分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今年调整办法的总体架构与往年相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我们根据当前形势和制度建设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

总的考虑是:

尽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

主要有两点:

一是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

这部分人员与正常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不同,往年都是单独出台政策。

今年,为了体现制度统一,山东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统一的调整办法中,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

在高龄倾斜上,其今年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累计倾斜标准也同样按这部分人员历年享受的标准确定。

这样既保持了政策前后衔接,也符合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二是完善了企业退职人员的调整政策。

按照以往做法,这部分人员定额调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确定。

为保持政策统一,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20xx年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问:

山东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

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

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

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问:

这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什么渠道支付?

答:

国家和山东省明确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也就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两个基金“池子”,分别管理使用;调待所需资金分别从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会造成两个基金相互挤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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