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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调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热工调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号:

FJHZ/ZD—1002

 

焦炉热工调节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受控状态:

---------

审核人:

---------

发文号:

---------

 

实施日期:

年月日

 

批准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B6222-2005)、《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焦炉技术管理规程》等相关要求,炼焦车间成立了以车间主任李强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成员由车间主管韩明合、安全员李铭志、设备员胡钱正、工段长徐文波、班组长李志刚以及各岗位职工代表5人组成。

本规程是根据炼焦生产实际的具体要求进行改编。

本规程改编的目的,主要是完成对传统操作规程具体内容的修改,使之更适应炼焦的操作需要。

主要对整个操作规程结构进行调整,使之成为联系紧密并协调的规程。

使操作规程内容更全面、更完善、更接近实际,以便操作人员能按此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并作为职工培训教材。

《炼焦车间焦炉热工调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号FJHZ/ZD—1002

请公司组织评审,予以批准发布。

 

批准人:

年月日

 

目录

第一节工艺技术信息…………………………………4

第二节热工调节工序装置概况……………………….7

第三节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及控制措施…………9

第四节热工工段长岗位规程…………………………14

第五节调火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6

第六节测温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

第七节交换机工作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7

 

第一节工艺技术信息

1、工艺流程简图

二、焦炉煤气化学原理资料:

焦炉煤气特性:

焦炉煤气为无色、有臭味、易燃、有毒的气体

组成%

H2

59.5

CO

6.0

CH4

25.5

CmHn

2.2

CO2

2.4

N2

4.0

O2

0.4

干煤气密度(Kg/Nm3)

0.450

低发热值(KJ/Nm3)

17890.4

α=1.25时每燃烧1Nm3煤气生成废气量

5.473

提供4180Kj热量

需煤气量(Nm3)

0.223

需空气量(Nm3)

1.275

产生废气量(Nm3)

1.456

湿废气组成%

CO2

6.41

H2O

20.06

O2

3.68

N2

69.85

废气重度kg/m3

1.213

理论燃烧温度(煤气、空气不预热)

1800~2000℃

爆炸极限(体积%)

6~30

加热系统阻力比(由废气重度,废气量、废气温度、耗热量等估算)

1

火焰特征

短、光亮、辐射能力较强

毒性

对煤气质量要求

含萘、焦油尽量少

着火点

600~650℃

3、焦炉热工安全操作范围

1.全炉延长结焦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原结焦时间

每昼夜允许最大变动量

28小时以上

3小时

26~28小时

2小时

24~26小时

1小时

2.全炉缩短结焦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原结焦时间

每昼夜允许最大变动量

26小时以上

2小时

24~26小时

1小时

23~24小时

0.5小时

3.编排推焦计划时,最短结焦时间不得短于规定结焦时间15分钟,烧空炉时,不得超过30分钟。

4.每昼夜允许最大升温不得超过60℃。

5.立火道温度在交换后20秒时,不得超过1450℃,不得低于1100℃。

当推焦炉数较少时,降低燃烧室温度应保持边火道温度不低于1100℃;当大辐度延长结焦时间时,边火道温度应保持在950℃以上。

6.硅砖蓄热室顶部温度不得超过1320℃。

7.小烟道温度不得超过450℃,分烟道温度不得超过400℃。

8.焦饼中心温度保持在1000±50℃,上下温差不大于70℃。

9.集气管温度应保持在80~100℃之间。

10.炉顶空间温度不允许超过850℃,一般控制在800±30℃。

11.焦炉煤气加热时,煤气预热后温度为45—55℃。

12.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时应大于5Pa。

13.集气管压力以吸气管下方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时不得小于5Pa来决定、保持,一般保持120-140Pa(该值可根据测量结果调整)。

14.加热煤气支管压力不得低于500Pa。

15.看火孔压力保持0-5Pa,严禁负压。

16.机、焦侧烟道走廊,地下室空气CO含量不得超过30mg/m3。

17.炉体伸长量每年不得超过0.035%。

18.空气过剩系数保持1.20-1.25。

19.氨水压力不小于0.2Mpa。

20.除边部蓄热室外,每个蓄热室顶部吸力与标准蓄热室顶部吸力相比,上升时不应超过±2Pa,下降时不宜超过±3Pa。

21.在所有操作条件下(包括正常操作、改变结焦时间、停止加热、停止推焦等),结焦末期炭化室底部压力应大于蓄热室顶部上升气流的压力,即炭化室区域任何一点的压力都要高于相邻加热系统的压力。

四、偏离正常工况后果的评估

危规分类:

第2.3类有毒气体。

危险货物编号:

23030

物化性质:

无色有特殊气味的易燃气体,焦炉煤气主要由氢气、烃类、一氧化碳等组成,其中H2(55%~60%)、CH4(23%~27%)、CO(5%~8%)、CO2(2~4%)、N2(0.3~0.8%),另外含有焦油、氨、硫化氢、氰化氢、苯、萘等杂质。

煤气相对密度0.4~0.6,爆炸极限4.5%~40%,自燃点648.9℃。

危险特性:

易燃,气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如果气体混合物扩散到火源处,就会立即回燃。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高毒,煤气中含有一氧化碳,可使人昏迷不醒。

第二节热工调节工序装置概况

一、主要设施

焦炉热工调节的设施主要是加热煤气供入设备,集中在焦炉地下室,设备包括加热煤气管线系统、废气开闭器(废气盘)和交换机,输送煤气、供入空气与排出废气主要靠交换机来实现。

二、主要设备(交换机)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方式:

该设备使用操作台上按钮有三种操作方式:

1)单动2)半自动(单循环)3)自动。

当停电等其它原因因无法启泵或使用按钮操作时可用手动操作交换。

不论采用何种操作方式都必须符合交换操作工艺,其动作时间可以调整,但动作顺序及间隔时间必须严格执行。

2、单动工况:

工况选择按钮旋在单动状态,这时可按操作面板上的标牌说明,单独操作每个油缸动作。

该操作方式在试车或非正常情况下使用。

3、半自动工况:

以下称为单循环工况。

选择开关在该工况下,操作人员只要按一下自动按钮,则交换机自行完成一个交换工序。

但启泵、加载、停泵必须按钮操作。

4、自动工况:

选择开关旋在该工位下,操作人员只要按一下自动启动按钮,则该设备按设定的程序自动完成启泵、加载、交换运行、停机等一系列动作,并按一定的周期自动重复动作。

将选择开关从自动旋到手动,则自动运动停止。

5、打铃提示:

在自动工况下,启泵前15秒打铃提示交换开始:

当煤气低压、拉杆故障、交换超时等非正常情况出现时打铃报警。

在操作面板上装有消音按钮,通过操作该旋钮可切断警铃电源停止报警。

6、换泵操作:

本系统有两套油泵装置,互为备用。

当工作油泵发生故障时,可操作面板上旋钮换备用阀工作。

7、换阀操作:

本系统有两套电磁换向阀装置,互为备用。

当工作油泵发生故障时,可操作面板上旋钮换备用阀工作。

8、煤气低压:

该机电控系统预留有煤气低压接口,当该接口有信号输入时,煤气油缸不论处在何种位置都立即朝关闭煤气的方向动作,直至煤气关闭。

同时,操作台面板上相应的信号灯亮,电铃报警。

9、急停:

当遇紧急情况时,按下急停按钮,则煤气阀立即自动关闭,同时打铃报警,交换终止。

10、拉杆故障:

当运行中拉杆或链条突然断裂时,交换立即停止。

同时,操作台面板上相应的信号灯亮,电铃报警。

1、交换超时:

当交换周期超过规定时间时,操作台面板上信号批示灯亮。

同时打铃报警,但交换可继续进行。

这时应调整流量控制阀,使放慢的动作加快,缩短交换周期。

12、故障复位:

当引发上述故障的原因消除后,操作面板上故障复位按负载,则报警信号消除,系统恢复正常。

13、手动操作:

手动交换时应先切断电源开关,根据墙上的行程指示,按照交换工艺,将所需的换向阀推杆锁定,摇动手动泵进行人工交换。

手动泵上装有卸荷开关,不工作时该开关应搬在开的位置,工作时使该开关关闭。

三、焦炉地下室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安全设施配置运行情况

名称

配置位置

数量具

型号

运行状况

消防通道

焦炉地下室两端

2

操作点为0.8m

消防设施

焦炉地下室两端

8

灭火器(MFTZ-35)

正常

16

灭火器(MFZ-8)

正常

应急照明

焦炉地下室及烟道走廊

54

正常

装置联锁

交换机低压报警

2

DCS

完好

煤气废气行程联锁

4

PLC

完好

2、焦炉地下室安全操作要求

1)焦炉煤气设备和管道拆开之前,应用蒸汽进行吹扫和置换;拆开后应用水润湿并清除可燃渣。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加强地下室通风,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应定期检查及检修设备、管道和密封装置,防止泄漏;防止因设备带病运转导致管道或设备泄漏,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应消除火源,加强车间照明设备及电气设施的检查维修,保持电气的防爆性能,防止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产生;保持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操作、检修使用不产生明火、火花的工具;严格动火管理,做好动火分析,不经批准或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不准动火检修;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带铁钉的鞋,不准穿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或毛制品衣服,严禁吸烟,严格管理火源。

4)生产场所应设置通风设施,通风装置的电器应采用防爆型,防爆等级应符合要求,并应采取静电接地。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场所应采用不发火的地面和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5)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m,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得小于0.8m,局部特殊情况不得小于0.6m。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第三节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出现的异常情况导致的危害

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析,热工调节人员在生产操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分别是: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灼烫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高温、粉尘、毒物危害等。

通过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预测该岗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灾难性的);发生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事故,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事故,必须予以关注,并进行重点防范。

1、火灾爆炸

1)焦炉地下室停止,恢复加热前后,煤气系统倘若使用蒸汽进行置换或置换达不到要求,负压时吸入空气,会在系统内形成爆炸混合气体,遇到点火源后,存在火灾爆炸危险。

2)焦炉工段有大量使用和产生煤气的设备和管道,若煤气压力低、含氧量过高、产生静电火花等均可能导致燃烧和爆炸事故。

3)若焦炉煤气地下室水封密封不良、煤气管道或阀门泄漏,煤气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极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中毒窒息

1)焦炉煤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职业接触毒物级别为Ⅱ级,毒性较强。

若煤气地下室煤气管道或阀门泄漏或水封密封不良或者煤气压力因事故骤然升高,有时会超过最大工作压力,使煤气系统水封中的水被鼓出,泄漏大量煤气而导致操作人员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2)操作人员在焦炉上进行调火或测温等工作时,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等,易造成操作人员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另外人员进入地下室若无人监护,未携带煤气报警仪,或煤气报警仪未定期检验、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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