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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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
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榆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指导土地合理使用和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导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榆树市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在本区行政区内,进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文本。
第三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榆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及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四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规划弹性的原则。
第五条 规划范围
1、市域范围
市域范围为榆树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4722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面积为109平方公里。
东至王家,南至兴隆店,西至榆树林子,北至横道子,具体范围界线见规划区范围图。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包括市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及市区周边的基础设施用地,到2005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5.69平方公里,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达到31.59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基期:
2005年;规划近期:
2006~2010年;规划远期:
2011~2020年。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七条 经济发展战略
1、工业化战略
榆树市在经济发展中应积极应用工业化战略。
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构筑农副产品及绿色食品的加工基地;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龙头,快速发展轻工产业,提升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
2、品牌战略
在榆树市的经济发展战略中要全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建立农副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在每一个行业里培育一到两个数一数二的产品品牌,由品牌效应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3、梯度转移战略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宏观背景下,榆树周边的三大城市(长春、吉林、哈尔滨)均处于产业重构期,部分产业必将向外围梯度扩散。
榆树市应抓住此次战略机遇期,积极主动的参与三大城市的产业重构和功能布局,吸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各项要素,赢取来自三大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在榆树市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
4、城乡联动、协调发展战略
坚持正确的城市建设方针,坚持市区和市域内的乡镇协调发展。
把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各乡镇资源环境特色,在规划中统一协调确定其功能定位,科学实施产业发展布局及村镇建设规划;依据各乡镇实际统筹好保护资源环境与村镇建设的关系,严格控制各类污染工业向乡镇扩散。
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及重点镇。
第八条 空间发展战略
着力打造市域范围内的双核(市区、五棵树镇),将榆树市的区域地位由以长春为核心的资源型边缘区向区域的重要中心城市过渡,以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重点,在双核间构筑榆五产业开发带;在市域内确定中心镇,以中心镇带动周边村镇的社会经济进步,实现市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九条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1、第一产业
稳步推进规模种植业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持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榆树市农业资源极为丰富,各地区应因地制宜,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积极发展畜牧业,建立畜牧业养殖基地,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2、第二产业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逐渐形成一个以榆树市和五棵树镇为中心,榆五连线为产业轴的结构合理、开放高效的工业布局体系。
城区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工业。
榆五公路沿线为第二产业分布的密集区,重点建设环城工业集中区和五棵树开发区,加工、组装型制造业主要向镇级工业区集中,技术含量高的工业主要向城区集中。
刘家、闵家、先锋等城镇主要为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建材等资源加工型企业分布区。
3、第三产业
榆树市第三产业要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为目标,在继续发展传统行业的基础上,积极培植新型流通业,推动第三产业向开放型、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榆树市区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中心职能,大力发展商贸、金融、信贷、信息、文化、体育、旅游服务等产业,逐步建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市场。
城市中心区主要发展科研设计、技术开发、信息咨询、物资仓储等三产,加速生产服务社会化程度,制造业向工业区转移。
建成五棵树休闲度假区,健全农村经济服务网络,积极兴建农民商贸城(街),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发展集市贸易和综合技术服务体系。
五棵树镇重点发展主导工业外,大力发展旅游业、物流贸易及相关服务业。
第十条 新农村建设指导性建议
1、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新农村建设根据集镇总体规划和本村发展状况,从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出发,因地制宜,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建设和谐、美观、舒适的新农村环境。
2、新农村建设指导性标准
体现节约用地的原则,推进农村企业的集中布局、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配套建设一些生活设施和公益设施。
具体标准为:
新农村的规划发展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并与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农业机械化水平相适应,要求集中建设村庄。
村庄内部及对外交通要顺畅,道路网结构合理。
集中建设的村庄一般应配置幼儿园和卫生所。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控制在人均80-150平方米。
村庄内每户住宅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250平方米。
规划村庄绿地率大于30%。
村庄建设用地容积率大于0.5。
垃圾、污水要集中收集并处理,达标率应高于70%。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有条件的村庄适当增加公益设施的投入,增加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
第十一条 总体战略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思想,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规划期内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以上;合理利用资源,走循环经济之路,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充分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榆树市建设成为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吉林省中等生态经济城市,实现榆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经济总量目标
至2010年,GDP年均增长14.5%,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15%。
至2020年,GDP年均增长8%,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7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8亿元,年均增长8%。
第十三条 产业结构目标
至201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61亿元、103.3亿元、100.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3:
39:
38。
至202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77亿元、286亿元、20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5:
50:
36.5。
第十四条 人民生活水平目标
至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年均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00元,年均增长10.8%,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
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年均增长6%,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4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第十五条 生态环保目标
至2010年,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
地表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4%。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
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
地表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5%。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第十六条 城市建设目标
1、城市环境
至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
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内,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A)以内。
至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以内。
地下水质量标准控制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水质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内,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5dB(A)以内。
2、市政设施
至201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93%,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市话普及率达到60%,供水普及率达到9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至202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市话普及率达到80%,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道路交通
至2010年,每万人公共汽车(标准车)拥有量6台,人均道路面积8m2/人,主次干道网密度2km/km2,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0.5m2/人。
至2020年,每万人公共汽车(标准车)拥有量8台,人均道路面积9m2/人以上,主次干道网密度4km/km2,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0.8m2/人。
4、园林绿化
至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m2/人以上,绿地率达到35%;
至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人以上,绿地率超过35%。
第十七条 社会发展目标
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6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千人拥有病床数5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城镇失业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
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6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千人拥有病床数10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城镇失业率控制在1.5%之下。
第二节城市定位与人口城市化指标
第十八条 城市定位
1、区域定位
国家重要的粮食基地;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吉林省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及集散基地。
2、区内定位
行政中心;商贸及服务中心;信息和文教中心;产业中心。
第十九条 市域人口及城市化指标
2005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25.63万人,非农业人口19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15.12%。
至2010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28.77万人,非农业人口38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30.22%。
至2020年榆树市市域总人口135.32万人,非农业人口72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53.31%。
第三节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
第二十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表2-1榆树市城镇体系等级规模2020年规划表
等级
序列 人口规模 城镇个数 城镇名称
1 20—50万 1 榆树市区
2 5—10万 1 五棵树镇
3 2—5万 7 新立镇、弓棚镇、泗河镇、大岭镇、大坡镇、环城乡、城发乡
4 1—2万 7 闵家镇、黑林镇、土桥镇、向阳镇、秀水镇、八号镇、刘家镇
5 0.5—1万 4 保寿镇、育民镇、新庄镇、红星乡
6 <0.5万 5 太安乡、先锋乡、青山乡、恩育乡、延和朝鲜族乡
注:
人口规模按照2020年榆树市各乡镇非农业人口统计
第二十一条 城镇职能分工
表2-2榆树市域乡镇职能结构表
序号 城镇名称 职能 序号 城镇名称 职能
1 新立镇 绿色工贸旅游城镇 13 保寿镇 集贸城镇
2 弓棚镇 工贸城镇 14 新庄镇 集贸城镇
3 闵家镇 集贸城镇 15 育民镇 集贸城镇
4 泗河镇 绿色工贸城镇 16 红星乡 集贸城镇
5 大岭镇 集贸旅游城镇 17 太安乡 集贸城镇
6 大坡镇 商贸城镇 18 先锋乡 集贸城镇
7 向阳镇 集贸城镇 19 青山乡 集贸城镇
8 黑林镇 集贸城镇 20 恩育乡 集贸城镇
9 土桥镇 集贸城镇 21 城发乡 集贸城镇
10 八号镇 集贸城镇 22 环城乡 集贸城镇
11 刘家镇 集贸城镇 23 延和朝鲜族乡 旅游城镇
12 秀水镇 集贸城镇 24 五棵树镇 工贸港口旅游城镇
第二十二条 城镇空间格局
构筑“双核、三轴、四圈”的空间格局。
“双核”:
主城-榆树市区、辅城-五棵树镇;“三轴”:
产业发展轴(榆五一级路、202国道北段)、纵向交通轴(202国道、榆江线)、横向交通轴(科铁线);“四圈”:
核心增长圈、腹地过渡圈、资源边缘圈、外向整合圈。
第二十三条 中心镇的选择
1、中心镇选择的原则
乡镇现状基础状况;乡镇发展潜力大小;乡镇区位条件优劣。
2、中心镇的确定
五棵树镇、弓棚镇、新立镇、大坡镇、泗河镇、大岭镇。
第二十四条 乡镇建设指标体系
表2-3榆树市域内乡镇各项建设标准如下表:
年 份 指 标 2010年 2020年
人均建设用地标准(m2/人) ≤150.0 ≤150.0
城镇居民住房人均居住面积(m2) >25 >30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8 >12
地表水质量标准 Ⅲ类 Ⅲ类
地下水质量标准 Ⅲ类 Ⅲ类
饮用水水源水质 地表水水源 Ⅱ类 Ⅱ类
地下水水源 Ⅲ类 Ⅲ类
城镇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二级 二级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90
城镇污水处理率(%) >45 >80
城镇绿化覆盖率(%) >25 >30
城镇集中供热率(%) >75 >90
人口自然增长率(‰) <7 <6
恩格尔系数 <0.4 <0.3
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 100 100
(注:
本表适用于市域内的所有城镇,各中心镇应相应提高此标准。
)
表2-4榆树市域内各乡镇职能分工、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表
项 目 2010年 2020年 职能分工
总人口 非农人口 城市化率 总人口 非农人口 城市化率
榆树市域 1287767 389218 30% 1353207 721565 53% —
五棵树镇 68677 29605 43% 112083 89944 80% 工贸港口城镇
新立镇 53496 11907 22% 62057 32140 52% 绿色工贸城镇
弓棚镇 62248 16957 27% 69979 34483 49% 工贸城镇
闵家镇 35816 8782 25% 32259 15600 48% 集贸城镇
泗河镇 33546 13246 39% 40151 23809 59% 绿色工贸城镇
大岭镇 58986 13972 24% 53425 27160 51% 集贸城镇
大坡镇 35642 12603 35% 44107 26775 61% 商贸城镇
向阳镇 51641 8859 17% 47290 15679 33% 集贸城镇
黑林镇 47541 8667 18% 44685 20106 45% 集贸城镇
土桥镇 68392 11220 16% 64497 19556 30% 集贸城镇
八号镇 51762 5737 11% 44670 20522 46% 集贸城镇
刘家镇 30781 3116 10% 25473 10431 41% 集贸城镇
秀水镇 47183 5999 13% 41057 10455 25% 集贸城镇
保寿镇 36439 4389 12% 31118 8170 26% 集贸城镇
新庄镇 38945 3708 10% 32420 6463 20% 集贸城镇
育民镇 29660 3922 13% 25374 6836 27% 集贸城镇
红星乡 31389 3631 12% 26444 6329 24% 集贸城镇
太安乡 29134 2620 9% 23710 4567 19% 集贸城镇
先锋乡 25565 1747 7% 20864 3045 15% 集贸城镇
青山乡 27251 2652 10% 23052 4623 20% 集贸城镇
恩育乡 29074 2217 8% 24075 3864 16% 集贸城镇
城发乡 44548 6045 14% 37079 21976 59% 集贸城镇
环城乡 84542 10723 13% 73686 31159 42% 集贸城镇
延和乡 2259 403 18% 2152 704 33% 旅游城镇
第四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 综合交通规划
1、铁路规划布局
规划期内建设榆树至舒兰的地方铁路,形成横贯全市域的铁路骨架,同时融入东北铁路网,远期考虑铁路与黑龙江省接轨。
在市区南部原客运站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作为客货两用站点。
2、公路
规划期末建成“两环、六通”的中心放射加环状的公路网,完善对外大通道建设、对内环状网络的整体格局。
“两环”是指在规划期内贯通两条市域环路建设,分别为中环—连通闵家、恩育、太安,外环—连通大坡、保寿、新立、向阳、泗河、青山、育民、红星、弓棚、先锋、刘家、秀水。
“两环”公路等级达到三级标准。
“六通”是指把榆陶线朝向长春市方向的大通道,规划改建为一级公路;依托科铁线建设朝向松原和五常东西两个方向的大通道;依托黑大线建设朝向哈尔滨和吉林市两个方向的大通道,依托榆江线建设朝向舒兰的大通道,除榆陶线外五条公路均改建为二级标准。
完善农村公路网,中心村之间的公路达到三级标准。
改造现状榆树市货场,达到二级零担货运站标准。
在五棵树镇区建立货流站场。
榆树市区客运站规划二级车站标准,各中心镇客运站规划按三级车站标准建设,其它乡镇按四级车站标准建设。
3、水运
近期重点建设第二松花江吉林丰满至陶赖昭段197公里的航道,为Ⅴ⑶航道标准。
规划期内在五棵树镇新建五棵树港,拟建300-600吨级泊位。
第二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目标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
榆树市区2010年采用500L/人?
d,供水普及率98%;2020年采用560L/人?
d,供水普及率100%;五棵树镇2010年采用400L/人?
d,供水普及率98%;2020年采用450L/人?
d,供水普及率100%;其他中心镇2010年采用300L/人?
d,供水普及率95%;2020年采用350L/人?
d,供水普及率98%;其他建制镇2010年采用250L/人?
d,供水普及率90%,2020年采用300L/人?
d,供水普及率95%。
2、水源地保护
在水源地周围2km2范围内要严禁兴建污染性工业及其它污染性设施。
在水源地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修建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粪便,不得进行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水厂周围设30m宽绿化带。
3、供水管网
各乡镇实行统一供水,对工业用水要求不高的企业,可利用自备水源供水。
规划配水干管布置成环状网。
管径在DN100以上的管道每隔120m设一个消火栓。
第二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选择
榆树城区和中心镇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他镇近期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远期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2、污水处理
榆树市、五棵树镇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水各单位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污水管道送入污水处理厂,再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后,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污泥用作农田的肥料。
五棵树镇、刘家镇、新立镇、弓棚镇、闵家镇、泗河镇、大岭镇、大坡镇、向阳镇、黑林镇、土桥镇、环城乡、城发乡、八号镇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站),其他乡镇远期设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厂(站)设在镇区水体下游,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20m宽的防护隔离带。
第二十八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榆树市域规划期末年用电量为135320万KWH,用电负荷为35.61万KW。
2、电源规划
完善市域内枢纽一次变电所220KV电源线路双回路的建设,形成双电源保护,加强榆树市220KV电网。
3、变电所规划
(1)电压等级
规划市域内城区、建制镇、集镇高压送电网采用66KV,中压配电网采用10KV,低压配电网为380/220V。
(2)变电所布局
远期市域各二次变电所容量见规划市域内变电所容量一览表。
城区新建城西二次变电所。
规划期末市域内二次变电容量为73.84万KVA。
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按标准化、系列化选择规格,500KV送电线路高压走廊为70m,220KV送电线路高压走廊为35m,66KV高压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20m。
(3)线路敷设方式
市域内城区、镇区内10KV中压配电线路根据其总体布局变化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九条 通信工程规划
1、邮电网点布局规划
规划榆树市电信局为市域中心电信局,邮政局为市域中心邮政局。
城区或乡镇建设新区时,建设邮政服务网点。
2、电信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市域市话交换机总容量近期32.19万门,远期40.60万门,市话普及率近期25部/百人,远期30部/百人。
农村行政村和自然村实现村村通电话。
移动通信用户近期40万户,远期60万户。
规划进一步完善市话线路的敷设,市话网按总体规划的道路进行布置,尽量利用原有电缆管道,规划主干线路采用地埋电缆管道,分支线路采用架空电缆。
规划大力发展微波通信、光纤通信、移动通信业务,扩大移动通信发射基地规模容量。
建设全市本地网SDH传输光环路,以改善电信传输质量。
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市对外电信联系通道,增加自动长途交换设备,实现与国内、国际大中城市的通信联系和优质服务。
新建居住小区,要同时建设小区级邮政局。
在城区内适当位置设置邮政信箱、信筒及公用电话。
远景发展要建立一座综合性、多用途的通信服务中心,配置数字微波、光纤电缆等通信交换设备,积极开发运用卫星通信技术,形成一个立体式的通信网络。
以榆树市电信局为中心,发展Internet业务,远期Internet入网率达20%。
第三十条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1、榆树市区
榆树市区是榆树市域内的科教文体中心,相应布置市级职教中心、科学馆、体育场、文体娱乐中心等。
2、中心镇
规划布置多功能文化娱乐中心、图书馆、少年宫、科技站各一座。
3、其他乡镇
规划布置一座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小型图书馆、文化活动室、娱乐宫、田径场等。
在大坡镇建设古榆树人文物博物馆,形成古榆树人研究中心。
4、中心村
各建一座文化活动室,包括健身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