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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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模板
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 制度
建设
(25分)
1-1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分
1-2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
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分
1-3校园环境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6分
1-4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分
2 能力
建设
(30分)
2-1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5分
2-2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
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
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0分
2-3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
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15分
3 教育
教学
(25分)
3-1教学活动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
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15分
3-2文化传承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
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10分
4 宣传
普及
(10分)
4-1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
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4分
4-2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
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6分
5 科学
发展
(10分)
5-1科学研究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
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
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分
5-2创新实践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
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5分
说明:
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等级要求由各地自行制定;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各地可自行设定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5分。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 制度
建设
(30分)
1-1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
5分
1-2长效机制
园长正确理解、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检查、有总结。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要求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内容;在幼儿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定期检查和落实的规章制度;在职务聘任、职称评聘、保育教育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的明确要求。
扎实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成长教育相互促进。
建立奖惩机制,对语言文字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5分
1-3园内环境
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园内有长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网站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内容。
园内各类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警示牌、宣传标语、廊道布置、建筑物、活动场所命名牌等用语用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园内文化建设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氛围,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6分
1-4经费保障
有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
4分
2 能力
建设
(25分)
2-1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
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幼儿初步具有讲普通话的意识。
5分
2-2教师能力
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升纳入教师、保育员的业务培训方案中。
重视教师、保育员语言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保育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能适应保育教育的新要求。
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2分
2-3幼儿能力
在幼儿培养目标中有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交际能力的要求。
逐步提高幼儿讲普通话的能力,达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相应的要求。
幼儿能够听懂普通话,愿意讲普通话、并能用普通话交流表达,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
8分
3
教育
实践
(35分)
3-1保育教育
活动
制定3-6岁幼儿语言教育发展目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使用普通话,为幼儿创造说普通话的环境并体验语言交流的快乐。
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教育活动中关注幼儿语言素养和能力的养成,为幼儿创设自由、宽松交流的语言环境,注重幼儿普通话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教师教案、课件等用语用字、书写规范。
20分
3-2文化传承
用适合幼儿的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中华经典诗词诵读、唱童谣、讲故事等活动。
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启蒙教育,将爱祖国、爱家乡、爱父母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
教师、保育员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表率和引领者。
8分
3-3创新实践
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重视幼儿学好普通话的方法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办园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见到实效。
7分
4 宣传普及(10分)
4-1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幼儿园普法宣传教育中,园内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
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4分
4-2推广普及
创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载体形式,每年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积极发挥幼儿园在家园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工作。
6分
说明:
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如果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证书二级以上达标,如果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4.各地可自设定特色项目为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2021年修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 制度
建设
(20分)
1-1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院、系、部有兼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分工管理职责,形成较为完整的专项工作网络。
5分
1-2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过程、有检查、有总结。
学校领导正确认识、主动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综合管理中,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规章制度,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在职务评聘、职称评定、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的明确要求。
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分
1-3校园环境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
学报、校刊、各类文件、网站、展室、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道路牌、警示牌、标语、建筑物命名牌等的用语用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校内有长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网页或栏目。
5分
1-4经费保障
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
4分
2 能力
建设
(30分)
2-1规范意识
教师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学生有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有较强的中华文化自信和语言的自豪感。
5分
2-2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
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
教师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
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教学中规范使用文字能力强。
7分
2-3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学校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具有较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语言文字使用基本规范。
学校建设符合标准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机构,积极为学生提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服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达到80%以上。
师范类或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从业要求的等级。
18分
3 教育
教学
(20分)
3-1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教师在授课、编写教学计划、教案、讲义、板书、制作课件、试卷、作业布置批改、辅导答疑、撰写听课记录、论文指导、实习实训报告认定、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科研课题申报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
重视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师范类专业应把教师语言类课程作为必修课设置,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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