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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清单

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清单

  为加快村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使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特制订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精准帮扶措施清单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序号

  内   容

实施

单位

一、教育资助

1

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扶助

对普高、中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就学扶助,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承担,公办学校按6:

比例分担,民办学校按6:

:

比例分担。

县教体局

2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小学生1000元/人/年。

特教生1250元/人/年。

初中生1250元/人/年。

3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4

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学杂费

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

5

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20XX元/人/年。

6

贫困家庭子女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最高8000元/人/年。

全日制研究生最高120XX元/人/年。

7

就读于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为20XX元/人/年。

8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XX年起,按6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9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给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

在本科院校接受教育的全日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每生20XX元补助。

县扶贫办

二、医疗保障

10

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重大疾病病种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30种。

县卫计委

11

降低医保补偿门槛

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

取消住院预付金。

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在省外医院就医或在非公立医院就医,不执行贫困人口补偿政策。

12

提高医保补偿比例

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

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

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

在乡镇和县、市、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至8O%、70%、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在省外医院就医或在非公立医院就医,不执行贫困人口补偿政策。

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

县卫计委

13

强化大病保险保障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5000元。

分段补偿比例由50%-8O%提高至(60%-90%)。

14

重点优抚及低保对象住院,免除参合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15

抓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针对贫困人口不同健康状况,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16

20XX年新农合调整补偿政策,五保户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

17

建立贫困人口便捷优质医疗服务机制

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县乡公立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口免诊疗费、床位费、输液费。

18

自20XX年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县卫计委

县民政局

县卫计委

县民政局

19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救助。

20

实行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合规费用100%实行政府兜底;在省内市级、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政府实行兜底保障。

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在省外医院就医或在非公立医院就医,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1

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

门诊救助

普通慢性病门诊救助需是在县内Ⅰ、Ⅱ类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为20XX元,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救助,救助封顶线20XX元;特慢病门诊救助直接按照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住院救助

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按照住院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低于70%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5000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8000元。

三、社保兜底

22

农村低保

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3000元/人/年,根据家庭收入实行差额补助。

县民政局

23

城乡医疗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不设病种限制,在定点医院住院,按合规自付费用的85%予以救助,年封顶线为10000元;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按合规自付费用的80%予以救助,年封顶线为5000元。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按照原省卫生厅等部门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24

打卡发放基础养老金75元/人/月。

25

及时足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26

五保户待遇

分散供养3200元/人/年。

集中供养4800元/人/年。

四、惠残政策

27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

一、二级800元/人/年。

三、四级400元/人/年。

县残联

28

给予本县户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60元/人/月护理补贴。

本县户籍、每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不享受低保待遇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均可申请,每月每人按70元标准救助,每年发放一次。

为0-6岁适合康复的贫困残疾儿童向康复机构每年拨付万元的康复训练资金,免费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给予贫困精神残疾人1000元/人/年药费补助。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

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大专、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29

万人就业工程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城乡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

必须是当年新办和开业的。

资助标准:

原则上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20XX元。

30

阳光大棚扶持项目工程

扶贫对象中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一处“阳光大棚”扶持一户农村残疾人家庭脱贫。

资助标准:

原则上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元。

31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和机动轮椅车购买凭证的肢体残疾人,限一人一车,每人每年补贴260元。

32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为贫困家庭残疾人铺设轮椅坡道,安装扶手、灶台等无障碍用品设施,平均每户改造资金6000元,其中上级财政补贴3500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00元。

五、就业援助

33

支持贫困户子女到皖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贫困户子女的一技之长、自我发展帮助家庭脱贫。

县人社局

六、光伏扶贫

34

支持全县87个贫困村和13个软弱涣散村,每个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村级年增收6万元左右。

支持全县10000户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县扶贫办

县发改委

七、易地搬迁

35

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

搬迁贫困户约20XX0元/人。

县扶贫办

县发改委

八、危房改造

36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改补助

重建房屋20XX0元/户。

修缮加固6000元/户。

县住建局

37

其他贫困家庭危改补助

重建房屋10000元/户。

修缮加固4000元/户。

九、金融扶贫

38

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两免”扶贫小额信贷;为办理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40元/人/年,保额5万元。

县政府

金融办

39

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XX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40

每年为预脱贫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20元/人/年,保额万元。

县扶贫办

十、交通扶贫

41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

中央和省补资金每公里8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每公里5万元。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每公里4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每公里5万元。

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每公里12万元。

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每公里2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每公里万元。

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每公里2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每公里万元。

县交通

运输局

十一、水利扶贫

42

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每人500元标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钻探水源井,埋设供水管道,实现通水到户,免收自来水安装入户材料费。

县水利局

十二、电力扶贫

43

20XX年,完成87个贫困村600多个配电台区的电网状况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扶贫工作计划。

截至20XX年底,完成29个贫困村的中心村电网改造。

20XX年底,合计完成58个贫困村中心村的电网改造,同步进行该贫困村整个行政村的机井通电工程。

20XX年底,合计完成87个贫困村的中心村电网改造工作,完成所有贫困村机井通电工作。

县发改委

十三、科技扶贫

44

推广地方特色产品生产技术。

积极申报省级科技扶贫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

提高特色种养业水平。

鼓励畜牧技术人员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利用人才的带动作用与省科技扶贫帮扶项目有效结合,推广应用健康养殖和疫病防控技术。

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支持与贫困村农民合作社或者直接与贫困村建立利益连接机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以及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提高技术创新及扶贫帮扶能力。

开展新型农民技术培训。

争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掌握一门脱贫技术,显著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县科技局

十四、产业扶贫

45

种植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每亩补贴元,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

实施四项技术每亩补助45元,实施五项技术每亩补助50元。

养殖类

跨省引进奶牛补助。

按规定经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审批后年度跨省引进奶牛150头以上,再经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验收合格后,一头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生猪生产利息补贴。

年出栏1000头以上并注册过的规模养猪企业,贷款用于生猪生产,本息还清后第二年可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额15万元以下,补贴标准为利息的80%。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奖励项目。

通过县、市、省逐级审核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可得到一定奖励性补贴。

政府奖励类

农业“三品一标”奖励。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每个产品奖励资金1万元;绿色食品认证:

每个产品奖励资金2万元;有机食品认证:

每个产品奖励资金10万元;

以上同一产品获得多项认证的,按最高认证档次予以奖励。

县农委

46

培训类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生产经营型410人/年,培训时间为15天;专业技能型100人/年,培训时间为7天;专业服务型510人/年,培训时间为7天;电商人才200人/年,培训时间7天。

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年。

县农委

县扶贫办

47

产业补助

原则上每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不超过10000元,人均差距控制在500元以内。

资产收益分红

通过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带动贫困户脱贫。

县财政局

县农委

县扶贫办

十五、旅游扶贫

48

落实免学费政策,支持特困家庭子女免费进入省旅游学校学习。

对已申报的9个“国家旅游扶贫重点村及4个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全力向国家及省争取每村100万元的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资金。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新评为“省级优秀旅游乡镇、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的乡镇政府,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新评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优秀旅游乡村、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的村委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被帮扶的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扶贫村经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5户以上二星级农家乐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重点用于修建村内旅游引导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扶持农家乐改浴、改厨、改厕和通网等补助。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新被评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的农家乐,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依照国家标准修建旅游厕所的村镇,依照旅游厕所验收等级,验收合格后,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

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县获评“宿州市十佳特色旅游商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县文广新局

  

  工作目标

  贫困户劳动力接受农业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全员培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引导转移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在外务工1人以上,基本实现“应转尽转”。

到20XX年,培训35000人;稳定转移劳动力21000人。

  工作措施

  

(一)建立精准劳动力基础台账

  全县建卡贫困户20592户,贫困人口66564人,贫困户中实际有意愿就业劳动力34184人。

掌握全县建卡贫困户中劳动年龄段内个人基本信息,为精准培训转移打好基础。

同时,对劳动力培训、就业转移、致富脱贫实施动态管理。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

  

(二)实施精准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

  1.围绕第一产业,做好农业技术培训。

  围绕县域经济农业特色产业,重点做好烤烟、中药材、畜牧、果品、蔬菜等产业发展的种养殖等技术培训。

到20XX年,完成农业技术培训11780人,其中20XX年完成4710人、20XX年完成5890人、20XX年完成1180人。

  实施单位:

县农委、县移民局

  2.围绕剩余劳动力技能,做好职业技术培训。

  根据不同转移就业需求,加大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电工、建筑、家政服务和其他培训等专业进行技能培训。

到20XX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860人,其中20XX年完成1540人、20XX年完成1930人、20XX年完成390人。

  实施单位: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移民局

  3.围绕重点群体,做好创业培训。

  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针对地域特色,以乡镇村社为重点,开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创业培训。

到20XX年完成创业培训1250人,其中20XX年完成500人、20XX年完成625人、20XX年完成125人;乡村旅游创业培训1300人,其中20XX年完成520人、20XX年完成650人、20XX年完成13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4.围绕外出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针对全县贫困户已转移劳动力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增强求职竞争能力,稳定在外就业。

对在新疆等集中务工人员采取“委托培训”方式;对在工业园区等地集中务工人员采取“上门培训”;对在其他市内市外务工人员利用春节回家机会采取“跟踪培训”。

到20XX年共完成培训16000人,其中20XX年完成6400人、20XX年完成8000人、20XX年完成16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县教委

  5.围绕特殊群体,开展适应性培训。

  针对特殊群体有培训意愿的,通过适应性培训,使其提高技能,适应社会,自食其力。

同时开展307个行政村劳务经纪人培训。

到20XX年共完成培训810人,其中20XX年完成320人、20XX年完成403人、20XX年完成87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县残联

  (三)实施精准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

  对已转移就业劳动力通过培训提升技能培训,使其稳定就业13000人,剩余劳动力要采取措施新转移8000人,使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常年稳定在21000人以上。

对剩余劳动力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施。

  1.实施市外劳务品牌转移就业2500人。

  利用“建工、电子电工、家政服务、缝纫”等劳务品牌,与市外劳务基地对接,促进劳动力向市外转移,拓宽就业市场。

联系广东、新疆、珠海、北京等地招工信息,转移贫困户劳动力25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2.实施市内重点产业吸纳就业1000人。

  以保障重庆西永园区“6+2”重点产业企业用工,结合劳动力素质现状,输送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劳动力到市重点产业就业10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

  3.实施创业兴业工程带动就业2500人。

  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对重点返乡创业企业实行财政贴息。

到20XX年计划发放政府贴息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发展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3000户。

3年发放贷款3亿元,带动就业9000人,其中稳定带动贫困户劳动力就业25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工商局

  4.实施县内就近转移就业1700人。

  依托工业园区企业,江东旅游新区开发、机场和高铁等工程建设,以及农家乐、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项目,转移贫困户劳动力17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新区管委会、县交委、县扶贫办、县旅游局、县商务局

  5.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300人。

  以开发社区保洁、保安、车辆看管、机关后勤、村容村貌维护等公益性岗位,托底过渡安置贫困户劳动力300人。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市政园林局、各乡镇

  (四)建立两支队伍

  1.建立劳务经纪人队伍。

为促进劳动力就业转移,307个行政村各配备1名劳务经纪人,120个贫困村每村配备1名社保协管员。

其经纪人和社保协管员均由支书或主任兼任,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劳动力就业转移方式方法,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作好本村社保政策宣传和劳动力转移工作。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2.建立劳动维权工作队伍。

建立一支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队伍,给在外务工人员劳动维权提供帮助,为贫困户提供无偿劳动维权救助。

对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实时跟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实施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

  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在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县培训就业转移综合协调,年度培训任务安排和培训资料验收检查工作。

  

(二)政策保障。

为保障全县贫困户中劳动力能得到有效培训,并及时进行就业转移,必须跟进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全县贫困户中劳动力可免费参加技能培训。

高校贫困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技能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用符合条件对象人员,可享受20XX5000元/人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是就业见习补贴。

应届未就业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实习,时间612个月,给予1150元/人月见习补贴。

四是符合创业条件的贫困户人员可以申请担保贴息贷款10万元,作为创业启动资金。

五是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三年提供120个岗位用于招聘本县籍贫困户高校毕业生。

  (三)制度保障。

建立全县贫困户培训及就业转移扶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不定期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总结贫困户培训及就业转移成果,研究和解决贫困户培训及就业转移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证贫困户培训及就业转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四)经费保障。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原则,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资金支持,为做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做好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加强培训就业转移资金的统一调度,并负责培训及就业转移资金的安排和监督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1.

  2.贫困户精准帮扶计划和措施

  3.贫困户帮扶计划及措施

  贫困户精准帮扶计划和措施内容

  5.精准扶贫个人帮扶计划和措施

  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7.精准贫困户帮扶记录20XX

  8.贫困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年贫困户帮扶计划

  10.帮扶计划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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