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楠经典法律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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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楠经典法律汇总

小楠经典法律汇总.txt不要放弃自己!

-------(妈妈曾经这样对我说,转身出门的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却不想让任何人看见!

)看到这一句小编也心有感触,想起当初离家前往几千里外的地方的时候,妈妈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身为男儿,必须创出一片天,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我辛苦码出来,找来的,一部分甚至是原创,所以,我希望大家尊重一下别人的劳动成果,非经本人同意,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及别的网站!

违者必究!

我是学法的,大家不要冒险啊!

 

经典易混淆系列一

1.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B。

评析:

考查要点是生理因素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故应当选B项。

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答案】D。

评析:

考查要点是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停止下来后的相对静止的犯罪形态,具有不可逆转性。

即如果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本题中,某甲已经将女青年的钱包抢到手,是抢劫罪的犯罪既遂。

即使其又主动将钱包还给女青年,也不可能构成再构成犯罪中止。

当然某甲主动返还钱包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3.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A.目标的认识错误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D.行为误差

【答案】A。

评析:

考查要点是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两大类。

所谓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时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

包括以下内容:

(1)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

(2)行为人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其选择的犯罪手段的性质的认识错误。

这种情况不影响罪过的成立。

(3)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

(4)行为差误问题。

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危害行为时,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发生了并不是行为人所期望的结果,行为人一般仍要负未遂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将人误认为是兽,属于是对事物的性质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

所以,本题应当选A项。

4.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有期徒刑15年D.无期徒刑

【答案】A。

评析:

考查要点是死刑的限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注意,对于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是“犯罪时”,而对怀孕的妇女的限制条件是“审判的时候”。

而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一定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所以,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故本题应当选A项。

很多的考生选了C项,这是对刑法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的结果,一定要吸取这样的经验教训,因为这样的题目不是不会做,而是由于粗心大意而白白的丢分,太可惜了。

5.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扬的,()。

A.应当免除处罚B.应当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评析:

考查要点是自首犯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故本题应当选C项。

本题和第1题一样,都是考查刑法的法定量刑情节,对此一定要牢固记忆。

6.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

【答案】D。

评析:

考查要点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是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盗窃井盖的行为具有导致交通工具倾覆的危险,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

虽然该行为也是盗窃行为,但是根据想象竞合犯的从一重处罚的原则,应当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7.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是()。

A.犯罪目的不同B.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C.打击的部位不同D.使用的手段或方法不同

【答案】B。

评析:

考查要点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

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内容,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故意杀人罪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内容。

当然,要正确地判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故意还是杀人故意,必须在查明犯罪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犯罪的手段、工具,打击部位和强度,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与条件,犯罪人犯罪前后的表现,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案件事实,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可见,打击的部位、使用的手段或者方法仅仅是判断的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的客观要素之一,并不是区别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所在。

故本题应当选B项。

8.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B.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拐卖妇女罪

【答案】D。

评析:

考查要点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以及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关系。

我国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而不另外构成强奸罪。

所以,本题应当选D项。

9.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

张某构成()。

A.贪污罪B.虚假理赔罪

C.保险诈骗罪D.职务侵占罪

【答案】A。

评析:

考查要点是贪污罪和保险诈骗罪以及职务侵占罪的关系。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国有保险公司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故本题应当选A项。

类似的规定还有184条关于受贿罪、185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10.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

张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

【答案】C。

评析:

考查要点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以及其他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

例如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

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

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

所以,本题应当选C项

经典易混淆系列二

1、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

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

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合同诈骗罪

  C.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C《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了于票据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题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伪造借据等虚假证明材料的手段,骗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

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

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故应选择C选项。

2、赵某犯A罪,依法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合议庭提出以下四种量刑意见,其中必定错误的意见是()。

A.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C.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D.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答案】C。

刑法第55条第2款规定: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据此,选项C错误。

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答案】C

评析:

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

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

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

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三十、九十

C.七、十五

D.六十、九十

【答案】B。

解析:

《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选项B为正确答案。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为正确答案。

经典易混淆系列三

1、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

A.撤销

B.变更

C.废止

D.不予适用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只是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只能附带地部分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不能对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司法审查,人民法院无权撤销、变更、废止法规和规章。

选项D正确。

2、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

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某区工商局

B.某区公安局

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本题中虽然是由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但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局的职权范围,公安局无权吊销营业执照,所以作出吊销执照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是某区工商局。

所以工商局应为被申请人。

既然公安局不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以也不能将公安局的上级机关作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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