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管理规定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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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管理规定资料
绞车安装及斜巷安全设施
管理规定
第一条采区主要运输斜巷的提升绞车应选直径为1.2m以上的提升绞车。
第二条斜巷轨道的要求与规定
第1:
斜巷运输支架的线路应铺设22kg/m以上的钢轨,主要斜巷轨道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
轨道要定期巡查维护,不得有杂拌道,轨道端头规整、不得采用气割方式切割轨道。
不同型号的轨道接头要用异型夹板。
第3:
变坡点使用的拱弯道、底弯道要圆滑过渡,曲率半径不得小于9m,过渡段应各两端留有500毫米以上的直道,以保证与直轨的可靠连接。
第4:
斜巷轨枕间距不大于800mm,与钢轨垂直。
道渣高度不超过轨枕的1/3。
第5:
轨道的质量标准化
(1)轨距:
直线段及曲线段加宽后偏差-2mm~+5mm;
(2)水平:
直线段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mm;曲线超高后误差不大于5mm;
(3)接头平整度:
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
(4)方向:
曲线段加轨距拉杆;
(5)轨缝:
不大于5mm,无三处以上瞎缝;
(6)扣件:
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密贴、紧固;
(7)道钉:
规格与轨型配套,浮离不大于2mm,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8)轨枕间距误差:
±50mm;
(9)接头方式:
对接悬接,错距不大于50mm;
(10)捣固:
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道碴面距轨枕上面应为轨枕高度的1/3;
第6:
道岔的质量标准化
(1)轨距:
查6点,道岔前后、曲轨加宽后和尖轨跟部的偏差在0~+3mm;
(2)水平:
偏差不大于5mm;
(3)接头平整度:
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
(4)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
600mm轨距为572mm,+2mm;
(5)尖轨:
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
(6)开程:
80~110mm;
(7)轨缝:
尖轨跟部不大于8mm,其他与线路相同;
(8)滑床板:
与尖轨底面间隙不超过2mm;
(9)轨撑:
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1mm,无松动现象;
(10)道钉:
规格与轨型配套,浮离不大于2mm,
(11)扣件:
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密贴、紧固有效;
(12)轨辙器:
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采用气动远控操作。
第7:
斜巷道岔必须采用气动操作机构,操作机构位置距离道尖前后不小于2m。
道岔和气动档要实现在躲避硐内气动远程控制,杜绝把钩人员进入斜巷操作道岔。
第8:
联巷和上下口车场内轨道的弯曲半径通过矿车时不得少于4m、通过平板车时弯曲半径不得少于6m、通过电机车时不得少于12m。
第三条斜巷挡车装置与保险挡的安装与使用
第1:
主要斜巷的阻车器和保险挡的安装
(1)上口平车场入口设置控制车辆误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2)接近上口变坡点处设置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3)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未连挂车辆下滑的阻车栏;
(4)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5)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第2:
普通斜巷一坡三档
(1)第一道是控制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安装在变坡点后1.5m;
(2)第二道联动档是距变坡点0.5m处的平巷位置,安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防止未连挂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装置;
(3)第三道阻车器,安装在斜巷下部车场距起坡点向上5~10m,常闭式、远方操作的气动吊档。
第3:
斜巷禁止使用单吊梁挡车器。
第4:
联巷必需设置能够防止车辆误入联巷的安全挡,安全挡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安装位置不得突出支巷或联巷以外,在联巷起坡点向上3~5m处。
第5:
上、下山施工使用扒矸机时,扒矸机后面10~15m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双道6分钢丝绳,两边用锚杆固定在巷帮上的保险挡。
第6:
保险挡由修旧利废科统一加工,使用单位凭申请单领用。
吊梁主体采用用11#工字钢制作,双道间距0.3m布置,长度根据安设地点的巷道高度确定,下放后与巷道夹角为60-70°。
第7:
斜巷跑车防护装置
(1)绞车滚筒直径在1.2m以上串车提升的斜巷,必须安装自动跑车防护装置,斜巷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的捕车应与绞车实现联动。
(2)1.2m以下绞车的斜巷,如果斜巷倾角大于3°,斜长大于80m,要装设简易跑车防护装置;所有1.2m以下绞车,斜巷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的捕车装置应与斜巷上口阻车实现联动。
(3)斜巷长度达到100m时必须安装捕车器。
(4)斜巷倾角<10°,斜巷长度每超过150m就应相应的增加一道捕车器;倾角﹥10°,斜巷长度每超过100m就应相应的增加一道捕车器。
(5)主要运输斜巷的中间车场向下30-40m处必需安装一套捕车器。
(6)斜巷长度小于30m时,上下口的阻车装置必须实现联动。
(7)斜巷最上面一组捕车器的牵引机构应安装在边坡点以下30--40m处,最下面一组捕车器的牵引机构,应设在下车场变坡点以上50-60m处。
(8)正在施工的采区上山斜巷,距下口变坡点100-120m之间必须设置一道摆杆式跑车防护装置。
(9)正在下山施工的采区斜巷,距上口变坡点100-120m之间设置一道跑车防护装置。
(10)摆杆采用¢300mm圆钢,最下端距轨面距离900mm,要求转动灵活、打击准确,灵敏可靠。
(11)采掘工作面、各轨道上下山的保险挡采用由外向里逐一编号管理。
(12)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有管理牌板,牌板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和维护,内容包括地点、名称、部数、负责单位、负责人等,由当班维护人填写维护人、维护日期。
试验检查人、检查日期内容,由矿职能科室人员、矿领导在定期检查试验后填写。
(13)各单位的跑车防护装置试验周期不得超过1周,要求有实验记录。
试验不合格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由安监处或其他职能部门检查出不完好的,对照停头、停面处理。
第四条斜巷连接装置使用的规定
第1:
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使用前要向检验机构提供使用地点和提升区段的最大静荷重等技术数据,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对于试验合格的连接器要有永久标志,试验资料要求集中管理并建档存放,连接器变更使用地点时,必须重新试验。
第2:
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防脱销,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
第3:
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的试验、使用审批和报废处理应有专人负责,运输区设专人负责对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的试验,并保存试验记录。
第4:
把钩工交接班时、每钩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发现变形、出现裂纹、松动、严重磨损等,停止使用。
第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器,试验不合格的严禁在斜巷使用。
第6:
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第7:
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有“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警示排版。
第8:
斜巷上车场为平车场时,要装设顶车信号和机车停车终点位置标志。
第9:
各类绞车运行前方都必须安设可靠的防过卷装置。
第10:
新设计的主要斜巷上部车场应设计为甩车场,下部车场与大巷之间的缓冲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新设计的主要斜巷要报公司审查。
第11:
倾斜运输必须设置托绳轮,托绳轮要使用框架固定、转动灵活,变坡点处应增加托绳轮并提高托绳轮强度,斜巷上变坡点必须安装直径20mm以上的地滚轮;地滚轮安装间距每20m一个,地滚轮的安装位置上面要高出轨面50mm,确保不磨绳,不锯磨道板、不阻碍矿车运行为原则;磨损深度超过10mm的沟槽时,必须立即更换。
第12:
绞车安装地点应设置机电硐室,硐室应同时满足设备摆放、检修和绞车安全操作的要求。
内齿轮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控制开关不得摆放于绞车运行方向前方,距轨道安全距离不小于0.7m,绞车后方距离巷帮不小于0.5m。
第13:
绞车要挂牌管理,要标清绞车型号、轨道参数、使用地点、使用管理单位、包机人等内容明确;要求现场悬挂。
40KW及以上绞车现场还应悬挂绞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五条绞车完好标准
1)绞车滚筒中心线一般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
不爬绳,咬绳,跳绳,;2)绞车运行无异常声音和甩油现象;3)信号装置声光兼备、清晰可靠;4)电器设备完好、杜绝失爆;5)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高出滚筒表面;6)11.4KW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其它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2/3-4/5。
25KW以上绞车闸把要求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不得达到极限位置,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有背帽紧固,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以闸轮不磨铆钉为准,铆接可靠不松动;7)底座:
底座无裂纹,基础螺栓紧固;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两付;9)闸带和闸皮用铜或铝铆钉接,铆钉埋入深度不得少于闸带厚度的30%,闸带与闸轮的接触面积不少于闸带面积的70%,闸皮不得断裂,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
2)回头滑轮要求选型必须直径大于钢丝绳绳径的22倍,采用全长锚固三根地锚并列使用。
地锚与滑轮必须采用40T链条连接,且在连接后再加装一道直径为6分钢丝绳套环,套环不少于两圈绳并用三副绳卡连接牢固,防止滑轮断轴与窜轴;
3)钢丝绳的总长度在正常工作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3圈余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名牌规定最大容绳量,绳径与绞车名牌规定钢丝绳直径相适应。
滚筒边缘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为所用钢丝绳直径的2.5倍以上,严禁采用加高滚筒边缘的做法增加容绳量。
4)钢丝绳的总长度在正常工作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一层余绳。
钢丝绳的钩头
1)主钩头的卡接,11.4KW、25KW绞车主钩头不得少于4副绳卡,40KW及以上绞车钢丝绳主钩头不得少于5副绳卡,钩头内要加绳皮,相邻绳卡间距必须大于一个捻距(一般规定为100-150mm),第一副绳卡要靠近护绳环,绳卡的“U”形环方向必须朝主绳。
2)小绞车保险绳必须与主绳是同一条绳(特殊规定除外),不得另卡。
绞车基础
绞车基础要牢固、地锚螺丝无松动现象,25KW及以上内齿轮绞车(含慢速绞车)安装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25KW以下内齿轮绞车应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基础及安装必须有设计,设计强度不得低于绞车技术文件要求,有施工和验收记录;服务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小绞车必须采用地锚及混凝土永久基础固定。
绞车压车柱
经常移动及临时绞车可采用压车柱固定,必须使用木支柱,要求压车有力、柱直径不小于Φ150mm,压车时,前面两颗压车柱应朝前方倾斜15°~20°,后面两颗压车柱应垂直于绞车底盘,压车柱不得打在棚梁上。
对坚硬的顶板,柱头处应挖柱窝,将柱头放在柱窝内,对确不宜挖柱窝而采用其它方法固定的,要确保绞车稳固、牢靠,压车柱不得防碍司机操作和视线,严禁使用金属支柱固定。
绞车生根绳的要求
内齿轮绞车固定后,必须有可靠的生根绳,生根绳与主绳同等规格,固定在生根地锚上,严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绳接头用不少于3副绳卡卡紧。
绞车压绳板的要求
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的固定要用不少于2副专用压板压牢,严禁剁股穿绳,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绞车排绳装置的要求
40KW以上内齿轮绞车前方必须设置排绳装置,11.4KW、25KW绞车具备条件的,提倡安装游动天轮排绳装置。
小绞车底盘规格的要求
绞车底盘一律使用18#槽钢或11#工字钢制作。
上山施工的绞车安装与使用
1、开掘上山巷道时,在巷道中布置的小绞车前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小绞车前方5m之外应设有不少于2棵的护身柱,护身柱采用11#工字钢,后仰75°,两端伸入顶底板300mm,牢固有力,不影响绞车正常运行。
2、开掘上山巷道使用滑轮导向提升时,迎头严禁使用开口滑轮,滑轮直径大于22倍钢丝绳直径,固定导向滑轮的地梁两端应伸入巷帮且不少于500mm,地梁必须采用11#工字钢,并打锚杆固定,或者采用全长3根地锚并列使用作为回头滑子生根。
严禁将滑轮固定在扒矸机和棚腿上。
导向滑轮及固定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导向滑轮及导向滑轮的固定装置,导向轮选型、固定、检查维修、提升载荷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
3、固定导向滑轮的连接装置采用40T链条连接,且在连接后再加装一道直径为6分钢丝绳套环,套环不少于两圈绳并用三副绳卡连接牢固,防止滑轮断轴与窜轴。
4、上山施工的掘进工作面,在矿车停止位置下方必须设置可靠的临时挡车装置,临时挡车装置应按规定,在巷道两帮各打一根不少于1.6m深的锚杆,在锚杆上固定两根捆绑一起的巷道¢18.5mm钢丝绳,在钢丝绳中间用2个绳卡固定连动绳,连动绳用¢9mm钢丝绳。
顶板上的固定滑轮使用0.5T闭口吊钩滑轮,操纵机构布置在扒矸机按钮附近。
下山施工的绞车安装与使用
1、下山掘进应在矿车停止位置上方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挡车装置的位置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上、下山施工使用扒矸机时,扒矸机后面10~15m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双道6分钢丝绳,两边用锚杆固定在巷帮上保险挡。
3、开凿或延深下山斜井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4、上、下山掘进时禁止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严禁采用自拉自的方式移动设备。
第六条检修人员对绞车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第1:
绞车本体;
1、检查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松动、脱落情况;
2、检查信号装置、电动机、操作按钮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清晰,无失爆现象;
3、检查绞车机械部分无损伤,销轴有无异常窜动,钢丝绳头固定,漏油情况;
4、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灵活,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等损伤或变形,背紧螺母松动情况;
5、检查固定绞车基础螺栓或地锚松动,基础变形,底座裂纹情况;
6、检查电动机空载启动,接地是否良好,启动器防爆情况;
7、检查轴承及电动机、开关、电缆、闸带温度情况。
第2:
带式制动闸检查与维护;1、闸带与闸轮接触面积不小于闸带面积的70%。
2、闸带不得有裂纹、碳化,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3、闸盘上不得有油渍。
第3:
块式制动闸的检查与维护;1、配有液力推杆制动装置的绞车,严禁在液力推杆失效的情况下使用绞车。
2、闸带与闸轮接触面积不得小于80%。
3、闸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
4、松闸后,闸瓦与制动轮间隙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
第七条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第1:
各单位使用的绞车,应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2:
斜绞车司机必须做到;1)三好:
设备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2)三落实:
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责任落实、交接班制度落实;3)三固定:
固定司机、固定信号工、固定把钩工;4)四有:
有挡车装置、有声光信号、有地滚、有躲避硐;5)四保险:
保险闸、保险绳、保险挡、保险硐要齐全完好。
第3:
信号工必须做到信号“五不发”;1)巷道有行人时不发;2)超挂车不发;3)不经把钩工同意不发;4)装车不符合规定不发;5)不挂保险绳不发。
第4:
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
即:
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2)信号联系不清不挂;3)"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4)物料装车不稳固、绑扎不牢、装车偏重不挂;5)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第5:
绞车司机六不开;小绞司机上岗"七不开";1)绞车不完好不开;2)钢丝绳不合格不开;3)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开;4)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5)四超”(超重、超高、超宽、超长)车辆无专项运输措施不开;6)绑扎不牢、偏重不开;7)严禁无信号开车.
第6:
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
1)严禁两个操作手把同时刹住,2)严禁不带电放飞车,下3)放矿车时,司机必须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延放钢丝绳,不准松绳,以防车过变坡后,突然加速损伤钢丝绳;4)严禁超挂车或安全设施甩掉不用;5)严禁斜巷登钩头;6)机索合一的斜巷,绞车和猴车必须采用电器闭锁;7)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面操作,严禁站在绞车侧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8)严禁戴手套操作绞车;9)小绞车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皮带机杠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挡绳、摆绳;10)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用;11)严禁使用同一部绞车双向提绞;绞车操作工要精力集中,绳要保持拉紧状态;12)严禁脱钩处理或用绞车松、拉复轨。
第八条斜巷提升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1:
斜巷严禁用绞车起吊重物,严禁用绞车拖拽掉道车辆复道,严禁使用同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2:
绞车提升作业时,提升区段内严禁有行人和其它作业,严禁摘掉钩头和连接装置装卸车或推车。
在斜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现场必须有干部跟班,车辆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
第3:
在斜巷运输线路中进行作业施工和运输时,应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基本状况、施工时间和地点、施工方法与步骤、施工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劳动组织、主要危险源、验收要求、安全措施等内容。
从事零星工程施工时,必须编制零星工程施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4:
倾斜井巷悬钩作业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
第5:
禁止同一斜巷内多点同时施工,斜巷施工时有可靠的防止跑物料、矸石措施。
第6:
运行乘人装置的倾斜井巷严禁行人,严格按照封闭式巷道管理,封闭式管理巷道各通道口应悬挂禁止行人警示牌板,机轨合一巷道及其它难以保证行人安全的地点,要实行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管理的,要制定行人安全措施。
第7:
斜巷内进行安装、检修、检查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斜巷设备要停止运行。
第8:
倾斜井巷设计时,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留有停(存)车场。
第9:
提升轨道有转弯区段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弯道内侧不得兼作人行道,并在转弯巷道内侧装设能转动的滑轮,钢丝绳不得磨棚腿和巷道。
第10:
禁止在1条斜巷内采用接力提升,确需接力提升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11:
内齿轮小绞车利用导向轮导向提升时,导向次数不得多于两次。
第12:
绞车停用时,绞车电源控制开关手把必须处于分断位置。
第13:
斜巷内上部或下部打点、把钩必须确保2人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