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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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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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D

(1)

(2)

(3)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和求偿权。

【小结】通过对消费者权益法的学习,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体会,我认识到只有了解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希望各位同学能和我一起,积极主动地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做一个懂法的好公民。

为搞促销,不少商家用赠品来吸引顾客。

本是一种额外的馈赠和优惠,有时却衍生出新的负担:

赠品出了质量问题怎么办?

赠品如果被损坏,正品还能退回吗?

一些饱受赠品困扰的消费者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经历。

赠品出了门就不管

    张女士日前去浦东一购物中心,商场正在搞促销,消费满1000元赠送一个蒸锅。

为获得这款赠品,张女士多消费了300多元,谁知那只看上去很美的蒸锅用了两次就出毛病,她只好拿到商场去换。

“商场说这是赠品不修不换,出了门就不管了,让我自己去找生产厂家解决。

”张女士自认倒霉。

    买车送的赠品猫腻更多。

一些车商向记者透露,赠品送出后就不管质量问题,一些经销商为降低成本,给客户的赠品都尽量选择成本低的产品,不仅没有品质保证,更无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还有部分随车赠品是车商们低价从批发市场或小企业批发来的。

因为是赠品,大多数买车人并不计较,回去后才发现被忽悠。

    “随车赠品不过是一种促销手段,谁也不能老买车,蒙谁算谁。

”一位摸透了买车人心思的车商这样说。

退正品还要还赠品

    有时,赠品还会带来更大麻烦,影响正品的售后服务。

    顾先生去买空调,商家送给他200多元大礼包。

可空调没用两天就出现轰隆隆的鸣响,他要求退换,但商家表示,退换空调必须归还大礼包。

“大礼包中的电动玩具早被儿子搞坏了,我哪里还拿得出来?

”顾先生只好向消协投诉。

    化妆品行业常常采用免费赠品的方式进行促销。

刘小姐买了一套高档化妆品,柜台小姐送了好几个小样。

可用了不到一个礼拜,刘小姐发现洁面乳有异样,于是到柜台退货,不料销售员要求退还赠品,而那几个小样已被刘小姐拆封使用了。

“明明是正品出了问题,争议却在可有可无的赠品上。

”刘小姐表示会去消费者协会投诉。

    喜欢网购的孙先生更是有苦说不出。

他在网上买了一张折叠椅,附送两根香肠。

享用完香肠后,孙先生才发现折叠椅一条腿“瘸”了。

他想退货,对方答道:

可以,请同时退回香肠。

“那香肠是卖家自己腌的,我上哪儿去找啊!

”孙先生连连摇头。

赠品成逃避责任借口

    “赠品同样不免责。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同样可享受三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有专家指出,如果商家以伪劣产品作诱饵,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决定,法律是不容许的。

    退换正品要求归还赠品,怎么办?

上海市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认为,消费者如退回正品,原有的买卖合同解除,“赠与合同”关系也随之解除,消费者应归还赠品。

考虑到一些赠品已被使用、或损坏,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来解决,或请市场中介进行估价。

因目前的法规对此情况未明确涉及,有时也成为商家逃避、拖延“正品”责任的一种借口,消费者不要因赠品而放弃维权。

    专家提醒,很多赠品宣传时称值几百元、几千元,实际上并非都“物有所值”,建议购物时尽量要求现金折扣,另外要留意该赠品的品牌以及相关质量保证承诺。

“蒜你狠”“豆你玩”,“一盐难尽”。

生活真是没劲儿,上个月我的一个哥们儿向我借了4000块钱,说要去做一个整形手术,结果现在完全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模样了,Oh4000块。

一人爬墙出校,被校长抓到了,校长问:

为什么不从校门走?

答曰:

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

校长又问:

这么高的墙怎么翻过去的啊?

他指了指裤子说:

李宁,一切皆有可能。

  校长再问:

翻墙是什么感觉?

他指了指鞋子说:

特步,飞一般的感觉。

第2天他从正门进学校,校长问:

怎么不翻墙了?

他说:

安踏,我选择,我喜欢。

第3天他穿混混装,校长说:

不能穿混混装!

他说:

穿什么就是什么,森玛服饰。

第4天他穿背心上学,校长说,不能穿背心上学。

他说,男人,简单就好,爱蹬堡服饰。

校长说我要记你大过。

他说:

为什么?

校长说,动感地带,我的地盘我做主。

门口超市曾有小件物品丢失的情况,后来老板将部分售货员转为“保镖”,从消费者一进门就寸步不离地“陪着”,直到购物完毕。

请问,超市的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权利吗?

[专家解答]

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派人跟踪监视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同时消费者还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超市强行配备“保镖”的做法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

”“多谢夸奖。

”“您真谦逊。

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

这个红烧鸡块里,怎样还有鸡毛?

老板说:

这个嘛,是我们的防伪标志!



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

火眼金睛看谁找得全

小王到一家自称销售名牌运动鞋的商店买鞋,售货员说:

“我这家店专卖名牌运动鞋,无论穿多久都不会坏。

”于是,小王穿了一下,觉得不合适想走,可是售货员说,既然你穿过就一定要买走,小王不同意,售货员就气势汹汹抓住他,不让走,小王只得高价买下。

没想到刚穿一天就坏了,还扭伤了脚。

于是,小王又到店里换,但售货员根本不认账,还大骂了一顿。

小王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没想到刚穿一天就坏了,还扭伤了脚。

”——安全权

“我这家店专卖名牌运动鞋,无论穿多久都不会坏。

”——知情权

“既然你穿过就一定要买走”——自主选择权

“小王又到店里换,但售货员根本不认账”——依法求偿权

“售货员就气势汹汹抓住他,还大骂了一顿”——人格尊严权

请你判断:

1、小李在商店买了50斤面粉,回家一称只有48斤。

公平交易权

2、某矿泉水瓶上印有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

安全权、知情权

3、中学生小张从书店出来,被店员怀疑,强行搜身。

人格尊严权

4、某燃气公司要求顾客购买燃气充值卡时必须买该公司的燃气炉,否则不予充值。

自主选择权

5、“买二送一”,原来是买一双鞋送两条鞋带。

知情权

评价一下父母的言行?

丽丽觉得肚子不舒服,怀疑刚刚喝的牛奶有问题。

一看标示,搭售的酸奶已经过了保质期。

妈妈:

算了,以后小心就是了,反正没出事儿!

就当买个教训!

爸爸:

不能这么算了,我得叫几个朋友找他们算账去!

据权威调查,我国每年有数千万消费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主动寻求解决的仅为22.3%,而近70%的消费者受到侵害后自认倒霉。

快速抢答看谁断得准

假冒伪劣——知情权缺斤短两——公平交易权虚假广告——知情权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赔偿要求——依法求偿权搭配销售——自主选择权对消费者随便搜身、歧视、辱骂——人格尊严权用工业原料加工肉松——安全权售出商品概不退换——公平交易权酒店不许自带酒水——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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