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及常用防护办法做成小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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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及常用防护办法做成小册

驻站联络员应知应会

(驻站联络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现场防护员基本掌握)

1、防护员必须由经过上海铁路局岗位培训,并经考试获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防护员必须纳入工班管理。

2、防护员在防护作业中,严禁看书、闲谈、离岗及从事与防护作业无关的事项、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

3、防护员在班前要休息好,严禁饮酒。

4、驻站联络员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车站行车室,在“运统—46”(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完毕。

5、驻站联络员必须保持与施工现场的联系,空闲时间每隔3分钟与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防护员联系一次,提前通知来车信息,准确传递信息。

6、驻站联络员向施工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执行复诵制度,防止误听错听。

7、驻站联络员在车站值班员下达施工点调度命令后,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接到驻站联络员通知后立即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设置防护。

封锁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在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限速地段施工完毕后,按路局批准的限速计划办理登销记手续。

8、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的记录要认真及时填写,做到规范详细、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9、驻站联络员上岗时,必须了解当日施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人员和机械设备分布情况,并及时与现场防护员联系。

10、驻站联络员上岗时,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与他人闲谈、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11、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

确认工地防护员姓名、确认工地防护员听清、确认室外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

12、驻站联络员必须做到“五勤”:

勤看控制台显示屏显示;勤与值班员联系,看不清、听不清要勤问,勤向现场防护员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勤与现场防护员复诵、核对通话内容。

13、驻站联络员必须遵守车站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与车站值班员加强联系,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

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严禁擅自离岗、中途换人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

14、施工时,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工地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工地防护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

1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线路、钻车或穿越列车间隙。

16、在限速慢行期间,限速地点标、牌的设置起止里程、地点,必须与施工调度命令下达的内容一致。

17、营业线施工作业登记必须是一事一登记。

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

18、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列车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

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工地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19、线路上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先防护、后上道作业”的原则。

20、大型机械在大风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21、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为临近营业线范围。

22、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各种轻型车辆,应派防护人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

23、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24、凡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的(无栅栏的为相邻线路路肩、桥梁护栏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

25、跨越铁路时,不得钻车、扒车、跳车,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26、封锁、开通区间调度命令的受令者是:

车站值班员。

27、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

该命令中应包括列车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到达车站的时刻等有关事项。

28、移动信号有:

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特殊减速信号牌、响墩、火炬等;

29、手信号有:

手信号旗、手信号灯等。

30、听觉信号:

长声为3s,短声为1s,音响间隔为1s。

重复鸣示时,需间隔5s以上。

(听觉信号源为:

机车、轨道车、口笛、号角。

31、驻站联络员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行车室时,务必通知到现场所有防护员,并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停止或下道避车后,方可离开。

32、驻站联络员应随时掌握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动态,及时准确的把本线及邻线途经列车车次、邻站开车时间、一接近时间、二接近时间、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现场防护员,监督现场作业人员及时下道避车,

 

现场防护员应知应会

(现场防护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掌握,驻站联络员基本掌握)

1、防护员必须由经过集团公司级单位岗位培训,并经考试获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防护员必须纳入工班管理。

2、防护员在防护作业中,严禁看书、闲谈、离岗及从事与防护作业无关的事项。

3、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应发出紧急下道的通知信号。

如有人员或机具、料具挡道,工地防护员应果断显示停车信号防护。

4、防护员担任防护工作不得兼职其他工作。

5、防护员在班前要休息好,严禁饮酒。

6、现场防护员上班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反光背心,挂防护员标牌,并按规定的标准动作迎送列车。

7、线路上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先防护、后上道作业”的原则。

8、工地防护员必须随身携带的防护用品:

带旗杆的红、黄信号旗各一面;响墩6个、火炬2支、短路铜线一根;对讲机1台、口笛1只、手提扩音喇叭1台;防护信号标志;防护员记录簿1本及笔。

9、现场防护员在列车确报通知下道时做到“三看”:

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机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料具是否超限,并报告驻站防护员。

10、工地防护员确认施工人员和机具、材料下道完毕后,向驻站联络员通报“某某地点下道完毕”,报给驻站联络员一个密码,并密切注意线路上情况,直至列车通过该防护地段.

11、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的记录要认真及时填写,做到规范详细、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12、当线间距小于6.5米的施工地点邻线来车时,防护人员应及时通知停止施工作业,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

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

13、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

在站内必须行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14、在铁路线路120km/h区段两旁堆放的机料具必须距钢轨头外侧2米以外。

1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线路、钻车或穿越列车间隙。

16、防护员在工作中,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作业标的作用是:

司机望见此标应提高警惕,长声鸣笛。

作业标应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米处。

18、火炬的火光是要求列车紧急停车的一种视觉信号。

火炬信号在8级大风和4mm/min的暴雨中仍可燃烧。

19、响墩有效期为两年,每年必须抽样检查一次。

响墩的正确设置方法是列车运行方向左二右一,间隔20米。

20、铁路施工防护听觉信号中:

来车预报信号下行是一长声,上行是两长声。

21、铁路视觉信号规定:

红色为停车,黄色为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为按规定速度运行。

22、减速地点标设在减速地点的两端各20米处,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2米的路肩上,工地防护员必须在限速地点始点标处,向列车显示防护手信号,昼间是黄旗,夜间是黄灯。

23、停车信号牌设在施工地点的两端,区间为两端各20米处线路中心,站内为两端各50米处线路中心。

显示高度自轨枕面至顶部,区间为1650mm,站内为1650mm或800mm。

24、在限速慢行期间,限速地点标、牌的设置起止里程、地点,必须与施工调度命令下达的内容一致。

25、无论是开工、收工或转移作业地点,工地负责人均应及时告知驻站联络员。

26、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时,响墩不能设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喳桥上或隧道内。

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将响墩位置向外方延伸。

27、施工作业人员在赶赴作业地点途中,现场防护员必须随队防护,督促作业人员在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路肩地段上依次行走。

29、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各机械车按规定顺序作业时,需保持不小于10m的安全间距。

30、大型机械在大风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

31、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为临近营业线范围。

32、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各种轻型车辆,应派防护人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

33、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

34、凡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的(无栅栏的为相邻线路路肩、桥梁护栏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

35、线路封锁施工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程序:

(1)、确认、抄录施工封锁命令。

(2)、施工负责人通知两端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进行防护并设置响墩(如响墩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口、道岔、隧道或无碴桥上应将响墩位置向外延伸)和作业标。

(3)、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

(4)、发出施工命令。

36、跨越铁路时,不得钻车、扒车、跳车,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37、作业休息时,不准坐立在钢轨上、轨枕头、道心内、道床边或停留在车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上,应到安全处所。

38、施工中在营业线旁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39、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放行列车。

40、移动信号有:

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特殊减速信号牌、响墩、火炬等;

41、手信号有:

手信号旗、手信号灯等。

42、听觉信号:

长声为3s,短声为1s,音响间隔为1s。

重复鸣示时,需间隔5s以上。

(听觉信号源为:

机车、轨道车、口笛、号角。

43、现场防护员工作期间,不得与现场作业人员、兄弟单位人员等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能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44、作业人员在赶赴作业地点的途中,现场防护员必须随队防护,督促作业人员在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的路肩上依次行走,前后最大距离保持在50m以内,在不足规定距离的路肩上行走,来车时提前在安全处所避车。

45、现场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较好、位置醒目、便于通知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作业人员一般保持3m以上距离,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50m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地点。

46、现场防护员在做好作业人员防护的同时,必须监督工具材料等是否已撤离到安全地段,确保行车安全。

47、路用列车在封锁区间内作业时,相互必须保持30m及其以上的安全距离;各大型养路机械之间必须保持10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

 

防护办法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掌握)

(一)、区间线路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

1、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

(长度单位:

m)

2、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按下图设置防护:

(长度单位:

m)

3、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小于860M时,按下图设置防护:

(长度单位:

m)

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小于60m时,可不设置响墩。

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m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

响墩放置位置如恰在刚轨接头、道岔、道口上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

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瞭望及通信条件不良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在维修天窗内进行频繁移动地点的作用,由现场防护员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时,可不设移动停车信号。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的办法防护。

(二)、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

1、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1)、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在警冲标相对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2、在站内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1)、在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m(距出站信号机不足50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所示:

(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小于50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长度单位:

m)

(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施工地段不小于50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3)、在车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无站界标的在进站信号机)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三)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

减速防护信号标志如下图所示: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1)、双线区间在一条线路上施工时,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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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3)、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时,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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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设置移动减速信号。

2、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办法:

(1)、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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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3)、在站线线路上施工,移动减速信号牌应设在警冲标处或警冲标相对处,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4)、在站线道岔上施工,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两面黄色的移动减速信号,如图所示:

(长度单位:

m)

凡线间距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m高)的移动减速信号。

限速时间大于3个月以上的固定限速地段不设置减速标志。

(四)、区间线路上使用作业标防护办法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如图所示。

列车接近该作业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长度单位:

m)

(五)、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方法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

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讯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所示,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长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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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瞭望,发现来车时,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

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只火炬。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地点,同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8条的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作业人员发现线路设备故障危机行车安全时,除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外,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设法修复,并迅速通知就近车站和工务工区;如不能立即修复时,应封锁区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六)、区间线路上施工通讯联系的程序规定

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通讯设备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

1、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1)、预报:

车站对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

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临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2)、确报:

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

(3)、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复杂,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

(4)、变更通知:

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止。

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瞭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

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至少每3~5分钟联系一下次。

4、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要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

(七)、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规定

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2)、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

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八)、施工登记内容

1、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⑴、本月施工编号栏:

填写本月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施工(维修)编号或有关施工电报号码。

⑵、施工项目栏:

填写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或有关施工电报规定的该项目的简称。

⑶、月日时分栏:

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进行登记的时分。

⑷、影响使用范围(需要慢行或封锁条件)栏:

填写施工计划(有关施工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规定的施工(维修)时间、地点、要求及其说明,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分别签名后,车站值班员在核对施工(维修天窗)计划或有关施工电报内容正确,方可签认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

⑸、所需时分栏:

填写施工计划(有关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批准停用(封锁)的时间。

2、承认施工

命令号及发令时间:

由车站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及发令时间。

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

由车站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准许开始施工。

3、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

⑴、月日时分栏:

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销记的时分。

⑵、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栏:

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维修作业)完了后按设备实际恢复情况,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

4、施工开通

开通命令号及开通时间:

由车站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签认,车站值班员签名后方可开通。

5、凡在路局施工计划(包括有关施工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内登记、销记。

其他作业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内登记、销记。

6、在路局施工计划(电报)中公布的站场驼峰作业区的施工项目,驼峰作业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登记,可向车站调度员申请施工,并由车站调度员负责发布承认施工及施工开通的调度命令。

7、工务、电务、供电等单位相互配合施工作业时,应有作业主体单位牵头,适时通知,分别登记。

登记单位不全,车站不予以签认。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要求,认真、正确填记,不得涂改。

车站要督促施工单位正确填记,如发现登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涂改,应加盖“作废”章,重新填写。

营业线施工实行一事一令,施工作业登记也必须是一事一登记。

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

施工作业登记是车站和施工单位保存的涉及行车安全的书面记录资料,需要认真严肃对待。

施工单位应了解施工所在铁路局的规定,弄清格式和填写的具体内容要求,及时认真地履行有关登记手续。

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

承认施工

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

施工开通

备注

本月施工编号

施工项目

月日时分

(1)影响使用范围(需要的慢行或封锁条件)

所需时分

(1)命令号及发令时间

月日时分

(1)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

(1)开通(恢复常速)命令号及开通时间

(2)施工负责人签名

(2)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

(2)施工负责人签名

(2)施工负责人签名

(3)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

(3)车站值班员签名

(3)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

(3)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

(4)车站值班员签名

(4)施工负责人签名

(4)车站值班员签名

(4)车站值班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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