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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治理方案等

户外广告治理方案等

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树立阜康市发展新形象,美化阜康市城区主次干道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撤县建市二十周年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建设局确定的2012年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特制定阜康市2012年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中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和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设置的灯箱、橱窗、招牌以及过街横幅等广告。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治理城市主要街道为中心,以优化旅游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分区分类的规划设计思路对沿街广告招牌实行统一规划,针对不同地点、类型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规划措施。

处理好户外广告的位置、类型、规格、用材和色彩与自然景观、周边环境及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协调,并确定合理的间距和密度,形成连续性和秩序感。

做到精心设计、合理布局。

二、组织机构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王建忠(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斌(建设局局长)

胥萍(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

胡方鹏(规划局局长)

李忠(财政局局长)

周孝德(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兵(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德山(交通局局长)

李凤妹(文体局局长)

邹勃(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赵新华(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任瑞(食品药品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世江(城建监察大队队长)

焦新国(博峰街办事处主任)

马彦萍(阜新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阜康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斌兼任,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设计、落实、检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我市户外广告现状及整治目标

(一)我市户外广告现状

随着城市商业的逐步发展,沿街店面的招牌也成为城市景色,目前我市店铺牌匾设置、尺寸、材质不一,与建筑未成立面协调,视觉凌乱,而且招牌设置时间较长,或出现褪色、肮脏现象,未及时更换和清洗,或采用灯光五花八门,制作粗糙;过街横幅材料易损,与现代经济飞速不相适宜,给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极大不便,同时有损城市景观效果;灯箱广告密度过大,材质易损,维护困难,在灯箱上做广告的商家较少,造成极大的浪费。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规范整治,使市区主要街道沿街店面招牌达到“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材质新型、美化亮化”,取缔过街横幅,使户外广告牌匾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具有鲜明特色风格和时代气息,有限的旅游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和利用,提高城市接待能力,将其变成天池核心景区的另一条旅游渠道,进一步提升阜康市城区形象。

四、规范整治范围基本情况

(一)规范整治范围及标准

1、规范更新以天池街、天山街、博峰街、准噶尔大道、迎宾路五条道路为主的沿街店面招牌,规格要求上下1.5米,左右与店面同宽,全部牌匾必须做到横看成行、纵看成面,取缔全部喷绘牌匾,新换牌匾统一要求具有亮化功能,采用彩钢条、吸塑字及以上材质;所有牌匾必须做到整齐美观、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2、取缔全部多余广告牌匾;

3、取缔全部过街横幅,增设过街LED显示屏;

4、将沿街电信、邮政灯箱更换为材质新型、新颖醒目户外广告。

(二)经费来源

1、沿街店面招牌的规范更新采取政府投资与经营业主出资共同完成的方式进行,各方承担牌匾制作、安装等费用的50%;

2、过街LED显示屏、以及电信、邮政灯箱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由制作方自行承担。

五、工作职责。

(一)市建设局:

全面负责此次户外广告的规范整治工作;做好沿街店面招牌的规范更新工作;做好多余户外广告的取缔工作;做好过街横幅的取缔工作;做好新开发小区、楼盘店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市规划局:

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及今后全市各类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工作,严格做好我市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的规划审批工作,对预建小区、商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规划干预,提出具体要求;

(三)市工商局:

负责做好企业和经营服装、日杂、烟酒店、移动、通讯等行业单位、沿街经营业主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以及户外广告经营主体资格、广告内容的审核工作;向广告经营制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对广告牌匾制作材质、规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他们不得制作未取得工商、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牌匾;

(四)市公安局:

负责做好宾馆、旅店、歌厅、酒吧、洗浴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和整治环境保障工作;做好此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市交通局、运管局:

负责做好汽车、摩托修理,机动车二级维护、配件中心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六)市卫生局:

负责做好医院、餐饮、美容美发、诊所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的规范整治工作;

(七)市文化局:

负责做好影院、图书、网吧、音像店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做好家电、汽车配件、农资、五金交电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负责做好食品、医药、药械、药具等行业单位、门店牌匾标识的整治工作;

(十)博峰街办事处、阜新街办事处:

全面配合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十一)市广播电视局:

以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把各部门的工作动态进行报导,制作专题栏目进行广泛的宣传。

(十二)市财政局:

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动员阶段(2012年2月1日—3月1日)。

成立市区户外广告改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阜康市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实话方案》;各责任单位分别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实施范围内的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召开户外广告标识整治规范动员大会,公布整治实施计划;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限期整改及设计制作阶段(2012年3月2日—4月1日)。

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施计划督促相关单位、经营业主按期拆除不符合此次规范整治要求的广告牌匾,发放告知书。

同期,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承建施工单位;各责任单位会同承建施工单位和图集设计单位按照“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横看成行、纵看成面”的建设要求,对实施范围内的门店招牌等进行实地勘查、核实数据、细化方案、翻译制作,并做好安装前的施工组织工作;

(三)安装取缔阶段(2012年4月2日—6月30日)。

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门店,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指导、监督承建施工单位及时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安装;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取缔的,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拆除。

此阶段各成员单位要求每10天一小结,做出倒排工期。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31日)。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对新设置的门店招牌以及多余广告牌匾及过街横幅取缔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补遗。

(五)考评总结阶段(2012年8月1日—8朋15日)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未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切实加强领导。

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效果。

(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单位,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依法管理,注重实效。

要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进行整治,各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意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劝导工作,想方设法引导商户主动自行整改;须强制拆除的,要做到计划周密、稳妥安全。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敷衍了事、走过场、标准低、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城建监察大队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倒排工期表

2012年度

时间

工作阶段

具体工作

资金需求

2月1日—3月1日

摸底动员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

2万元

3月2日—4月1日

限期整改及

设计制作阶段

按照实施计划督促相关单位、经营业主按期拆除不符合此次规范整治要求的广告牌匾,发放告知书。

同时按照程序确定承建施工单位;按照“一店一牌、一街一景、横看成行、纵看成面”要求进行实地勘查,做好安装前准备工作。

50万

4月2日—6月30日

安装取缔阶段

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安装;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取缔的,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拆除。

此阶段要求每十天一小结,根据实际做出具体的倒排工期。

300万

7月1日—7月31日

检查验收阶段

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80万

8月1日—8月15日

考评总结阶段

总结考评,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进行责任追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18万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城建监察大队改造广告、牌匾工作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一、此次广告、牌匾改造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很大,需要市规划局、广电局、公安局、交通局、文体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博峰街办事处、阜新街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

二、由于此次工作管理相对人层次不一,个人素质不一,特别是强拆过程中极易发生矛盾冲突,我队现有人员组成多为女性,需从成员单位中各抽调男性执法人员1名,且需保证车辆及执法装备的正常运行。

三、拆除过程中将产生人工、车辆、材料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性费用,需有专项经费保障。

四、为保障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建议房管等部门进行干预对房产开发企业提出广告牌匾要求。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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