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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一水果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一般贸易壁垒有着相似的出发点,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构筑贸易壁垒或采取相应的贸易措施规范进口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及商业行为,以维护本国的动植物以及本国居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为理由,对进口贸易进行限制,这种对进口国的强制性要求通常会以法律条文、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形式进行。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殊性表现在,它不是通过税收等形式构筑的贸易壁垒,而是以采取强制、非强制性的技术措施为手段,包含技术、包装、检验检疫等直接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标准[27]。

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内涵界定上,根据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广义的技术贸易壁垒和狭义的技术贸易壁垒两种。

前者基本包含了所有与给国际贸易相关并能影响贸易结果的技术性手段或措施,这些内容分散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简称)等诸多协议、协定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采用;而后者则通常指《TBT协定》中所列出的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和标准[28]。

本文讨论的是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与苹果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最直接相关的WTO协定是《SPS协定》和《TBT协定》。

其中,《TBT协定》(也称<标准守则>)制定与签署时间较早,使用时间较长,早在关贸总协定时期的“东京回合”谈判期间就已由各成员签署。

该协定强调签署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动植物健康及生态安全、防止商业欺诈等,在具体的手段上主要是对技术、卫生和植物检疫等方面进行约束与限制并通过3项附件对相关术语、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此后的“乌拉圭回合”对该项协定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成员、所有产品[29]。

《TBT协定》协定在继承WTO基本原则中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的基础上,为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还强调了协调一致的基本原则和技术法规上的等效性、合格评定程序上的相互认可。

相比《TBT协定》,《SPS协定》诞生比较晚,由WTO在1994年制定,在承认WTO成员有采取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权利的基础上鼓励成员国遵循现有国际标准,在现有框架内建立相关的检疫制度。

如理由充分,各成员可以建立、引入或保持更高标准的有关措施。

要求所有的措施以科学为基础即将措施范围限制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内。

《SPS协定》是对《TBT协定》的重要补充,在动植物卫生、安全等方面更加规范了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保护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保护人类、动植物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各国在水果进口贸易上所采取的技术贸易壁垒通常在《SPS协定》的框架内制定实施[30]。

技术性贸易壁垒表现形式与特点

根据相关国际贸易协定,通常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措施归结为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大类。

WTO成员国家、地区在进口贸易时,相关入境管理部门的检验检疫工作也以此为标准进行。

1)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简单的说它就是一种技术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行为准则,通常以法律文件、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等多种形式加以表现,出于技术法规的形式和内容,在执行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强制性,进口产品必须与之相符。

《TBT协议》中对技术法规的要求具有相当强制性和规范性,除了对产品的基本特性、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工艺和流程有明确的规范以外,在产品商标、标志、外包装等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技术标准加以规范。

在长期的进出口贸易实践中,我国建立和完了较为全面的质量许可证制度以与国际技术法规接轨,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降低风险。

此外,还会通过严格的产品审查和技术检验措施来保证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技术指标。

作为一种系统性存在的技术规范体系,技术法规在规范外贸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维护国家外贸权益方面具有较强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

通过技术法规的实施,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体现国际贸易竞争中的基本原则,在不破坏国际贸易规则和原则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保护本国利益,因此,技术法规在贸易保护上具有较强的作用。

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同技术规范同样都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而前者不具备后者所具有的强制性而更多的是一种方向性和引导性的标准。

如《TBT协议》就是非强制性的,虽然它的制定和签署都由权威机构进行批准。

该协议中关于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工艺、方法的规定就是方向性的指导。

虽然不具备强制性要求,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都会引入该协议的相关技术标准的内容以使合同文件更符合标准,更容易得到交易双方的认可。

技术标准的存在的意义在于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技术指引,进一步保障国际贸易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

尽管如此,由于当前处在技术贸易壁垒框架下的技术标准种类繁多、来源复杂,既有行业间的也有产品层面上的,很难统一起来,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际贸易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通过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内容和程序是否具有强制性,前者通常需要在国家强制力和法律工具的支撑下才能得到贯彻与实施,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为交易双方协商、自愿的产品技术标准。

从二者的功能上来看,技术标准的出现有利于克服技术法规的强制要求给自由贸易带来的阻碍,从而推动国际贸易更好更快地发展。

3)合格评定程序

《TBT协议》中所提及的合格评定程序旨在确定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标准化的程序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以确定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际贸易的相关要求。

合格评定程序包含对商品的认证、认可以及程序判定和相互认可三个方面的内容,任何一种评定程序都必须完整而科学。

以商品认证程序为例,必须经过抽样、检测、检验三个步骤才算完成,只有经历过完整认证程序的评定方式才是能够为贸易双方所认可、接受的,也只有这样的评定结果才是准确的。

以上三类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体现形式之间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技术贸易壁垒之下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以实现构建壁垒保护国家利益的目的。

其中,技术法规是最严格的并且有强制执行力,一旦违反、有悖于此都是对WTO体系下的国际贸易的损害,是对本国形象和其他国家利益的损害。

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技术法规起到辅助作用,三者相互合作,对进出口产品形成了严格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控制体系,推动国际贸易规范化。

技术性贸易壁垒继承了一般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在名义上是合理的,根据表现形式和实施方式来看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隐蔽性,而且贸易壁垒的实施结果往往是把双刃剑,还存在保护上的连锁性、措施上的争议性。

正是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各国将技术贸易壁垒运用于本国农业的保护可行性较高,收效良好,不容易引发贸易战和报复性措施,所以被普遍采用。

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原因

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种:

4)在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间建立质量互信

市场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会阻碍贸易和消费。

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标准和技术法规来衡量货物安全和质量水平,通过合格评定程序来检测、验证货物是否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要求,通过认证来建立广泛使用的信任体系。

这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帮助消费者做出消费决策,维护国际贸易顺利开展[31]。

5)降低国际贸易的负外部效应

随着全球货物贸易过程中伴生许多负外部效应。

如疫情疫病随货物和人员在国境间传播;过度消费时对资源的浪费和产生的大量电子垃圾;为追求价格竞争力而无法保证质量时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的风险等。

通过政府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纠正这些市场经济的负外部效应。

6)追求总体福利最大化

《TBT协定》中提到,保障人类健康与安全、维护动植物健康水平、保护自然环境、防止国际贸易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守护国家安全是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合理目标。

在WTO层面,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所追求的是全球总福利的最大化;进口国或出口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规定,所追求的是该国总体福利的最大化[32]。

7)保护本国产业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为面对不断增加的国际贸易特别是进口压力,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国弱势产业的保护,传统贸易壁垒己不能再发挥其功能,恰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展身手的好机会,对于调节国际进出口贸易具有较好的效果,因此被视为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工具,各国纷纷设立此类壁垒。

8)科技高速发展的必然结果

技术贸易壁垒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检验检测方法的和相关设备、技术的发展,掌握更高技术的发达国家以此为依据和基础,设置较高的进口产品标准,事实上导致了贸易壁垒的形成。

9)一些国家政治需求的必然结果

转移国内政治经济矛盾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出现的原因之一,当国内出现经济不景气、政府换届等情况时,通常需要利用这些贸易手段来转嫁国内矛盾或赢取选票。

作为非关税壁垒的一种,不同于关税壁垒直接通过税收来影响进出口价格从而达到调节进出口的目的,技术性关税壁垒强调以隐蔽性较强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检验检疫规则等方式限制进口产品。

当然,技术贸易壁垒被不能游离于WTO框架和规则之外,在设定相应的技术壁垒之前需要充分研究WTO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不会出现贸易摩擦,从而影响到我国的出口竞争力。

检验检疫与技术性贸易壁垒

检验检疫的意义

在上世纪末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期间,在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卫生部卫生检疫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进出口贸易相关检验检疫工作。

成功加入WTO之后又合并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响应WTO体系下国民待遇基本原则的要求,实现国内外检验标准的一致性[33]。

研究中所提及的检验检疫具体所指的是货物进出口所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涵盖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类具体事务。

一般是按照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际组织规定和国际惯例所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对出入境货物、人员、工具等事项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的活动。

10)卫生检疫

卫生检疫指的是出入境检疫部门统一组织、负责的医学和卫生检查,检验合格者签发相关证明,其检查对象包括货物、人员、交通工具、行李、邮包、集装箱等在内。

对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检疫在出境和入境方面有不同规定,出境时需要在最后离开的口岸接受检验,入境时在最先到达的口岸接受检验。

11)动植物检疫

动植物检疫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护本国动植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防止有害动植物进入本国造成的疾病或环境破坏,其检验对象包括动植物、相关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之相关的包装物、容器、运输工具等。

通过动植物检疫,能够将有害动植物、动植物病原体、疫区动植物、动物尸体、土壤等物品拒于国门、地区之外。

12)商品检验

对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我国发布有《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目录》,凡该目录中在列的商品、货物都必须经过相应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获得相关合格证明才能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

其中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由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收货人向口岸者相关机构申请登记办理,出口商品则由出口国家、地区的发货人报验,并对报验的地点和时间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从内容上来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既包括对进出口商品数量、质量方面的验证也包括对进出口商品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还包含了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残损鉴定、实验室认可、涉外鉴定、涉外机构审核和后续监督等多方面内容,其中进出口质量许可、ISO质量体系认证是较为常见的。

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决定了它们肩负着对进出口贸易进行严格把关,维护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及国家经济安全,塑造国家外贸形象,依法、合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职责。

同时,还要肩负预防疾病、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大任,是我国在对外贸易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在国际贸易方面已经并将持续发挥其独一无二的作用。

检验检疫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系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是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通常通过以下集中方式构建技术贸易壁垒:

13)明确进口国规定和要求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为了达到技术贸易壁垒设置的目的,各国家、地区都会针对不同类型、用途、来源的商品制定明确规定和要求,譬如与人民健康相关的卫生检疫法规,与食、药、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相关的卫生要求,与动植物和环境相关的检疫要求等等。

为了方便国际贸易过程中的识别和认定,各国家、地区通行的做法是以检验检疫证书、质量标准体系及其相应的标签、标志、凭证来进行辨别,相关证书、标志齐全,符合要求的货物才能入境。

其中常见的标志和凭证有ISO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危包证等[34]。

各国家、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通过以上国际通行的技术壁垒的实施方法,在进出口检验过程中落实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14)建立技术保护屏障

技术保护屏障的建立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既要面向境内出口企业,也要面向境外企业与产品。

对于在境内生产、加工企业及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查,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突破进口国家、地区的技术壁垒。

针对于进口企业及其产品,加强注册登记与检验检疫审查,确保进入我国市场的产品不会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损害,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

发挥技术贸易壁垒在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屏障作用。

15)提升我国商品国际竞争力

当前国际贸易竞争愈加激烈,要在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上立足,就必须保证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要确保出口商品质量、数量、包装符合相关国家检验检疫要求,避免因质量等技术性问题而导致的通关不顺、退货和索赔的风险,让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赢得认可与赞誉。

在各国都在努力打开国际市场的环境下,对进口商品的限制也会越来越严格,因此,我国必须对出口产品进行严格把关。

16)保护我国国门安全和外贸权益

对外贸易的发展使得商品进口增加,目前情况而言,进口商品虽总体质量较好,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货物进口过程中也常会出现质量不符、数量短少甚至假冒伪劣的情况,对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创新方式方法对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的技术性检查检验,以免在进口贸易中蒙受损失,危害国民经济发展甚至群众健康和安全。

17)提供实施检验有效证明

在执行相应标准进行检验检疫过程中,检验检疫标志、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审查是最简单、便捷的方式之一。

进出口、运输、保险等机构都会对官方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条件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验证,作为交易、运输或者保险理赔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对进出口产品加强这方面的验证,体现了程序上的公平与结果上的权威。

各国现行水果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壁垒

各国现行水果检验检疫方面设置的技术性壁垒涵盖了进口审批(许可)、原产地保障、预检、口岸检验等内容,针对水果产品的特性还加入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除害处理以及入境后的相关检验与监督程序。

18)进境植物检疫审批(许可)工作

进口审批(许可)程序基本上所有进口产品都需要经历的,基于水果产品与一般商品的差异,其进口审批(许可)适用进境植物检疫审批(许可)程序,需按照规定程序对准备入境的植物及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疫以决定其能否入境。

植物建议审批(许可)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植物本身或随植物而带来的有害生物对本国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对这类货物主要通过检疫手段确认其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会不会对引发相关疫情、疫情可能的扩散程度以及是否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此类损害,另外对进口数量会有严格的限制。

对水果采用进境植物审批(许可)程序是国际贸易过程的通行做法。

19)产地预检

产地预检是目前许多国家为了进一步把控进出口商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这种预检形式属于预先检测,也就是当产品没有进入商品进入国之前,在商品原产地就进行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这样一来就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商品的质量。

而这里的检疫检测人员则是进口国的工作人员,这部分工作人员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生活以及薪酬劳务等各方面的支出都主要由商品生产的出口企业来负担。

如此一来,该企业事实上也负担了相当一部分的额外支出,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这些无形当中增加的经营成本也将体现在最终的水果价格当中,水果的出口价格提高,无形之中就降低了在目标进口国的竞争力。

日本与澳大利亚均对我国的水果实行预检制度,而我国近些年来也对一些农作物以及烟叶采取这种制度,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只有在烟叶的检测完成度较高,而对水果的预检上只停留在协定书检查的环节。

20)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对产品进出口环节过程中执行的一种规范性措施。

这种制度主要是进口国对进口产品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性还存在一定的疑虑,进而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安全性检测,这个检测过程不仅需要进口国进行相关的物种危害性检查,同时还需要出口国相关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料。

因为风险风险设计复杂的技术原因,因此有些国家就利用风险分析的原因来对目标出口国进行技术壁垒的设置,不断延长产品的进口解禁时间。

例如中国的香梨历经12年依旧未能进入美国市场。

此外,有些国家对某一种类的水果采取非常细分的产地区别,例如我国的鸭梨就被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进行非常细化的区别对待,如河北鸭梨、山东鸭梨等不能一次性进行解封,而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分析检测再逐步渐进。

甚至有一些国家以风险分析的不确定性为理由而无端暂停我国水果的出口。

21)制定复杂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或禁止进口水果名单

一些国家针对水果的进口检疫工作执行着非常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对于水果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生物是检疫的重点所在。

对此,一般国家都会出台相应的名录来进行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凡是携带或者可能携带有害生物名录上的水果品种都不能进入该国家。

不同的国家根据国情等各方面情况的不同,制定的名录详细内容也存在差异[36],具体如表格21所示。

表格21列举常见国家关于禁止进口水果的种类

编号

国家

禁止进口水果

1

韩国

带有地中海实蝇(Ceratiliscapitata)、昆士兰实蝇(Bacttocevatryoni)、瓜实蝇(Bactroceracucurbitae)、桔小实蝇(Bactroceradorsalis)、苹小食心虫(cydiainopinataHeimich)和苹果蠢蛾(Cydiapomonlla)等18种害虫的水果

2

泰国

柑橘

3

法国

柑橘不得带叶,苹果、李等不得携带桃条麦蛾和樱桃绕实蝇Rhagoletiscerasi(L.)等

4

希腊

带有梨笠盾蛤蚧Quadraspidiotuspemiciosus(Comsatock)、透明圆盾OliAspidiotusdestructorSignoret、紫蛎蚧Lepidosaphesbeckii(Newman)、长蛎蚧L.gloverii(Packard)、柑橘堆粉蚧Nipacoccusvastalor(Mask.)、矢尖蚧Umspisyanonensis(Kuwana)、桃条麦蛾AnazsialineatellaZeller、南美按实蝇Anastnpha户aterculus,墨西哥按实蝇Anastrephaludens、昆士兰实蝇、桔大实蝇Bactroceracirri等的水果

5

西班牙

有墨西哥按实蝇、瓜实蝇和桔小实蝇发生的国家或地区的任何植物

6

英国

带有桃条麦蛾、桃蛀果蛾CarposlnasasakiiMatsumura、苹小食心虫、杏小食心虫Cydiaprunivora(Walsh)、樱小食心虫cydiapackardi(Zeller),梨云翅斑螟NephopteryxpirivorellaMatsumura、苹象和昆士兰实蝇等水果

备注:

表中列出数据仅表明不同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病虫害的类别差异。

22)制定程序复杂的进口水果法规管理程序

为了保障水果的安全性,同时保护自己国家水果的销路,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进口标准和要求,一些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发展中国家出口水果变得更加不易了。

这些复杂的程序一般包括:

(1)水果解禁的法规程序。

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在起草完善一部法规之前,会充分的听取吸纳普通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对政府专家起草的一些草案做出一定的解释和修改,最后才形成成本的法案。

(2)建立“水果协会”,强化调控效果。

水果协会在国外一些国家水果的进出口产业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水果协会对水果的市场价格有着非常重要的调控作用,同时能够进一步保障当地水果生产者的权益。

如美国的新骑士橙(Sunkist)协会就曾经为了保障当地柑橘生产者的权益而禁止阿根廷橘子的进口。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一个国家制定相应的产品进出口标准有其自己的利益考量,制度的制定一方面要保障本国相关产品的生产者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则是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一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就能够进一步获得行业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促进本国产品的出口。

(4)物检疫局的植物保护与检疫手册中,一些关于水果辐照等各项工作如何进行进一步精处理的规定等。

(5)新技术的应用。

一些国家通过水果当中发现的一些病菌,而进行一些生物鉴定,得出是新种的结论。

如美国在我国出口的鸭梨中发现的黑斑病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36]。

23)其他措施

(1)一些国家一旦在水果产品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些物质,就会采取立即停止进口该种类水果的裁制措施。

(2)梨果类过多的检测工作,以美国为例,针对我国的苹果检测有害生物标准达到756种,而其中560多种是我国目前根本就没有发现的物种。

(3)一些国家出台的进口标准过于严苛。

(4)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冠冕堂皇的理由。

(5)要求出口国提供检疫方法,进一步提高出口国出口产品的难度。

例如我国要向日本出口龙眼荔枝等水果,但日方却要求我国提供检验检疫方法,更甚至要求我国购买日方的相关设备。

(6)出口产地预检,要求出口企业负担一系列检疫产生的人员费用等,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进而造成出口产品价格的提高。

水果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水果出口及检验检疫流程

水果出口需要一系列复杂严格的流程,从达成出口的意向开始到最后的检验检疫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具体的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出口水果的一般流程

水果出口的检验检验检疫流程一般可以分为报检、现场检验检疫、结果评定、放开程序、检验检疫处理程序这几个部分,具体事务如下,流程图展示见图22。

24)报检

根据业务分工,承担出境水果、蔬菜检验检疫任务的检验人员(下称主管检验员)受理由检务部门转来的报检单据,主管检验员审查、核对相关报检信息,并在CIQ2000系统中接单、分单。

25)现场检验检疫

(1)检验检疫人员准备相关检疫工具,联系确定检疫的时间、地点。

(2)检验检疫人员根据出境植物产品的种类、输往国家(地区),依照《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疫分册)》的要求.制定检验检疫方案:

研究合同、单证中关于检验检疫项目、质量要求等内容;了解植物产品输入国家检疫要求,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了解出境检疫物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在目的地国的发生情况,确定取制样与检验检疫方法。

(3)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并做好原始记录、抽取样品,填写《抽/采样凭证》。

(4)检验检疫人员填写样品送检单并随样品送至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疫。

26)结果评定

(1)相关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目标产品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和要求的,就可以让产品的进口进入下一个流程。

(2)倘若最终的建议评定是不能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的,则该产品就要进入检验检疫处理流程。

27)放行程序

(5)在CIQ2000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结果登记和证稿拟制。

(6)拟制相应证稿后提交审核人审核。

(7)审核人对证稿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检务部门出证,放行。

28)检验检疫处理程序

如果该水果产品在当场检测中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那么就要通知货主等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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