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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预算执行情况

高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22日在高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高州市财政局局长梁逸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高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50225万元,比上年增加35068万元,增长3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4392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3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968万元,财政总收入644819万元,比上年增长34.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545万元,比上年增加162859万元,增长35.5%,完成调整预算的119.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国债还本支出10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00万元,上解支出921万元,总支出62477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048万元(最终结余根据省批复我市2015决算数确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完成941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24773万元,增长35.7%,完成调整预算的10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2.7%。

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920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40万元,增长5.0%,完成调整预算的91.5%;营业税1757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532万元,增长25.2%,完成调整预算的95.5%;企业所得税435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417万元,增长48.2%,完成调整预算的77.8%;个人所得税21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500万元,增长30.3%,完成调整预算的96.4%;土地增值税2280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6246万元,增长247.7%,完成调整预算的134.1%;耕地占用税13047万元,比上年实绩减收1390万元,下降9.6%,完成调整预算的141.5%;契税1107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701万元,增长50.2%,完成调整预算的129.0%;其他税收收入1391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27万元,增长2.4%,完成调整预算的97.2%。

2、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完成5609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10295万元,增长22.5%,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7.3%。

其中专项收入62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174万元,增长103.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03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909万元,增长19.4%;罚没收入648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00万元,增长4.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55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1896万元,下降20.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08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808万元,增长66.1%。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

预算

本年收入

去年实绩

完成

预算%

比去年同期

增加额

增长%

一、税收收入

86491

94130

69357

108.8

24773

35.7

增值税

10064

9209

8769

91.5

440

5.0

国内增值税

8083

7457

7531

92.3

-74

-1.0

改征增值税

1981

1752

1238

88.4

514

41.5

营业税

18407

17573

14041

95.5

3532

25.2

企业所得税

5597

4357

2940

77.8

1417

48.2

个人所得税

2231

2150

1650

96.4

500

30.3

土地增值税

17009

22804

6558

134.1

16246

247.7

房产税

3192

2472

2799

77.4

-327

-1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4400

4441

4320

100.9

121

2.8

耕地占用税

10288

13047

14437

126.8

-1390

-9.6

契税

8584

11073

7372

129.0

3701

50.2

资源税

1875

1915

1479

102.1

436

29.5

印花税

1225

1285

532

104.9

753

141.5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69

2198

3172

106.2

-974

-30.7

车船税

1550

1606

1288

103.6

318

24.7

二、非税收入

56469

56095

45800

99.3

10295

22.5

专项收入

6466

6230

3056

96.4

3174

103.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8882

24037

20128

83.2

3909

19.4

罚没收入

4667

6488

6188

139.0

300

4.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916

7255

9151

792.0

-1896

-2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5538

12085

7277

77.8

4808

66.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142960

150225

115157

105.1

35068

30.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据快报数统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5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7%,比去年增支162859万元,增长35.5%,财政支出均衡性和实效性明显加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科目划分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32万元,同比增支93.3%,完成调整预算的145.0%。

(2)公共安全支出20809万元,同比增支14.2%,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

(3)教育支出173029万元,同比增支8.0%,完成调整预算的127.6%。

(4)科学技术支出407万元,同比减支39.0%,完成调整预算的59.0%,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省补助我市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未申请拨付。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3万元,同比增支182.6%,完成调整预算的131.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08万元,同比减支15.1%,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7)医疗卫生支出91957万元,同比增支166.7%,完成调整预算的121.7%。

(8)节能环保支出6787万元,同比增支46.0%,完成调整预算的90.5%,未完成调整预算原因是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未申请拨付。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583万元,同比增支242.0%,完成调整预算的134.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89640万元,同比增支55.6%,完成调整预算的128.7%。

(11)交通运输支出15601万元,同比增支77.5%,完成调整预算的77.6%,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部分道路项目未进行结算。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80万元,同比增支972.3%,完成调整预算的551.9%。

(13)商业服务业支出3684万元,同比增支119.8%,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

(14)金融支出245万元,同比增支96.0%,完成调整预算的51.0%,未完成调整预算是因为省补助资金较迟到达我市,未完全支付。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405万元,同比增支51.7%,完成调整预算的128.9%。

(16)住房保障支出14624万元,同比增支539.7%,完成调整预算的135.6%。

(17)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2425万元,同比增支101.9%,完成调整预算的87.5%,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因为储备粮仓拆旧建新项目资金未全部申请拨付。

(18)其他支出546万元,同比减支83.0%,主要是调整到其他相关科目使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支出科目

年度

预算

本年

支出

完成

预算%

去年

同期

比去年同期

增加额

增减%

一、一般公共服务

43742

63432

145.0

32820

30612

93.3

二、公共安全

19863

20809

104.8

18223

2586

14.2

三、教育

135610

173029

127.6

160188

12841

8.0

四、科学技术

690

407

59.0

667

-260

-39.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7946

10483

131.9

3710

6773

182.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103920

103508

99.6

121966

-18458

-15.1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75549

91957

121.7

34476

57481

166.7

八、节能环保

7498

6787

90.5

4648

2139

46.0

九、城乡社区事务

10839

14583

134.5

4264

10319

242.0

十、农林水事务

69637

89640

128.7

57603

32037

55.6

十一、交通运输

20113

15601

77.6

8788

6813

77.5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156

6380

551.9

595

5785

972.3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436

3684

107.2

1676

2008

119.8

十四、金融支出

480

245

51.0

125

120

96.0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642

3405

128.9

2245

1160

51.7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0788

14624

135.6

2286

12338

539.7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770

2425

87.5

1201

1224

101.9

十八、其他支出

2408

546

22.7

3205

-2659

-83.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519087

621545

119.7

458686

162859

3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9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89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9万元,彩票公益金84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007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上年结余5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040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243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7.4%,比上年增长3.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900万元,农林水支出4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43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600万元。

加上专项债券偿还债务支出16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451万元。

三、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特点及效果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呈现“收入增长明显加快、收入结构逐步优化、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的特点,财政运行正常,执行效果明显。

(一)收入增长明显加快。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首次突破15亿元,增幅比茂名市平均水平(10.6%)高20个百分点。

四大主体税种对税收增长拉动作用巨大,其中增值税收入9209万元,营业税收入17573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4357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2150万元,合计33289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5.4%。

中小税种协调增长,契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分别增收3701万元、753万元、436万元、318万元,增长率为50.2%、141.5%、29.5%、24.7%。

(二)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由于我市税收增长明显,收入质量得到很大改善,税收与非税比例为62.7:

37.3,非税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收入结构。

(三)财政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确保行政运行正常。

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32万元,主要增支是今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提资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9263万元,支付全市488个村(居)委会、在职及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及经费8155万元。

二是民生支出占比提高。

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领域的民生类支出完成475183万元,占总支出的76.5%,比上年增支97463万元。

(1)优先确保底线民生支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403万元、五保供养4531万元、孤儿生活保障1239万元、残疾人补助2076万元。

(2)大力提升就业以及行政服务水平,青年优秀干部、人才培训和就业扶持支出3437万元。

(3)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及教育创强工作,全市中小学及学前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支出159327万元、职业教育支出7073万元,继续擦亮高州三大名片之“教育”。

(4)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全年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镇卫生院补助6293万元,城乡医疗保障支出66395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071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077万元。

(5)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全年文化、文物、体育、传媒及新闻出版等共支出10483万元,继续推广冼太文化,扶持粤剧团发展,保护好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光塔、文光塔、电视塔成为高州新亮点,同时确保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6)抓好住房保障,全年棚户区改造支出728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642万元、公租房建设支出558万元。

(7)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全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支出15602万元,生态公益林、碳汇林、森林公园建设等林业支出11228万元,水利示范县项目、曹江河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351万元,扶贫支出1664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923万元,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529万元,继续支持城乡清洁工程、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及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得以保障。

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筹集资金成立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公司,为拓宽税源打下基础。

云湛高速本级配套资金5900万元已及时支付。

兑付了市重点道路一期回购款,其中省道S280穿城改线工程(原东方大道三期)3000万元、省道S280高州穿城改线农民留用地土方工程及挂榜路道路工程2500万元、冼太大道一期改造工程1654万元、冼太大道二期改造工程1678万元、火车站前路2500万元、高凉路改造工程2000万元,为全市扩容提质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限额管理。

我市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积极向省财政争取,全年获得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25332万元,顺利置换土地储备中心银行贷款12250万元、城乡投公司银行贷款1100万元,支付金坑垃圾场回购款5035万元,新增债券用于支付市重点道路项目支出,有效降低我市债务利息负担,减轻本级财政压力。

四、落实人代会决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一)积极落实人代会决议。

今年以来,我市坚决执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筹措调度资金,强化支出管理,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保证了财政平稳运行,顺利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解决人大代表关心问题。

2015年,市人大代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提出与财政相关的议案9份,涉及村(居)干部待遇、乡村道路、镇村LED灯等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

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意见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研究,确保各项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三)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及专项资金,及时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等全过程信息。

同时,全市市直单位、镇(街道)及时公开2014年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全市人民监督。

五、财政管理相关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会五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市财政部门在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落实。

一是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每月召开收入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进度,及时解决税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收入及时入库,保证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

二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快资金审核和拨付,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上级债券额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政府债务,大力推广PPP模式发展,有效防范财政资金及政府债务风险。

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印发《高州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办法》,按上级要求对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由政府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市重点项目支出,激活沉睡资金,盘活效果明显。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和重点抽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影响2016年财政收支的因素

(一)收入方面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机遇与挑战并存,其中有利因素有如下几点:

一是2015年多次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的积极货币政策,将有效拉动我市的投资和消费。

二是我市前几年建设的BT项目已经逐步进入回购期,税收收入增加。

三是包茂高速的通车运行将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

四是我市房地产行业在售楼盘增多,这些大楼盘将为我市带来大量的房地产税收收入。

五是随着我市2016年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后续税源较充足。

但亦存在不利因素,一是我市工业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且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工业税收增长后劲不足。

二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扶持政策将会继续影响我市税收收入增长。

(二)支出方面

2015年中央及国务院出台的惠民政策较多,其中涉及财政支出的有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措施对我市2016年支出影响主要有:

一是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2200万元,调资及职务职级并行年增资38000万元,调资后住房公积金增支2133万元。

二是职业年金财政承担部分25641万元。

三是各项民生支出提标,本级配套资金增支约4000万元。

四是BT项目回购28729万元,债务还本付息26331万元。

五是22项重点项目安排100106万元,以上各项合计22.7亿元。

收入增长特别是可支配财力增长跟不上社会发展支出增长需要,2016年财政收支压力仍然较大。

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从今年起需要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构建发展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民生财政,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构建透明财政,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构建绩效财政,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富民强市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016年财政预算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民生优先,保障重点,优化结构,保压结合,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编制。

三、2016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初步拟定为12%左右,全年计划收入16825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8028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103432万元,增长9.9%;非税收入64821万元,增长15.6%;税收与非税比例61.5:

38.5。

2、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59868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指标纳入预算的支出16562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及偿债。

3、主要支出和重点项目安排

(1)工资性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社保缴费。

工资福利安排支出231184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工资145722万元,离退休费3441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5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7176万元,预留资金39334万元。

工资性支出比上年增支6.6亿元,主要是调资及职务职级并行增资,补发人员增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以及年度优秀奖励、增人、升级、正常调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主要包括抚恤金、住房公积金、高龄补贴、村(居)干部补助、低保、五保等支出。

全年共安排16061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8226万元;四大节日补助354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安排815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864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价1091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3943万元;低保供养金10363万元;五保供养金5636万元;退伍士兵安置及生活补助1061万元,城乡养老保险补助2660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0084万元;医疗救助4158万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1661万元;计划生育“三奖一扶”444万元,残疾人补助410万元,其他为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

(3)基本运转支出。

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工资福利以外的运转支出,包括办公经费、人员及车辆定额安排、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

全年安排31720万元,其中专项工作补助1650万元,镇级运转经费补助1960万元。

(4)重点项目支出。

重要项目支出安排128164万元,包含部分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工作、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民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与保护工作经费支出等,其中农林水事务项目支出25086万元;教育事业项目支出40016万元;社会保障事业项目支出33633万元;节能环保及经济发展支出8844万元;城市管理、国土、住建事务支出20585万元。

(5)偿债准备金8190万元。

其中偿还2015年省对我市临时救助3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000万元、利息1190万元,国债及其他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000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253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3732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048万元,财政总收入5654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868万元加上解支出77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总支出为561644万元,收支结余38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本级基金收入计划145959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462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325万元。

加上上级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06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51万元,总收入161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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