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204462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23.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docx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

 

长沙购房合同迁户口

 

篇一:

购房合同,迁户口

 

篇一:

通过买房迁户口的步骤

 

通过买房迁户口的步骤

 

第一步:

 

1>房产证满3年(原件及复印件)

 

2>5年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保/社保满3年(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中心拉印缴费清单(直接到上去打印同样有效或劳动局5楼综合科)

 

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薪资证明(薪资证明公司里必须盖章)

 

7>6个月内工资单(如果是拉的银行转帐明细要到银行柜台去拉单并盖印)

 

8>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9>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0>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朋友准备齐了吗?

现在,你可以去行政审批中心了;办

 

事地址:

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第二步:

 

1>审批中心给你两张单子:

 

、一张回老家去开计生证明;

 

、另一张老家回来到购房入户小区所在居委会落户申请

 

—2>回原户籍地办理以下内容:

 

、老家计划生育证明(一家三口的姓名和身证号码都在

 

写在那证明上)

 

、除申请人的无业证明(原户籍地的居委会开具)。

 

三步:

 

原户籍办好证明回昆山:

1>购房入户小区所在辖区计生办检查b超(男人不需

 

检查);2>拿上面太太的检查单,到所在辖区便民服务中

 

心计生**明盖单3>再到购房入户小区所在居委会落户申

 

请、审批(手写)----4>全部结束好了,现在也可以去

 

行政审批中心了;

 

审核工作时间为8个工作日

 

第四步:

 

1>再回原籍地辖区派出所去办理迁出证明;

 

、先去所在村或居委会里开个什么单子证明;

 

、拿上面居委会的单子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收费4元;

 

2>拿上面原户籍的迁出证明单子到入户所在辖区派出

 

所入户收费6元。

3>半个月后再去办身份证

 

ok了!

 

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二:

购房户口迁移申请书

 

篇三: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

 

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

 

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

 

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

 

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

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

 

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

 

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

 

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

 

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

 

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

 

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

 

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

 

的一页)

 

2.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迁户口申请书(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篇二:

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吗

 

篇一: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

 

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

 

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

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

 

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

 

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

 

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

 

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

 

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

 

的一页)

 

2.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迁户口申请书(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篇二:

没有房产证可

 

以落户吗

 

没有房产证可以落户吗

 

买了房,但是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落户吗以下是本人收集到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友咨询:

 

在昆明购房,全款付清,但是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要到XX年才能拿到房产证,能落户吗

 

律师回复:

 

根据昆明市XX年1月20日施行的《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

在实践操作中,皆是

 

以房产证作为标准来认定是否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因此,申请落户的条件之一是取得房屋产权证。

如果您还没有

 

取得房产证,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目前您不能办理落户手续,要等到XX年您取得房产证后再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针对的是一手房的业主办理落户,购买了二手房的市民则没有这种限制,只需到办理抵押贷款

的银行复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屋是按揭房、抵押房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等证明(原件);过户前在房屋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该房屋无任何户籍人员证明原件;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

 

摘抄表原件、复印件;填写迁昆落户申请表交辖区派出所社

 

区民警入户调查签署意见后盖章等就可办理了。

延伸阅读:

 

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及费用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配偶父母名字)本文系华律收

 

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篇三: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

 

迁移手续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以下

 

手续办理户籍迁移

 

1、经过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

 

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

 

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地址为:

东二环与

 

北二环交界处)

 

4、落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人员

 

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与随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随迁父母年龄,

男60

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父母同时随迁的,要提供父母

 

结婚证或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

随迁适婚子女男

 

22周岁,女20周岁,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

 

能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落户人在14周岁以上的都带3张一寸白底或红底照片将手续准备好后,自行打印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流程

 

篇三:

湖南长沙购房落户

 

迁入登记-购房入户

 

发布时间:

XX-05-08文章来源:

作者:

刘庆湘累计访

 

问人次:

6386

 

篇四:

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持购房合同办理市外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持以下手续办理户籍迁移

 

1、经过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税务部门出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

 

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销售预收款凭

 

据)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产权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地址为:

东二环与

 

北二环交界处)

4、落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落户人员

 

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与随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随迁父母年龄,

男60

 

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父母同时随迁的,要提供父母

 

结婚证或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

随迁适婚子女男

22周岁,女20周岁,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不

 

能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落户人在14周岁以上的都带3张一寸白

 

底或红底照片

 

将手续准备好后,自行打印审批表

 

办理购房落户流程

 

(备齐全部办理要件)→(请登陆http:

///)→(办事人员

 

自行上打印“购买商品房落户审批表”两份,“购房落户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证明”一份)→(房屋管辖派出所责任区民

 

警、所长分别签字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准迁证回原籍派出所迁户,带原籍户口本薄、准迁证第二联)→(持所有材料到管辖派出所落户)

 

篇五:

长沙市购房落户须知

 

长沙市购房落户须知

 

一、落户条件:

 

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

 

径,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本人的父母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

 

二、所需材料凭证:

 

迁入人凭①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

 

(若系银行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②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二手房仅提供契税完税证;房改房提供买房时的收款收据;如发票、契税票、收据等遗失的需提供加盖房产局公章的存档

 

复印件)、③迁入人居民户口簿(整本)、④迁入人居民身份证、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需迁本人父母的要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随迁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要求迁入人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的,需出具乡(镇)

 

一级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随迁子女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

 

的,需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满20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如系离异需带离婚证、协议书或判决书并且小孩抚养权归本人;系继承房屋的需带公证书;自建房需提供房产证、建房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房屋共有权人不能办理购房入户(夫妻关系除外);门面和商业用途的房产不能办理购房入户;

 

以上材料请带齐原件。

准备以下复印件:

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清单。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以上相关材料到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

 

理中心领取《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由派出所出具意见及盖章后到市局窗口受理。

当日审批并开出准迁证。

 

篇六:

购房迁户口需要的文件清单

 

购房落户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户口复印件(原件备查);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购房缴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商品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票据复印件(原件备

 

查);

 

6、有购房发票则提供购房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若

 

为银行按揭购房暂时无购房发票,则需提交购房交首付款时,

 

开发商开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未婚的要有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由民政部门出

 

具);已婚的要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离婚的要离婚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8、入住证明(原件),自己拟好材料找物业盖章(后面

 

有个样板可供参考);

 

9、两张1寸白底的照片

 

10、购房合同复印件(整本复印)(原件备查);

 

(备注:

以上复印件一份即可,都要原件备查的)

 

入住证明

 

***出所: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已于xxxx

 

年xx月xx日入住我公司管理的港保苑小区xx幢xx单元

 

xxxx号。

 

特此证明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篇七:

长沙户口迁入办事指南

 

户口迁入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XX]46号)

 

二、办理对象:

 

(一)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

 

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到城市或城镇共同生活的。

(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

 

(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

 

(四)收养落户: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五)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县、市以上(含)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

 

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六)家属随军落户:

要求随军人在部队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家属。

 

(七)投资兴业落户:

兴办企业达到一定的投资金额或

 

年纳税金额(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规定),需将企业法人代

 

表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年成子女、父母或企业员工的

 

户口迁入企业所在地落户的。

 

(八)购房落户: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是否有面积限制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需将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落户的。

 

(九)人才引进落户: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需将其户口迁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

 

(十)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需将其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落户的。

 

(十一)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已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现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户口管辖区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

 

(十二)复原、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

因退出现役,需要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复原、转业和退伍军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十三)刑释解教人员落户:

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

 

被决定劳动教养,原被注销了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或解除劳教的人员要求登记户口的。

 

(十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因出国留学被注销户口,现已回国要求恢复户口的。

 

(十五)入境定居等原因落户:

因留学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现已回国的;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三、办理材料:

 

公民申报迁入登记,按以下类别(对象)提交相应的

 

凭证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结婚证。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

 

申请、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

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

 

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

 

(四)收养落户:

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六)家属随军落户: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七)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家属或员工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员工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手续。

 

(八)购房落户:

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九)人才引进落户:

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十)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新生落户:

 

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

 

的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十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入:

毕业生、肄业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居

 

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包括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等凭证材料。

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

(十二)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县级以上

 

(含)复、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需

 

注明公民身份号码或提供公民身份号码编码表)。

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还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含)单位政治部门出具

 

的未编码的证明。

对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查验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十三)刑释解教人员落户:

回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的,凭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等证明材料;需到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

 

(十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凭归国留学人员的护照;需在原户口所在县、市内其它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需跨县、市登记户口的,还需提供国家统一分配证明或接收地县、市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

 

(十五)其他回国恢复户口及入境定居人员落户:

回国恢复户口的,凭当事人的护照;入境定居的,凭当事人护

 

照和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

 

四、受理审批程序:

 

(一)-(六)类由区县市局受理审批,(七)-(九)类“城区”由市局办理,“四县市”由“四县市”市局办理,(十)-(十二)类由区县市局办理,(十三)-(十五)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五、办理时限:

 

受理、审批属同一机关的,应当场办结;受理、审批非同一机关、须逐级上报的,受理(审核)机关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机关当场办结,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六、办事流程图:

 

篇八:

长沙市户口转入条件及手续

 

户口迁入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XX]46号)

 

二、办理对象:

 

(一)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

 

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

 

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到城市或城镇共同生活的。

(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

 

(四)收养落户: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五)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县、市以上(含)

 

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六)家属随军落户:

要求随军人在部队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家属。

 

(七)投资兴业落户:

兴办企业达到一定的投资金额或

 

年纳税金额(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规定),需将企业法人代

 

表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

 

未年成子女、父母或企业员工的户口迁入企业所在地落户的。

 

(八)购房落户: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是否有面积限制由当地政府

 

规定)的公民,需将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落户的。

 

(九)人才引进落户: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

 

才,需将其户口迁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

 

(十)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