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机务复习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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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机务复习题库
1)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5动火工作票制度;6操作票制度。
2)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为:
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被检修设备和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3)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关键词、字不得修改,关键词、字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6)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
7)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8)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9)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部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时;2)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断方式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者;3)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者。
10)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预先送给运行值班负责人,临时工作许可在工作当天交给值班负责人。
工作任务单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
1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以知晓;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12)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1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因故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
变更的手续和交接事项按2.2.9.10执行。
14)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交代所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试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并加盖“已终结”印章,表示工作终结。
15)动火工作负责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16)动火执行人;动火前应收到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17)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
18)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部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时;2)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隔断方式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者;3)检修工作延期一次后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延期者。
19)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工作。
20)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非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
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21)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2)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批准的检修期限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
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只能延期一次。
23)工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24)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许可工作,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1持票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补充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确认检修设备确已卸压、降温和没有汽、水、油或瓦斯等介质流入的危险。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的因素,交代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25)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2工作许可人认为可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26)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3在二级动火区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27)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1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保存在安监部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行值班人员收执。
28)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
一级动火工作票提前办理。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
29)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
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0)运行许可人: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1)下列情况严禁动火:
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喷漆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32)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应保存一年。
33)设备操作分为监护操作、单人操作两种。
34)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操作指令发布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执行操作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无监护人的操作项目,操作人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35)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应关闭或开启的汽(气)、水、油等热力系统的阀门;应打开的泄压阀(闸)门;按本规程规定应加锁的阀(闸)门;要求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其他措施。
36)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泄压阀;一经操作即可送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隔离阀(闸)门;设备检修时,系统中的各来电侧的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37)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操作完毕的操作票注明“已执行”字样。
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38)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隔离;3泄压;4通风;5吹扫与冲洗;6检测;.7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39)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
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
40)汽、水、烟、风以及公共排污、疏水等热力系统检修,应关严所有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
如关闭不严,应关严前一道截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1)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42)进入锅炉燃烧室或烟道前,应先打开各部人孔门,进行通风冷却和吸尘及排除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
43)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或加堵板(盲板),并注意选择吹扫介质。
对瓦斯、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
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
44)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应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45)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合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设施。
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特别甲监护。
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46)生产厂房内外应保持清洁完整。
4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合起重滑车。
48)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
临时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49)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合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临时遮拦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
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临时遮拦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
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50)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
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
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使用。
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51)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50℃。
52)在油管的法兰盘和阀门周围,如敷设有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这些热体保温层外表再包上铁皮。
不论在检修和运行中,如有油漏到保温层上,应将保温层更换。
油管的法兰盘连接。
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应装金属罩壳。
禁止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油管的法兰和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
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漏油应及时拭净,不应留在地面上。
53)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
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漏汽、漏水而形成大量积冰的可能,以防压跨房顶。
54)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
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作人员穿裙子。
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
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55)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带安全帽。
56)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
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57)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58)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修理中的机器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
如:
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应挂上安全标示牌。
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59)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檫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60)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61)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
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检查孔、防爆门、安全门以及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62)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
在停止运行前除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63)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
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4湿手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电工修理时不得改动电源开关和安全保护装置。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8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应保持与不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表4-1的规定。
表4-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9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的
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
64)大锤和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
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65)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
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
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
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
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
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
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
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赤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
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6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7)在转动机械试运行启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远离,并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以防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68)转动机械设备找正时,如需更换垫片,在无可靠的支撑措施时,手指不得伸进底脚板内。
69)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任部准登上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的轨道。
70)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71)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在架空线路竿塔上工作时,除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规定。
7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不准低挂高用。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
7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74)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起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75)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
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76)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77)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78)在运煤设备运行中,禁止不停设备去上链条、钢丝绳和皮带。
79)检修工作场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
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80)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
必须在这些地方工作时,应在设备停运并采取防掉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
81)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从油库、过滤器、油加热器中清理出来的余渣应及时处理,不得在油区内保留,余渣的处理方式应确保不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
82)开启锅炉的看火门、检查门、灰渣门时,应缓慢小心,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
83)锅炉停炉后压力未降至大气压力以及排烟温度未降至60℃以下时,仍需对锅炉加以严密监视。
84)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拨堵塞的煤炭。
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应将给煤机、给煤机清扫机停下,并做好断电等防止转动的措施。
85)在锅炉运行中,发生承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液态排渣锅炉无法排渣、锅炉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管烧红、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汽水品质严重恶化等情况时,锅炉应停止运行。
86)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一般注意事项1在锅炉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总管、加药管等的连通处用有尾巴的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关上锁,然后挂上安全标示牌。
电动阀门、气动阀门的控制装置,应切断其电源或气源,并挂上安全标示牌。
2在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的烟道、风道、燃油系统、煤气系统、吹灰系统等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将给粉机、排粉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捞渣机、碎渣机等的电源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3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以上时,不准入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
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燃烧室、烟道内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在锅炉大修中,动火作业(包括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装置的放置)要与运行油母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烟道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检修的锅炉不应漏进炉烟、热风、煤粉或油、气。
87)进入燃烧室进行清扫工作前,应先通过入孔、手孔、看火等处向热灰和焦渣浇水。
检修工作负责人及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耐火砖、大块焦渣有无塌落的危险,遇有可能塌落的砖块和焦渣,应先用长棒从入孔或看火孔等处打落。
88)工作人员进入汽包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包内的温度,一般不越过40℃,并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允许进入。
在汽包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89)在燃烧室内工作需加强照明时,可由电工安设110、220V临时性的固定电灯。
电灯及电线须绝缘良好并接漏电保护器,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高处。
安装后,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检查。
禁止带电移动110、220V的临时电灯。
90)在电除尘器内工作时,应条形所有的人孔门来保证内部有足够的通风。
电除尘器外设专人监护,人孔门处放置“在此工作!
”标示牌。
91)在检修前,为了避免蒸汽或热水进入热交换器内,应将热交换器的连接的管道、设备、疏水管和旁路管可靠地隔断,所有隔断的阀门应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
92)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应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
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该管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还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法兰,证实内部确无压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93)在转动机械试运行启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远离,并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以防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94)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机械内部后,方可关孔门。
95)揭开和盖上轴承应使用吊环螺栓,将丝扣全部牢固地旋进轴瓦盖的丝孔内,以便安全起吊。
起吊过程中,禁止将投、手伸进结合面内。
96)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97)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与电焊机的导线、其他带电体、灼热物体或火焰接触。
98)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
往滑轮上缠绳时,应注意松紧,同时不使其扭卷。
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99)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
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0%时,禁止使用。
100)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